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001章 初乍到,匪窝逃生

      一帘瀑布飞流直下,撞击着潭边的磐石,“轰轰”声绕耳不绝,水花飞溅,扬起一蓬水雾,调皮的光束透过枝叶落斑点点,照在水雾上宛然架起一条斑斓的彩虹。
    微风习来,吹皱了一潭绿水,粼粼波光此起彼伏。捉弄着准备下水啄食的雀儿。
    潭边附近杂草中影影绰绰蠕动着一个身躯,此人十四五岁模样,一身灰布小厮打扮,头系方巾,只不过此时一脸的狼狈,他睫毛微动,嘴巴张合间吐出些细微的言语。
    “我靠,不是吧。”片刻后草丛中人腰板一挺,顺势坐了起来,他感觉浑身酸涩不已,脑袋疼的要命,同时多出了一写乱七八糟的东西,双手抓住周边的杂草,眼睛瞪如铜铃,一双茫然的眸子环顾着四周。他看到了山川,看到了绿水,看到了古树。脸上不停变换着种种神色。
    “我究竟是刘宇,还是狗子?”
    “这他妈又是什么狗屁地方”
    刘宇心底咆哮着,种种疑问充斥着他的心底。他茫然的双眼打量着小腿处那条如蜈蚣般灰褐色的伤疤,原来这真不是自己的身体了。
    “自己不是七窍流血死了么?难道借尸还魂了?”刘宇咬着发青的嘴唇不安的想着。
    这时他脑海中那杂七杂八的记忆,如一涓溪水般缓缓流淌出来,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狗子。狗子没有父母,从小在野狼帮中做着粗活,并没有过多的接触过外面的世界,只知道在山寨中劈柴,挑水,打扫卫生可以填饱肚子.
    但他在打扫屋舍的时候听到了一些自己不该听到事情,惨遭灭口,身子就被仍到这后山草地中。刘宇不由得想到狗子的脖子被扭断的凄惨样子,忽然风声阵阵,他猛的一缩脖儿凉沁沁打一寒颤,头上的几片叶子打着滚儿不舍的从枝头落下。
    这是一片古老的大陆,大陆上王朝林立,野狼帮算是这方圆百里内有名的大贼窝,有匪众500余人,平常无恶不作,使得附近村庄的村民纷纷迁徙别处。
    这时刘宇拖着沉重的身子走到潭边狠狠的洗了两把后,“汩汩”的探着脖子喝起没完。等渴意渐消的时候打了一串饱嗝,躺在一块青石上眯起了眼睛。“狗子兄弟,咱俩都是苦命的人啊。既然我占有了你的身体,那么就让我替你活出个精彩吧”刘宇胡乱的擦了擦嘴角的水渍。其实连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或许他怜悯着狗子的身世,亦或许是抵触着这个陌生的世界吧。
    刘宇抬头看了下日头,按照这个世界推算时间的方法,现在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突然间前山方向,喊杀声震动天际,四面八方打起数支响箭。那方乌云凝重,隐隐有场血战要打。
    “开始攻击山寨了么?”刘宇从狗子的记忆中得知白沙帮今天会与周峰里应外合拿下野狼帮,这也就是狗子在门外听到的那不该听到事情,最后便落得这般下场。
    周峰本是朝廷军人,奈何多次违反军纪,不服管教,终被逐出军队,但他为了糊口加入山寨做了土匪,凭他一身武艺倒也混的风生水起,手下掌管着百余人。
    想到这里刘宇根据记忆摸着一条小路准备回到前山,他必须在白沙帮攻进山门之前逃离这个是非之地,因为他知道,等定局已成,一干匪众势必会搜索整个青峰山,杀死一切顽抗之徒,在周峰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死人了,再被捉住的话,也是难逃一死。刘宇这时候不禁想到一句台词:“人活着早晚要死,但人死了就永远活着。”
    此时的山寨早已乱作一团,几位寨主在最短的时间内点齐兵马纷纷扑向山门,给各个有力地形添加人手。几位头人各自指挥一方,急的满面通红,恨不得有天兵下凡前来助阵。
    这时一个额头青筋暴露的刀疤汉子扯过一名喽啰兵嘶吼道:“周峰呢,敌人都快攻破山门了,他他妈的在哪?”
