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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3章 生与死的距离

      “这里的每一粒细沙,都是从前寒武纪时代,由巨石演化而来,它们早已见惯了生死,在沧海桑田面前,生死不过瞬息。”
    ——程旷
    等进了屋,关上门,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程旷才回了神。
    她“噗”的一下扑倒在床上,将整张脸埋进被子里,手握成拳,闷闷砸在枕头上。
    好丢脸!
    明明不是月圆日,她却显了狼形。
    幸亏陆晋没甩开她的手,反而由她厚脸皮地拖着,一直走到门口,又在她若无其事的瞪视下,先一步回了房。
    幸亏此时夜阑人静,围着篝火嬉闹的人也都早早撤了。
    不然——程旷想到此,只觉整张脸都羞臊得燃成了火,差点把被子烧着。
    什么时候,自己的女性意识开始复苏了?
    她的困惑并未持续多久,便一头醉死过去了。
    浑浑噩噩,她好像刚刚入梦,又好像在浓稠滞涩的梦境里走了好远的路。
    突然,“砰砰砰”——木门被人敲得犹如擂鼓,门框处的墙灰被震得扑簌簌下落。
    床头的对讲机同时发出“刺啦刺啦”的噪声:“程旷……程旷……”
    程旷猛地睁开眼,然而宿醉令她头痛欲裂。
    她翻身坐起,身体重如泰山,而灵魂如鸿毛般飘飞体外。
    她躬着背,揉揉眼,又按着突突直跳的太阳穴,好半天才灵魂归位。
    对讲机还在“刺啦刺啦”地叫着:“旷丫头,出事了!”
    门外施一源那蔫蔫的嗓子也公鸡打鸣一般亢亮起来:“旷姐,开门,又有人被困在沙漠里了……”
    程旷忙开口应答,嗓子却好像被烧坏了,发不出声。
    她赶紧摸过床头一瓶不知放了多少天的冷水灌进口里,才灭了喉咙深处的那团火,勉强挤出公鸭般的声音:“不怕!我来了。”
    她挣扎起身,发现衣衫鞋袜俱全,原来昨晚根本没脱衣服。
    她两步跨到门口,打开门,身姿挺拔、背脊如松,头微微昂起,又是一个铁打的女战士。
    没人能看出,一分钟前,她还躬腰驼背满脸倦乏。
    外面刚浮起浅浅一线晨光,太阳都还没出来。
    施一源站在门口,陆晋也被惊起来,趿着拖鞋,站在稍远处。
    两句话,施一源便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就在刚才,基地外来了个维吾尔族青年,晕倒在离湖不远的地方,惊动了住在湖边小屋的裘胜。裘胜给他灌了水,那人醒来后说,有一对情侣找他做向导,徒步一段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小穿越路线。他们带了六头骆驼以及充足的水和食物上路。可谁知走到第八天,路上遇到了沙尘暴,骆驼乘乱跑了,那男的去追骆驼跟他们走散了。他们被困在沙海里,随身带的食物和水很快就被消耗光了。前天,他们在gps上看到了绿岛基地,但那个姑娘走不动了,便把所有的水给了向导,自己只留了两瓶水和一块馍待在原地,等待救援。而这个维吾尔族向导走了三天才找到基地,远远看见一汪碧蓝,精神一松懈,也晕倒了。
    陆晋闻言,脸上露出点惊色。
    施一源急得不行,一迭声地催促:“旷姐,快点儿,迟了就晒成人干了。”
    程旷点了点头,不急不慌道:“不怕,让胜叔问清楚路线,开飞机沿途找找,找到人马上通知坐标。追骆驼的那位找起来有难度。你先去把三辆车都加满油,带上水。丁克、老黄和我一人开一辆,从三个方向下大包围去找。另外,你带向导去食堂吃东西,我醒醒酒就来。”
    “都这时候了,你还醒什么酒?”施一源急道。
    程旷不说话,只张开嘴,凑到施一源跟前用力哈了一口气。在口腔里发酵了一整夜的酒味带着浓郁的口气,直冲施一源面门,差点把他给臭晕了。
    “那你醒快点儿!”施一源扇着鼻子,嫌弃地连连后退,转身一溜小跑下楼去了。
    陆晋回屋拿了牙刷,去公共盥洗室洗漱。
    没想到这平静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也会突然就蒙上死亡的阴影。
    他匆匆洗了个冷水脸。沙漠里的地下水,久不见阳光,冷得刺骨,陆晋宿醉后昏沉沉的头瞬间轻松了不少。
    然而,他还没用毛巾擦干脸,便听见淋浴房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水声里夹杂着程旷哆哆嗦嗦的怪叫:“啊呀,妈妈啊,冷死我了……呃呃呃,好冷……呃呃呃……”
    他忍不住想笑,这人醒酒的方式,还真特别。
    他向那间淋浴房望过去。
    盥洗室没有开灯,光线幽暗,而偏偏程旷的淋浴房里亮着灯,姜黄色的油布门帘被那灯光一照,便成了半透明。程旷纤秾合度的身形便投影在上面,像皮影戏一般,举手投足都看得清清楚楚。
    陆晋的眼睛一时有点挪不开,油布上的身影挺拔而窈窕,随着花洒里散落的水花,不断左挪右移,更显得曲线玲珑,婉转有致,丰胸、窄腰、翘臀、笔直的长腿……
    若不是伴随着程旷不断发出的鬼哭狼嚎,这画面,还真令人想入非非。
    陆晋忙掉头走出了盥洗室。
    十五分钟后,三辆车同时出发。
    陆晋带着相机,上了程旷的那辆黑色“猛禽”。洗过冷水澡的程旷神清气爽,浑然不知刚才已经走光。
    不过——就算知道,她应该也不在乎吧。
    陆晋偷偷将目光停在她湿漉漉的短发上,没擦干的水顺着发梢流到她的后颈窝,流过她那行蚁爬似的文身,将背心润湿了一大摊,莫名便令人觉得,这份野性不羁的散漫里透着一种蓬勃的生机与性感。
    这基地里的男人,都有眼无珠。
    “go!”程旷挥了一下拳头,非常利落地一脚踩下油门,车子疾驶而出的同时,音乐震彻云霄,震飞了树上的鸟儿,震得整个基地从沉睡中一下醒过来。
    “猛禽”在新派硬核乐队thickasblood主唱歇斯底里的嘶吼中,绕出了浓荫环绕的基地。
    所谓新派硬核,在陆晋听来,不外是硬核与重金属的结合,既有电音亢奋刺耳的金属和弦,又有人肉嗓子撕心裂肺的干号。旋律比普通的摇滚更快、更重、更粗糙,也更让人难以忍受。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开,就听如此重口味的音乐。
    陆晋有些担心自己,还没救到人,自己的耳朵先聋了。
    车子很快就远离了基地。
    浩瀚黄沙铺陈在眼前,茫茫地、无边无际地向四面伸展着,连根草的踪迹都觅不到,遑论别的生命体。
    车子开得极快,随着沙丘不断起伏下落,犹如漂泊在沙海里的一叶小舟。
    在沙漠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配合着当前这首音乐raisinghell,陆晋觉得希望更加渺茫。
    “i'mamenace!thereisnojustice!thereisnopeace!sostayawayfromme...”(我是个信徒!没有正义!没有和平!所以离我远点!)程旷把着方向盘,跟着大声唱和。
    “你能别一大早就听这么不吉利的歌吗?”陆晋皱皱眉,有点受不了这双重叠加的噪声,何况连歌名都透着死亡的气息。
    “音乐不够带劲,车怎么飞得起来?”程旷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一坐到车上,她对着陆晋的便是那只戴着眼罩的右眼。她的左眼充满了力量、光焰、希望和狂热,而这只右眼戴着眼罩,是黑暗、诡异的,透着冷酷的理智。
    在沙漠里开车,景物好像一点也没有发生变化,但两个小时已经过去了。
    太阳升起来,灰蒙蒙的沙漠翻涌出金色的热浪。
    “你觉得能找到人吗?”陆晋问道。
    在暴躁的音乐中,程旷的声音格外冷静:“在我看来,活着的概率不大。”
    “何以见得?”
