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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8.李少冲

      至于为什么黄明瑶能活到现在,陈兆丽的解释是,他激于义愤把曹洪要害人的消息传递给她,换句话说黄明瑶是做了很不光彩的二五仔才保住了自己的一条性命。
    当日,陈兆丽的这番话并未引起我的疑心,虽然她的话中也存在很明显的破绽。类似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故事我早就见怪不怪了。但黄梅从鼻腔里哼出的一声不屑告诉我:陈兆丽是在说谎!
    黄梅那时只有十四五岁,身材娇小,胸脯却已高高鼓起,臀瓣结实挺翘,***似乎一把就能握过来。我想她若是能再长高点,哪个男人见了不心动?
    当陈兆丽向我介绍说那个店主名叫武训宜,是个金盆洗手的镖师,此番是被曹洪拘去妻女,才不得不从的情由时,她从鼻腔里哼出一丝不屑。紫阳宫诸弟子之间的不睦,江湖上早有风传,先是杨氏三姐妹内讧,后是冷凝香与谢清仪不和,继而又说黄梅不服陈兆丽,杨秀跟韦素君争宠,恰似雾中花,水中月,莫辨真假。
    不过从那晚黄梅的表现看,这些传言倒是也不尽是虚妄。
    因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我婉拒了陈兆丽邀我结伴同去君山的建议,这让她颇感意外的同时,却赢得了黄梅和陈南雁对我的好感。想想也是,紫阳宫的弟子,多少人想巴结还巴结不上呢。
    在这个皓月当空,虫吟蛙唱的夜晚,两个姑娘陪伴着我走了三里地,这过程中她们对我的称谓前后变了三次。先是黄梅把我由“顾大侠”变成“顾师兄”,继而又是她把我由“顾师兄”变成了“顾大哥”。当我意识到我们将在前面的三岔路口分别时,我甚至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了。
    目送三人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浓厚的夜雾后,我自嘲地笑了笑,然后就去找大黄,它正被蚊虫围攻,涂在它身上的驱蚊药水一般只能管两个时辰,我原本预计一个时辰就能回来的,结果却耽误了近三个时辰!我歉意地拍拍大黄,给它重新涂上驱蚊药水。风清月明的夜晚正是赶路的好时光,大黄被蚊虫咬的心烦意躁,也同意走夜路。
    又向前走了七八里路,我俩身上都起了层热汗,一阵冷风悄然吹过,乌云瞬间遮挡了月光。
    多半又要下雨!我紧张地开始寻找避雨的场所,还好,不远处一片绿油油的秧田中间就有一座茅屋,那是农人为收存柴草农具而修造的。
    在这阴雨连绵、潮湿闷热的季节里,那里多半已变成鼠兔蚊蝇的欢乐场。我皱了皱眉头,还是沿着窄窄的田埂走了过去。走惯了平坦开阔地的大黄,对这种狭窄湿滑的田埂显然很不适应,走的磕磕绊绊,好不狼狈,好几次差点把我挤进稻田里。
    几丝破碎的灯光从封堵泥窗的芦席缝隙里透出来。我的心里咯噔一惊:这鬼地方,还有人住么?我说的是真话,那个茅屋哪里能住人哟:湿漉漉的土墙,朽烂的茅草,离着几丈远都能被呛人的霉味熏着。
    这种在我看来连牲畜都住不得的地方,却是李少冲仅有的庇身之地。
    李少冲那时又黑又瘦,两眼大而无神,眼窝深陷,颧骨高耸,因为长期饥饿的折磨,行为举止绵软无力,看上去似乎一阵强风就能吹倒他。他本是官宦之后,家世鼎盛时,也曾锦衣玉食、呼奴使婢。可惜家道衰落的太早,他的记忆里满是挥之不去的穷苦的影子。
    那晚他刚刚写完半篇作文,身体虽然疲惫,心里却还是充满憧憬的,但他不肯承认这些,他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内心,倒像读书博取功名是件很丢人的事。他很诚恳地邀我在他的竹床上小憩片刻,我没有拒绝,我确实有点累,我自负能看透他的一切,认定他是个淳朴的人,不会暗藏害人之心,我们聊的虽然不多,却很投缘,对投缘的人,我是很乐意交往的。对我的朋友,我自会倾尽所能地去帮助他。
    就这样,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我所有的戒备都一起解除了,我安心睡下,不久就进入了梦乡。
    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误会,我可以断定我和他一定会成为很亲密的朋友,就像我此前结交的许许多多的朋友一样,虽聚少离多,但那份情谊却像一坛老酒,历久弥香。
