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朋友
林爱真坚决不同意女儿离婚,她一面继续去找两个外孙,一面给女儿鼓劲打气,要她顶住不松口不签字,唐家根本拿她没办法。
不料想吴晓文悄没声地就办完手续拿了离婚证书,都不带跟父母家人商量的,林爱真亲眼看到了那本离婚证,气呆了,双手抖索着,目光僵直脸色青白傻站半天说不出话,等她缓过来,立刻又面容狰狞地扑上前,揪住吴晓文举起巴掌没头没脑就猛掴,嘴里愤怒叫骂:“让你不听我的话、让你自作主张、让你愚蠢没脑子……离了婚你有什么可图的?我还有什么盼头?你说啊你这个傻子?!”
吴晓文从小被娇宠长大,没见过她母亲这样狠厉疯狂,受了惊吓,不敢反抗只能左右躲闪着,林爱真打得手痛了才停止,母女俩哭成一团。
一番激烈动作和情绪波动,林爱真居然没有心脏病发作,还能指着吴晓文越骂越有劲,气儿喘得并不吃力,她不由摸了摸左胸口,心知是多亏了这段时间按时吃用曼曼开的中药,不然自己哪经得这样折腾?
想到自家明明有那么好那么能干一个外孙女,偏偏让吴晓文给整没了,林爱真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又给了吴晓文一巴掌,恨声道:
“我和你爸爸夜不能寐,忧心劳神为你筹谋打算,一个一个主意给你拿,你倒好,不声不响就办了手续!离婚是你一个人的事吗?啊?你眼里没有父母长辈也算了,就不为孩子们想想?父母离异,对他们影响多大你知道吗?”
吴晓文捂着脸哭:“妈,我没有办法!浩浩奶奶说的照片是真的……真的有!”
“我告诉过你不用担心,唐家根本不敢放出来,他们还要脸面!”
“不是我的问题,其中有好多张,清清楚楚照到了立华的正面,而且还是……还是在床上!要是传出去,立华就完了!”
“你……你怎么这么蠢?你可知道离婚离掉的是你的丈夫孩子,你一辈子的依靠!白立华那是谁啊?他算哪根葱哪根蒜,要你管他死还是活?”
“妈!你怎么能这样说?立华帮我们家的还少吗?立华他是我……反正我不能看着他有麻烦!”
林爱真这回真的晕倒了,迷迷糊糊之际她捂住心脏,想着外孙女的药是极好的,自己肯定死不了!等过几天再去找她,抓紧多拿些药屯着,天天吃,直到病根除了,把身体调养好为止。
依然被林外婆惦记着的小曼,此时已经跟另一拔对她感兴趣的人打上交道了。
公孙如雪,人如其名,一个肌肤胜雪姿容清丽气质秀逸绝俗的女孩子,恍如天外飞仙,是继孙逸鸣之后,又一个“空降”到小曼所在的医科大、还直接进入中医研究所的“特种生”。
孙逸鸣之所以能成为“特种生”,是因为孙家给学校献了几本祖传医书,好几位中医科教授都尊崇敬仰“孙御医”而默许,更有孙逸鸣答应为西医那边做客教,可以说是能使得上的关系和力气全用上了,这个公孙如雪却厉害,她没有别的倚仗,仅凭自身医术,就这么进来了!
就连小曼观摩了公孙如雪的精湛医术,也不得不叹服:人家那是真正日积月累用心习学才掌握起来的中医绝学啊,根本不像她这样作弊的!
记载了多家医术的玉简打入脑中,她可以消化变成自己的,运用起来无差错,但手法是骗不了人的,别的不说,单是针灸这块,相比于公孙如雪实施针灸时那份气定神凝、停顿有度,小曼的行云流水就显得太过随意,不专业不认真还有点急躁粗暴之嫌。
还有诊脉,小曼三根手指按上去探一探即收,抓起圆珠笔刷刷刷疾书,公孙如雪却是举止优雅一板一眼,思索片刻才写脉象和方子,而且人家用的是毛笔……
据悉公孙如雪两岁开始识字时就学中医,极有天赋,到如今十七八岁已是大师级别,她进入医科大,目的和小曼一样,只为了世俗认定的文凭和各样证书。
当然小曼没有把这目的直接告诉别人,公孙如雪却很坦然地说了,一点不在意旁边同学异样的目光,也没有低调做人的觉悟,但她在学术问题上指点纠正同学又是极其用心,不藏私不会打击讽刺,磊落坦荡一派高人风范。
这样的公孙如雪引发了小曼的好奇心,几次关于医术上的研讨过后,两人自然而然关系密切,俨然已成朋友。
倒是孙逸鸣心里不舒服:原本就他和曼曼走得近,出双入对挺好,这突然冒出来个新同学把他从小曼曼身边挤开,害得他由专一的护花使者变成两个女孩的跟班,他如果不主动出声,曼曼还会忘了他的存在,这感觉太不好!
不过孙逸鸣很快又心理平衡了:小曼曼只是和公孙如雪表面上交好罢了,因为公孙如雪过生日邀请曼曼去家里玩,曼曼婉言谢绝,生日礼物也给得毫无诚意,是孙逸宁送来的一盒巧克力糖。过后曼曼并没礼尚往来邀请公孙如雪去家里玩,而自己每周末送曼曼回去,都可以在唐家呆半天,吃了晚饭才离开……孰亲孰疏,一目了然!
小曼并不关心孙逸鸣想些什么,她和公孙如雪之间的友情就是这样了,开始时对公孙如雪挺有好感,但越是接近,直觉里自然而然会带出些防备,总觉得公孙如雪看不透,所以小曼才没接受邀请去她家做客,也不主动请她来自己家里玩,保持着君子之交,反正公孙如雪说她家在京城有宅子,她以后也会在京城生活,来日方长,真正的友谊是经得起考验的。
相对小曼的松散逍遥,公孙如雪却焦急难受,内心里把小曼怨诽几百遍:什么人嘛?同是女子难道自己还会吃了她?小小一个,偏长着那么大颗戒心!自己表现还不够好么?她不敢来做客就罢了,总该回请一次吧?居然半次都没有,太不知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