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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来自情敌的特殊宠爱_77

      “我是沈煜,沈从文的沈,火曰立的煜。”“沈煜,很好听的名字,我是程晨。”程晨笑眯眯地回他,看来这个室友也没表现的那么冷。
    沈煜看到他又笑了,心跳又加速了,匆匆说道:“程晨,我知道了,你说好几遍了。”说完,就立刻坐直身子,隔绝了视线,心跳才变得正常了。
    沈煜觉得自己今天有些不对劲,难道是昨晚在盘山公路跟人彪机车导致感冒了,所以他今天很不对劲?
    平京大学开学已经是九月中旬了,平京的纬度比较高,昼夜温差大,到了晚上气温比较低,还得盖被子。
    说服自己肯定是这样的原因,沈煜就没有什么好郁闷的了。
    到了中午,程晨小心翼翼的掏出了几张红票子用来充饭卡。
    他大学的生活费是他趁着高考结束后的几个月,去某著名的沿海轻工业城市进厂打了三个月工赚来的。
    县的状元奖学金对比大学四年的花费并不算多,都要留作学费。
    他要出门的时候却被叫住了,回过头看向叫他的沈煜。
    “怎么了?是有什么事要帮忙吗”沈煜问:“你要去哪里?”程晨:“我去食堂,办校园卡顺便吃中饭。”说完还扬了下手里的腌菜罐子。
    沈煜说:“你等一等。”他拿起手机和钱包下了床,走过去说:“一起,走吧。”其实沈煜之前压根没想过在学生食堂吃,鬼使神差就跟着程晨到了食堂,还充了不少钱。
    程晨其实充得也不少,他是打算餐餐都到食堂吃的,基本上是一个学期的伙食费了。
    饭卡能挂失,还能锁定每天限额,所以当沈煜从包里拿了好多张毛爷爷出来充卡的时候他一点也没有惊讶。
    程晨和沈煜约好了坐的地方,然后就各自端着餐盘打菜去了平京大学有好几个食堂,报道第一天人不会很多,食堂开的窗口也不多,菜品自然也少。
    程晨看着却觉得眼花缭乱了,每一样看起来都很好吃,他暗暗警告自己,可不能贪吃,生活费有限。
    转了一圈打了一个半荤菜加一个素,他端着盘子去约定好的位置坐下。
    沈煜也端着盘子坐了下来,他一坐下就看到了程晨的餐盘里绿油油的一片。
    他皱眉问:“你就吃这些?”程晨点点头,他不明白沈煜为什么这么问,“嗯,怎么了?”看着对面餐盘里要仔细看才能找到的几块小肉,对方没听懂他的话,沈煜沉默了没再说话。
    真像只兔子,只吃菜。
    程晨打开了腌菜罐子,也不好独食,问沈煜,“我有这个,放一点会很香,你要尝尝吗?不过有点辣。”还颇为献宝似的把罐子给沈煜看。
    沈煜看了看,就是普通的腌菜,没什么想法,但还是点了点两人的筷子都还没动过所以直接就伸进罐子里夹了些出来,其实就是腌炒的柚子皮,院长妈妈手艺好,炒得很香很入味。
    沈煜不怎么吃辣,看着红红的辣椒有些犹豫。
    但是接触到程晨期盼的目光,还是咬了一口,一瞬间就被辣飞了。
    程晨看着沈煜脸有些发红,眼睛也有些红润,连忙问:“你是不是吃不了这么辣,快吐出来吧!”“没事,不辣。”沈煜硬着头皮说道,轻轻呼了口气,故作轻松的咬了几口吞了下去,点评道:“还行。”虽然沈煜的声音很平淡,但是听到还行,程晨还是很高兴。
    清秀的眉眼弯弯,嘴角勾了起来,冲着沈煜笑了笑才低下头吃饭。
    沈煜整个人辣得冒烟,但是程晨对他笑的那下,他却感觉辣味变得有些甜了,直到对方低下头,辣味又回过来了。
    他低下头,赶紧大口吃白饭,连吃了几口,嘴里的辣味才淡程晨认真的吃着饭,也一直没说话,因为沈煜也没说话,有些人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说话。
    他吃着,突然有双筷子夹着一大块红烧肉放到了他的餐盘上咽下嘴里的菜,看着还在继续夹菜过来的人,程晨摇摇头说:“不用夹给我,我这里菜够了,你自己吃!”沈煜皱眉有些不悦,程晨的拒绝让他很不爽?他给出去的东西,没有收回来的事,而且还一定得接了。
    “不好吃。”看他皱着眉头颇为嫌弃的样子,程晨是明白了,原来是不好吃想让他分担点。
    一般人都是直接不吃剩着,沈煜这样做有点奇怪,不过不浪费也是好事。
    程晨笑着说:“谢谢!”夹起红烧肉,咬了两口,很好吃,眼睛都发亮了,“好好吃啊,谢谢你。”为什么沈煜会觉得不好吃呢?是挑食吗?刚才看到沈煜连吃了几口白米饭,都不吃菜,应该是有点挑食,这习惯可不太好。
    可是他还是长得很高,刚才走到一起比自己高一个头还多,目测有一米囗囗的样子。
    沈煜看着对方清澈的眼睛里一闪一闪的欢喜的亮光,忍不住的也夹起了一块红烧肉,吃进嘴里,感觉像吃了块糖一样。
    心里暗议,这厨子是放了多少糖,他以后再也不到这个食堂的红烧肉了。
    其实厨子很冤枉,他今天做这道菜忘记放糖了,倒是多倒了些酱油。
    作者有话要说:
    转折有点大……
    第71章
    报道后的第三天就是正式开学了,室友也都陆续来齐了。
    程晨跟沈煜相处了三天,也比较熟络了,比后面来的其他四个室友关系要好。
    其他四个室友问程晨,“唉,程晨,你和沈煜原来就是好朋友或者同学吧,是约好一起考的学校和专业吗”要不然这么熟的两人怎么会考到同一所学校同一个专业,又这么巧分到同一个寝室。
    程晨抓了抓脑袋,摇了摇头,如实告诉他们。
    “没有啊,我也是报道的第一天才认识他的。”几个室友都很惊讶程晨和沈煜也才认识两天。
    因为沈煜总是冷着一张脸,眼神也冷,看起来就不是好相处的,他们几个都还没和沈煜说过话。
    连自我介绍的时候,都是程晨替他开的口,寝室的人才能第一时间知道他们寝室冷着脸的超级大帅哥叫什么名字。
    程晨跟人说话总是喜欢微微笑,并不是勾起嘴角那种,就是你看着他的眼睛,总是带着善意,感觉他在浅笑一样。
    脾气也很好,说话也轻声漫语,热心勤快,人也干净整洁,皮肤白皙,像玉一般温润的少年,和他们这些大老粗不一样。
    不会让人觉得娘,反而是让人感觉像清晨的朝阳,不会太刺眼,但是又光明又温暖,所以不但寝室的人都喜欢他,和他相处过的人也很少不喜欢他的,至少都不讨厌。
    这就让沈煜很郁闷了,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郁闷些什么,脸色就更加冰冷了。
    不过有程晨做中间人,寝室里也没发生什么矛盾,十分和谐开学之后马上就是为期十五天的军训,肉/体上很艰苦的一段时间。
    学校统一发的迷彩服,一件迷彩短袖,外面一件迷彩长袖外套,一条迷彩长裤,还有帽子,皮带、绿胶鞋。
    九月中旬的平京,白天依然很热,太阳也很毒辣很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