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乞丐
黎原城……
夜色渐渐降临,整个的城中显得格外的热闹非凡,黎原城占地数千里,沃野千里,民殷富足。
黎原城的某处大道正前方。
这龙家的旗帜已经隐隐的在这黑暗中飘动。
白衣男子坐在林枫的对面,微笑着。
他的笑容仿佛永远不知疲倦,正如同有些人一样,他们的笑容永远不会招来别人的敌意,这白衣男子便是如此。
马蹄声如同奔雷,冲破了这喧嚷的街道。
林枫忽而又叹了口气,道:“今天若是只有我一个人去,只怕很难回来吧!”
白衣人听得很是刺耳,却很勉强的笑了笑:“此话怎讲!”
听说龙家乃这黎原城一大世家,想必也是人才济济,若是我一人单单与你们大家切磋,岂不是要活活累死。
白衣人笑了笑,道:“阁下这点还是放心吧!我龙家弟子并非是欺人之辈,若是阁下败了,自然不必请你去做那件事,若是胜了则又另当别论。”
林枫道:“贵府上高手如云,只怕我胜了,也会遭人堵截,若是败了,更是非死不可,你说我说的对吗?”
白衣人的笑容仿佛又有些僵硬,道:“龙家酒鬼倒是不少,哪里又来的高手?”
我本就不胜酒量,若是不被高手杀,也必定被这些酒鬼给灌死。
白衣人展颜笑道:“龙大爷此番相请,只不过是想看一看阁下的风采而已,且三爷也有吩咐,务要伤了阁下,既然诚心相请,又岂有灌醉阁下之理。"
林枫道:“但是我还有些害怕。”
白衣人道:“怕什么?”林枫笑了笑,道:“我又有些怕他们不来灌我喝酒”
白衣人也笑了。
就在这时,马车停下了。
一段段琴弦声从远处传出来,这琴声凄惨动人,如位如泣,又像是某种咒语,扣人心悬。
琴声未断,又有凄惨诗曰:
今宵若为意缠绵,明日七夕情何在。
望空皓月难知行,醉酒红尘续前缘。
细水柔波涓涓流,青山余晖迟迟暮。
玉箫吹尽断人肠,琴瑟弦音慑人魂。
牛郎银河望传穿心,织女天宫思君归。
了却天下君王心,共聚鹊桥相白首。
这诗声凄恻悲厉,缥缈回荡,像是这茫茫黑暗之中的孤魂歌唱。
白衣人面色已经渐渐变了,突然伸手一推车窗,道:“抱歉!”
两个字还未说完,他的身子已经掠过窗外,在一闪,便已经不见了。
林枫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淡淡的看着不远处。
白衣人掠过三丈有余,足尖点垫地,一鹤冲天,身子便已经消失在这大街上。
此时的大街上,虽是灯火通明,但已经少了那丝喧嚷的吵闹声,静悄悄的大街上,格外的沉闷。
夜色及那件弥漫着,哪里见得出半条人影。
只剩下那凄惨余音,仿佛在这虚无缥缈的虚空中絮绕。
风在呼啸,吹过那一道道的瓦屋,掀起一道道呼呼的回响声。
白衣人沉声喝道:“朋友既然有意寻衅,何不现身一见!”
声音虽然低沉,但却有力,一个一个字传到远方。
这两句话说完,白衣人又掠出数百米,已经落到了一处的房屋上,他手持玄铁剑,冷冷的笑道:“只要你到了这里,看你能躲到哪里。”
他抬了抬头看了天色,身子一闪,又是踏着虚空,回到了马车停的地方。
林枫还是懒洋洋的敲击着车窗,低声诵道:“望空皓月难知行,醉酒红尘续前缘……”
他半眯着眼,面带着微笑,仿佛对这首诗歌很是欣赏。
白衣人拉开车门跨进车厢,勉强笑道:“这也不知道是那个疯子,咋这里胡乱歌唱谱曲,阁下千万莫要听他的。”
林枫淡淡一笑,道:“无论他唱的是什么,都和我没有半点关系,我听不听都是无妨。”
白衣人道:“哦!”
林枫笑了笑,拍了拍身子,道:“你看,我只有这一把刀,若是龙大爷真的要我这么做,我也只能顺着他。”
白衣人笑道:“阁下果然非是常人,大爷和三爷的理念不同,阁下这份胸怀倒是令我佩服。”
林枫眨了眨眼,微笑道:“青云只消云霄,阁下的速度很快,龙随云,风藏龙……”
白衣人耸了耸肩,但瞬间脸上露出了笑容,道:“想不到你一眼就看出我哦了,当真是好眼力!”
林枫依旧带着笑容,道:“那么依二爷的看法,我该怎么做呢?”
白衣人笑道:“他两人的事,与我无关,我只是按照吩咐做而已,阁下该怎么做,也应该已经想好了。”
林枫点了点头。
就在林枫沉吟间,突然听得车门外砰砰砰、响了三声,竟然像是有人敲门。
龙青云面色微微动容,道:“谁!”
没有人回应,但车门外又砰、砰、砰响了三声。
龙青云眉头稍稍皱起,突然伸手,打开了车门,车门摇晃,道路飞一般的后退,却并没有一人,这哪里又有什么人呢?
但是车门却又偏偏的响了。
龙青云沉着脸,冷冷道:“见怪不见,只有愚蠢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情。”
他想自己将车门拉开,突然间,一只手从车顶上挂了下来,一只又黄又瘦的手伸了出来,这手还拿着个破碗。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在车顶上道:“有没有酒,我快要渴死了。”
龙青云看到这只手,居然又笑了,道:“幸好车上还有些酒,叶先生何不请下来。”
林枫也笑了,道:“故人见面,该不会是如此吧!”
突兀的,两只又脏又黑的泥脚,穿着一双破烂草鞋,有只鞋竟然连都去了一半,正随着马车颤动,摇来摇去。
林枫倒是真的有点担心,万一这两只脚从车顶上颠下来,那不得臭死一车人。
谁知那人影一闪,便已经闪入了车厢,端端正正的坐在林枫的对面,一双眼睛半醉半醒的看着林枫。
林枫当然也在看着他。
他身上穿着件秀才的青衫,非但洗的很干净,而且连一只补丁都没有。
先看到他的手,然后在看到他的脚,就这么一件衣服穿在身上,林枫看着他,不由的觉得相当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