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先
李森先
附记 王紫稼 清初苏州书办 释大汕 潘耒
清初言官,享名最盛者为李森先。他是山东掖县人,明朝崇祯十三年进士,官至国子监博士。李闯破京,受伪官“祠祭司从事”。入清为江西道监察御史。其时巡按制度未改,顺治十三年巡按江南,在苏州杀一名伶、一淫僧,乃享大名。
名伶者王紫稼。吴梅村有《王郎曲》:
王郎十五吴趋坊,覆额青丝面皙长,孝穆园亭常置酒,风流前辈醉人狂。
同伴李生柘枝鼓,结束新翻善才舞,锁骨观音变现身,反腰贴地莲花吐。
莲花婀娜不经风,一斛珠倾宛转中,此际可怜明月夜,此时脆管出帘栊。
王郎水调歌缓缓,新莺嘹呖化枝暖,惯抛斜袖惮长肩,眼看欲化愁应懒。
摧藏掩抑未分明,拍数移来发曼声,最是转喉偷入破,殢入肠断脸波横。
十年芳草长洲绿,主人池馆惟乔木,王郎三十长安城,老大伤心故园曲。
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翦水清如玉。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
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
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顿息,移床敧坐看王郎,都似与郎不相识。
……
梨园子弟爱缠头,请事王郎教弦索。耻向王门作伎儿,博徒酒伴贪欢谑。
君不见,康昆仑、黄幡绰,承恩白首华清阁。
古来绝艺当通都,盛名肯放悠闲多。王郎王郎可奈何!
观此可知王郎色艺。梅村自跋谓:“王郎名稼,字紫稼,于勿斋徐先生二株园中见之,髻而皙,明慧善歌。今秋遇于京师,相去已十六七载,风流儇巧,犹承平时故习。”徐勿斋即徐汧,东林健者,明亡殉节。所谓“孝穆园亭”即徐汧二株园。十五初见,相去十六七年,则王紫稼其时为三十一二。王于顺治八年入京,依龚芝麓,十一年南返,未三年即被祸。无名氏《研堂见闻杂记》载李森先巡按苏州事云:
公为人宽厚长者,而嫉恶特严。当秦公时,大憝元恶,皆已草薤无余,而踵起者犹蔓衍不绝,公一一擒治之,始根株尽拔无蘖矣。其最快者,优人王子玠,善为新声,人皆爱之。其始不过供宴剧,而其后则诸豪胥奸吏,席间非子玠不欢,缙绅贵人,皆倒屣迎,出入必肩舆,后弃业不为,以夤缘关说,刺人机事,为诸豪胥耳目,遨游当世,俨然名公矣!
一旦走京师,通辇下诸君。后旋里,扬扬如旧,其所污良家妇女,所受馈遗,不可胜记,座间谈子玠,无不咋舌。
文中“秦公”指秦世祯,为李森先的前任,亦以风骨峻整见称。子玠即紫稼,为“豪胥奸吏”的“耳目腹心”,可以想见其无恶不作。
“胥”为捕快差役,往往鱼肉乡民,尽人皆知;“吏”为书办,其恶不易为人所晓。陆陇其有言:“本朝大弊只三字,曰例、吏、利。”例即例案,公事必合例始得行;而例案唯书办熟谙,故可借以射利。
郭嵩焘之言,则更为愤激,他说:“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考清朝初年,苏州是书办的天下,恶名昭彰者有施商余、沈继贤、徐掌明、周宗之等,与巡抚、藩臬两司,一府、二县各衙门,俱通声气。其中以施商余最狠毒,倡议“十不降”的金之俊,位至三公,归田后,屡受施商余欺侮,以致患膈症而殁。有一次,施商余下乡遇雨,停舟某处,主人迫之登岸,以盛馔相款;施见他家有兵器,便教人以私藏军器招县拘查,然后他出面解救,得以无事。
施商余表示,以为报答一饭之德。此人再三拜谢,送红包不受;恰好鲥鱼新出,以重价购得一担,送到施家,自以为是很名贵的礼物,哪知施商余命来人挑到厨房,触目皆是鲥鱼。
又一次见一银匠之妻,极美;施商余以为“此妇眼最俏”,银匠听得这话,竟以石灰弄瞎了妻子的眼睛。势焰如此!后来金之俊有个门生来当江苏臬司,为报师仇,罗织罪名,立毙杖下。
沈继贤睚眦必报,与人斗叶子牌,打一张正好为下家配成对,其名曰“捉”。他说:“我的牌哪个敢捉?”下家答说:“捉你不要紧!”沈继贤便招呼跟班,附耳说了几句,不一会儿来了两名差役捕捉牌之人,此人责问:“我犯什么法要捉我?”沈继贤笑道:“捉你不要紧!”