    这喽啰兵顿时吓的两腿发软,一个劲儿摇头表示不知,那刀疤汉子气的一拳把他打翻在地,看也不看其惨状,顺着阶梯爬上了寨墙。
    在山寨一个私密角落,有百余众身着黑衫,头戴红巾的汉子,站立间一股凌厉气息瞬间弥漫四周,看的出这些人都非易于之辈。
    “弟兄们,今天这一仗,如果成功你们以后就跟我周峰吃香喝辣,如果不成功咱们就去阴间聚首,到时候再闯出一个天地!但是一会谁贪生怕死,就别怪我翻脸无情。”百人前一男子做着战前动员,来回踱步间有那么几分高手的意思。
    待他说完那百余人均点头称是。有条不紊向山门行去。一盏茶的功夫众人便来到山门处。这山门处,几百人动作杂乱的抵御着外敌,有的在寨墙放箭,有的在砍杀爬上墙头的敌人,而还有五人在大声的指挥着众人,不时的也挥出一片雪光,带走几条性命。
    “你们分为四组分别杀掉四个头目,我去做掉大当家。”周峰奔跑中压低着声音,下达了命令。顿时百个黑衣人分成了四波融入到了杀敌的队伍中。
    山门外此时死尸累累,残刀断箭比比皆是,围墙上一张张硬弓拉满,向着墙下的敌人不要命得射去,仿佛这样才能化解心中的怒气,一个个血灌瞳仁,杀伐气势愈演愈浓。一波波扛着云梯的队伍前赴后继的向城墙奔去。另有五十于众,扛着一杆巨大的“标枪”狠狠的撞击着木质山门,震的门楼上泥土簌簌落下,不知迷了多少人的眼睛。
    队伍后方有四人站定,为首一人名叫梁中是白沙帮大当家,此人高大的身材,浑身穿青挂皂,腰悬宝刀。一双鹰眼死死的盯着山门,脸上露出一丝得色,仿佛这场战斗已经胜券在握。
    战斗仍然继续着,但寨墙上出现了一丝波澜。
    同时在寨墙四个方位冲出二十余人,他们并没有投入到杀敌的行列中去,刀尖同不约而同的刺向同一个人,那四人顿时浑身是血,如同刺猬一样身上挂完了钢刀。或许那丝疼痛还没来得及传回大脑就死的不能再死了。而周峰也默不作声的上了寨墙钻入人群,从腰间扯出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抖了一个剑花“噗”一声切进了刀疤寨主的后颈,鲜血迸发,那如斗大的脑袋斜斜的垂在了一边,死尸顿时栽倒。
    这些事情其实都发生在几息之间,待众人没有反应过来,野狼帮寨主及四个头目便死于非命,寨墙上轰然大乱。匪众们惊的怔在当场,钢刀,弓箭举起了落下,落下又被重新举起,因为他们实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山寨外的梁中眼中精光一闪,轻呼一口浊气,笑意立刻爬上脸颊。
    寨墙上周峰看了看众人,大声道:“龙头已死,投降者不杀!!!”
    待他讲完,茫然的众人也知道他们败了,是败在自己人手里,有几个机灵的纷纷把武器丢在脚下,嘴里高呼投降。有带头之人就就有效仿之人,众人互相看了一眼也都丢了武器,举手投降,但眼中都隐隐憋着一股怒意。
    周峰看到此情此景,大感满意。“来人呀给我开放山门。”寨墙上400余匪众呼啦一声纷纷退了下去。不一会山门“吱呀”一声缓缓开启
    梁中看大局已定,唤回攻城众匪。扭回头面带愠色看向一人“军师可谓妙计。叫我等佯攻,把野狼帮聚集一处,串通周峰,命他伺机背后杀人,一举成功。此等里应外合之计果然高明。”
    梁中身侧这人面如冠玉,颏下三捋墨髯,身着一套白色绸布儒衫,眼中睿智之色尽显无疑。平静的望着前方战场,不知是在想些什么:“大当家谬赞了,此乃是雕虫小技也。”
    “但我有一事不明,周峰此人野心甚大,难道真的让他替我们看管野狼帮?”梁中有些费解。
    那白袍军师洒然一笑:“大当家怎生这般糊涂,此人可叛野狼帮,就可叛你白沙帮,断是留不得的。”
    “那依军师?”
