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斗狗(五)
虽然存了让秦风难堪的心思,不过既然秦风没有进入会所,蔡东也不会去主动寻找他的麻烦,这打脸却是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听到响声,才会让人身心愉悦的。
蔡东在会所人气还是很旺的,他对红酒有些研究,能将产地年份都说个八九不离十,一会儿工夫,身边倒是围满了人。
当然,今儿来到这里的,都是参加斗鸡斗狗的,谢大志等人到了半个小时前后,总共来了四十多个人,常翔凤发表了一番欢迎致辞后,一行人往别墅后面的斗鸡场走去。
斗鸡原本只是一种游戏,起源于亚洲,而中国,则是世界上驯养斗鸡的古老国家之一。
唐代的文学家韩愈曾用诗描写斗鸡的场面:“裂血失鸣声,啄殷甚饥馁,对起何急惊,随旋诚巧绐。”
不过到了近代,尤其是清朝入关八旗子弟横行的时候,斗鸡逐渐从游戏演变成了赌博。
民间斗鸡比赛自然不用说了,少则几十,多则上万的彩头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候就连官方的比赛,也会发给冠军一笔奖金,其实也算是变相的赌博了。
至于这些腰缠万贯平时工作繁忙的老板们,自然不会闲的没事来看斗鸡比赛了,他们更加看重的,则是斗鸡输赢后所带来的赌注。
斗鸡和斗狗不同,很少有人去豢养训练斗鸡,大多都是斗鸡场提供的,在比赛之前,工作人员会详细介绍每一只斗鸡的战绩和具体情况,让众人分析投注。
按照常翔凤斗鸡场的规矩,输赢每一注的起点是一万块钱,上不封顶,作为庄家,常四爷每个星期都能在这一项上面赢利数百万。
除了像谢大志这种少数一些新来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对规则都很熟悉。
没多大会,斗鸡就正式开始了,庄园里也响起了震天的加油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来到这里的人,也是一种紧张神经和压力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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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哥,太刺激了,这么一会,就咬死了两只啊!”
谢轩急匆匆的从斗鸡场跑到了马场边上,一张胖脸上满是汗水,手舞足蹈的说道:“这里的斗鸡比花鸟市场的强太多了,每只鸡都有这么大,脖子长长的。”
一边说话,谢轩还一边张开手比划着,要不是怕风老大一个人在这里无聊,谢轩绝对不会跑来的,即使如此,他那脑袋还不住的往斗鸡场看着。
“轩子,你去看好了,我又不是没见过斗鸡。”
秦风笑着摆了摆手,从桌子上拿起了那杯红酒,和会所里大多数人端酒的姿势不同,秦风紧紧是用三根手指捏住酒杯的握柄,而没有丝毫触及到上面的杯身。
秦风这种拿酒杯的方式,是有讲究的,不让皮肤触及杯身,就不会因为手上的温度影响到红酒的口感,当然,不是会品酒的人,是喝不出这种差异来的。
如果这会蔡东在这里,一定又会怀疑起秦风的身份来,要知道,国内喝红酒也就是近两年的事,那些整天沉浸在白酒中的土鳖们,哪里懂得红酒的品饮方法?
“哎哎,我说谢轩,这就不是这么喝的?”
看到谢轩坐下了给自己倒了杯红酒一口气就喝进了肚子,秦风有些哭笑不得的说道:“这一瓶酒少说也要两千多,轩子,有你这么喝的吗?”
“两千多?风哥,这么贵?”
谢轩的注意力被从斗鸡上转移了出来,拿着那酒瓶左右看了看,撇了撇嘴,说道:“都是些外国字,一个都不认识,那会所里有几十瓶呢,哪有那么贵?”
“还真是就这么贵。”
秦风摇了摇头,说道:“所以说常四爷手笔大,这些酒都是正宗法国葡萄庄园里发酵的,年份大约在十年左右,加上空运的费用,只多不少。”
当年跟着载昰,比这再好的红酒秦风也喝过,为了保持红酒的口感,载昰甚至还买过一个储酒柜,一瓶酒整整让秦风喝了一个月。
“咳,管它多少钱呢,回头我再拿两瓶过来。”
此时远处又爆出一阵加油声,听得谢轩心里直痒痒,拉了一把秦风,说道:“风哥,把大黄先送狗场去吧,你看它趴在这里也不动,哪儿是什么散步啊?”