    “这样的事情我见多了。如果不是心智十分坚定的人,不是绝望而死,就是脱水而亡。”程旷理智地分析着,“那个女的留了两整瓶水,如果她能找到避荫的地方,避免暴晒和体力消耗,又能节制饮水,包括喝自己的尿,三天时间应该还是能活下来的。但是如果心智不坚,过早消耗掉水分,就不好说了。”
    她继续说道:“那男的,先不说在沙暴里能不能追上骆驼。追上了,生还概率就大;追不上,可能当场就窒息而亡了。而且在沙漠里,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一模一样的沙丘,很容易就会迷路,有gps也没用,就算跟着骆驼,也会越走越深,死在里面实在太容易了。”
    “那你怎么不会迷路?”陆晋好奇道。
    “我是搞地质的呀。没经验的人,看沙丘就只是沙丘。但有经验的人,能在这变化之地找到安全岛。几千年来,狂风把沙丘吹成平行的长沙脊,它就是沙漠里最显眼的标志,我可以观察太阳和沙脊的走向来辨别方向,然后清点沙脊线的数目,估测距离。晚上也可以根据北极星来辨别方向。”程旷有些得意地卖弄。
    “喏,你看!”她指着车窗外的沙丘道,“塔克拉玛干的沙漠,沙层厚,沙丘特别多,矮丘在六十到一百米左右,高的则有两三百米。沙丘与沙丘连在一起,就叫作沙丘链。前面这种,沙丘脊与主风向大致平行的,我们叫作复合型沙垄,向上的风,把这些沙垄堆积在一起,就变成金字塔形沙丘,或者穹形沙丘。而远处沙丘脊与主风向垂直的,阴面凹陷,看,像不像弯弯的月亮落了一地?我们叫作新月形沙丘,还有一些是低矮的小旋风吹成的鱼鳞状沙丘……这些都是我们用来判断地势和方向的根据。”
    日头渐升,清晨的凉意被火红的太阳驱散。
    夜晚冷酷的沙漠,此刻热力四射,蒸腾出巨大的火力,令坐在车里的两人如置身烤箱,汗流浃背。
    陆晋听得仔细,一时竟然没察觉程旷的车越开越快。
    程旷见他听得入神,便继续说道:“普通的沙丘会随着风移动,不断变化着形状,能吞噬一切,也能隐藏一切痕迹。可是一百米以上的沙丘,就可以避开风暴。更高一些的沙丘,我们叫沙山,就成为沙漠里永恒不变的地标——就好比沙漠里的帝国大厦,你一看见它,就知道身处何方了。”
    陆晋连连点头,趁程旷专心向他介绍沙漠里的地质知识,悄悄把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调小了一点。
    程旷扫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尽管面上表现得再镇定,其实她心里已经急出了火。越晚找到迷路的旅人,他们生还的希望就越小。尤其是马上就要正午了,到时候沙漠温度飙升,埋个鸡蛋在沙里都能熟,何况是绝望的人。
    因为急着找人,程旷将车子开得极快,好几次差点从沙丘上翻下来。
    陆晋这才发现程旷其实很紧张、很焦虑。
    他不由得伸出手,拍了拍程旷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你一定能找到他们的,别担心!”
    “不怕!我一定能找到他们!”程旷机械地重复了一遍陆晋的话,又叹气道,“只是找到的,不知是死是活。在沙漠里,如果靠两条腿走路,一天最多走十五公里,向导走了三天,也不过四五十公里而已。我们早就应该到了。可是昨晚起了沙尘暴,脚印早就被沙盖住了,毫无方向地找人,简直是大海捞针。”
    两人说话间,迎面便是一座三百多米高的沙山。
    “到峰顶去看看,视野好!”程旷一边说,一边轰着油门,以九十度的仰角向山上冲去。
    陆晋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坐过山车,身子被巨大的推力死死地按在椅背上,车身垂直地向上斜冲。
    他偏头发现,程旷右侧脸的线条冷酷无情。
    可是,她握着方向盘的手非常用力,用力到你可以看到她衬衫下的肱二头肌因为绷得过紧而微微发抖。
    车子很快冲向峰顶——油门已经踩到底,乐队主唱吼到破音,还差最后十米,眼看就要到顶。
    突然,陆晋觉得那股巨大的冲力一下就绵软了。就像一个蓄势待发的男人,在最紧要的关头,突然阳痿了。
    “comeon,comeon!”程旷大声吼着,用力踩着油门,控制着方向盘始终向前。
    然而来不及了——车子快速后滑,甚至在滑到一半的时候,向侧面翻倒。
    眼见车身一侧已经向地面倾斜,仓促间,陆晋一把夺过方向盘,反方向急转,他的动作快如闪电,力道又凶又猛,硬生生将车子又搬回了原轨迹。
    差点翻车!
    电光石火间,程旷稳住方向盘,可还是晚了一步。
    车瞬间滑落回坡底,像被冲到岸上的船,彻底搁浅!
    “fuck!”程旷哑着嗓子低吼,用力拍在方向盘上,拍得喇叭“噼噼啪啪”一阵乱响。
    “再冲一次?”陆晋声音平静,不见丝毫焦虑。
    他的冷静极具感染力。
    程旷从暴躁的情绪里清醒过来,重新点火,可是不管她怎么踩油门,车子都一动不动,只不断地发出野兽般“轰轰轰”的低吼。
    程旷苦笑了一下:“轮胎陷进沙里了。”
    她熄了火,音乐戛然而止。
    沙漠顿时一静,只有风卷着细微的沙砾,扑簌簌打在车身上。
    沙砾与车身的金属表面撞击的摩擦声听在陆晋耳朵里,是那样熟悉。喀布尔满目疮痍的戈壁滩上,他无数次坐在土黄色的悍马车上,耳朵里就是这样扑簌簌的声音。
    “那怎么办?徒步回去,找车来拖?”陆晋看着身下的庞然大物,这种体量的肌肉型皮卡,没有两辆车是拖不动的。
    “不怕!我有办法!”程旷说,“只是有点耽误时间。”
    “just,doit!(来,做吧!)”陆晋拍了一下程旷的肩膀。她的衬衫已经脱掉,白色的背心被汗湿透了,贴在身上,勾勒出她强悍有力的肌肉线条,黝黑的皮肤像上了釉一般光滑细致。
    陆晋手心一热,瞬间湿了,也不知是他的汗,还是程旷的。
    程旷跳下车,拧松轮胎的充气阀,“噗”的一声,一层沙子被气冲开。
    她熟练地给轮胎依次放气,调整胎压。
    在沙漠里行车,轮胎陷入沙里是常事,每个沙漠司机都必须精准地减少胎压,靠着增加轮胎与沙子的摩擦力来提高动力。
    程旷正要给第四个轮胎放气,忽然,一阵细碎的驼铃声被风吹到跟前。程旷顿时脊背一挺,霍地站起身。
    她静静站在沙海的中央,面前耸立着接近三百米高的一座沙山,即便是高挑如她,也显得那么渺小单薄,好像随便一阵沙风吹来,就能把她吞没。
    可是她偏偏挺立在沙海中,如同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风卷着沙,劈头盖脸地扑向她,她却浑然不觉,只侧耳听着,捕捉着风中微不可闻的异动。
    “铃……”又是一阵细微的轻响。
    这一次,陆晋也听见了,目不转睛地盯着程旷。
    “是骆驼!”程旷的眼睛一下就亮了,“声音在山背后!”
    说完,她跳上车,抓起一瓶水塞进裤兜里,直直冲向高耸的沙山。
    陆晋反手扣着相机,紧跟其后。
    三百多米高的一座山,翻越起来很容易。
    可是如果这三百多米高的山全是用沙子堆成的,沿着陡直的斜面攀爬,困难就放大了一百倍。
    每迈出一步,脚踝就会陷入松软的沙子里,带动身体下滑。巨大的阻力,几乎垂直的斜坡,没有可以借力的攀拽物,四十度的高温,以及不断卷着砂砾拍打着脸部的大风,令这座三百米高的沙山困难重重,爬一步,滑三步,比逆水行舟还要困难。
    程旷却浑然不觉,一步接一步,一步比一步跨得大,一步比一步卖力。她几乎是用小跑的速度,迅速向上攀爬着。
    陆晋紧随其后,靴子里灌满了沙,每一步都沉甸甸的,如同绑了沙袋。
    只有在沙漠里爬过沙山的人才会明白,做一个积极“上进”的人,有多么艰难。
    二十分钟后,陆晋面红耳赤、喘气如拉风箱,汗湿的身体上沾满细沙。
    空气又干又燥,好像有看不见的烈焰在熊熊燃烧着。
    陆晋一路重复着程旷的脚印爬上来,沙坡上明明有两个人行走,却只留下了一个人的痕迹,一回首,身后那两行清晰的脚印,在铜镜般光滑的沙面上像一朵朵并蒂的花,开成一串。
    他微微愣怔了一下,掏出水喝了一小口,连口腔里的沙也一起吞下。
    程旷没有停下来,还在继续向上攀爬。
    毒辣的阳光晒在她裸露于背心外的皮肤上,亮闪闪的全是汗。她动作敏捷、舒展、轻盈,双手有力地摆动,腿部肌肉紧绷,如一头正在狂奔的黑豹,线条优美流畅,一丝多余的赘肉也无。
    即便陆晋在中东混了十年,见过各路前去淘金的女子,像程旷如此劲烈的,也数少见。他忍不住按了好几下快门,才又跟上。
    两人接近山顶时,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分钟。程旷像淋了一场暴雨,全身从里到外都湿透了,她甚至怀疑自己脱掉鞋子,能从里面倒出两斤水来。
    她弓着腰,喘着粗气,跑太快,肺几乎要炸裂。
    山顶的风很大,猎猎招展,“呼呼”的风打着旋儿地推着她,想要把她从峰顶一卷而下。
    她急切地将手拢在眼前。
    只有一只眼睛,视野难免缺损,她得不断调整角度,才能俯瞰眼前的一切。
    “铃……”消失了很久的驼铃声再度清晰地传来。
    她顺着铃声的方向转头望去,山脚下蜷缩着一团灰蓝。
    “找到了!”她喜出望外地回头看向来路。
    在她身后,陆晋正三两步地踏沙而至,他喘着粗气,却并不显得狼狈。
    程旷自诩为爬沙山的一把好手,整个基地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猛的。
    可是,这个初来乍到毫无经验的男人,却能紧紧跟在她身后。
    她看了一下那串绵延而上的脚印——尽管他取了巧,是踩着她的脚印爬上来的。但能一口气翻上三百米高的沙山,这份体力和耐力,也不能小觑。
    “下面有人!”程旷对着陆晋露齿一笑,那喜滋滋的模样,简直像是发现了所罗门王的宝藏。
    陆晋忙探头向山下看去,果然看见山坳的阴面凹进去的一块地方,有一坨灰蓝。他还活着吗?
