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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52章

      任明卿彻底蔫了。很多年前他和安老师讨论过剧情,安老师说四海在第四部 里埋了一处伏笔,似乎是在暗示花铃才是真正的舍利子。如果要补上涂门,最终是要花铃舍身成仁的。任明卿想来想去都很不甘心。现在被第二个人指出来,他就觉得他可能无法背叛原作者的此种设定,因为自己的喜好强行扭曲故事逻辑。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突然响了。任明卿一看电话,是《新绘》的编辑,赶忙接起来:“老师您好。”
    “你现在在干什么呀?”田恬兴高采烈地问。他把故事全都整理完了,接下去打算跟洗灰展开深入而激烈的探讨,最好今天就把大纲定下来,接下去的周末洗灰可以安安心心写样稿。
    “啊……我在跟朋友吃饭。”任明卿瞥了瞥庄墨,心里有点不好意思了,好像学生被老师捉住开小差。
    庄墨被他提醒了,打了个响指:“服务生,菜单。”任明卿大概还没有吃过晚饭,讨论了那么久也该饿了,按照他的经验,脑力劳动才最消耗体力,正好让他抽空休息休息。
    电话对面的田恬听到庄墨的声音,一下子就懵了:等一下,庄墨跟洗灰在一起?当他为了洗灰累死累活在办公室里加班看《浩荡纪》的时候,庄墨在跟他吃饭?!哦草他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好么!
    田恬问:“你在哪里啊?!”
    “……啊?”任明卿不太明白咸老师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咸老师要过来一起吃?他有点为难,不管怎么说是他打扰庄墨用餐,现在来了他一个不够,还要来他的编辑,这怎么好意思呢?
    “呃……没事!你慢慢吃!”田恬赶紧挂掉电话,阻止自己继续失态。而且他已经回想起来了,几个小时之前,庄墨跟他说过“晚上去金鼎”。
    田恬操了一声,抓起把伞冲出了办公室,匆匆赶到了隔壁的威斯汀大酒店。
    果不其然,他在金鼎靠窗的位置上找到了那两个正聊得高兴的人。隔着倾盆大雨,田恬看他们在昏黄的暖灯下铺了一桌子的书和笔记,一看就是在讨论《浩荡纪》的大纲。作者的身影模糊不清,但是从他的肢体语言看得出来,他现在一点也不烦恼了,庄墨甚至把他逗得哈哈大笑。
    田恬仿佛面对着一个大型ntr现场,既生气又沮丧,看了半天,垂着脑袋转身走进雨里,踩着水花回家去了。
    他从昨天知道洗灰卡大纲开始,就一直努力地想帮他解决问题。他连夜读完了《浩荡纪》,做了充分的准备应对作者的一切烦恼——他甚至不是四海纵横的粉丝而是对家的粉丝!可是洗灰压根没有想到要找他。庄墨应该对此事也毫不知情,他把洗灰交给了自己,刚才还优哉游哉地打算下班吃饭,所以应该是洗灰主动联系的他。这让田恬充满了挫败感:洗灰一有事找的不是他这个责编,而是早已经抛弃他的庄墨,这算什么事呢?!田恬用力踢了一下水花。
    作为一个新编辑,他迫切希望能亲近作者,成为他们可以依靠的人。不然的话他的工作根本毫无意义。
    他是一个什么人呐?难道每天就坐在小小的办公室里催稿、收稿么?这他妈写个程序就能干了啊,他又不是闹钟!他也想参与到作者的创作过程中去,帮他们排忧解难,让那些故事因为有他的存在而变得更好看。
    洗灰的谦逊和礼貌让他以为遇见了自己的缪斯,也正是因为喜欢这个作者、认定了这个作者,才会愿意为他去不惜一切的努力。然而这些努力现在看来都打了水漂,因为洗灰就是喜欢庄墨胜过他,有了难以解决的事愿意依赖庄墨而不是他。
    “既然如此当初不要把他丢给我啊!”田恬仿佛接手了兄弟的媳妇、转头又发现他俩搞在了一起,浑身上下都有点绿,气愤地翻到列表中的多维元素,给他发去了一条告白:“元素,你永远都是我的宝宝!爱你!么么哒!”
    玄原忍不住“ew”了一声,拎着手机丢给了单总助:“拖黑,快拖黑!”
    他的责编怎么不像个正经人。
    田恬再想发个亲亲抱抱的表情包却发现已经被拖黑了,忍不住在大雨里抱着电线杆嚎啕大哭了起来:苍天啊!就不能赐给他一个忠诚、驯顺的作者么?他一定会好好对他的!写堕胎流产都没有问题qaq
    第44章 借宿
    餐馆里,庄墨和任明卿吃完饭,继续抠大纲:“开篇你确定要设置在涂门之战么?”