又有一次,有人请客,沈居首座。未几,来一少年,向沈继贤漫然一揖,礼节疏慢,便有人责备少年不懂事。少年答说:“我不认得沈继贤,有什么关系!”这样隔不多时,有个强盗攀害少年,说是同伙,因而下狱。
他的父兄送了沈继贤五百两银子,得以无事。出狱后,父兄带他踵门叩谢,沈继贤把五百两银子还了他,少年感激不已,连连磕头。沈继贤笑道:“如今你是认得我了!”这才省悟,为盗攀害,原是出于沈的教唆。因此,苏州当时流行一句俗语:“得罪了你,又不是得罪沈继贤,怕什么?”此人当然亦不得善终,康熙年间,为理学名臣汤斌杖毙于玄妙观三清殿下。
徐掌明是苏州光福镇人,与昆山徐家认作同族。徐家三弟兄,顾亭林的外甥,均为朝贵,倚此势力,所以苏州有“长、吴两县印,不及掌明一封信”。后与至戚黄某有仇,派人打死一个村农,抬尸至黄家大门外,因而涉讼。黄家缠讼十三年,家破人亡,至康熙二十二年始得结案,徐掌明充军,从戍所逃回,被捕论死。其子与一孙姓有仇怨,扮成强盗,黑夜入孙家强暴妇女泄愤,一妇遇暴时,摸强盗的手为六指,知道是徐掌明的儿子,控官破案,汤斌请王命立斩,合城称快。
周宗之横暴一时,为秦世祯的前任张慎学访拿杖毙。周虽武断乡曲,而寓所大门春联居然大书“曲巷幽人宅,高门大士家”。有人为之作歌,形容尽致。首言豪奢:
城南曲巷宗之宅,大士高门自标额。华堂丽宇初构成,粉壁磨砖净如拭。侧闻其内加精妍,洞房绮疏屈曲连。朝恩室中鱼藻洞,格天阁上簇花毡。百凡器皿皆精绝,花梨梓椅来滇粤。锦帐一床六十金,他物称是何须说。前列优俳后罗绮,食客平原无愧矣!
次言得势:
势能炙手气熏天,忘却由来吏委琐。嗟嗟小吏何能为,泥沙漏卮安从来?考课不明铨选杂,前后作令皆驽骀。钱谷讼狱懵无识,上下其手听出入。哆口嚼民如寇雠,官取其十吏取百。满堂知县人哄传,宗之相公阁老权。片言能合宰公意,只字可发官帑钱。涂脂衅膏曾未已,御史风雷申法纪。窗户青黄犹带温,主人骨肉飞红雨。
末言人亡家破,深致感慨:
廷中呼暴渐无闻,室内丁丁才住声。斥卖屋居偿帑值,两妻削发投空门。人言宅兆凶有由,前伤沈胥今损周。骤然兴废同一辙,官府估价何人酬?吾谓此言犹耳食,人凶宅兆何由吉?鞭挞民髓供藻饰,筑愁府怨居安得?伏阙难留直指公,长悬秦镜照吴中。神奸敛迹吏道肃,比屋城南尽可封,曲巷之宅谁云凶?