    “我看见了!”他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跟着浩荡的风晃悠起来。
    这久违的肾上腺素飙升的感觉,令他想起了在战场上每一次遇到突袭时,那种生死未卜的窒息感。
    程旷偏头看了一眼陆晋。
    他的表情很平静,眼帘微微下垂,蛾翅般的睫毛耷拉着,几乎遮住眼珠,把所有情绪遮得密密实实。
    “我们下去吧!”他对着那蓝色的小点按了一下快门,然后将相机的背带在手腕上多绕了一圈,回头轻描淡写地看了一眼程旷。
    程旷点点头。
    这男人不是冷静,而是冷血吧?她暗自想着,上身三十度后仰,俯冲而下。
    程旷下山并非一步一个脚印,而是每跑一步,顺着冲力和沙子的流速向下滑出好几米远。
    陆晋有样学样,也跟着她一路跑,一路滑,那蓝色的影子在视野里越来越大、越来越清晰。
    沙坳里,蓝色帐篷旁静静地伏着一人一驼。
    骆驼没精打采地匍匐在地上,垂着头,眼里已经没了光彩,鼻息很粗。它的身侧半躺着一个男人,他双眼紧闭,干裂的嘴唇结了一层厚实的血痂,一动不动。
    “他死了?”程旷的声音有点干。
    其实,她是有点怕的。
    “还活着。”陆晋看着男人微微起伏的胸部,镇定地说道。
    两人蹲到男人身前。
    骆驼警惕地扫了他们一眼,嘴巴动了动,努力把头昂起来,可惜,头抬到一半,因为力竭,又颓然地耷拉下来。
    “你给这男的先喂点水。”这时,程旷也发现了男人还有微弱的呼吸。
    “那骆驼怎么办?”陆晋跪在地上,将男人的头小心翼翼地挪到自己怀里,拧开那瓶他喝了一小半的水,对着男人干裂的嘴唇缓缓喂了进去。
    水一触到男人的嘴唇,便流了出来。陆晋忙用手捏着他的两腮,将嘴唇挤开,把水一点点灌进去。一连灌了好几大口,男人忽然呛咳起来,陆晋才松口气,停了下来,然后解开男人胸口的衬衫扣子,摘下自己的帽子给他扇风。
    这时,陆晋才发现程旷正背过身,三两下从衣服里扯出她的胸罩。
    又脱?陆晋有点纳闷。
    只见程旷将黑色的胸罩拽在手里,从裤兜里掏出一块馕。
    接着,她把馕从塑料袋里取出来扔在地上,用手捧着胸罩,将两个罩杯并拢在一起,抬头示意陆晋:“喂,帮忙把塑料袋铺在上面,然后倒满水。”
    陆晋恍然大悟。
    骆驼嘴大,没有盛水的容器,有水也喝不了。胸罩的两个罩杯并在一起,就是一个浅口大碗,再铺上塑料袋,就能装水了。
    于是,陆晋动作麻利地按照程旷的吩咐,把水倒进铺了塑料袋的胸罩里。
    他这才发现,带在身上的这一瓶水,程旷竟然一口也没有喝。
    原来这水,不是给她自己带的。
    水一倒进去,那骆驼眼睛都直了,头用力往前伸,一鼻子扎进去,呼啦啦地喝了起来,动静极大。
    看着捧着胸罩喂骆驼喝水的程旷,陆晋忍不住举起相机,轻轻按动了快门。
    “呵……”昏迷的男人喉咙里发出一声呻吟。
    陆晋忙收起相机,又给他喂了几口水,把他的上半身扶了起来。只一会儿,男人就睁开了眼睛,他的目光有点散,望着陆晋与程旷,还不能聚焦。
    “你是冯磊吧?”陆晋问。
    男人虚弱地点了点头,神志慢慢清醒过来,眼里带出几分劫后余生的激动。
    那一边,骆驼已经喝完了整整一瓶水,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车里带了一点草料和食物,我去把车开过来。”程旷看了眼依然奄奄一息的男人。
    “倩倩——我女朋友……你们找到她了吗?”冯磊的声音哑得几乎可以浸出血丝。
    “我们的人正在找她。”陆晋安慰道。
    “向导呢?”他又追问。
    “他已经安全了。”
    “倩倩一个人?”冯磊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至少三天前,她还活着,而且她还有水和食物。”程旷难得温柔了一回。
    冯磊的上身绷得更紧了,希冀地看着两人:“你们会找到她吧?”
    程旷只觉眼前男人的目光像溺水人的手,死死拽住她不放。如果她摇头,他的目光便会把她拖着一起沉入水底,同归于尽吧。
    “会!”她点点头,尽管她觉得希望渺茫。
    冯磊挣扎着挺起的上半身一下就软了下来,他靠在骆驼上,嘴里喃喃道:“那就好,那就好!”
    “你照顾一下他。”程旷说,“我去开车。”
    “你休息一会儿再去吧。”陆晋看着程旷被晒成虾红色的皮肤,明天那里一定会脱一层皮。
    “早点上车,好继续找人。”程旷摇摇头,把胸罩塞进裤兜里,起身毫不犹豫地向沙山进发。
    陆晋看了一下高耸在面前的沙山,想到要再徒步攀爬上去,他就觉得呼吸里有团火,随时要爆炸。
    沙丘上的黄沙不断被风吹起,如一袭华丽的金纱向着碧空飞扬。而程旷便在那一阵金色的烟雾里越爬越高,越爬越小,直到整个人融进黄沙中,融进金灿灿的梦幻泡影中。
    塔克拉玛干沙漠不愧是世界第二大流动沙漠。
    等程旷将车开过来,陆晋和冯磊已经被风吹了一身沙。而这时,陆晋已经问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沙暴来的时候,冯磊看见骆驼跑了,他知道沙漠里没有骆驼,就没有生路。于是他拼了命去追骆驼,可是骆驼受了惊,速度奇快,转眼就不见了。他是躲在这座沙山后面,才躲过风暴。
    等沙暴过去,他才发现向导和女友都不见了。幸运的是,和他一起躲在这座沙山下的,还有一头倒霉的骆驼。
    然而这头骆驼是负责驼衣物和帐篷的,所带的食物和水极少。他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原地待命,期待向导和倩倩能回来找他,或者,带着别人来找他。
    昨晚,他喝光了最后一滴水,躺在骆驼身边等待奇迹。
    他把钱包里的照片取出来给陆晋看,照片里的小情侣头碰头,对着镜头笑得幸福又甜蜜。
    陈倩左颊有个大酒窝,笑开了,那快乐的情绪隔了照片也能照进人心里。
    “是她的笑容,鼓励我活下来的。”冯磊用指腹摩挲着照片上陈倩的脸低声道。
    再上路的时候,便是三个人一头骆驼了。
    程旷开车载着冯磊在前面开路。陆晋勉为其难,骑上了那头好不容易才肯挪动步子的骆驼,遥遥跟在后面。
    骆驼行进的速度很慢,他们只能一边往基地返回,一边沿途寻找陈倩。
    太阳越升越高,沙漠里静得像一个巨大的坟场。
    陆晋骑在骆驼上,感觉渐渐有些恍惚,这种死亡一般的寂静,他很熟悉。
    他抬头看着天,这样蓝得没有一丝阴霾的天空下,却酝酿着不祥的征兆。
    果然,到中午时,程旷收到消息。
    裘胜在飞机上发现了陈倩,并通报了坐标地址。
    沉默了很久的冯磊情绪一下就激动了,不断催促着程旷,又不时双手合十,默默祈祷。
    程旷也有点急,但碍于骆驼的速度,只能希望其他人可以早点赶到。
    其实,陈倩距离冯磊藏身的沙山并不远,直线距离不过二十公里。
    程旷一行赶到的时候,丁克的车已经在了。
    他和施一源正站在一个沙坳处,两个人都没有动。
    程旷远远见了,便知道了结果。
    正午的阳光垂直而下,将沙丘照成泾渭分明的阴阳两面。
    陈倩静静躺在阴面的沙坳处一动不动。
    晚上沙漠冷,没有任何装备的陈倩,把沙地挖了个大坑,自己的半个身体都蜷缩在沙坑中,以保持热量。
    她的手中还握着一个空了的矿泉水瓶子,头发上、身体上、脸上,都覆盖着一层黄沙,面色青灰,早已了无生气。
    “她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体征了。”施一源转头对程旷低声道,“胜叔说,她男朋友要来送她最后一程,我们就没动她。”
    饶是已经猜到结果,看着安静得仿佛睡着的陈倩,程旷仍然震惊得不敢动弹。
    而冯磊更是呆若木鸡。他明明醒着,却好像陷入噩梦中,整个人呆呆傻傻,满脸难以置信。他的手微微向前探出,像是想要奔过去探个究竟,又怕这一探噩梦就成了真。
    程旷、施一源、丁克都看着僵在原地的冯磊,不知该如何应对。
    “你去送送她吧。”陆晋把声音压得很低,平静得令人听不出一点情绪,好像这样的场面对于他来说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冯磊被陆晋轻拽了一下,这才回过神来,从地上挣扎着连滚带爬地扑向陈倩。
    他先是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陈倩从沙里抱了出来,将她的头搂在怀里。他颤抖着,将耳朵贴在她的胸口,听她的心跳。
    然而奇迹并没有发生。
    他梦呓般垂着头,轻轻擦去陈倩眼耳口鼻处的黄沙,一遍遍亲吻她的发丝、她的唇、她本该一笑就露出酒窝的面颊。
    他不断地轻念着她的名字:“倩倩、倩倩、倩倩,你醒醒啊,别睡了。醒醒啊,起来跟我回家。我买好了戒指,就等出了沙漠向你求婚啊!你起来啊!”