    “让他自取灭亡吧!”
    话说道此处,自山门里涌出一队人马,那打头之人冲着梁中一抱拳:“梁大哥,大事已成,请寨里叙话。”说着便一躬扫地,大显恭敬。
    梁中连忙换上一副虚假面孔虚抱一拳:“周兄实乃俊杰,令梁某甚感快慰。不必多礼,你我一同进寨。”说完白沙帮众匪便大摇大摆的跟随当家主人进了野狼帮。
    进得山门后,本是宽敞的庭院被这千余人一挤,也略显狭小。白袍军师细细的观察了一番,给了梁中打了一个眼色,梁中会意。接着白袍军师对着周峰说道:“这野狼帮的头头尽数被你杀了,但他们手下弟兄却没有半分怨言,周兄真是好手段。”这话说完野狼帮众匪眼中怒意更胜。
    周峰没有料到那军师说出这番话来,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刚要细细琢磨一番又有一人答话。
    “军师此言差矣,周峰背叛山寨是为不忠,杀死寨主是为不义,如此不忠不义之徒,是我生平最恨。欲杀之而后快,但我给诸位野狼帮弟兄一个机会,你们家事家了,我不会插手。”梁中这话说完如同平地一个炸雷,勾起了众人的神经,野狼帮匪众宣华大起,目中都死死盯着周峰众人。
    周峰终于明白了这话中杀机,从腰间扯出软剑大吼一声:“姓梁的你好生卑鄙,你想过河拆桥不成?”
    梁中也不看他,对野狼帮众人虚晃一拳:“杀死此人者我赏银千两,并提拔他做我白沙帮第六位百夫长。”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野狼帮的匪众听完精神为之一振,展开一个扇形缓缓形成包围之势
    。也不知道谁喊了一句“杀啊!”几百人同时拔刀相向。惊的周峰拔腿向后掠去。只留下一声:“不报此仇我誓不为人!”
    看他逃跑,除了白沙帮的人没有动弹外,其他人都奋力追杀。
    梁中有些担忧的看着军师:“此计能否陷周峰于万劫不复?”
    军师捋了捋墨髯说道:“众人恨意已盛,又有你如此利诱,等着给周峰收尸吧!”说完他留下一脸敬佩的梁中,率先向野狼帮内寨走去。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刘宇按照记忆中的道路早早的潜回了仓房,万幸中并没有碰到半个人影,仓房本是重地,里面存放着粮食和钱财,平常都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奈何现在强敌来袭守仓房的众人早已经调往前线。
    刘宇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狗子以前在此打扫房间时,无意间发现了在收藏金银珠宝的地方有一条密道通往山下。估计这除了野狼帮地位最高的几人外是没有人知道的。
    他谨慎的走进内室,房中几十只红漆木箱便映入眼帘。
    其上前打开一个木箱,顿时洒出一片珠光宝气。雪白的银锭,金黄的金砖,圆润的玛瑙,碧绿的翡翠玉石,琳琅满目下慌的人眼晕。
    刘宇胡乱的向箱内抓去,准备拿些银两逃之夭夭,无论哪个世界,钱财都是必不可少。刘宇刚触摸到一块金砖,就感觉到尾指有些刺痛,翻手一看指肚上竟渗出丝丝血迹。
    刘宇大惊,连忙扒开众多财宝,定睛观瞧,原来是一支玉笔,玉笔笔尖渗这一摸殷红。但转瞬间就消失无踪,就在血迹消失的刹那,刘宇心脏一阵悸动,他连忙把玉笔拿在手中细细端详,不足一尺的玉笔入手一阵温热,竟多出了一份血脉相连的感觉。
    把玩一阵后他果断的连同一块金砖揣进怀里,拉开墙上机关进了密道。随后便风一般逃离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