“比屋城南尽可封”,可见猾蠹之吏之多。吴中赋税特重,相传为明太祖报复吴人支持张士诚之故,其实乃裁抑富民,使之不致作乱。如沈万三的故事,用意亦在抑制豪强,以安国本。但三吴膏腴甲天下,赋税特重,天然合乎现代所得税累进的精神。只是成祖北迁,对南方自然而然形成财政加紧、政治放松的政策,因而江南绅权特重。猾吏勾结操纵,以绅御官,以官迫民,乃有如上的大憝出现。
《研堂见闻杂记》接叙李森先杀王紫稼事:
李公廉得之,杖数十,肉溃烂,乃押赴阊门立枷,顷刻死。有奸僧者以“吃菜事魔”之术,煽致良民,居天平山中,前后奸淫无算。今微行至其所,尽得其状,立收之,亦杖数十,同子玠相对枷死。当时子玠所演“会真”红娘,人人叹绝。其时以奸僧对之,宛然法聪,人见之者,无不绝倒。
按:“吃菜事魔”者邪教之一种,不知何方神道,终归汤斌所扫荡的淫祀之一而已。奸僧法名三折,或作三遮,事迹虽不详,但清初类此者甚多。明亡以后,遗民志士,或隐于岩壑,或隐于市,遁入空门者尤表表可征。梅村诗集中与方外酬唱之诗甚多,泰半为旧时相知。因为如此,清初对佛门特致一番尊敬,而奸僧遂得借以为奸。如石濂事:
我国东南各省与欧洲通商自粤始。其奏许通洋舶立十三行,便中外人贸易者,则在康熙中。其时,两广总督为吾乡吴留村兴祚。然吴未督粤前,有所谓石濂和尚者已私与洋舶通贸易,故粤之通商,石濂为之魁。
石濂名大汕,本苏人,徐氏子,幼无行,为画师沈朗倩外嬖。沈以画名于时,石濂亦师其技,龚芝麓鼎孳一见,大激赏之,遂弃沈而从龚,言者仍谓以色事也。后流转入粤,自称浪觉师,居粤西门外长寿院。不剃发,不诵经,室中不置钟磬瓶钵,好大言,专结纳。又尝至安南,走交趾,以祈雨立验眩其国人,大书榜揭于市,曰:“出卖风云雪雨。”于是募资修长寿院,粤人安南人辇金助之。
院成,穷极土木,结构壮丽,梁上书“大越国建造”字,以歆安南人。所行益不检,明僮妖娼相征逐,其所以媚事诸贵人者,一以多金,一以擅作秘戏图。浸乃与外舶通,遣其徒众运售货物于海外,名闻京师,虽王公贵族亦无不称石濂。尝占飞来寺田七千亩,寺僧咸不敢与之讼。
大汕善画人物,曾为陈其年画《填词图》,款作“岁在戊午闰三月廿四日为其翁维摩传神”,自署曰“释汕”。字作隶书,颇可观。
但黄秋岳以为大汕既富,乃思以文字缘饰。《花随人圣庵摭忆》又记:
石濂既富,乃思以文字缘饰之,于是谋与诸名士游,窃其所作,攘为己有,不得者饵以金,无何《离六堂集》刻成。为揄扬者谓为唐之贯休齐己,宋之参寥、蜜殊复见于今。
又自念为僧必富通梵筴禅悦,乃请人著一书,言《五灯会元》之误,一时名士乐为代笔,盖酬金较丰于鬻文。予闻当时粤屈翁山、梁药亭皆与石濂交,故《离六堂集》多窜入翁山诗,后翁山与石濂相失,致书诘其偷诗,又作《花怪篇》丑诋之。
按:《花怪篇》,旧刻翁山文尚载之,则可见石濂之狂妄,石濂亦取翁山《军中草》,谓其中有违碍,将以出首,翁山怒,始与绝。不数年,石濂卒为名士所劾治,发难者潘稼堂也。
初潘通籍后,久闻石濂名,晚岁游粤,姑往拜之,瞰其虚实。石濂不知潘之名,相见殊落落,不以时答谒,稼堂怫然,以书斥之,石濂倔强不相下。潘遂举石濂少时无行及私通洋舶与一切交通隐秘事,又摘所刻《五灯会元正误》之悖谬语,作《救狂砭语》一卷,刻而播之。
又两致书,盛相折辱,石濂昧昧仍不礼,后纳人言,谓刻书在于索诈。稼堂既去粤,归途遇吴留村之广东按察使任,乃以《救狂砭语》赠吴,面数石濂之过恶。吴纳之,甫莅官,即亲诣长寿院逮治,院中钟表象牙以暨鸦片之属堆积如山,优伎列屋居,以禅房为窟穴,一时皆籍没入官。留村将置石濂于重典,而营救者众,卒减轻其罪,递解还吴,下狱终其身。