    他的声音很温柔,他的唇很滚烫,像每天早上唤她起床一般。
    可是,再温柔的声音、再亲昵的吻,她都感受不到了。她的身体即便在沙漠正午的艳阳下也又冰又凉。
    冯磊哆哆嗦嗦地从裤兜里掏出一枚小巧的戒指,抖着手,往陈倩僵直的无名指上套。可是尸体已经微微发胀,那戒指只堪堪卡在第二节指关节处,便怎么也戴不进去了。那点碎钻的光芒,像箭一样扎进众人的眼里。
    冯磊呆呆地看着那点钻芒,眼泪滚滚落下,他猛地仰起头,张大嘴,对着冰蓝无情的天空,想要放声哀号,却又无法嘶吼出声。只能像垂死的野兽般,从喉咙里发出嘶哑的悲鸣。
    明明几天前他们还抱在一起,雄心壮志地想要征服大沙漠,没想到一转眼,已经天人永隔。
    冯磊死死地抱着一动不动的陈倩,用力摇晃,似乎想要把两人一起从这浓黑的噩梦里摇醒。
    上一刻,他还在庆幸自己死里逃生,而下一刻,已永失所爱。
    人永远活在无常里。无常,其实才是生命的常态吧。
    陆晋轻轻叹了口气。
    绿岛营造的桃花源一下就远了,变成一个虚无的梦。沙漠的残酷无情,转眼就被逼到眼前。
    是他走到哪里,都逃不掉死神的追踪?还是他就是如秃鹫一般,早已捕捉到死亡的气息,才来到这里?
    劲烈的风打着旋地从沙丘上刮过,平滑的沙面被吹皱出波浪般的涟漪,金色的沙在阳光的照射下漫卷飞舞,笼罩在众人周围。
    这里的每一粒细沙,都是从前寒武纪时代由巨石演化而来,它们早已见惯了生死,在沧海桑田面前,生死不过瞬息。
    大自然是如此美丽,也是如此残忍。
    冯磊痛彻心扉的号哭声,被这沉睡了数千年的沙域吸纳,显得那样苍白无力。生命在这片干涸的死亡之海面前,不堪一击。
    人类本身如此脆弱,更何况依附于肉体才能存在的感情。
    想必鸠摩罗什也是在这样的沙海中,才会译出:一切皆有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面对哀恸欲绝的冯磊,众人皆不忍淬睹。
    只有陆晋冷静地端着相机,手也没抖一下,变换着角度,一下又一下,理智地按着快门。
    他好像忽然与漫漫黄沙融为一体,他的动作很克制,举止温和,不具惊扰,悲痛欲绝的冯磊并没有因为他的拍摄,而表现出任何抗拒和抵触。
    残阳如血,一行人返回基地时,已是黄昏。
    冯磊抱着陈倩,一步一踉跄地走在夕阳的血色中,好像他的灵魂也跟着陈倩去到了幽微而遥远的地方。
    年轻的向导得到消息赶来,“扑通”一声跪在冯磊跟前。
    两人都曾在绝望里独自挣扎求生,此刻再见,已如隔世。
    冯磊脚步一绊,也跪了下来,隔着无知无觉的陈倩,与向导抱头痛哭。眼泪一滴滴落在陈倩灰青的脸上,好似她也跟着在流泪。
    程旷别过脸,心里又闷又堵,所有的情绪都郁积在脏腑内,无法宣泄。
    她轻轻对站在身侧的陆晋说:“总有一天,我要让这沙漠不再是死亡之海。”
    陆晋看了她一眼。
    他忽然发现,尽管程旷的外表冷硬不羁,其实她的心很软,很软。
    这天晚上,陆晋重温了旧日的梦魇。
    伊拉克费卢杰满目疮痍的街道上,穿着黑袍的女人抱着幼小的婴儿,亦步亦趋向他们走来。
    街道很静,坐在悍马里的士兵们紧张地看着那女人,丝毫不敢放松警惕。
    那女人抱着孩子,越走越快。
    透过空气中微微泛黄的沙尘,陆晋能看见女人身上随风飘动的黑色袍角,她大而无神的眼睛,怔怔地看着前方,好像灵魂已经被抽走。
    怀中婴儿的哭声随风而至,凄厉得像夜枭叫。
    那张苍白的女人的脸越来越近,近到她颤抖而丰厚的唇,几乎触手可及。
    眼看她就要走到那辆悍马跟前,突然,有子弹破空声划过。
    女人的眉心突然洇开一点血红。
    她的眼睛仍然无神地看着前方,腿还在向前迈动,身体却已经软软倒下,和她一起倒下的还有怀中的幼儿。
    就在她倒下的瞬间,“砰”的一声,她的身上腾起巨大的冲力、火光、硝烟,爆炸推翻了她前方五米处的悍马。
    突然,爆炸中一枚钢珠直直向着陆晋射来,狠狠地射进了他的肩膀。
    陆晋猛地睁开眼,摸着肩膀上那个圆形的疤痕,有点分不清身在何处。
    他想,一定是沙漠里凄怆的黄沙,令他想起了同样黄沙漫漫的费卢杰。
    窗外天光微亮,一树浓郁如碧,又是一个晴朗无云的好天气。
    陆晋起身去敲程旷的门,程旷居然不在。
    他洗漱后直接去了食堂。
    中东地区一直缺乏蔬菜水果,干旱和匮乏是生命的常态,他已经习惯了一日三餐只吃少量的蔬菜。
    他记得在初到阿富汗的时候,他曾经十天没有吃过一片绿叶子,便秘十天后,腹胀如鼓,只得到医院灌肠才能大便。
    就这样,他的肠胃变得坚不可摧,完全适应了戈壁沙漠城市的饮食习惯。
    没想到,现在他又开始这种多肉多馕多奶、少时蔬的饮食方式。
    食堂人不多,他便与胖师傅攀谈起来。
    天没亮,基地就派了一辆车,将冯磊三人送去镇上。
    他们匆匆来,匆匆去,在绿岛基地平静的生活里,砸下一个巨大的涟漪,然后涟漪慢慢淡去,一切又归于平静。
    对于基地的人来说,他们关注的不是个体生命的消逝,而是一片庞大生命的存亡。
    雨林的温室被拆除,干旱如火焰山的沙漠,一点要下雨的征兆都没有。
    整个基地前途未卜。
    胖师傅有点忧心忡忡,看着蓝如明镜的天,焦躁地说:“已经立夏了,雨更不容易下了。我来这里六年了,就没见这季节下过雨。”
    “程旷吃过早饭了?”陆晋突然问。
    “刚才来拿了个馍馍,就去找胜叔了。”
    “哦,是湖边的保安室?”
