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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烛影斧声

      烛影斧声
    “家天下”的制度,起自夏禹传位于子。从那时开始到五代告终,约计三千一百五十年,帝位的递嬗,始终以父死子继为天经地义。“陈桥兵变”,宋太祖代周而兴,做了十六年皇帝,临死之前,不传大位于子而传弟光义,是为太宗。在传统中,这是罕见的变格。
    太宗的继统,太祖不召重臣顾命,亦无亲侍在侧,于烛影摇红、斧声戳地中,举天下以私相授受,似乎帝位的更移过程,没有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了。因此,太宗的得位,在当时就被认为一大疑案。宋人笔记中,虽不敢公然质疑,可是旁敲侧击地,在许多地方表现了对太宗的讥刺。至于正面记述其事的,据我所知,有《湘山野录》《涑水记闻》,而所记的事实不同,所持的态度亦不同,前者存疑,后者意在“辩诬”。
    先谈《湘山野录》。这部笔记的作者是杭州的一个和尚,法名“文莹”,与苏东坡是同时代的人。他在书中记述了一段“神话”,说太祖早年曾与一异人为友。在即位第十六年,也就是开宝九年的春天,复遇于洛阳,太祖问他:“我寿还得几年?”那异人告诉他,这年的十月二十夜里,如果是个晴天,则可延寿一纪,否则“当速措置”。
    到了那一天晚上,太祖驾幸太清湖“望气”。其时星斗灿然,是个极好的晴天。正在他庆幸可以延寿之际,“天地陡变,雪雹骤降”。太祖记起“当速措置”的警告,立即传旨召“开封王”光义进宫,延入内寝,把太监宫妾都撵了出去,酌酒对饮。
    在远处的近侍眼中,但遥见烛影下,太宗时或避席,有不胜之状。饮讫,禁漏三鼓,殿雪已数寸,帝引柱斧,戳雪顾太宗曰:“好做,好做!”遂解带就寝,鼻息如雷霆。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鼓,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
    这里有两个名词,必须先作一解释。那时的赵光义,封号是“晋王”,领“开封尹”,所以文莹称他为“开封王”,实际上并无此爵称。其次是所谓“柱斧”,只是一把水晶小斧头,为北宋皇帝时刻不去手的一样仪物,好比老年人的手杖那样,用处甚多,可用以撑持,可用以叩门,亦可在发脾气的时候,用来打人。柱斧亦是如此,如仁宗幸张贵妃阁,见王拱宸所献定州红瓷器,以张贵妃不守“不得通臣僚馈遗”之戒,一怒用柱斧把那些瓷器打碎,即为一例。倘以为柱斧可以杀人,那就大错特错了!
    在前引的一段文章中,“是夕太宗留宿禁内,将五鼓,周庐者寂无所闻,帝已崩矣”,字里行间,显然对太祖的死因存有疑问。因此,司马光为太宗“辩诬”,便着眼在说明太祖崩时,太宗不在禁内,他在《涑水记闻》中是这样说的:
    太祖初晏驾,时已四鼓,孝章宋后使内侍都知王继隆,召秦王德芳。继隆以太祖传位晋王之志素定,乃不召德芳,径趋开封府召晋王;见医官贾德玄坐于府门,问其故,曰:“夜二鼓,有呼我门者,曰晋王召,出视则无人;如此者三。吾恐晋王有疾,故来。”继隆异之,乃告以故,叩门与之俱入见王,且召之。王大惊,犹豫不敢行,曰:“吾当与家人议之。”入久不出。继隆促之曰:“事久,将为他人有。”遂与王雪下步行至宫门,呼而入。继隆使王且止直庐,德玄曰:“须应直前,何待之有?”遂与俱进至寝殿。宋后闻继隆至,曰:“德芳来耶?”继隆曰:“晋王至矣!”后见王愕然,遽呼“官家”曰:“吾母子之命,皆托官家。”王泣曰:“共保富贵,无忧也!”
    司马温公以真儒而为名臣,平生不作妄语,这段“纪闻”,自非捏造。温公自道“不诚之事,不可为之”,则“闻”其事而作“纪”,自然是深信太宗得位,绝无“斧声烛影”之疑;闻召而徘徊瞻顾,更可见无觊觎神器之意,所以得位,不过是王、贾拥立,宋后“遽呼”,一场傥来的富贵而已。
    这就是“君子可欺以其方”了!司马温公拳拳忠爱,大概只想到这些话可为先帝辩诬,便忽略了这些话中的错误和矛盾。错误也者:第一,“内侍都知”应为王继恩,不是什么王继隆。第二,即使有宋后命王继恩招皇子其事,所召者应为太祖的长子德昭,而不是次子德芳,因为德昭为贺后所出,德芳生母不详,但宋后只比德芳大七岁。可知他绝非宋后的儿子。然则何以偏爱而不召长子德昭?第三,太祖崩时,德昭和德芳都不在开封,德昭以“兴元尹山南西道节度使”镇南郑,德芳以“贵州团练使”驻广西贵县,用意是在防备降服不久的“复蜀”和“南汉”。这两个人都不在开封,何由而召?
