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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71章

      但她是爱月,詹旭给了她这样一个伴她一生的名字,她就绝不会允许自己继续装聋作哑地活着。她不会让詹旭还在九泉下死不瞑目之时,自己这样安逸地度过每一天。
    爱月声音微颤:“这么多年了,我居然把爸爸忘了……”
    应绍华语中带慑:“他不会再参与你的未来了,何苦要让他折磨你的现在。爱月,我希望你明白,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护你,爱护你。”
    “应绍华,”她叫他,开口时与他音落没间隙,“趁着我还爱你,离我远一点,我不想为难你。”
    真相,从他这里她是得不到的。他是应氏当家,亚际掌门,从父辈手里接过的天下,他要撑得更高,接过来的秘密,也要埋得更深。
    应绍华看了她一会儿,说:“如果知道真相会让你后悔,你还会想知道吗?”
    爱月的声音仍然平静,听来却无比洪亮:“我已经把爸爸忘了一次,我不会再忘记他第二次。”
    他们再注视了彼此片刻,她知道他已无话,倏然转身,扬长而去。
    应绍华站在那里,还盯着她离开前的位置,身影像一尊神像,睥睨众生,却永远孤独。
    很快,脚步声启,是顾崇进来了。目光触到应绍华脸庞时,顾崇竟觉得他有些……落寞。
    顾崇道:“先生,林小姐已经走了。”
    她明天和魏子煜一同飞往印尼,他是知道的,否则怎么会突然出现。
    应绍华:“安排好人跟着她。”
    说实话,他并不知道爱月这一趟前去的目的。去当年那个港口寻找证人?但她怎么会不知道,那些人或遣散或不知所踪不说,要真找到了,开不开口还不是由他掌控。
    那是去找什么物证?当年的证据或毁或灭,那张日行记录表也已被销毁再篡改,她还想再找些什么?
    又或者,为了查郑殊。不会,这等同大海捞针,林爱月不做这种意义不大的事。
    “还有,先生,”顾崇再开口,“徐溯那边,还没联系上。”
    ……
    飞机八点起飞,爱月五点就得出发。买这么早的航班,一来是便宜,二来,出门时躲开沈婳的视线。
    出门时,晨光熹微,天边尽头透着淡橘色。
    爱月下楼时提着行李箱,走到路上还提着,日本的房子太矮,又比肩接踵,轻微声响都能扰动一片街区。她一边走,一边看手机信息。是林楚平昨晚发来的,她睡得早没及时看。
    林楚平问她最近怎么花那么多钱,信.用.卡没两天就刷了一笔又一笔,数额还不小。
    爱月默默收起手机,打算无视这条消息。
    她继续往前走。
    身后某一扇窗户后面,沈婳站在那里,看着爱月渐行渐远。
    她面无表情,缓缓将手机放到耳边,不久后,听筒传来男人的声音:“喂?”