    “好像是,你去看看。”胖师傅冲陆晋挤挤眼,一副“我就知道你要去找她”的暧昧表情。
    陆晋看了觉得好笑。
    人们见不得单身男女,见了就会想要给他们配对。
    不管科技如何进步,繁殖的热情依然深种在人类动物性的基因里。
    陆晋走到翡翠海的时候,太阳刚刚从湖面上跃起。
    清晨阳光的色温很高,从天空上倾泻而下,整个世界都成了用金箔打造的幻影。
    目力所及,黄熟的太阳、海上跳跃的金光,与古铜的沙漠、郁金色的芦苇交融在一起,让你分不清在这深深浅浅、明明暗暗、浑然一体的金色中,哪儿是天、哪儿是水、哪儿是沙。
    程旷与裘胜便如站在一个璀璨如黄金浇筑的世界的尽头,孤零零的,像在演一出只有两人的独幕戏。
    两个黝黑的剪影,在金色光晕中腾挪跳跃,充满了瞬间爆发的力量之美。
    陆晋站在远处,相机的取景器里,镜头慢慢拉近。
    穿着背心短裤、戴着拳击手套的程旷,身姿挺拔如一柄刚刚出鞘的剑。
    而与她对抗的,是同样戴着拳击手套的裘胜。
    两个人你来我往,拳拳到肉,即便隔了老远的距离,陆晋也仿佛能听见拳套击在肉身上发出的“砰砰”闷响。
    正挥汗如雨的程旷,浑然不知自己正被人窥视。
    此刻,她的身体已经极度疲倦,可她还是努力收紧腰腹,带动肩膀,挥出一拳又一拳,每一下蹲身闪避,每一次后退、前进、腾挪移动,都拼尽全力。
    裘胜的拳头劲爆有风,她躲闪不及,被一拳打中肩膀。说好不打头和小腹,裘胜就专门冲着她的肩膀和肋骨发招。
    程旷恨极了,左拳一下拢住裘胜的肩头,一击右勾拳打在裘胜的左胸上,疼得他惨号一声。
    两个人,以两败俱伤的形式厮打成一团。
    “心里痛快点了?”裘胜气喘吁吁地挪动着步子,向后退了两步。
    “嗯!好多了。”程旷向前快速迈了两步,又挥出一拳。
    “那姑娘的死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何必自找不痛快。”裘胜一边躲闪一边劝道。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觉得心里憋闷,需要好好发泄一下。”程旷趁着裘胜说话,一记摆拳打在裘胜下挡的手肘上。
    “死丫头,你找错发泄方式了。姓陆的小伙子才是你的灵丹妙药,包治阴阳不调、妇科疾病、精神错乱,一日一次,长命百岁。”裘胜吊儿郎当地满嘴跑马,手上却不含糊,一拳打在程旷的下巴上。
    “死老头,说好不打脸的。”程旷“嗷”地惨叫一声停下来,喘着粗气,像一头大黑狗般毫无形象地半蹲在地上,耸起一边肩头,摩挲自己被打得差点歪掉的下巴。
    “连个男人都拿不下,这张脸也白长了。”裘胜也停下来,一把扯掉手套,喘着气说,“就知道拿我撒气,老骨头都要被你拆了。”
    “好久没跟你练了,爽!。”程旷笑着腾空跃起,朝着裘胜连挥了几记空拳,“打了你,我整个人都轻松了。”
    “是被我打了,你整个人都舒爽了吧!你就是欠揍。”裘胜用力拍了一下程旷的头,拍出一片飞溅的汗花。
    陆晋看着镜头里的程旷。
    她的短发上全是汗,隔远了也能看见那上面蒸腾出的白色雾气。汗水顺着她的额角流到她的脸上,又淌到她的脖子上。裸露在背心短裤外的皮肤,像涂了蜂蜜一般闪烁如金。
    陆晋觉得,她像米开朗基罗塑造的一尊雕像,肌肉紧绷、线条硬朗流畅,挺拔而柔韧,好像随时可以爆发出无穷的能量与活力。
    陆晋常年生活在中东地区,见到的多是被burka罩袍从头裹到脚,遮得密不透风的女人,如今见到穿着如此清凉,却又丝毫不令人生出猥亵之感的程旷,他觉得自己的男性意识正在复苏。
    尤其是回到北京后,他接触到的无一不是踩着高跟鞋、穿着一步裙、烫着lob头、背着链条包,从头发到脚趾甲都精致整洁的都市女性,偶尔遇到运动型女郎,也是穿着nikelunarepic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原地踏步。像程旷这样,瞎了一只眼、满手老茧、指甲龟裂、皮肤黝黑、裤子当擦手巾、鞋子里随时能倒出两斤沙,豪迈到连头发都散发出草腥臭的女人,实在是万中无一。
    他下意识地舔了一下嘴唇,觉得眼前这位戴着黑色眼罩的女土匪顺眼极了。
    陆晋没有上前,原路返回了宿舍。
    一时无事,他便将从岳川书桌上顺回来的台历取出来琢磨。
    日历在去年的5月8号之前,都写满了备注。
    岳川的字迹很潦草,多数时候以符号来代替,实在难以捉摸,以至于陆晋都怀疑岳川在从事环保工作之前,曾经是一名中医,为免被人窥视药方,专门练就一手出神入化、神鬼难辨的草书。
    陆晋研究了好几天,连蒙带猜辨认出:“给彤电话”“录视频”“带旷绘图”“古河道x2”等字迹。然而这天书中,有个字出现的频率最多,这个字就是“忍”。
    各种各样的“忍”字,在台历里出现了十几次。
    “忍”,每忍一次,就在心上插一刀。
    这样一个雄心勃勃的著名科学家,需要忍什么?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在5月8号之后,就放弃了在台历上备注呢?
    唯一的理由,是他不需要了。
    可是,他为什么不需要了呢?
    陆晋努力回想那天见到岳川的情况。
    黑、瘦、苍老……他想不出这样一个干瘪老头,到底藏着怎样的秘密。
    他得赶紧找机会,把偷拍的岳川的照片发给岳彤确认。
    可是沙漠里别说手机没信号,网络也没有信号。
    他想要与外界联系,便必须通过基地核心成员。而这些人对他的敌意,虽然没有以前那么重,警惕却分毫未减。
    丁克是唯一的突破口。
    最近丁克与网友“多肉植物爱吃素”在网上聊得热火朝天,核心成员每人每天半小时的上网流量,全被他花在这上面了。而其他人的上网配额,也都支援给了他。
    陆晋决定,趁程旷不在,去找丁克看看有没有机会蹭网。
    然而,基地里的每个人,都像着了魔一般忙碌。
    施一源每隔几小时就会把采集的数据录入电脑,不断模拟演算。他整个人都有点神神道道了,不时灰头土脸地望着天,嘴里念念有词。
    而娄云更是二十四小时监控着雨林的耗水量和蒸腾量。蒸腾量小,就起不到凝结雨水的作用;耗水量过大,又会给沙漠的地下水源增加负担,适得其反。这平衡很难调控。
    丁克也在密切观察着雨林与周围植被的融合情况,寻找它们相互影响制衡的证据。
    程旷一整天都在绘制地下暗河的水文地质剖面图。但忙成这样,她也不忘死盯着陆晋。
    陆晋只能寸步不离地跟着程旷,伺机而动。
    沙漠的夜,总喜欢搞突然袭击。
    明明太阳还在地平线上半遮半掩,只恍了一下神,夜就突袭成功了。
    基地里的灌木吸饱了夜色,变得越发黝黑,重重叠叠地堆出起伏的魅影。
    夜色与庞大的黑暗森林相比,反而浅淡了。
    细细一钩新月,越发清冷伶仃。
    程旷被庞大的黑暗催促着,看着陆晋回了房,又听见他反锁了门,才折返自己的房间。
    陆晋听着程旷开门进屋的声音,不禁苦笑。他觉得自己变成了被囚禁的犯人,有时连半夜起来上厕所,程旷都能警觉地跟过来。
    但今晚,他知道程旷特别累,一定会早早睡死过去。这是他溜出去找丁克的好机会。
    一进房间,程旷便翻出眼药水滴了两滴,闭上眼睛。
    对着电脑绘了一整天的图,她眼睛干得快要瞎掉了。眼药水带着点薄荷的清凉,一入眼就像泉水涌入干涸的沙地,很快便舒坦了,紧绷了一天的身体不由得松弛下来,她放任自己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呆呆地望着天花板。
    基地里很安静,安静得像月球表面一般,空荡荡,填满了荒凉。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侧着耳朵,分辨隔壁的动静。
    果然——她听见了靴子被脱下来后,扔在地上发出“啪啪”的两声。然后单人床被一具肉体碾压后,发出断断续续的呻吟。
    她几乎能通过这些细微的声音,看见陆晋硬朗清瘦的身板与床板重合时,他脸上微微松开的那种舒服的神态。
    这个男人与她所接触过的人都不一样。
    他身上有种很强的警觉性,是整日行走在雷区的人,才会有的。
    他非常克制,连表情最放松的时候,神经也是绷着的。
    你只有仔细观察他嘴角抿起的弧度,才能分辨出他细微的情绪变化。
    程旷的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陆晋的脸。
    他眉梢眼角的细微变化,他行动间果断而冷静的做派,还有无声无息地站在人身后时诡异的零存在感,令程旷觉得他就像变色龙一样,可以轻易地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
    就在反复的琢磨中,她的精神恍惚了——鼻息开始变得粗重,她的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含混的鼾声。
    然而,这种半梦半醒的舒服状态,并没有维持多久。
    “砰!砰!砰!”
    三声枪响,击碎了绿岛基地恬静的镜面,夜晚碎裂,炸出一道缺口,危险的气息汹涌而出,瞬时在疾风中传遍每个幽暗的角落。
    程旷从床上翻身跳起,愣愣地擦了一下挂在嘴边的口水。
    “嗞嗞”的电波声,紧跟着在她的房间里流动。
    有人开了对讲机与她联系,对讲机那头一片嘈杂,除了电波杂音,还有裘胜急促的喘息:“站住……”
    “砰!”又是一声枪响。
    那枪响从夜晚的风里包围过来,从对讲机里冒出头来,同一声枪响,却以两个不同的层次维度,传递到程旷的耳朵里。
    她按下对讲机,嘶声厉喝:“胜叔,老头!老头……”
    没有人回应她。
    对讲机的另一头陷入死寂,接连的呼叫,都被黑色对讲机吞没了。
    程旷满身的疲惫瞬时被这沉默轰退。
    如同被电击一般,她从床上一跃而下,打开衣柜,探手扯出一支berettas57e式双管猎枪,拉开门疾风般冲了出去。
    基地属于野生动物保护区,程旷和裘胜是唯一有持枪许可证的人。
    枪响第一声,陆晋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声音他太熟悉了,熟悉到像自己的心脏与呼吸的搏动。
    他甚至能够从枪声判断出枪击的方向和距离。
    尤记刚到阿富汗的时候,他一下飞机,就被远处地雷的爆炸声吓得瞬间扑倒在地,惹了好大的笑话。
    后来,枪声、地雷、路边炸弹爆炸的声音,成为伴随他入眠的背景音。
    他经验丰富,不光能听声辨位,即使炸弹在几百米开外爆炸,也能连眉毛都不抖一下。
    然而此时,在宁静的沙漠腹地,这清脆的枪声,显得那样违和突兀。
    枪响第三声,陆晋已经拉开门,相机扣在手上,借着门的遮掩,迅速判断着外面的情况。
    枪响第四声,隔壁的门被推开,程旷倒提着一管猎枪,从门后冲了出来。
    走廊上的灯被猎猎的劲风吹得摇摇晃晃,在墙壁上不断投下惶恐不安的光影。
    晃荡的灯光下,程旷只穿着贴身的背心短裤,脸色凝重,那只独眼罩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妖气四溢。
    她紧抿着唇,手上倒提的双管猎枪漆黑如墨,只有银色雕花机匣在灯光下划出一道如钻石般的火彩流光,衬着程旷外露的那只凶光毕露的眼睛,狠戾如狼。
    对于陆晋的出现,程旷几乎视若无睹,只埋头提枪,向着楼下狂奔而去。她脚上的沙地靴与楼梯撞击出一连串沉重的足音,如战鼓一般,闷闷擂响,擂得陆晋肾上腺素跟着激升。
    陆晋想也不想,便跟了上去。
    楼道里的门,紧跟着也被人纷纷推开,有人惊慌地出声询问:“咋啦?”