    矛盾也者,说“太祖传位晋王之志素定”,这话不错;而且晋王也早有接管政权的准备,然则到了该他接位的时候,何以“犹豫不敢行”?这不但不合光义的性格,更不合乎当时的事实。
    当时的事实是什么?细考史实及后人的评论,我认为赵家得天下的真相如下所述:
    第一,“陈桥兵变”,出于太宗和赵普的密谋,太祖本人并无欺负柴氏孤儿寡妇的意思。
    第二,太宗在策划“陈桥兵变”,推戴太祖做天子时,就已有了“兄终弟及”的打算,但他自己不便表示,所以由杜太后以母命做成“金匮之盟”——太宗“陈桥兵变”的密谋,杜太后和太祖的姑母大概都知道,只瞒着太祖一个人。
    第三,太祖不愧孝悌,忠实地执行了“金匮之盟”。
    第四,太宗即位后,有悔盟之意,赵普看出端倪,设计迎合,借以复登相位。
    第五,德昭、德芳的死因可疑,而廷美获罪而死,则完全是赵普的阴谋。
    第六,至此,“金匮之盟”中所约定的传位顺序,自然中断,太宗达到了传子的目的,而欺母、负兄、杀弟、逼侄的罪名,也就难逃于天地之间了。
    由此更下一断语,烛影斧声,并无可疑,太宗所可訾议者,在后不在前。“金匮之盟”见于《宋史》“杜太后”、“赵普”等传。元修《宋史》,又修多本宋朝国史,则“金匮之盟”的始末,宋国史原已有记。既然国史有记载,知道的人自然不少,但宋人笔记中,几乎从未提到过有此盟约,而且也绝少谈到廷美、德昭、德芳的遗闻轶事,可知“金匮之盟”在当时是一大忌讳。
    这个忌讳,易代以后,当然消失。哪知到了清朝乾隆年间,复成忌讳。《宋史》具在,真相大白,关于太宗得位的记载,明明《湘山野录》可信的成分多于《涑水记闻》,而毕沅著《续通鉴》,偏偏全采后者,只修正了一个小错误,把王继隆改为王继恩,因为有雍正夺嫡这一重公案,怕触犯时忌,引起文字狱,有灭门之祸。
    如以为我这个说法武断,请再看一看赵翼的《廿二史札记》,这部书对正史的疑义阙失,以及历朝史事中的特点,无不表而出之,独独于宋朝开国事迹,以及太祖一变传统,传位于弟而不传子这等大事,略而不记,这又是为了什么?
    以司马温公的方正、毕秋帆的渊雅,所记或不可信,真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本此体念,我要从史书的夹缝里,找出一些真相来帮助读者了解这一件宫闱疑案的始末。
    这话要从“陈桥兵变”谈起。五代十国这五六十年,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一个时期。篡弑相寻,兵连祸结,军人骄横跋扈,往往以拥立主帅作为一种取富贵、得庇护的捷径。当周世宗柴荣崩后,七岁的幼主即位,是为恭帝。这年十一月,据报北汉勾结契丹兵,将从山西渡黄河南侵,于是遣“殿前都点检检校太尉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领兵御敌。当时就有流言,说出兵之日,要拥立赵匡胤为天子。这在五代是不足为奇的事,但每逢这改朝换代的一天,士兵照例可以放抢,被称为“靖市”,所以稍微好一点的人家,也照例要逃一次难。
    到了第二年,也就是恭帝宗训元年的正月初三,大军出发,当夜宿开封以北的陈桥驿。那时的赵光义还未改名,叫赵匡义,是他哥哥手下的“供奉官都知”,相当于现代一个兵团的后勤主管;赵学究赵普是“归德军掌书记”,相当于参谋长了。这两个人“部分诸将,环列待旦”,星夜派人联络禁军指挥官石守信和王审琦。天亮时,赵匡义和赵普进帐报告,说将士们认为幼主根本不懂事,出死力破敌亦没有人知道,“不如先册点检为天子”,然后北征,亦未为晚。
    其时赵匡胤因为头一天夜里喝多了酒,残醉犹在,一时弄不清是怎么回事,起来一看,“将校已露刃列庭”,齐声说道:“诸将无主,愿册太尉为皇帝。”正在踌躇考虑时,一件黄袍已披到他身上,将校拜呼:“万岁!”接着,把他扶上了马,向南回城。
    事出无奈,赵匡胤只好这样说:“你们贪富贵,立我为皇帝,如果听我的话,我接受,否则,我不干!”全体将校下马表示听命,于是相约:不得惊犯周太后和恭帝;不得欺凌大臣;不得抢掠扰民。遵命重赏,违命重罚。然后整队进城,接收了后周的政权。因为“归德军”驻宋州,于是定国号为“宋”,改元为建隆。
    据《宋史》记载,“兵变”的起因是军次陈桥驿,部队里有个懂天文的人,名叫苗训,“引门吏楚昭辅视,日下复有一日,黑光摩荡者久之”,是天命有归,因而起意,去报告赵匡义和赵普,然后如何如何。
    这是有意用曲笔为赵匡义和赵普开脱,因为既是临时起意,一夕之间何来御用的黄袍?同时,所谓“北汉会契丹入寇”,根本就是一个假情报。清人查初白有诗:“千里疑案陈桥驿,一著黄袍便罢兵。”隐隐然指责赵匡胤居心不良,其实是冤枉了他。赵匡胤不但不知有其事,而且亦不乐为天子——后面将有说明,这里暂且不谈。
    根据各种迹象来研判,我确信“陈桥兵变”出于赵普的策划,赵匡义的导演,甚至我还相信,杜太后和太祖的姑母,事先都是知道的。《宋史·后妃传》说:“太祖自陈桥还京师,人走报太后曰:‘点检已作天子。’太后曰:‘吾儿素有大志,今果然。’”杜太后的态度,实在令人奇怪!照常情来推测,做父母的一旦听说儿子做了皇帝,绝不可能有如此从容镇静的反应。我的家乡有个真人实事的笑话:父子二人同赴春闱,榜发之夕,同榻不寐。先来了个报喜的,说是“少爷中了”,做儿子的慌忙下床,连鞋子都顾不得穿,光着脚就奔了出去。做父亲的心里觉得不是味道,便骂儿子:“得失小事,何用如此!”到了后半夜,又来了一个报喜的,说是“老爷中了”,这位老爷正下床方便,一听报喜的声音,顺手把溺壶往桌上一放,奔了出去打听消息。于是做儿子的反唇相讥,一面移去溺壶,一面笑着说道:“得失小事,何用如此!”