    沈婳:“她走了,去雅加达,全日航空nh855。”
    ……
    下午抵达雅加达,二人没做停留,直接转机去苏门答腊。
    因为上次的猩猩调研活动,爱月和阿里交了个朋友,之前对他说起过她所买的印尼国内航班价格,阿里说她买贵了,下次还来印尼,他给她买。所以这次爱月交给了阿里帮忙。
    登机进了舱门后,她后悔了。又小又破,硬件廉价,座位逼仄不舒服,空乘人员服务也不佳,她用国内的订票应用搜不到,大概是订票公司觉得大多数人都愿意多花点钱。
    反正她是愿意的。
    到了省会城市夜幕已降,二人按计划在市里休息一晚,翌日一早前往林区。
    上午坐班车到林区隶属的小镇,地方偏僻,用起英语来也困难了些,没了上次跟团大巴车,他们一路辗转得有些辛苦,到达林区已将近中午。
    也许是太过期待,二人一路各自沉默,想了无数种可能。
    事先准备了一套说辞,到了门口发现值班的恰好是当日接应团队的人,那人认得爱月,态度也还和气,她便改了口,说上次挺喜欢这里,这次恰逢此地,带朋友来看看。
    那人二话不说放了他们进去,还像上次那样陪同他们到入口。
    沿路往里,来到林区入口,那幢小木屋出现在眼前。
    爱月和魏子煜相视一眼,她径直迈步过去,里面的人听到动静,也往窗口凑近。待爱月走近一看,怔住,窗子里的人不是疯眼老汉。
    是另一个小老头儿,慈眉善目的,还冲爱月笑了笑,开口时说土著语,爱月下意识“啊”了一声。跟着他们的人上前说明,老头儿点点头,连证件都不用登记了,果然是比疯眼老汉温和。
    帮他们打完招呼,那人就走了。进林区不是真正目的,爱月站在窗口跟老头磨叽,用英语问他之前那个阿疯叔怎么不在了,老头听不懂,她指了指墙上的照片,老头恍悟,用手势告诉她,阿疯叔这几天生病在家。
    爱月一怔,又问阿疯叔多久会来,老头艰难明白了,拿出个本子翻了翻,是换班记录之类的本子,才翻开第一页,爱月就瞥见到那上面写了守林人的联系方式和住址。
    守林人一共两位,疯眼老汉和这个老头。老头翻到某页一看,冲爱月竖起三根手指,后面咕噜噜再说了一大串,爱月猜是在抱怨疯眼不上班他就一直得顶着。
    爱月转身走向魏子煜,脸色不大好,把疯眼老汉三天后才来上班的情况告诉了他。
    魏子煜微蹙眉:“我们就这样干等着三天?”
    爱月捏了捏下巴,“我倒有个主意。”
    ……
    老头正要摘下老花镜,听到屋外传来一阵嚎叫:“嗷呜——嗷呜——”闻声离这不远。
    他立刻警觉,重新戴好眼镜,开门走出木屋,抬眼眺去。那嚎叫还在继续,是从木屋后的林子里传出来的,有点像猩猩,又不太像。
    老头转身回屋拿了根铁锹,出来时带上门,往林子里走。
    屋子另一头,爱月猫着腰钻出来,蹑手蹑脚走到窗口边,一边注意看老头,一边在桌上翻找那本子。
    找到了,拿出手机,拍下疯眼的地址。
    她赶紧给魏子煜发消息,按计划在门口汇合。
    爱月到了有一会儿,魏子煜才出现,脸色有点干,不悦地吐了句:“猩猩叫声真难听。”
    chapter 57
    决定去找疯眼汉,一来是干等三天费时,二来,他们要说的话题的确不适合公开在属于亚际的工厂里。
    地址是印尼语,林爱月先把区域从大到小拆分,再用手机搜索,得到了一个小镇的名字,离首府不远。
    白天还剩大半,乘车一小时内便可到那小镇,他们即刻启程。
    到了镇上,他们发现居民以土著人居多,语言交流更是困难,路人指路虽热情,但他们一句也听不懂,只能按所指方向走,走了一段再找人问,有时走过了,还得折回去一段。
    如此反复辗转,千辛万苦才找到了地址上的小社区。
    也许因为工厂的人不会真的有谁找来,地址上最小单位也就到这了。还好那页信息上写了疯眼汉名字的印尼语写法,他们再找社区里的人指问,最终被引导一幢房子前。
    爱月与魏子煜站在路口,面前是一片修整的草坪,草坪尽头是一排平房,盖红褐色的瓦,刷黄色的漆。
    这座小镇大多都是这样的平房,红褐色的瓦,五颜六色的墙,偶尔有几栋两层的楼,外墙侧面不上漆,保留红色的砖,远远看去倒不觉得贫瘠,反倒有复古朴实意味。
    两人相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紧张。
    魏子煜没来由地主动说了声:“走吧。”
    爱月点点头,两人往前。
    来到门前,爱月深吸口气,抬手,“笃笃”两声敲门,没动静,再敲两声,带上用英语问有没有人在。良久,才听到里头一阵动静,有人往门口走。
    门锁被扳动,门打开,露出疯眼老汉布满皱纹的脸。见到竟是爱月,他面露诧异,开口用汉语:“是你?”