    两人都没回应,一前一后下了楼,在沙地上飞奔。两分钟后,程旷便跳上了停在食堂后面的越野摩托。
    陆晋还未跑到,摩托便已经发动。
    夜色中,程旷跨坐在摩托上,肩上斜挂着抢,乱发竖起,整个人如一柄出鞘的刀,闪着寒光,所有靠近的人,都会被其锋芒割伤。
    就在程旷的摩托飙射而出的刹那,陆晋到了车前,他单手撑着摩托车后座,翻身跃上。摩托一沉,程旷的腰便被陆晋从身后死死搂住。
    她愣了一秒。
    “还等什么?”陆晋的声音擦着她的耳垂,喷出一股热气。
    声音还未从他的嘴唇里全部钻出来,摩托已如脱困的猛兽跃入夜幕中,撕开阻挡在前的凶险气息,向着湖边疾驰而去。
    夜风像一袭巨大的袍子,不断从正面拍击着两人的脸,而摩托在沙丘上快速翻爬,跌宕中犹如逆水行舟,猛劲向前。
    “旷姐——”车子穿过胡杨林时,对讲机响了,丁克惊慌的声音传出来。
    “你们留在楼里别乱跑!让基地保安速去海子边,其余人等我消息。”程旷从裤兜里抽出对讲机,沉声吩咐。
    “收到!”听到程旷的声音,丁克明显镇定下来。
    胡杨林枝繁叶茂,将天幕遮得密不透光,气氛越发幽深难测。
    海子旁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枪声又是怎么回事?
    裘胜到底怎么了?
    入侵者是谁?
    陆晋眼前闪过艾尔肯脚踝上的弹痕,和他微跛的步态。
    他带着满腹疑问,抱着程旷挺得如铁板一般的脊背,在后座上屏息沉默。
    尽管程旷把摩托开得风驰电掣,也抵消不了她的心急如焚。
    面对丁克等人,她尚能强自镇定,可此刻——摩托陷入古胡杨林魔咒一般的幽暗中。
    原本雪亮的车前灯射出不远,就被吞噬殆尽。程旷只觉自己正不断驶入一头洪荒巨兽大张的嘴里,没有出路。她手心冷汗如浆,好几次差点从车把上滑脱。
    幸而,摩托车很快从黑暗中突围,来到翡翠海边上。庞大的湖面在夜色的围困下,瘦成一片细弱的反光。
    程旷心慌意乱地加大油门,顺着海边小路疾驰,犹如亡命之徒。
    “三点方向有人!”
    在程旷还没看清前方有何异样时,陆晋已经在她耳边急喝。
    程旷忙凝神向灌木丛中望去。
    随着摩托车的不断逼近,车前灯雪亮如青龙偃月刀,直接劈开灌木丛的伪装,劈开夜色的阻拦,劈得暗处的魍魉鬼魅倾巢而出。
    犹如被圈进了聚光灯画出的牢笼,一个、两个、三个……那暗处的人纷纷蚱蜢般跃起,向灯光之外挣扎扑出。
    程旷行动向来快过大脑,右手一拧,油门就被轰到极致,莽撞地向着那几个人冲了过去。
    引擎的轰鸣在夜色中犹如催命符,可是,双腿怎能与越野摩托的速度与力量抗衡?
    那群人还没有逃出灌木丛的遮掩,摩托就已经逼到了眼前。一行七人,在雪白的光照下,无处遁形。
    刹那间,当头那人抬手遮住强光,微眯着眼迎向急冲而来的程旷。
    待车向前逼近不到十米时,那人猛地扬手,一道闪亮的光带疾如流星,在半空中划过森寒的冷意,直射程旷面门。
    在那人扬手的刹那,陆晋对危险的本能疯狂地拉响了警报。他条件反射地将身体向下一压,把程旷挺直的脊背硬生生下压了四十五度。
    与此同时,那道银光几乎是擦着她的头皮破空而过,而程旷因为身形骤变,方向失控,连人带车一下侧翻向地面。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程旷与陆晋都重重翻倒在地,摩托车被甩飞出好几米远。
    程旷伏在沙地上,刀从头顶划过时激荡的气流仿佛还停在发间,令她头皮阵阵发麻,那“嗖”的一声余音还在耳边回响,不断放大,越来越大……射进了心脏一般,令她的瞳孔剧烈收缩。
    她与死亡擦身而过。
    她匍匐在地上,浑身颤抖,却毫不犹豫地抬起上半身,任凭陆晋还压在她后腰处,便冲着那把长刀飞出的方向,“咔”地拉开猎枪的保险栓,将枪柄抵在肩头,果断地扣了一枪。
    “砰!”枪声再次击碎夜空,也击碎了程旷刚刚生出的后怕。
    射击时产生的后坐力硌疼了她的肩膀,也迅速驱散了死亡带来的威胁。
    那子弹没打中人,却带来了足够的威慑,那群人不敢恋战,纷纷向远处狂奔。
    程旷身下一轻,陆晋已翻身跃起:“别和他们近战,他们没枪,但都有刀!”
    他的呼吸有点粗,语气却很平静,好像他只是在说他早饭吃的羊奶里没放糖这么寻常的事。
    黑暗中,程旷点了一下头,也不管陆晋是如何在一瞬间观察到对方的武器情况的。
    摩托车倒地,却没熄火,车前灯依然不屈不挠地对着前方,照得沙地像雪原一样亮白。
    那七个人正疯狂地奔向藏在树丛中的一辆破烂皮卡,转眼便要上车。
    程旷看着瞄准镜,抬手就是一枪。
    “砰!”子弹射中了皮卡车后的挡板。
    “你的射击是游泳教练教的?”陆晋没好气地喝道。
    “不能真伤人!”程旷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赶走他们就行了,找到胜叔才最重要。”
    “裘胜在十一点方向。”陆晋突然说道。
    这男人是属狼的吗?眼神这么厉害!
