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杀亲(下)
高见仍然想道:“唉,算了吧,兄弟终究只是兄弟,不能伴自己一辈子,能伴自己一辈子的人唯我心爱的老婆纪香而已,我杀了四个兄妹,虽有违道义,有伤天理,但得到的却是朝思暮想的女人,只要能和纪香在一起,就算给我皇帝当,我也不稀罕,原来天下间真有人能达到‘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爱情至高境界。但毕竟骨肉相连,血浓于水,东瀛倭人奸狡成性,言而无信,一旦我杀了几个兄妹,又不让我长伴纪香呢?甚至找个理将我杀掉呢?那我高氏一门岂非绝后?想我高氏一门五虎,个个英雄好义,杀之可惜,大哥武功高强,处事沉稳,是‘劫恶寨’大头领,非死不可,二哥虽一身正气,脾气暴躁,虽有一身武艺,但难成大事,亦是非杀不可,四妹弟,五弟二人皆乃人中龙凤,除了一身豪气之外,二人似乎周身上下都充满了灵性,让人觉得深不可测,前途无量,如此人材,怎能杀之?何不放四妹,五弟一马、、、高见想了半夜,终于下定决心,杀老大,老二,放走老四,老五。”
这高见乃色中饿鬼,一身****无数,对于一切****伎俩,那是再熟悉不过了,他先至老大高虎,老二高彪卧室,燃放迷香,然后再入卧房,于二人昏迷中,轻易取走二人首级。
再至四妹高燕,五弟高福卧房外,他则仅放少许迷香,其分量不足以迷昏二人,但是也让在两个时辰内功力减少大半。
高见凶神恶煞的闯入房去,之前也弄出身响,高燕听觉灵敏,忙穿衣而起,高见左手提着老大,老二之首级(悬扣其头发),右手却一掌击中高燕左肩,高燕闪跃不灵,方受此重伤,他见老大,老二竟然受害,悲愤之余,却不是上前拼命,而是借这一掌之力跃出窗外,逃逸下山,报信去了。
老五高福闻音赶来,恼怒至级,上前动武,内力大减,无法与高见相抗,且左肋被高见踢了一脚,也是跳窗逃逸而去。
高见未伤其他人,飘然而去,至于老大,老二的后事,山民如此敬重他‘五义’,自然会尽力办得风光的,他到不担心此点,他担心的是能否同纪香在一起。
高见将大哥高虎,二哥高彪的首级献给静宫慧仁,说明高燕,高福重伤坠崖,难以活命,静宫慧仁令人摆宴稿劳高见。
席上,高见提出索要纪香为妻,静宫慧仁答应,但却要求高见为倭人办事,高见为了纪香,犹豫再三,终于答应,在宴席上,众人皆争相敬酒于高见,尤以陆师爷最为‘殷勤’,众人直喝到三更,方才散人。
回到静宫慧仁为自己准备的‘新房’因为田园纪香早在里面等待他的临性,高见****就与田园纪香做那天下间最为不齿之事,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能’人道‘,正在此刻,满身酒气的陆师爷闯了进来,,一把将光溜溜的高见扔下床,并代替高见位置,转首道:“小子,你若想长伴纪香身边,就得终生听我使唤,做我奴隶。
高见拉过桌布遮住身体,方虔诚的道:“我一生只听纪香之话。”
陆师爷道:“那你可知道纪香一辈子最听我之话?”说罢,一脚将高见踢出新房,陆师爷是否与纪香一阵颠鸾倒凤呢?
从此,陆师爷长期拥有田园纪香,而高见却受制于陆师爷,为的只是常常可以见到田园纪香。
原来陆师爷在席间敬高见之酒大有问题,他在里面放了‘终日不春散’,此药一旦被正常人吃了,就可令中者一辈子不思春,一辈子难洞房,这就是陆师爷的毒辣,目乱之处。
田园纪香也跟了陆师爷,可说是祸不是福,因为她最想跟的人是张五,但这又是静宫慧仁的命令,因为他想拉拢陆师爷,因为他也知道‘美人计’对张五无效,既然如此,静宫慧仁又怎么会把纪香浪费在张五身上呢?但静宫慧仁又是个‘美食专家’,恰好张五能帮他轻易弄到别人弄不到的山珍海味,因此静宫慧仁与张五的协定依然有效,尽管因此可让君山居民苟且偷生,但更要的是向苍生,李万佑这两大绝世高乐能智暂保性命,他可不想如此良质美玉,就此断送,他要用自己的智慧征服二人。
因此,尽管最近发生了‘洞庭五义’之事,但张五与静宫慧仁的协定依然有效,张五依然可以自由时常出没于太湖州城购买食物。
一日清晨,张五又出现太湖州城‘闻香下马阁’前,张五也是位品食专家,而每周仅有一天至洞庭县,所以这一天他的一大要事便是至‘闻香下马阁’享受人生。
‘闻香下马阁’是洞庭县最有名望的饭店,里面的厨师据说是以死的‘厨中神手’的侄子,因亲戚的关系,这厨师多多少少学了些绝活以维持生计,因此,张五认为能出生在洞庭县,那是他上辈子修来的福报。
张五还未上得‘闻香下马阁’大理石打治的台阶,就从里面跑出一青年俊美乞丐来,他衣着华丽,本来是很难看出他是叫花子的,但他那白玉般的手上偏偏又捧了一个破瓷碗,碗虽被洗得洁净,但却损了一角,这当然是叫花子的标志了。
这叫花子这一跑,便拦住张五去路,并冷冷道:“张五,你若要进去,得给十两银子。”
张五惊疑不定,道:“凭什么?”这种事,从未发生过,况且人家还知道他的大名,当然人家已盯上了他,目的自然是榨他油水。
这叫花子道:“只因这家饭店,今日已被我们帮主包了,任何人要进去,须得到我们帮主的同意。”
张五道:“你们是什么帮?哼,总不会是丐帮吧?”
这叫花不屑道:“丐帮算什么?在我们眼中不值一文,告诉你亦无妨,我们的组织叫做‘伸手且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