    想想看,功名得失,尚且如此萦怀,何况傥来的一场大富贵。
    《五代史》记梁太祖朱温破黄巢,为“宣武军节度使”,派人到萧县去奉迎他的母亲时,其母“惊喜泣下”;或者如清末醇亲王听说他的儿子载湉被指定继承皇位时,“碰头痛哭,昏迷伏地,掖之不能起”(翁同龢亲述所见),倒也是正常的反应。总之,无论为喜为忧,当此时也,情绪绝不可能不激动。于此可知,杜太后对“点检作天子”在心理上早有准备,为了要给人一个事所必至、无足为奇的印象,来冲淡大局剧变的严重性,所以才出此矫情镇物的态度。
    其次,“吾儿素有大志”的话,是杜太后故意这样说的,其实不然。《涑水记闻》记载:
    周恭帝幼冲。太祖英主有度量,将士归心。将北征,京师宣言:出军之日,当立点检为天子。富室或挈家逃匿,独宫内不知。太祖惧,密以告家人曰:“外间汹汹若此,将如何?”太姐姊面如铁色,方在厨,引面杖逐太祖击之曰:“大丈夫临大事,可否当自决,乃来家内恐怖妇女何为耶!”太祖默然出。
    按:《邵氏闻见录》亦有此记载,以姊为姑。据《宋史·公主传》,太祖有两个妹妹,没有姐姐,应以“姑”为是。这位老姑太太的态度说话,固然大可玩味,而太祖的并无大志,于此更可得一明证,否则应喜不应“惧”。此一“惧”也,与醇亲王骤闻做帝父,“痛哭伏地”,是一样的道理。
    正因为有此一“惧”,赵匡义和赵普不得不假借北征的名义,发动“兵变”,并以将校环列露刃相胁迫,皇帝是不做不行了!但实违反太祖的本心。他不嗜杀,而做皇帝,尤其是开国之君,非杀人不可;他不喜欢处在一个危险的位置上,而做皇帝,尤其是在五代,随时有被弑的可能;他不喜欢拘束,更讨厌繁文缛节,而做皇帝必须受各种礼制的束缚;他喜欢行动自由,而做皇帝最不自由。太祖是一个忠厚、率真、安闲、朴实、讲情感义气的人,凡此都不像一个三代以下做皇帝的性格。《宋史·本纪》记他五十岁那年还“步至晋王邸”,玉辇大驾,非所爱慕,真正是“富贵于我如浮云”了!
    谈到这里,问题就来了。既然哥哥不乐为天子,为何做弟弟的非推戴他不可,甚至不惜出以露刃胁迫的手段?这个问题,我想我不说,读者也知道,是太宗——赵匡义自己想要做皇帝,但以资望不够,所以撮弄“将士归心”的太祖出来做一个过渡。
    于是就有了“金匮之盟”。这重公案的前半段是这样的:建隆二年,也就是太祖做了皇帝的第二年夏天,杜太后得病,太祖亲侍汤药,不离左右。太后临终以前,把赵普召来受顾命。她先问太祖:“你知道不知道,你是如何得天下的?”
    “自然是爷爷、爹爹和太后的余庆。”
    “不然,”杜太后说,“是柴家让七岁的孩子做皇帝的缘故。主少则国疑,启人觊觎之心。如果后周不是孤儿寡母当家,立一个长君,你哪里会有今天?所以,你百年以后,要传位给光义,光义传光美,光美再传给你的儿子德昭。四海甚广,国事烦剧,要立长君,才是社稷之福。”
    “是。”太祖流着眼泪说,“儿子一定照娘的意思做。”
    于是杜太后转脸对赵普说:“你也一起记着我的话,不可违背。”
    赵普做事讲究手续,当时就在杜太后的病榻前,把他们母子的对白,以及吩咐他的话,做了一个“笔录”,成为誓约,最后又注了三个字:“臣普记”,表示自己是这个誓约的见证人。然后把它“藏之金匮,命谨密宫人掌之”。
    以上是“金匮之盟”的由来。杜太后的话说得入情入理,但仔细研究,却有个绝大的漏洞。按:当时太祖三十五岁,德昭以乾德二年出阁,乾德三年娶妻,则在当时至少已有十二岁,杜太后没有理由不相信她的儿子不能活到六十,到那时候德昭已经三十七岁,这还不算“长君”吗?
    我们再算一笔账,光义与太祖都属猪,前者小十二岁,当时二十三;光美在雍熙元年死于房州,算起来当时是十五岁,只比德昭大三岁。假定他们都活六十岁,则照杜太后的计划,列一个表来看看他们即位的年龄:
    在那个时候,五十已成老翁,光美五十二岁即位、德昭五十七岁即位,精力衰颓,又岂是“社稷之福”?所以杜太后遗命中,最要紧的只有一句话:“汝百岁后,当传位光义”;而又可断言,这一番话是光义所说,只是出自杜太后之口而已。同时,必召赵普为顾命之臣,又可知必出于赵普的策划,成拥立之功——这在他以后设计陷害廷美(即光美——编者注)时,居心何在就明白了。
    这以后,太祖很忠实地遵从遗命,执行誓约,在杜太后崩逝后不久,诏令以光义领开封尹。依五代的制度,预定的皇位继承人常担任这个职务。而且太祖常对近臣称赞光义,说他“龙行虎步,生时有异,他日必为太平天子,福德吾所不及”。到了开宝六年,更封光义为晋王,朝班在宰相之上;而对他的长子德昭,却只给了“贵州团练使同平章事”的职称,同于相位,却无相权。
    现在我要谈谈这件宫闱疑案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即那位号称“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赵普。赵普字则平,原籍幽州蓟县,他父亲因为避兵祸辗转迁至洛阳,就在那里落籍。他比太祖大五岁,两人在滁州相识。那时周世宗用兵淮南,太祖与他父亲——追尊为宣祖的赵弘殷,分典禁兵,太祖拔滁州,宣祖却在滁州病了。其时赵普是个军法官——“军事判官”,侍奉宣祖的汤药,极其殷勤,宣祖便拿他当同族的子弟看待,太祖也跟他交成了很好的朋友。