    程旷探头向左前方看去,果然看见湖边芦苇丛中团着个人。
    血液一下倒冲向她的脑门,她霍地跳起来,拔腿狂奔,几个闪身便冲到了那人边上。
    那人一脸络腮胡子,双目紧闭,脸色煞白,手中还握着一杆散弹枪,正是俨然已经晕过去的裘胜。
    “他伤哪儿了?”程旷举枪警戒,护着身后的人问。
    陆晋将裘胜的头抱进自己怀中,伸手一探,摸到一手的血:“他手臂中了两刀,腹部中了一刀。”
    话音未落,程旷已经不管不顾地向那伙人冲去,抬手又是一枪。
    “噗啪!”皮卡车的后窗玻璃上出现了一个弹孔,冰裂纹如蛛丝般漾开,占据大半扇玻璃。
    “别跟他们死缠。”裘胜的声音在她身后虚弱地响起。
    程旷愣了一下,回头发现裘胜已经醒了过来,靠在陆晋怀中,虚弱地看着她。
    她犹豫了一下。就在她犹豫的这一瞬间,皮卡车已经启动,原地掉了个头,向着她冲了过来。
    程旷下意识地举起枪,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那车已直直冲到她面前。
    灯光照耀下,她终于看清开车男人的脸。
    那男人长得很普通,是一张原本应该老实巴交的面孔,可偏偏左额上一处刀疤狰狞地斜劈而下,将一条浓眉拦腰斩断。
    就是这个面相被严重损毁的男人,向她掷了要命的一刀。
    若不是陆晋反应快,她恐怕就血溅当场了。
    而这人,她并非第一次打交道。
    男人见程旷举枪对着他,丝毫不慌张,反而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一双燃烧着怒火的眼,如困兽般凶残地盯住程旷不放。
    破烂的皮卡车如脱缰野马般撞向程旷,她只得向后连跃三步才堪堪避开。
    就在狼狈疾退时,她依然没低头,唯一的那只眼,也同样狠狠咬向那男人。
    两个人的目光在夜空中疯狂撕咬,发出兽鸣,简直要把对方连皮带骨撕扯得鲜血淋淋才罢休。
    然而,即便是这样兵刃相交的目光厮杀,也只是短短几个呼吸。
    那车很快便冲向远处,向着基地的出口方向狂驰而去。
    程旷没有再追,而是快速折回裘胜跟前。
    陆晋脱下身上的衣服盖住裘胜的下身,双手则紧紧地压在裘胜的腹部,但汩汩的血还是从他的指缝里往外冒。
    “他伤得有多重?”程旷头一次乱了阵脚。
    平素山一样的老头子就这样倒在她的脚下,倒在黑茫茫的沙地上,像被劲风吹得立不起来的芨芨草一样虚弱。
    裘胜终日痞笑的眼睛,此时像熄了火的煤炉子,灰沉沉的,一点热乎劲儿也没了,看得程旷一颗心不断往恐惧的深渊里跌落。
    她想要用手去替裘胜止住手臂上的血,又怕碍着陆晋,手伸到一半又缩回去,越发手足无措。
    “基地有医生吗?”陆晋急问。
    程旷愣了一下,神色忽然有点复杂,眼睛直直地盯着裘胜腹部不断涌出的鲜血,有点恍惚地答道:“没有医生了。”
    “我先替他处理一下伤口,马上去医院,他失血过多,必须输血。腹部刀伤很深,多半伤到内脏了。”陆晋明白过来,资金冻结后,工作人员走了大半。
    “你能处理吗?”程旷急道。
    “能。”陆晋言简意赅。
    他看出程旷慌了神,干脆越俎代庖,让程旷通知丁克把医药箱带过来。
    “夜路开车太危险了。”裘胜有气无力地想要阻止他们。
    “不去医院才危险!”程旷一把握住裘胜的手,打断他,“我就是闭着眼睛开车,也能把你送到。”
    “你应该说,你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能把我送到。”裘胜想开个玩笑,可谁知这一笑牵动了腹部,一股血涌出。
    程旷脸吓得都白了,急忙呵斥:“别说话了,养着精神。”
    裘胜粗糙的大手此刻凉如冰,就像日落后的沙漠,温度与活力都在不断流失。
    十分钟后,丁克开着程旷的猛禽到了,娄云、施一源拎着医药箱从车上跳下来。
    “老裘!”娄云的声音被劲风吹得变了形,满腔的担心焦急地撞开夜色,先一步抵达。
    陆晋一点也不敢耽搁,接过娄云递过来的箱子,从里面翻出无菌纱布、棉垫,用碘伏淋湿消毒,然后把两瓶云南白药粉全倒在上面,紧紧填塞进裘胜腹部的伤口内,再用绷带进行加压包扎。
    他的动作流畅而熟练,几乎一气呵成,显然是处理惯了这种紧急外伤的。
    此刻,所有人都没心思去琢磨,为什么一个环保评估师会有如此熟稔的外伤包扎手法。
    接着,陆晋又飞快地处理了裘胜手臂上的两道伤。这两处伤明显是被刀划伤的,伤口虽然长,却并不深,很快就止住了血。然而,包扎好的腹部,仍然有血渐渐渗出。
    “包扎只能暂时抑制出血量,还得马上去医院。”陆晋皱紧眉头,此刻他有点烦躁。他进沙漠的时候,程旷开车花了很长时间,按照裘胜眼下的出血量,等他们赶到镇上,血都该流光了。
    而充电飞机续航能力差,根本无法开出沙漠。
    “去镇医院。”程旷见裘胜的出血量被控制住,恢复了理智,立即吩咐众人将裘胜抬到车的后座上躺好。
    “你跟我一起!”她看了陆晋一眼,他的沉着令她觉得心安。接着她又对其他人说道:“其他人留下,有消息我会通知你们。”
    “让我也去!”娄云却不肯听程旷的命令。
    “你走了,雨林怎么办?”丁克急道。
    “雨林一点问题都不能出。”施一源也说,“还是让我跟胜叔去吧。”
    “我……”娄云眼里闪过一抹迟疑。
    “娄教授,”裘胜在车里哑着声音开口,“你还是守着你的宝贝林子吧。你不是常说我是祸害吗?死不了的。”
    “闭嘴!”娄云厉声打断他,也不等众人反应过来,就钻进了后座。
    她上了车,将裘胜的头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裘胜的头刚被娄云的手往上一抬,就落下来,陷入了她温软如棉的小腹上。女性特有的温暖与柔软,立刻让他硬邦邦的脑袋“嗡”了一下。
    裘胜觉得眼睛发涩,低声嘀咕:“这待遇真好,要是把你换成个二十岁的姑娘,滋味就更美了!”
    娄云又好气又好笑,可鼻端浓重的血腥味一下就把她的眼泪催了下来。
    “哟!你还哭了。得!十八岁的姑娘,也没你美!行了吧。”裘胜虚弱地贫嘴,反而令娄云的眼泪落得更急。
    程旷坐进驾驶室,正好听到这一句,心中略微一宽。
    还有力气耍嘴皮子,是好现象。
    陆晋也跟着上了车,把丁克提前准备好的一瓶浓浓的糖盐水递给娄云:“别让水凉了。你看情况,适当给胜叔喝点儿吧。”
    娄云满头白发的脑袋在黑暗中重重地点了点,她接过矿泉水瓶子,将滚烫的瓶子塞进怀里,眉头都没皱一下。
    直到上了车,一路开出基地,程旷才发现自己正不断地发抖,上牙与下牙不受控制地轻轻磕碰着,猛禽在巨大的沙丘上跌跌撞撞,颠簸如一叶随时要翻倒的小舟。
    夜晚的沙漠温度极低,而她只穿了背心短裤。
    陆晋看了一眼脸上毫无血色的裘胜,青白月色下,他的嘴唇像被吸血鬼吻过一般,透着股死气。
    而程旷的脸色竟比裘胜好不了多少。
    陆晋不动声色地打开暖气,热风涌出来,吹得四人同时哆嗦了一下。
    乍见裘胜小腹上的血窟窿时,程旷觉得自己也被捅了一刀,所有的力与热都顺着那刀口汩汩地泻了个干净。
    她原本以为自己与这台猛禽已经人车合一了,可今天她才发现,她作为人类的弱点与机器的强硬天差地别,她竟然没有足够的理智可以操控它了。
    而现在,当暖烘烘的风吹到她的面颊上时,她觉得自己像被春风拂过的僵土,瞬间解冻了,重新生了一股孤勇。
    她从倒车镜里看了一眼躺在娄云怀里的裘胜,这对加起来足有一百岁的男女,正望着对方一言不发。
    娄云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那光里有心疼、有焦急、有关切,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量。
    程旷多么希望裘胜的眼睛能接受到这能量,让血液流失得慢一点。
    车前灯急躁地劈开黑暗,白茫茫的沙漠一望无垠,将生机隔绝。
    猛禽在连绵起伏的沙丘上攀爬、冲撞、跌宕,惶惶如逃命的野兽。
    “老裘?”娄云的声音有点哽咽,“别睡,睁开眼看着我,求你了。”
    裘胜的头陷在娄云的怀中,双眼越发暗淡,好像眸中的微光随时会被一阵风吹灭。
    “你求我啊,那可真是……比沙漠下雨,还稀罕。行,我……撑着。”裘胜气息微弱,断断续续地吐出几个字,好像已经耗光他所有的力气,话到尾声,几乎低不可闻了。
    程旷眼前一糊,眼前雪山似的沙漠便融化了,化作眼泪,顺着她的面颊流下来。
    滚烫的泪在冰凉的面颊上无声无息地淌着——这个爱说荤段子的老头,是她的师父啊!
    刚到沙漠时,她二十出头,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女学生,被苛刻的导师岳川一骂就掉金豆子。
    人人都不喜欢她,嫌弃她娇滴滴的与这片沙漠格格不入。是这个老兵痞子,带着一脸坏笑,走到她跟前,对她说:“小丫头,想不想有一天岳老头骂你的时候,一拳把他的鼻子打塌?”
