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你是不是吃屎了?
“云尘,你方才施展出的那招,可是灵修之法,神通之术?”
随着梦恒生这么一问,八大院主也是同一时间闭上嘴,眼中充满着好奇望向云不凡。实则是,如果真是,其价值真尼玛大,一点也不亚于极品灵器。
反观云不凡,仅是沉思数秒,便是道:“禀院主,正是!”
被那么多人看见,如果再否认的话,谁会相信?
肯定没人!
尽管他们会觉得,这是属于个人秘密,无法强迫。但,肯定会觉得自己太过于自私,甚至于人品会有问题。
试想,如果一名天骄品行不好,谁又会太过于培养他?当然,除了少数一部分人。
而当梦恒生听完后,面色瞬间激动无比,道:“那不知······”
“很抱歉宗主,请恕我无法交给你们。”直接打断了梦恒生正欲说下去的话,云不凡一下子便能知道对方想要说些什么。但出人意料的是,语气中充满歉意的回绝道。
“你这臭小子,挺狂的哈?首先,琅琊仙境是我生死魔宗的地盘,其内拥有的一切亦属于宗内。更别说,你身为我宗弟子,既敢拒绝?你当真以为获得了某种强大传承,一时和九师妹势均力敌,便能不把我等放在眼里嘛?”
在梦恒生眼露失望的情况下,说话的便是和云不凡有点过节的金人狂。
当日不仅拒绝了自己进入金灵院,更是在火气为降之下和自己的亲传弟子夏云杰发生了矛盾。你想,他怎会给云不凡好脸色看?
如今一月之前得到消息,天榜第一的山争木水既然某种意义上来说,替云不凡出手教训自己的弟子,但因对方身份的特殊,他只能咽下这口气,全部发泄在了云不凡身上。
要知,山争木水可是连梦恒生都惹不起的存在。尤其是梦恒生千叮万嘱的警告自己,不要去招惹对方,不然哪怕仙人出面都救不了自己。否则,他早就杀上门去了。
之后,又是听说山争木水为云不凡算上了一卦,琅琊仙境中有属于他的惊天机缘。如今看此情景,早在之前云不凡一剑破开石门冲出之后,金人狂便是料定对方机缘已得。
但,却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对方机缘是得到了,以为只是获得领悟出属于自己的剑意,和提升修为。却,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还获得了上古灵修的传承。这······
想到这,他内心竟是升起了贪婪。
灵修之强,超乎想象。如若自己习得,说不准战力可与之阴阳之境匹敌。然后,再传于自己的弟子夏云杰,岂不是更完美?
···
“金师弟,稍安勿躁。”
却在此时,梦恒生收起心中的失落,道:“毕竟,这是属于人云尘自己的机缘,我们岂有强夺之理?既然他不愿意,我们就不应该逼他。不然,你让其他人怎么想我们?
说我们生死魔宗高层,看中一名弟子的机缘,好言得不成,就逼迫嘛?那这和逼良为娼······不对,那这就和强盗又有何区别?我宗虽名义上是魔宗,但岂可和南极域、西极域那两域之中的某些势力比呢?”
“宗主师兄,话虽如此,但是······”
“金师弟别说了,这件事儿就这样吧。既然现在事情没有了,我等就先离去吧!”
“······”
看着眼前二人在这,一个当红脸,一个演黑脸,云不凡也是相当的无语。但实际上,他也是知道了金人狂跟自己有仇。但谁让咱大人有大量呢?所以,就不跟他计较了。
却不知,如果金人狂知道他如此,心中又会作何感想?会不会,火冒三丈无处泄,硬憋之后吐出血?
看着看着,算是看不下去了,云不凡无奈道:“宗主,你们都误会咱了。并不是弟子不愿意交出来,弟子也想我生死魔宗日益壮大,甚至超越一切势力。只要是我能力范围的,我肯定会做。但,我也是无奈呀,身不由己。”
“切,嘴长在你身上,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咯!还身不由己,还希望我宗日益壮大,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听了这话之后,金人狂不屑的嘲讽道。
“我说,你特么能不能少废点话?你特么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是不是早上出门没刷牙又去吃—屎了,嘴巴从头臭到尾。”
闻言,云不凡实在是忍不住了。他自问,自己是个尊敬师长懂礼貌的好宝宝,哪怕对方再怎么不爽,再怎么贬低自己,怎么着自己,都是能忍就忍,不想惹事儿。但,也不代表谁都可以骑到他头上随意欺负。
你奶—奶的,三番五次给小爷挑刺儿,没事儿找事儿,真以为小爷是个软柿子,任你随意揉捏呀?
想到这,他又是说道:“这里,有你丫说话的份儿嘛?小爷我在跟宗主说话,你丫的插什么嘴?难道,你是自认为自己便是宗主,觊觎宗主之位许久,打算谋宗篡位?所以,现在提前开始熟悉做宗主的感觉了?”
“你···”
“你什么你?你大姨妈来了是不是?现在给小爷站到一边闭上你的臭嘴,舍得在这恶心小爷······”
一瞬间,来自四周惊愕的目光落在云不凡身上。
小子,你···你确定刚才是你在说话?你确定,你是在跟金人狂在说话?
这么彪悍,这么牛—逼,可是你想好后果了嘛?
不仅辱骂金灵院之主,更是把谋宗篡位这么大一顶帽子盖在他头上,你难道没有预想到你接下来会将如何嘛?难道,你是有什么底牌,所以给了你这么大的胆子?
“啊啊啊臭小子,本座要杀了你呀,要将你挫骨扬灰呀~~~”
伴随着一道狂怒声从其口中传出,一股不弱于北冥冷霜的气势从体内轰然爆发而出。滚滚气势掀动气浪,一瞬间竟有种错觉,梦恒生等人承受不住,纷纷转移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