    淮南一平,赵普调补为渭州军事判官,太祖调升为同州节度使,以他为推官。不久太祖移镇宋州,就是现在的河南归德,他把赵普带了去,保荐为“掌书记”。赵普一跃而为太祖的幕僚长。
    陈桥兵变,太祖即位,赵普以佐命元勋,授“右谏议大夫充枢密直学士”,这是个直接参与最高军事机密的职位。到了建隆三年,拜“枢密使检校太保”,枢密使掌管军政,在五代及宋初,是个极重要的职位,称为“使相”。
    在这个阶段中,赵普遇到了一个对头,名叫卢多逊,是名父之子。他的父亲卢亿,德行甚高,是五代的好官之一。卢多逊学识渊博,颇得太祖赏识,以翰林学士“知制诰”,是清高华贵的天子近臣,常在太祖面前说赵普的短处。偏偏赵普不争气,有一次在太祖面前出了洋相。叶梦得的《石林燕语》记其事甚趣:
    卢相多逊素与赵韩王(普)不协。韩王为枢密使,卢为翰林学士,一日同奏事,上初改元乾德,因言此号从古未有,韩王从旁称美。卢曰:“此伪蜀时号也。”帝大惊,遽令检史视之,信然。遂怒,以笔抹韩王面曰:“汝争(怎)得如他?”王经宿不敢洗面,明日奉对,帝方命涤去。自此隙益深,以及于祸。
    就算马屁拍在马腿上,太祖似不必如此动怒,而赵普亦不必如此惶惧,由此可见,“乾德”的年号,即使不是出于赵普的献议,亦必为他所赞成。按:前蜀王衍的年号为“乾德”,相去才五十年,便已茫然,赵普不学如此,无怪乎太祖要劝他多读书了。
    但话虽如此,太祖对赵普的宠信未衰。乾德二年赵普拜相,于是伐蜀、伐南汉,都由太祖、太宗与赵普密定大计,而且往往是在赵普家中。
    做了七八年宰相,赵普的钱捞了不少,在开封和洛阳大起第宅,“外门皆紫荆,后苑亭榭制作雄丽”。为了盖新宅,派人到陕西、甘肃去采办大木,而所派的人又打着宰相的旗号,公然走私。事发以后,太祖大怒,准备“下制逐普”。按:宋朝的册立后妃、拜相罢相,都要“下制”,制敕以白麻书写,所以又称“宣麻”。写“宣麻”是件极郑重的事,因为天下公论,褒贬皆以“宣麻”为断。
    “制敕”出于“知制诰”的翰林学士之手,起稿称为“草制”或“作麻”,例有丰厚的润笔,当事人为求美言一二,常有厚赠,甚至后妃亦不例外。
    其时“知制诰”是卢多逊,冤家对头,如果宣麻,绝不留丝毫情面,所以赵普极为紧张。幸而太祖的儿女亲家王溥,帮他求情,赵普总算留了下来。
    不久,又出了个大乱子,在杭州的钱王送了十坛海产给赵普,放在走廊上还未收起,太祖来了,一见便问是何物,说是海产,太祖叫打开来吃。哪知打开一看,全是“瓜子金”,赵普大为惶恐,说实在不知情。太祖叹口气叫他收下,但对他印象已经太坏,加以卢多逊专门揭发他的不法行为,太祖决定不要他当宰相了。
    宋朝的制度,大臣有罪,如非谋逆或大不敬,不会下狱,处置的方法是调为地方官。如果圣眷未衰,或有人帮忙,便派到好地方去,否则就给一个“边远小州”。赵普罢相,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所管的地方,就是现在河南的孟县(孟县,今河南孟州市——编者注)。
    到孟县接了事,赵普出了个花样,上表太祖,说:“外人谓臣轻议皇弟。开封尹皇弟,忠孝全德,岂有间然?矧昭宪皇太后大渐之际,臣实与闻顾命。知臣者君,愿赐昭鉴。”这里的所谓外人,自是指卢多逊,所以上表的用意,是为了卢多逊说他轻议皇弟,有所分辩。但是,这是表面文章。
    以我的看法,此是赵普另求富贵的敲门砖,这道表的最大作用,是在试探太祖的意向。“金匮之盟”到此已经十二年,虽然光义一直担任着被作为储位看待的开封尹,但到底不同于正式的立储,名分早定,谁也争不走。在这十二年中,太祖可能改了主意,将来传子不传弟。金匮誓约在宫中,随时可毁。赵普的目的,就是希望借此一表,测出太祖的反应。倘有改变主意的迹象,赵普就要去巴结皇长子德昭了。如果主意不变,则此一表留存宫中,将来亦可作为向光义邀拥立之功的根据。反正左右逢源,无往不宜。赵普的政治艺术,真可说是“已臻化境”。
    果然,太祖做出了正确的反应,封光义为晋王,朝会班次在宰相之上,这是进一步支持光义的鲜明表示。赵普心知太祖未改素志,依然遵守金匮之盟的约束。后来又知道,太祖甚至“手封其表”,藏入金匮,为赵普拥立太宗,添一强有力的证据。这真是“君子可欺以其方”,同时也越见得赵普以后的行事,负太祖太深,无怪乎他晚年内疚神明到了疑神疑鬼的程度。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太宗封晋王在太祖开宝六年九月,三年以后,太祖驾崩,晋王接位,是为太宗。以光美——此时已改名廷美——为开封尹,封齐王;德昭为永兴军节度使,兼侍中,封武功郡王;德芳为山南西道节度使同平章事,兼领兴元尹。不久又下诏,太祖与廷美的子女,并称皇子皇女,以示一体。