    疯眼的语气带着惯有的暴躁,凶相也依旧,爱月没有迟疑,笑眯眯就答:“是我,老伯伯,您还记得我呐?”按那牌子上的信息,疯眼汉五十多岁,叫老伯伯是有些过了,但他确实老态龙钟,看上去有六十。
    疯眼面色并不友好,一只眼珠打量着她,问:“来干什么?”
    爱月乖巧有礼:“是这样的,我们有些事情想跟您聊聊,您看方便我们进去说吗?”
    我们?疯眼稍怔,他只开了一头宽的空间,只见得到站在正前方的爱月,这才注意到她左侧墙后露出的衣袖,应该是还站了个人。
    疯眼又把门开了点,探出身子,目光落向站在爱月身边的人。
    魏子煜心头一震,没来由地想后退一步。
    疯眼死死盯住他的脸,那唯一的眼珠混浊却幽深,意味十分古怪。
    疯眼看魏子煜的时间过长了,爱月在两人之间来回看了几眼,笑咧咧道:“老伯伯,这是我同学,和我一起从日本过来的。”
    疯眼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神色微敛,那股怪异却没完全抹去。他动了动唇,吐了句:“你们等一下。”然后关上门。
    门再打开时,就开得足够让人进去了,疯眼也不招呼他们,开门就往里走,爱月和魏子煜对视一眼,紧跟着进去。
    家里没什么可看的,家具简单,也都颇为老旧了,但样样俱全,条件算是不错。沙发是木质的,腿柱子掉了些漆,疯眼做个样子扫了扫上边的灰,才让他俩坐下。
    看样子他大多数时间都待在林区,不常回来,且似乎,一个人生活。
    爱月一边坐下,一边闲聊句:“老伯伯,您一个人住着啊。”
    疯眼不答话,算是默认。
    他拿了个水壶出来,往桌上一放,旁边跟着仨杯子,爱月瞥了眼,都不大干净。他也不招呼两人喝水,说话时语气微变:“找我干什么?”
    爱月看了魏子煜一眼,后者默然看她,带着鼓励。
    爱月终于开口:“是这样的……阿叔,”有求于人,称呼还是客气些,“之前我曾到过林区一次,偶然碰到了您,您当时登记了我的证件之后,一下子就问了我的学校和父母。”
    “阿叔,您以前是不是……知道我的名字?”
    疯眼盯着她,放在腿上的手动了动,接着又瞥了魏子煜一眼,他的眼睛才从疯眼的手移回脸上。
    疯眼说:“你明说了吧。”
    爱月身子正了正,手心收紧,道:“亚际以前有个工程师,叫詹旭,是隆港的总工程师,他是我的父亲。”爱月刻意停顿,以观察疯眼的反应,他给自己倒了杯水,动作没任何迟滞,爱月继续下去,“阿叔,您是不是认识我父亲?”
    疯眼淡淡道:“我以前在隆港做过工,只是知道,并不认识。”
    爱月很谨慎,所有的揣测都往肚子里咽,又说:“那您是怎么听说我的名字的呢?”
    “听工友说过。”
    “阿叔,如果您和我父亲不熟,怎么会记得他女儿的名字记了十几年?我们都知道……我父亲后来犯了事,对这样一个人,您更不应该记得这个不着边的事啊。”
    疯眼没什么解释:“就是突然想起来。”
    两人出发前就说好,无论疯眼作何反应,只要不赶他们走,就得一个劲儿往下问,能问什么是什么。面对他如此冷淡,爱月有点无措,她努力说服自己坚持:“那您为什么会从隆港调到棕油厂工作呢?是当年事故之后,被遣散的吗?”
    疯眼答:“老了,身体不好,看林的活儿轻松些。”
    爱月想起那木屋里的本子,心头一动:“不对呀阿叔,我知道您是三十五岁到工厂的,怎么会说老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