黄秋岳论艺文、谈故事,以精审著称,此记则失考而偏颇,殊有未谛。如谓潘稼堂归途过吴留村之广东按察使任,乃必无之事。吴留村名兴祚,原籍浙江山阴。父执忠负贩辽东,后入礼亲王代善幕府。代善领正红旗,吴执忠因转于正红旗汉军。吴兴祚以贡生授萍乡知县,有治行,晓智略,康熙十七年即任闽抚,二十年擢粤督,二十八年二月去任,从未任广东按察使。大汕被捕,事在康熙四十三年,而吴兴祚已殁于七年前,两者渺不相关。
大汕事,邓石如《清诗纪事》中所记,较黄记为详实。邓石如藏有顺治、康熙时人诗文集七百种,较之当时有名藏家,如南浔刘氏嘉业堂等所收,自谓“大约绝无仅有者五六十种,可遇而不可求者五倍之”,足征名贵。
邓氏藏书极有用处,可发历史大公案之覆者,如所藏《皇清通志纲要》手钞本,为圣祖第八子胤禩独子弘旺所撰。透露皇十四子原名胤禎,即雍正接任后,避御名胤禛之讳,所改之名。而当时诏谕称皇十四子为“大将军王”,证明胤禎在康熙时即已封为“恂郡王”。凡此种种惊人的记录,不独可以认定皇十四子确为圣祖所选定的皇位继承人,而相传隆科多改圣祖朱谕“传位十四子”为“传位‘于’四子”,亦信而有征。
原来皇四子名胤禛,“传位十四子胤禎”,改为“传位‘于’四子胤‘禛’”,添加笔画,固甚容易。雍正后来以避音讳为名,改皇十四子之名胤禎为胤“禵”。复以御名避讳应增减笔画,乃改“禛”为“禎”,既夺同母胞弟之位,复夺其名,用心奸巧,无与伦比。
雍正为灭夺位之迹,修改实录、大收禁书,历乾隆数十年而未已,乃天壤间竟尚有其书,康熙崩于畅春园之日之真相,不可谓冥冥中并无公道。可惜邓石如虽存此钞本,竟未印行,自红卫兵造反,大陆文物,空前浩劫,此一钞本不知犹在人间否?
邓石如作《清诗纪事》,本黄宗羲“以诗证史”之说——言必有据,其记大汕云:
释大汕,字石濂,吴人。曾灿以为九江,沈德潜以为嘉兴,皆非。本姓徐,或金或龚,则托言也。康熙初,主广州长寿庵,夺飞来寺为下院,岁收租七千余石。下海兴贩,益称富厚。工诗及画,有巧思,制器精美。喜结纳名士,尝为吴绮身后刻集,与屈大均龃龉,大均作《花怪说》诋之,事在康熙三十年辛未。
后与潘耒交哄,耒作书责其妄。并致书粤中当事,及梁佩兰,毒骂大汕甚厉,刻为《救狂砭语》,大汕以为讹诈,亦刊布《惜蛾草》以相抵谰,事在己卯庚辰间。
后大汕为按察使许嗣兴擒治,押发出境,至赣州,止于山寺,皈依者众。为巡抚李基和逮解回籍,死于常山途中,则甲申乙酉间事。据此集楼居漫兴诗,有“七十披缁老”语,殁年当七十以上矣。所著《离六堂集》十二卷刻于辛未,削大均所作序,凡与大均投赠之作,亦去其目,绝交后所为也。
与大汕交谊不终者,不独屈翁山、潘稼堂,尚有王渔洋。《中华艺林丛论》收不署著者姓名文一篇,题为《大汕和尚与王渔洋》:
王渔洋奉命到广州来祭南海神,到广州后,常与梁药亭、陈独漉游长寿寺。这时长寿寺在大汕的经营下,已成为广州名胜之区,具池泊园林宫室之胜。渔洋在《广州游览小志》里,曾大赞大汕“营造有巧思”,且手写楹联赠大汕,文曰:“红楼映海三更日,石涧通江两度潮。”
时适朱竹垞、徐菊庄、潘次耕诸人,先后到粤,渔洋不止一次在长寿寺设宴,为文酒之会。渔洋与大汕的感情,亦于这时候最为亲密。渔洋在《游览小志》中,也屡次提及大汕,并称之为“能诗善画”,颇致推许。
可是,渔洋离粤北归后,突然对大汕憎恶起来了。他在《香祖笔记》卷九中,再提到大汕时,竟是这样写着:“近吴湖州园次游广州,有僧大汕者,日伺候督抚将军诸监司之门,一日向吴自道酬应杂逐之苦,吴笑应之曰:‘何不出了家?’座上客皆大噱。”
“吴湖州园次”者吴绮,字园次,顺治年间奉诏撰《椒山乐府》,即以杨继盛(椒山)之官官之,由中书擢为兵部武选司员外郎,时人所谓“曲子得官”,为唐宋以来所未有。康熙五年出为湖州府知府,因风雅好事而失官,从此游食四方,殁于康熙三十三年。所著《林蕙堂全集》二十六卷,由大汕出资刊行。渔洋举吴绮的幽默语相调侃,似稍欠忠厚。大汕不以吴绮相戏为忤,于其身后为刊遗集,则其人亦自有可爱之处,转觉其人品比潘稼堂犹高一筹。邓石如为大汕辩护云:
其诗清丽,大均以为剽窃。借诗乞句自昔有之,眼前景物,遣辞命意,暗与古合者,亦常有之。大汕固亦列举大均诗之同于太白者矣。如以偷论,则自非阿罗汉,谁能免于偷乎?惟集中《河泽行》《地震行》《剿贼行》诸篇,悲愤乃同于儒生,何也?《离六堂近稿》一卷刻于壬午,老髦及之,不事别择,精粗并陈,未免自累其书。耒之起衅,或云致饩不丰,两书二万余言,竟不惮烦,涉及彼教传法之争,可谓多事,皆刻入《遂初堂集》,后乃删之。
王渔洋之轻诋大汕,据前引文的作者考查原因是:“大汕在海外捐募,得款甚多,有人觊觎他的财富,诬他在海外与志士交通,密谋反清。后来大汕下狱,虽然与此事无关,但难保不是地方大吏想要治他叛逆之罪,却找不到证据,因而以他事罪之。当流言传到王渔洋耳中时,他想起以前与大汕交游,往还密切,就不免畏惧,怎样才能免被牵连。那只有把他痛诋一番,以见自己并非有心和他要好。”
果如所言,则潘稼堂之“毒骂”大汕,动机或亦为此。潘为顾亭林入室弟子,受“牵连”的可能性过于王渔洋,则“畏惧”亦必更甚,无怪要毒骂了。
当时为大汕抱不平者甚多,如方贞观《过长寿庵》诗:“野性自应招物议,诸奴未免利吾财。”杭世骏诗:“纷纷志乘无公道,缔造缘何肖此翁?”但大汕的行径,自亦颇有可议之处。邓石如却为之作恕词云:
大凡红襦蓄发,竟体芗泽,买优伶,作秘戏图,祈而止雨,出招帖曰:“石头陀有些风雨出卖。”役鬼招魂、医卜星相,甚至依附势要,以财货奔走人,交通海国诸轶轨之事,务在惊世动众,皆由才情奔放使然。
大汕虽儇薄,毕竟还未到勾引良家妇女的程度,所以被捕后有人为之鸣不平。至于李森先所杀三折和尚,罪有应得。此外,李森先摧折豪强,尚有数事:
有一金姓者,为宰相金之俊宗人,恃势横甚,而家亦豪贵,为暴甚多。前有杀人事未白。李公既来,复聚全吴名妓,考定上下,为胪传体,约于某日,亲赐“出身”,自一甲至三甲,诸名妓将次第受赏。虎阜,其唱名处也,将倾城聚观。公廉得之,急收捕,并讯杀人事。决数十,不即死,再鞫,毙之。欢声如雷。
金案实为冤狱。褚人获《坚瓠集》载其事云:
顺治丙申秋,云间沈某来吴,欲定花案,与下堡金又文重华,致两郡名姝五十余人,选虎丘梅花楼为花场,品定高下,以朱云为状元,钱端为榜眼,余华为探花,某某等为二十八宿。彩旗锦幰,自胥门迎至虎丘,画舫兰桡,倾城游宴。直指李公森先,闻而究治,沈某责放,又文枷责,游示六门,示许被害告理。下堡有严五,于鼎革时取又文饷,已而又文告官,置严五于狱,严妻顾氏因赴诉,刎于直指前。李公杖毙又文于狱而释严。松陵徐崧《花场即事诗》云:“自是云岩色界天,绮罗箫鼓日纷然。骚人竞欲题红叶,冶女私曾寄白莲。似欲酒浇歌舞地,何如粉饰太平年?无端一夜西风起,叶落枝头最可怜。”
结句指金又文杖毙。如褚人获所记,金又文本属无辜,徒以严妻自刎,因归罪于金又文。定花案即后世之所谓“花榜”,此风起于明朝嘉靖、隆庆间,至万历末年以后,大见盛行。贤者亦为,如“明末四公子”之一的方密之,亦曾主持过花案。
丙申为顺治十三年,苏州大劫以后,犹待振兴,金又文定花案,亦是繁荣市面之一助。李森先干预其事,已有不当;小题大做,更可不必。只看金又文戴枷游街,许民申告,而只严五一案,况其曲本不在金,严妻刎于李森先之前,未始非抗议狱中无人道。或者李森先以煌煌告示,唯此一案,则游街放告,近乎无的放矢,因出以酷烈处置,自掩其轻率之迹。凡以清廉明察自矜者,每有此种过当或不近人情的举动。李森先当是赵申乔一流人物,较之汤斌、陆陇其、于成龙等,境界大有高下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