    在这时候,我们不妨认定,太宗是有遵守杜太后遗命的打算的。他让廷美接替了他原来的位子,在开封尹为储位的传统以外,廷美的子女并称皇子皇女,尤为廷美将承大统的明确暗示。而猜忌之心,也就萌于此了。
    整个的大变化,始于太平兴国四年。这年正月,太宗亲征北汉,准备以廷美留守京城,开封府判官吕端向廷美进言:“上栉风沐雨,以申吊伐,王地处亲贤,当表率扈从,若掌留务,非所宜也。”于是廷美奏请扈从——太宗准备命廷美留守,原是不得已的举动,因为天子巡幸亲征在外时,照例由储君监国。如果不这么做,即表示他对廷美有猜忌,而实际上确实是有猜忌的。由于吕端那一番冠冕堂皇的辞令,解除了太宗一个绝大的疑难,也消除了他的一个后顾之忧。无怪乎吕端以后获得重用,而太宗说他“大事不糊涂”,亦正就指此而言。
    在当时,北汉是五代十国中唯一未为宋朝并吞的一国,地处山西北部,国主姓刘,一向与雁门关外的契丹有勾结。太宗为统一宇内,伐北汉自有必要,但大臣多以为不可,只有平蜀、下江南,武德高超、勋业彪炳的曹彬赞成。太宗便做了最后的裁决,以潘美——就是京剧《杨家将》中的潘仁美为“北路都招讨使”,领兵渡河,直薄太原,分四面攻城。
    北汉为宋所攻,有上十次之多,每次兵临城下,总是不战自退。因为宋初的国策,采取赵普的献议,独留北汉,屏障边患,而雄才大略的太宗,决心进取,所以从潘美出师后,自将大军,亲临征讨。
    这一次战役就专家的观点,严格评论,是失败的,而且将帅不和,冲突的双方,一个上吊,一个中风,虽瞒着太宗,而军中无不知其事,大为影响士气。
    太原总算在五月里打了下来,汉主刘继元奉表投降。此时太宗要移师征契丹,乘胜取幽蓟。诸将皆以师疲粮缺为由,不赞成的多,太宗都不听。六月间由易州、涿州进拔幽州;七月间,蓟州也投降了,打得似乎很顺利。
    契丹的国号就是“辽”,《四郎探母》中的萧太后,那时还是王后,芳名“燕燕”。萧燕燕是个很能干的女人,辽主有病,由她专决国政,此时派名将耶律休哥救燕,星夜急驰,到了北平城外高粱河的地方。恰好辽将耶律沙将要败退,耶律休哥及时赶到,回师反攻,反败为胜,宋军战死了一万多人。
    这时是八月间,秋风已起,凡是西征北伐与异族交锋,一到秋天,往往要班师,因为塞外秋高马肥,正是胡骑活跃的时候。转眼秋深冬至,中原士兵则不耐苦寒了,两相对照,胜败不卜可知,于是太宗引师南还。
    耶律休哥乘胜进击,穷追不舍,太宗狼狈不堪,追到涿州,竟至轻骑脱逃,所有辎重以及随携的宫嫔,都为耶律休哥所俘获。这还不算,太宗屁股上还吃了两箭,弄成个“箭疮”,年年都要复发。据后来神宗告诉大臣,太宗之崩,就是箭疮复发的缘故。
    在混乱之中,还几乎造成一个动摇国本的大错误。有一天晚上,忽然群情惶惶,奔走相告,说皇帝失踪了!国不可一日无君,于是有人提议立德昭继位。幸好大家很快地发觉这是一场误会的虚惊,才把这个提议打消,否则出现了两位大宋天子,后果不堪设想。
    伐辽的这一役,为宋朝开国以来,遭遇的首次挫折,损兵折将,大伤天威,太宗心里的不快,可想而知。偏偏少不更事的德昭,不识眉高眼低,只为了一句话,导致了一场绝大的悲剧。
    宋初待武将极厚,命将出师以前,征伐作战之中,班师凯旋以后,迭有赏赐。这一年伐辽虽然不利,可是征北汉总算三军用命,克敌致果,应该赏功。但太宗因为征辽大败而归,心境不佳,“久不行太原之赏”。德昭可能听到了将领们在私底下有怨言,便特意提醒太宗,这件事不能再耽搁,应早早处理为佳。
    这一下触发了太宗的郁怒,厉声答道:“等你自己做了皇帝,再赏也不晚!”
    德昭当时不敢申辩,回到私邸,引剑自刎。到底是一时羞愤,遽尔轻生,还是因为他认为他叔叔的话中,隐含着军中误传天子失踪,准备拥立德昭这个误会,此时表露了猜忌之心,因而一死以明志,那就是永远无法究诘了。
    这是太平兴国四年秋冬间的事,到了太平兴国六年三月,太祖的小儿子德芳也死了。德芳的死因,照史书上看,无可怀疑,是因病而死。太祖四子,老大、老三早夭,老二德昭自杀,老四德芳再一死,太祖就只有孙子在世。这一下,皇位继承的顺序,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照原来的顺序,太祖传太宗,太宗传廷美,廷美传德昭,德昭既死,自然传德芳,神器依旧归入太祖的子孙,不违杜太后的遗命,亦不负太祖“手挈天下以与弟”的盛德。可是照现在的情况看,大位落入廷美手中,则廷美将来一定传子,帝系如此不明不白地转移,太宗自然不能甘心。
    所以德芳的死,把廷美推入一个异常危险的位置,也就是说,他失去了德芳的屏障,成了太宗寝食难安的一个隐忧。如果此时吕端还在他幕府中,也许会劝他上表,解除开封尹的职位,以示不欲居储位;或者索性说得更明白些,请立太子,示天下以神器有归,则必可以“秦王”的身份,长保富贵。
    无奈那时秦王廷美的手下,不是饭桶,就是小人,计不及此。相反地,太宗在藩邸的旧人,却把这些因果以及太宗的心理,看得很清楚。一年以后,有个叫柴禹锡的,终于发难!