    她咬牙点头说想。
    于是,他开始训练她。
    他锻炼她的体能,一边骂着脏话,一边教她拳击、格斗;教她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教她如何对抗沙漠的变化莫测;教她如何在沙漠自由奔行,教她爱上沙漠里恒常的寂寞……
    他重塑了她,用训练军人的方式把她从一个娇弱的城市女孩,变成了一个硬朗的沙漠女郎。
    而眼下,这个好像无所不能的老男人,却奄奄一息地躺在女人的怀中,生命随着鲜血不断流逝。
    陈倩死灰的脸和冯磊绝望的嘶吼,在程旷脑海中腾挪。
    她的心脏一阵阵猛缩,似下一刻就要爆裂。
    她急、她怕,她不敢松懈分毫。她狠咬下唇,把油门一踩到底。
    这一路,程旷几乎没踩过刹车,不管是压着沙梁狂奔,还是朝着垂直的沙山猛冲,好几次车子从几百米高的沙山上俯跃而下,差点翻了车,她连眉头都不肯皱一下。
    车厢里安静极了,只有裘胜越来越微弱的呼吸声,像重鼓般打在每个人心头。
    借着稀薄的星光,陆晋侧头看着身畔的程旷。
    她那只戴着眼罩的右眼冷酷地对着前路,像没有情绪的塑像。
    她的手很稳,搭在方向盘上,从容如战士握着钢刀。
    若不是那一星反射着幽光的泪痕,所有人都会被她表现出来的镇定给骗了。
    程旷决绝如亡命之徒的脸,令陆晋有一刹那的恍惚。
    那些曾经在他生命中鲜活无比的面孔,一一在他眼前晃过。他多想在死亡来临之前,能紧紧拽住他们。
    陆晋看着程旷脸上湿漉漉的反光,他比任何人都能体会她此刻的心情:那是种绝望和不甘,孤注一掷地与死神赛跑的决心。
    在程旷又一次差点把车开翻时,裘胜哑着嗓子开口道:“丫头,赶不及就别赶了。”
    “来得及!”程旷头也不回,斩钉截铁地说道。
    “别为了我把整车人都给埋了。”裘胜的声音有点抖,却出奇的平静,还带着一丝笑意。
    “怎么可能,整个沙漠有谁的车技比得过我?”程旷一边说,一边强行将车头拉高,攀上耸在面前的一座大沙丘,一点也不肯绕路。发动机因为被轰到极致,不断地颤抖。
    “别逞能了,你开车还是我教的呢!”裘胜气息紊乱地喘着。
    “你没听过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话一出口,程旷就后悔了,连忙“呸呸呸”地狂吐口水。
    “什么死不死的。小程你别乱喷胡话,你胜叔这个祸害能活千年。”娄云在后面急抢过程旷的话头,声音里带上了哭腔。
    裘胜想抬手揩掉娄云脸上的泪,可是手抬到一半就落下:“你这一哭,我会以为你暗恋我的。”
    “如果你能挺到医院,别说暗恋你,明恋都行!”娄云努力想要表现得轻松一些,可是她的手捂在裘胜的伤口上,已经被渗出来的鲜血染红了,那黏稠的触感令她声音失控。
    “嘿——原来你真看上我啦?”裘胜想笑,眼皮却不受控制地慢慢合上。
    “啪!”娄云的巴掌轻轻拍上他的脸:“别睡,别睡。”
    “给他喝点水。”陆晋忙出声提醒。
    娄云从胸口拿出矿泉水瓶,把用体温煨热的糖盐水给裘胜喂了进去。也许是这点滚烫的能量起了作用,裘胜的眼睛又强撑着睁开了。
    程旷目光如炬地盯着前方。
    她不敢回头,不敢有一丝一毫分心,她不允许自己软弱。
    黑暗中,猛禽在浩瀚的沙海里跳跃攀爬,拼命与地心引力对抗,像飞出水面的鱼执着地向着前方挺进。
    娄云则一直抱着裘胜,保持他的体温不下降,不断给他喂水补充电解质。
    尽管如此,裘胜的眼睛还是慢慢合上了,不管娄云怎么唤他,他都不再应答,唯有微弱的呼吸,提示着他的生命正在快速流逝。
    程旷吓得肝胆俱裂,视死如归般地直踩油门。
    也许,奇迹注定属于孤注一掷的人。
    天亮之前,程旷终于把车开进了镇中心医院的大门。
    “医生,医生!救人!”程旷还没掀开车门,就已经将头伸出车窗,冲着里面大声疾呼。
    陆晋则跳下车,一边向里跑,一边喊:“医生,病人腹部中刀,失血过多,处于休克状态,请马上准备ab型血急救。”
    沙漠地区生活的人较为鲁直,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动刀动枪并不罕见。值班室的医生见惯不惊,立即和护士一起抬着担架冲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回应陆晋:“我们没有血库,不能输血——”
    “我是o型血!”程旷毫不犹豫地大喊。
    “我是ab型,输我的!”抱着裘胜的娄云也抢着说。
    裘胜紧闭的眼睛微微动了一下,好像他在昏迷中也感受到了这两个女人急迫的情绪。
    抬担架出来的张医生是个瘦高个的汉族人,四十出头,一张脸早就被沙漠的阳光晒成了炭色。他冲到车前,探身往车里一看,就看见裘胜肚子上被鲜血浸透的纱布,顿时脸色一变:“准备氧气,马上补液!”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医院里急促地响起,很快张医生便指挥着两名值班护士把裘胜送上担架,抬进了急救室。
    张医生对付刀枪伤经验老到,快速对裘胜进行了检查,脸色越发难看:“病人失血性休克,血压很低,脾脏破裂得马上手术。”
    话说到这儿,他却停了下来,有点为难地看着程旷等人:“这个病人我们救不了!第一,我们医院没有血库——”
    “输我的血!”程旷和娄云同时打断他的话。
    “我们医院没有采血资格,私下采血是犯法的。”张医生无奈地看着三人中最为冷静的陆晋。
    “不输血他马上就会死。”陆晋迎着张医生的目光回答。
    “不行,私自采血我们会被处罚。”张医生说。
    程旷握了握裘胜毫无知觉的大手,这手握成拳,挥出时能带出劲烈的风,击打在人身上会疼得人嗷嗷乱叫。而此刻,它冰凉得像没有生命的石膏雕塑,只剩一个虚弱的壳。他胸口微弱地起伏,好像下一秒就会归于平静。
    程旷转身,一言不发地大步走出急救室。
    就在众人愣怔时,她提着枪杀气腾腾地回来了,径直走到张医生跟前,“咔”一声拉开了保险栓,枪匣上精致的银色雕花泛着冷灿灿的光,黝黑枪口对准张医生的头。
    “啊!”旁边的两个小护士惨白着脸尖叫出声。
    “闭嘴!你们马上帮我们配血!不然你们三条命换他一条命!”程旷冷着脸,熬得血红的左眼,衬得那只黑色独眼罩暴戾到极致。
    她的唇微微颤抖着,好像下一刻就会失控。
    没有人敢怀疑她的话,甚至不等陈医生发话,两个小护士就哆嗦着,主动为娄云和裘胜验配血型。
    张医生僵硬地站在裘胜跟前:“出了问题——”
    “出了问题,你就说我用枪逼你的!”程旷狠声说道。
    “你们不说,谁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事?”陆晋忽然温和地插嘴,“何况这属于紧急情况,如果医生不作为,病人就会死亡。就算被处罚也最多不过罚款警告,万一真的泄露出去,罚款我们交!”
    张医生下意识地看了眼门外空荡荡的走廊,面色有些缓和,显然被陆晋的话打动了。
    他看了看程旷手中的枪,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就算我给他输血,我们医院也不具备做脾脏缝合手术的条件,只输血不止血是没用的。你用枪打死我,我也救不了他啊!”
    “如果我及时把他送到能做手术的医院呢?”程旷急问。
    “具备做这种大手术的医院,最近的也在库尔勒。距这儿有四百多公里呢,病人的情况根本拖不了这么久。”张医生指了指窗外破破烂烂的救护车。
    “我开车!”程旷说,“两个多小时就能到。”
    张医生“啊”地张大了嘴。
    他认真地打量了一眼程旷,此刻天蒙蒙亮,正是一日中气温最低的时候,哈气还有白霜。可是穿着背心短裤的程旷,端着枪站得笔挺,仿佛一点也没有因为寒冷而产生丝毫怯意。
    “我先给病人输血。这些血应该可以撑到你们把病人送到库尔勒。”张医生终于妥协,但依然不肯松口,“但是——我不保证能救活他,他的情况太危险了,而且路那么远,如果脾脏坏死……”
    “你做好你能做到的,我们不怪你!”陆晋抬手把程旷端枪的手按了下去。
    听到这句话,又见枪不再对着自己,张医生这才真正松了口气。
    接着,有护士壮着胆子,来催缴费用。这时,三个人才发现他们都没带钱。
    在沙漠里生活,钱是最无用武之地的东西,等同于废纸。谁会随身带着呢?
    就在大家面面相觑时,程旷忽然猛地一拍脑袋:“我有卡!”
    她又风风火火地折回车上。
    幸亏一直是她负责采买物资,车上便常年扔了一张银联卡。
    刷卡的时候,她仍然心有余悸:要是没带钱,难道提着枪抢劫?不能犯法啊。
    很快,娄云与裘胜的血型成功配对。在她的坚持下,一次抽了400毫升血,这是一个人能承受的最大献血量了。
    不等裘胜醒过来,他便又被抬上了猛禽,一边赶路,一边输血。
    血袋里带着娄云体温的血一滴滴顺着输液管滴进裘胜的血管,他脸上青白的死气开始褪去。
    车里的三个人都没有说话,和死神的赛跑并没有结束。脾脏破裂随时可能引发更大的出血,一旦如此,输再多血也无济于事了。
    黑色的猛禽孤单地奔驰在空寂的沙漠公路上,带着势不可当的决心,挑战着极限。
    太阳慢慢升起来,被浩瀚沙海包围的公路,好像望不到头。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渐渐地,堆积在公路旁的沙海变成了戈壁,戈壁上又慢慢长出了稀落落的草。
    草越来越茂密,草丛里开始有了树。
    接着,有房子出现在公路两边,猛禽一个转弯,房屋渐密。终于,程旷将车开上了孔雀河的大桥,青薄雾气弥漫在河湾上,清晨的库尔勒,刚刚从一场漫长的睡眠中清醒过来,攒了一夜的烤羊肉孜然香还没来得及散去。
    这座灰扑扑的城市,看在程旷等人的眼里,却鲜艳如最明媚的春色,散发着迷人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