“你不用陪我,自己去看就行了,我刚带着大黄跑一圈了。”
“风哥,那……那我去啦?”谢轩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尤其是这种带彩头的斗鸡比赛,看起来更是让人热血沸腾。
“去吧,我回头到马廊转悠转悠,那里面好像有几匹不错的马。”
秦风摆了摆手,将谢轩给赶走了,此刻正值春夏交接的季节,坐在这太阳伞下面喝着红酒,吹着那让人昏昏欲睡的微风,这种意境比那斗鸡场吵杂的氛围强多了。
外八门并没有和斗鸡斗狗相关的技巧,不过秦风跟着的那位师父,却是深谙此道。
这从古至今,要说最会玩的群体,谁也比不了清朝的八旗子弟,因为清朝他们自从出生起,就不允许经商务农,由国家养活着,闲极无聊,整天就琢磨着怎么玩。
就像是载昰,四五岁的就光着屁股跟在大人身后玩这些了,十几岁的时候甚至就逛过八大胡同,而比他荒唐的还大有人在。
所以秦风对于斗鸡并不陌生,相反还知道里面许多的门道,只是他今儿就是想带大黄出来自由自在的奔跑一下,斗鸡对他的吸引力并不是很大。
坐了一会之后,秦风带着大黄围着庄园走了起来,常四爷这庄园之大,让秦风也有些瞠目结舌,因为除了马场狗场斗鸡场之外,在会所四周还有常年恒温的室内游泳池,高尔夫练球场,羽毛球馆和一个豪华放映厅。
另外会所里还有三栋联排别墅一共四十八个房间,里面全部都是按照五星级标准装修的,常翔凤每次邀约的人数不超过五十,或许就是出自这个原因。
“还是有钱好啊,住在这里比住在市区强多了。”
在妹妹失踪之前,秦风对金钱的渴望,无疑是非常强烈的,但是当他入狱之后认识了载昰,秦风心中的欲望一下子少了很多,金钱似乎也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是当秦风看到常翔凤的这个庄园后,心里却是涌出一种要赚钱的强烈念头,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能活得舒服点,干嘛要委屈自己呀?
“赌骗偷抢?奶奶的,师父教的怎么都是这些啊?”
秦风在心中一琢磨,顿时发现,自己会的东西不少,也都能赚钱,不过那手段却是有些下作,基本上都是损人利已的行为。
摇了摇头,秦风将那些私心杂念都给排除了脑外,按照载昰的说法,当因为欲望驱使而使用那些技艺的话,那和当年的燕子李三也没什么区别了,早晚不得善终。
“把那古玩店搞好,利润应该也不低吧。”
秦风心中冒出了个念头,他不愿意祸害活人,去祸害死人却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谁让那些狗大户们当年下葬的时候陪葬那么多东西呢。
除掉袁丙奇,在树立了要上大学的目标后,秦风还是第一次对生活充满了憧憬,要说这趟也没白来,最起码让金钱在秦风心中又变得重要了起来。
“小兄弟,等会就要吃饭了,你把狗放进来吧。”
闲逛了一会,秦风居然转到了狗场,正在那里忙活着的老云看到他,笑着打了个招呼,说道:“这边的狗房都是单独的,并且相互之间都隔音,你这大黄狗放进来没事的,也让它休息一下嘛。”
斗狗顾名思义,天性中就带有好斗的因子,所以对临时放置斗狗的狗房要求非常高,而且需要专人照顾,毕竟这里的每一条斗狗都价值不菲的。
和普通的狗不同,斗狗并不是很喜欢叫,偌大的狗场除了有些狗发出的低吼声,显得格外的安静,不过秦风发现,大黄刚走到这边,脖子上的毛就炸了起来。
“小兄弟,你这条狗是从哪儿来的啊?土狗可没那么大的体型。”
老云是狗场的主管,他所看过的狗最少也有上万只,但对于秦风的大黄,却是有些看不透。
要说大黄是土狗吧,体型有些过大,而且老云还发现了一个常人没有注意到的细节。
那就是斗狗身上,往往都带有一种暴虐的气息,普通的狗在它们面前,往往都会吓得转头就跑,再或者就是狂吠不已,用来排解自己的恐惧。
但是秦风这条狗,在见到那只高加索犬之后,表情平静的就和他的主人一样,没有任何的反应。
老云知道,狗不像人,能掩饰内心的恐慌,那只有一个解释能说得通了,就是这只看上去普通的大黄狗,根本就不怕那只高加索犬,无畏方能无惧。
“小时候捡来的,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
秦风仔细看了一下隔离开来的狗舍,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让大黄在这里呆一会吧,对了,云叔,大黄只吃牛肉,生的熟的都行。”
带着大黄转悠了一上午,秦风能看出来大黄也有些疲惫,这里狗舍的环境很好,倒是不虞有别的狗去找大黄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