    柴禹锡是晋王府的旧人,素为太宗的耳目。太平兴国七年三月,他密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这一大半是诬告,太宗无法追究其事,只把廷美由开封尹调为“西京留守”,同时把柴禹锡升了官,奖励他的告密。
    这是一个强烈的暗示:太宗的本意,已成司马昭之心。既然攻秦王可得富贵,于是告密者不一而足。太宗疑心生暗鬼,颇感困惑,想起赵普是开国老臣,阅历甚深,便召见赵普,征询他的意见。
    赵普等了多年,终于等到了机会。他自出镇河阳之城,一直郁郁不得志。太宗即位,入朝申贺,本以为金匮之盟一发,忠忱立见,必得大用,哪知太宗根本不知有此同盟——皇帝继承的顺序,可能只是烛影斧声之夕,太祖临崩的密嘱。赵普看到太宗没有表示,也不敢说破,因为像这样有关帝位递嬗的大秘密,必不能轻道一字;否则不但一文不值,反而会引起太宗的猜疑,以为他有挟制之心,则性命或且不保。太祖忠厚,赵普可以玩弄;太宗是雄才之主,赵普绝不敢造次。
    另一方面,赵普的政敌卢多逊,多年来全力阻抗他再起。在朝的宰相,处处方便,赵普被他压得抬不起头来。当此之时,赵普的儿子承宗,娶了太祖的妹妹燕国长公主的女儿。承宗原来是泽州知州,受诏进京成婚,与皇家结成亲戚,应该可以留京供职,而卢多逊以宰相的权威,不等赵承宗新婚满月,就下令叫他回任。赵普觉得他欺人太甚,愤不可遏,恰好太宗召问,赵普便下了辣手,准备把卢多逊牵涉进这件大案子里。
    首先赵普表示:“愿备枢轴,以察奸变。”这句话便很厉害,表面看是他请求内调,复登相位,其实是针对卢多逊的一支冷箭,暗示卢多逊身为宰相,不能防察奸变,再进一步看,何以不能防察奸变?以下就有大文章可作了。
    大概召见的结果,太宗颇假以辞色,增强了赵普的信心,因而退后上书,把当初受杜太后顾命,以及出镇河阳时,如何自陈未“轻议皇弟”的经过,原原本本,奏陈御前。太宗至此方知有所谓“金匮之约”,打开来一看,证实了赵普的话,只字不虚。
    太宗这时才知道,赵普对自己是如何忠心!一向太薄待了他。感悟之下,亲书手诏召见。他对赵普说:“人孰无过?我不必等到五十岁,方知四十九年之非!”这年太宗四十四岁,特引孔子“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的话以自责,表示对赵普的歉意。
    于是赵普复又拜相,与冤家对头的卢多逊,一堂治公。重新得势的赵普,这时有两件大事要办:为太宗,要“察奸变”;为他自己,要驱逐卢多逊。
    这两件事,本来可以没有关联,之所以拴合在一起,也要怪卢多逊自己不智。一山不能容二虎,赵普复相,且以资望甚深,班次在王侯百僚之上,如果卢多逊见机,便当乞退,找个繁华的富庶地方坐镇,安享清福;但他贪恋权位,对于赵普的一再让他引退的暗示,踌躇不决,因而半年之后,招来一场大祸。
    这场大祸起于太宗和赵普的一个默契。当赵普复起未几,太宗曾以皇位传弟还是传子这个大问题向赵普垂询。赵普答道:“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这话说得十分率直,也十分深刻,意思是:“太祖当初将皇位传给你,就是一个错误,你如何可以再犯同样的错误?”
    就是这句话,注定了廷美非死不可的命运。照现存的史料来研究,剧变发生于太平兴国七年三月下旬到四月中旬这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三月初三乙未,廷美罢开封尹为西京(安)留守,此是柴禹锡告变一事的结果。到了三月二十壬子,太宗赐廷美通犀带,钱一千万贯,绢、彩各一万匹,西京甲第一区,并命枢密使曹彬在琼林苑为廷美饯行,凡此皆可以看出,太宗知道柴禹锡的密告并无根据,所以善遣廷美,赏赐极厚。
    及至廷美离京,不过半个月的工夫,便有“卢多逊与廷美交通事”一案的发作,是为赵普的一石两鸟之计。一个是宰相,一个是领开封尹的亲王,互遣小吏,有所关白,其事不足为奇,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太宗下令,组织“特别法庭”审问其事,“审判官”一共四个人,“翰林承旨”李昉和“翰林学士”扈蒙,都是谨身奉上的老好人,所以审判的实权落在“卫尉卿”崔仁冀和“侍御史”滕中正手中。滕尤严酷,因而审出许多“罪状”,此案成为大狱。
    卢多逊被解除了相职,“下御史狱”。同时被捕的还有中书省堂吏赵白,秦王府孔目官阎密,小吏王继勋、樊德明、赵怀禄、阎怀忠等。中国的监狱,我们可以这样说,至宋还有秦代的阴影未消。汉宣帝时,廷尉使路温舒的奏疏中,就曾坦白指出:“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宋朝的天子算是宽厚的,屡有恤狱的诏令,而狱中的黑暗如故,狱吏的权威如故,而处理牵涉叛逆或宫闱的案件,尤其惨无人道。卢多逊到了这个地步,唯有“具伏”,否则将来的结局不可知,眼前的亏吃定了。
    卢多逊的供词为:“累遣赵白以中书机密事告廷美,且曰:‘愿宫车晏驾,尽力事大王。’廷美亦遣小吏樊德明报多逊云:‘承旨言,正会我意。’因遗之弓箭,多逊受之。”这是所谓“交通”的实迹,而实不成其为罪状。论地位,如果秦王还不能与闻国家机密,则还有什么人够资格?而且太祖在日,太宗以“皇弟”的身份,不止于参与机密,发言且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则卢多逊以宰相而将机密告知兼领开封尹的秦王,以取得政策执行上的协调,正是分内应做之事。至于馈赠弓箭,越发是小事,以此为罪,抑何可笑。