    误会是从他骑走大黄开始的。大黄的脾气并不算好,是那种陇西马普遍的倔脾气,陌生人想靠近它尚且要伤透脑筋,更不要说骑上它的背了。但大黄也有优点,他对所有我的朋友都十分友好,甚至还会跟人撒娇,有时它做的太过火了,让我都替它感到难为情。
    李少冲在我睡着之后,因为文思蔽塞,写不下去,就走出门去透气,他落脚的这间茅屋是以每月两个大钱从一户农人手里租来的,他已经三个月不曾交租,每日早出晚归,生怕撞见房东受羞辱,这就是大热的天他为何要用破竹席遮住窗户的原因。
    外面比屋内要凉爽的多,那时恰值雨过天晴,漫天的星斗,四处虫吟蛙唱,点点流萤飞。眼见此情此景,再念及自己的不得意,李少冲不觉长吁短叹,这时大黄秃噜了一声,似在回应他。这声响鼻勾起了他对童年美好生活的回忆,想到今日的落魄,他含着一眶热泪走到大黄面前,抚摸着它稀稀落落的鬃毛。
    大黄异常温顺,双眸晶晶发亮,似能读懂李少冲的心,李少冲于是更加感动,就翻身骑上它的背,约它出去走一遭,大黄只是象征性地打了个响鼻,见我没有回应,便带着李少冲奔向远处。
    二日清早,我被一片鲜艳的红色晃醒,一道道耀眼的阳光从泥墙的缝隙里射进来,如赤红的利剑。梅雨时节又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屋里升腾着一股淡淡的水汽,破瓦罐里还残存着半束艾草,飘着细细的青烟,呛鼻的霉味也在缕缕的晨风中变的很清很淡。
    离床不远的土案上,一块小青石下镇着一张纸,是一阙西江月,题名《临江》:
    孤灯常伴冷月,十年躬耕隆中。何来一日风云动,扶我直上九重。不尽江水滔滔,无边荒草苍穹。湮没了多少英雄,人生几度秋冬。
    我读书不多,不懂诗词韵律,对这阙词的好坏,我无从评判,只隐约读出了一份悲戚和一颗跳荡不安的心。我摇头叹息了一番,决定赠他一些银两。钱买不到你想要的一切,但没有钱你甚至连想的勇气都没有了。他今日的落魄,不正是困在了“钱”上吗?
    我把手伸向腰间,心里却是一沉:银袋子不在。
    不好!我的大黄,我的行李……
    望着空空如也的拴马桩,我真是欲哭无泪。一包银子一匹马,我自然能丢得起,丢不起的是我的这张脸!还趟过了大江大河呢,这么个小小的阴沟就让你翻了船?还阅人无数呢,你的识人之明哪去了?为何结结实实地栽在了一个穷酸的手里!
    我自怨自艾了一阵,心结就慢慢解开了。
    “算了,”我安慰自己,“甚大事,脑袋不还在嘛。”至于脸面,那值几斤几两?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不痛快,于是我拍了拍支撑茅屋的一根木柱,我只是轻轻地拍了那么一下,它就剧烈地抖颤起来,我赶紧跳开来,它轰隆一声闷响,塌成了一堆废草烂泥。
    我再次遇到李少冲是在岳阳城里。那天我受丐帮岳阳分坛坛主赵广之请,去赵家大宅吃饭,几个蜂腰肥臀、娇艳如花的女护**番上阵灌我酒,我招架不住,吃了个八九分醉。饭后她们扯着我不让走,我执意不肯,我实在是受不了赵家大宅那股子酸臭味。
    赵广执意要亲自送我回客栈,他还想在我这宿一宿。秉烛夜谈?那只是幌子。俩粗人,谁有那雅兴。抵足长叙,也肯定不是真的,大热天的,谁愿跟他挤一床?他是顶不住那六个如狼似虎的女护法夜夜煎熬他,想来我这躲清静。
    我和李少冲就在我下榻的客栈门前重逢了,他在地上蜷成一团,用手抱着头,任由四个店伙计豪情万丈地拳打脚踢。他披头散发的像个乞丐,这让赵广的脸上很难看。于是他黑着脸咳嗽了一声,那般伙计见着鬼一般躲去一旁。
    店中掌柜一路小跑而来,满脸谄媚地说:“赵爷您千万别误会,这是个外地来的‘游嘴’,可不是咱自己弟兄。要不,您借咱八个胆,咱也不敢在您面前撒野呀。”
    这话说的赵广颇为受用,他扯起那个乞丐瞅了眼,跟我说:“果然不是咱家人。”我怕那乞丐又要挨打,就借着醉意说:“相逢即是缘,你老兄总不能见死不救吧。”赵广竖起大拇指,说:“‘仁义剑’就是仁义,他这条命是你救的。”他转身问那掌柜:“他掘了你家祖坟,还是睡了你老娘?下手这么重,还要人活吗?”
    掌柜把腰哈的像一只煮熟的虾,哭丧着脸道:“您老明鉴,小本生意的那经得起他这么天天白吃白喝。”赵广冷笑道:“休要跟我扯淡,就他这副衰像,还敢吃霸王餐?天下穷汉是一家,这个人我收啦。”
    赵广要收那乞丐做记名弟子,这倒有些出乎我的意料,不过转念又一想,这也算不得什么,不过是个记名弟子,他收的还少吗?店主暗暗松了口气,赔笑道:“那是他前辈子修来的造化,他这磕头酒我送了。”就忙着招呼伙计救人、摆磕头拜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