    唯一可以作为罪证的,只是“愿宫车晏驾,尽力事大王”这句话。但论情理不通,卢多逊已经位极人臣,且一直受到太宗的信任,有何理由希望“宫车晏驾”,秦王接位为天子?由此可知,卢多逊的“诬服”,也许只是为了先脱缧绁之厄,与屈打成招的道理是一样的。
    这一案的结果是,奏陈御前,太宗下诏,命文武群臣集议朝堂。当时少骨鲠敢言之士,而且叛逆大案,人人怕惹牵连,所以由资历最深的重臣,太子太师王溥领衔复奏:“请依有司所断治罪。”而所认定的罪状,不过卢多逊自供中“愿宫车晏驾”那句话的发挥,他说:“身处宰司,心怀愿望,密遣堂吏,交结亲王,通达语言,咒诅君父。”宰相“交结亲王”何需“密遣堂吏”?而“咒诅君父”的“语言”,又何可遣堂吏“通达”?其为冤狱,即此更可断言。
    而太宗仍旧做了最后的裁判。赵白、王继勋等一干人,自然是杀头。对卢多逊,宽免他的死罪,配流崖州,即现在海南岛的南端,在宋朝人们认为一旦充军到了那里,是很难生还的。
    至于廷美,“西京留守”的职位虽未被夺,但“勒归私第”,形同软禁;他的儿子,原为“一体并称皇子”的,此时仍旧改称为“皇侄”;他的女儿原来被封为“云阳公主”,下嫁韩崇业,此时被褫夺公主的封号,韩崇业亦不再是“驸马都尉”,而且不准她住在京城,发遣西京,依廷美而居。这无异布告天下,太祖创下的“兄终弟及”的成例,已经废止,大宋的皇位,从此父子相传。
    目的是达到了,但这件事做得实在不够漂亮,所以太宗在廷美死后,对大臣有番表白。据《宋史·宗室列传》记载其言如下:
    “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后出嫁赵氏,生廷俊。朕以廷美故,令廷俊属鞬左右,而廷俊泄禁中事于廷美。迩者,凿西池,水心殿成,桥梁未备,朕将泛舟往焉。廷美与左右谋,欲以此时窃发,不果,即诈称疾于邸,俟朕临省,因而为变。有告其事者,若命有司穷究,则廷美罪不容诛。朕不欲扬暴其丑,及卢多逊交通事发,止令居守西洛,而廷美不悔过,益怨望,出不逊语,始命迁房陵,以全宥之。至于廷俊,亦不加深罪,但从贬宥。朕于廷美盖无负矣!”言未讫,为之恻然。李昉对曰:“涪陵悖逆,天下共闻,西池禁中事,若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按:李昉是主审卢多逊交通秦王一案的“首席审判官”,奉旨“杂治”,杂治者,不限于“交通”一事。所传的“被告”甚多,廷美的同母弟,军器库副使赵廷俊也在案内。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果然有准备在太宗西池泛舟时,暗加谋害的逆谋,自然会在那么多人的口供中泄露,而作为“首席审判官”的李昉,竟毫无所知,岂非怪事。
    由这一点,就可以判断太宗说这一番谎话,完全是为了要表示他“无负廷美”。因为话中的漏洞很多,譬如说,“不欲扬暴”廷美之丑,固为顾念廷美是异母弟,同气连枝,有所不忍,但赵廷俊与太宗并无血缘关系,有此“逆谋”,何以“不加深罪”?卢多逊为有功于国的宰相,不过因“愿宫车晏驾”一语,便流配崖州,而直接参与危害君上密谋的人,“但从贬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更不像英武雄才之主的所为。
    至于说廷美在西京长安“不悔过,益怨望,出不逊语,始命迁房陵”,这也是虚言。究其实际,是赵普推廷美落井而又下石的狠着。
    因为,廷美虽“勒归私第”,仍保有“秦王”的封号,如果有意谋反,或效五代的割据,他有三个有利的因素:第一,天下者太祖的天下,而太宗“久假不归”的企图,路人皆知,“逼死”德昭这重公案,尤为天下所不谅,廷美以此作为反太宗的理由,乃至在德昭的五子、德芳的三子中,择贤立而为帝,是有相当号召力的。
    其次,关中外有山河环绕,内有泾渭交流,沃野千里,四塞险固,以之自守,则崤函之险,足拒强敌。以之用兵,则关洛地形,势同高屋,尤其是山西的北汉,新降不久,存有反覆之心,一旦有机可乘,渡河南下,则以汴梁四战之地,很不容易守得住。
    第三,廷美获封为“秦王”,关中正是他的封邑。宋朝虽无就藩之例,但无论如何可以扯得上关系,在理论上取得一个恃潼关之险而王的根据。
    果真有一天,势必追究责任,赵普的“察奸变”实为“制造奸变”,难逃刑诛;倘或秦王廷美采取比较和缓的办法,声言奸臣陷害亲贤,要入清君侧,则指名请诛的奸臣,第一个就是赵普。正因为这样,他对在西京的廷美,寝食难安,因而指使一个人出来诬告廷美。
    这个人名叫李符,官居开封知府。他受了赵普的教唆,上书太宗,说廷美“不悔过、怨望,乞徙远郡,以防他变”。于是太宗下诏:“降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妻楚国夫人张氏削国封。”宋初的叙封之制,公爵分为三等:国公、郡公、县公。县公的夫人封为郡夫人。房州即今湖北武当山西南的房县,秦代名为房陵,王翦灭赵,徙赵王于房陵;吕不韦获罪,全家亦徙于此。汉朝宗室大臣有罪的,亦往往徙房陵安置。房陵城极小,周围只有四里,但城墙高且厚,绕城的护城河宽而且深,完全是为了监禁重要罪犯,防逃逸或内外交通而设计的。
    卢多逊与秦王交通,多少还有事实;说廷美在西京怨望,百分之百是诬告。赵普做了这件事,心又不安,所以又下辣手,这一次倒霉的是“猫脚爪”李符。
    为了杀李符灭口,赵普找了李符的一个过错,把他贬官。当卢多逊发配时,李符曾向赵普建议,说崖州虽在海外,水土并不甚恶,不如改配春州,虽在内地,而向来发配到那里的,从未生还。这时赵普想到了他的话,正好“请君入瓮”,把李符贬到春州去当知州。春州者,今广东阳春市,在当时是有名的蛮瘴之区,为猺人所聚居。李符到了那里不久,果然一命呜呼!
    与此同时,先后又死了两个人,一个是廷美的生母,也就是太宗的乳母,陈国夫人耿氏;一个是廷美,他死在雍熙元年正月,大概是移房州安置一年半以后的事,死因是“忧悸成疾”——说得明白些,是不知还有什么不测之祸在后面,活活吓死的,死时得年三十八岁。
    赵普为太宗立此大功,所得到的是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得到。他的“备位枢轴”,原是来办“察奸变”这件大事,“奸变”既已“察”出,廷美移置形同“牢城”的房州,大事已毕,没有理由再留在相位。太宗有他自己的一副班底,又怕赵普恃功揽权,形成挟制,搞出凶终隙末的结局,所以赵普在太平兴国八年十月罢相,拜为武胜军节度使,出镇邓州,即今河南南阳、邓州一带。自此往西南,由老河口渡汉水,不远就是房州,太宗把他派到这个地方去坐镇,不知是否有叫他继续“察奸变”的意思。但无疑,对廷美是益发加重了威胁和刺激,因而不出三个月就因“忧悸成疾”而死!说起来,廷美的一条命,不折不扣送在赵普手里。
    当赵普罢相出镇,太宗还作了一首诗为他赠行。赵普老泪纵横,表示御赐的诗篇,将来要刻石与朽骨同葬。太宗为之动容,第二天对宰相李琪说:“赵普有功国家,而且是我的布衣之交,现在他精力衰迈,不宜再烦枢务,所以挑个好地方让他去安度余年。这番意思,我写在诗里面,他看了感极而泣,我亦好不心酸。”
    李琪也说了赵普的反应:“昨天赵普到内阁,恭读御笔,向臣涕泣而言,说此生余年,无由报告天恩,只望来世,再效犬马之劳。此刻又蒙陛下如此宣谕,君臣始终之分,可谓两全。”由这番答语中看,太宗诗里的意思,不难想象。
    太宗诗中的意思,我以为不出“矜全”两字。照这样说,岂非有功不赏,反有责备之意?不是!设计陷廷美于死,算为太宗立了大功,是旁人的看法。在太宗的感觉,是吃了个有苦难言的哑巴亏。
    不错,太宗自德昭、德芳一死,确有不惜违母兄遗命,以皇位传子的打算。但是,他同时也希望政局稳定,如果他的藩邸旧人如柴禹锡之流,与秦王府的僚属,各为其主,展开党同伐异的冲突,绝非国家之福。所以他的用赵普来“察奸变”,是用他的资望、经验,主要的是老到的政治手腕,来消弭隐患于无形。要教廷美自甘退让,可以有圆满解决的办法,吕端劝他上书随扈亲征,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再往远些看,面对跋扈的开国功臣,太祖尚且可以杯酒释他们的兵权,何况一个秦王廷美,既不典重兵,亦不摄国政,要解除他的储位,不必亦不可出之以急切的手段。
    谁知赵普竟比躁进的功名之士还要鲁莽!一下子兴起大狱,干掉一个亲王、一个宰相。在当时,太宗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后一定会失悔。他是个极精明的人,而且也来自民间,朝野之间,对于这一案会如何批评,他自然可以想象得到,这笔账,大家会记在他头上,变成“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而事实上呢,赵普是非如此不足以伸积怨于卢多逊,连太宗都成了他报私仇的工具。像赵普这种行径,如果遇见乾隆这样的皇帝,非把老命送掉不可。
    于此可知,太宗完全是顾念他的开国功勋和布衣之交的情分,才赦免了他这个大过失,贬官出镇。而诗里有一点暗示也是可以确定的,就是从此不许他回京城。复按前文所叙,太宗与李琪的谈话,赵普向太宗和李琪的表示,自可明白,不必多谈。
    这年赵普已六十二岁,在外面住了几年,适逢太宗行“亲耕耜田”的大典,赵普苦求入觐,太宗不念旧恶,答应了他。既到京城,又活动太宗的次子,已定储位的许王元僖为他进言,准他留在京城。适逢太宗要重用吕蒙正,顾虑他资望太浅,想找个重臣来虚领首相的衔名,于是赵普又得拜相。其后又派他镇西京,因为老病侵寻,缠绵病榻,数次上表方得回京,而他的病殁,相传是廷美索冤讨命所致。
    赵普死前的异闻,宋人笔记中载有两事,都说他病重时,找道士为他设坛打醮,作禳解之计。打醮要拜表,上达“天”听,表文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所以称为“青词”。道士去请问赵普,青词上写些什么。他有口难言,只好自己动笔。
    写好以后,赵普亲手封好,嘱咐道士,不得打开,向空焚化。刚刚点燃,忽来一阵大风,把他的青词吹到了半空里,后来有人在汴京朱雀门外捡到。据说赵普是向天帝如此陈诉的:
    情关母子,弟及自出于人谋;计协臣民,子贤难违乎天意。乃凭幽祟,遽逞强梁;瞰臣血气之衰,肆彼魇呵之厉。信周祝霾魂于鸠塑,何晋巫雪魄于难经。倘合帝心,诛既不诬管蔡;幸原臣死,事堪永谢朱均。
    玩味语气,他是把责任推在太宗身上。另有一说,同见于《乐善录》和《湘山野录》的作者文莹的另一部笔记《玉壶清话》中:
    赵韩王久疾无生意,解所宝双鱼犀带,遣亲吏甄潜诣上清太平宫醮谢。道士姜道元为公叩幽都乞神,语神曰:“赵某开国勋臣,奈何冤累不可避?”姜又叩曰:“冤者为谁?”神以淡墨一巨牌示之,浓烟罩其上,但识牌末一“火”字而已。道元以告公,公曰:“我知之矣!必秦王廷美也。当时,自是渠与卢多逊遣堂吏赵白交通,事露速祸,咎岂在吾?”呜呼!一闻“火”字,即知必是秦王……
    按:“美”字下半部作“火”,赵普一听便知,正见得心虚。但这两条记载,可信的成分不多。倒是《宋史》本传的最后一段,值得注意:赵普既死,他的夫人上奏太宗,说两个未嫁的女儿,愿意出家为尼。太宗再三相劝,赵普的那两个一名志愿、一名志英的女儿,志不可夺,太宗只好准许,并赐法名,志愿号为“智果大师”,志英号为“智圆大师”。
    见于正史的记载,当然确有其事。问题在这里,堂堂相国千金,况当妙龄未嫁,何以忽有出世之想?这不用说,是为她们的父亲忏悔宿孽。于此可见,廷美确是毁在赵普手里,不但当时的舆论是如此认定,而且连他的家人亦持这样的看法。孔孟之道是王道,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行的却是霸道,事不可解者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