    “呃……”任明卿咀嚼着巧克力蛋糕,陷入了沉思。
    “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服务生过来提醒。
    两人发现墙上的钟不知不觉走到了十点,合计了一下,收拾了东西去庄墨的房间继续聊。任明卿一走进酒店套房就忍不住问:“你平常是住在这里么?”果然庄先生是为了救济贫困的他才租了他的小单间qaq
    “是这两天接待了一个客户,他提前一天退房了。”庄墨安抚着他的小心脏,睁着眼睛说瞎话。
    任明卿半信半疑地哦了一声。
    “公司可以报销的。”庄墨又紧跟着说道。
    任明卿这下彻底安下心来。
    两个人又花了两个小时,把四个大剧情、十三个剧情点整理了出来。任明卿觉得还需要细化,庄墨赶忙喊停:“够了,不能再细化了。”
    “可是如果前期不完全考虑清楚,后期就有可能会出问题啊。”任明卿不安道。
    “不,你前期如果把一个故事从头到尾都想完了,那后面才会出问题——甚至你前期就会出问题,因为你根本一个字都不想写。”
    任明卿歪了歪脑袋:“为什么?”
    “这个故事你都想完了,你当然不想写了。因为你在大纲阶段就剥夺了写故事这个过程中最有趣的部分,你坐在那里就跟个打字机一样,把你脑袋里早已存在的东西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那样很没有意思。而且确切来说,这种事也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动笔开始写之前就把整个故事事无巨细地都想明白,不可能,特别是长篇,你没这个脑容量。”
    “是……是么?”任明卿不得不承认这是他想要达到的境界。
    “我看的出来,你很希望把这个故事圆圆满满地结束。”庄墨纤长的手指拂过他那么多的笔记,“你希望不放过一个伏笔,解开每一个隐晦不清的悬念,把整个故事清晰、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你想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是把整个故事的逻辑理顺。”
    “这有什么不对么?”
    “但故事不仅仅只讲逻辑。”庄墨在他身边坐下,忍不住笑了,“其实要讲完一个有头有尾的故事很简单,每一步发展都那么中规中矩、踩在线索上,一点废话都没有。这种故事有很多很多。剧本也是这种写法,你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希望来找我帮忙。”
    任明卿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他的确是因为庄先生是个编剧、处理线索非常熟练,所以走投无路时想到要请教他的。但他不想让庄先生觉得自己在利用他。
    “然而不得不说,那些故事大多数都很平庸。读者想看的只是一个圆得起来的东西么?他们想去看一些构造精密如电子仪表的故事么?不。逻辑代表的只是技巧而已。我们写大纲,是为了提醒你大概的发展路径,一些你不可以绕开的剧情点,防止你写飞。骨架是很重要,但真正能打动人的,是文章的血肉。”
    任明卿呆滞地重复着他的话:“血肉……”
    “对啊,如果只是为了看逻辑严密的骨架,读者们只要看大纲就好了咯?但他们不看这个,当然不看。他们看小说,是在跟文中的人物一起历险。他们跟着文中的角色们经历悲欢离合,高潮低谷,跟他们一起大哭,一起大笑……这才是一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你能理解么?一本书的血肉恰恰不是关于逻辑的,而是关于最不逻辑的东西——人的感情。那是你让读者产生共鸣的地方。”
    任明卿思考了一下,掏出了小本子哗哗哗地开始记录。
    “所以你的大纲现在已经够用了。你知道发生了哪些大事记,在这些大事记发生后,人物经历了哪些转变。这就好比你已经知道人物注定会从a到b,但是具体怎么走,你可以留待写作的时候去思考。那个时候你和人物是同步的,你不是高高在上的作者,在纸面外安排着他的命运,你进入角色本身,去经历那个情境。你一定不会像此时此刻那么平静,你会跟着他们大喜大悲。你甚至不用去思考怎么写,因为你如果真的爱他们,了解他们,你自然而然就会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从a走到b,因为他们是活生生的。你不用花费脑细胞去设计他们的行为举止,他们自己就会拽着你走完整个旅程。好的作品都是这么诞生的,它们自然而然流露在作者的笔端。”
    “我不确定……”任明卿消化了半天,缓慢而低落地说,“他们不是我的人物,我也许对他们了解有偏差……”
    “看着我。”庄墨命令道。
    任明卿不明所以,怯生生地望着庄墨的眼睛。
    “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作者。”庄墨坚定地说,每一个字都沉缓有力,“你的每一个故事都能打动我。”
    任明卿有一瞬间的慌张,在他还没来得及掩饰这种慌张之前,他的大眼睛里就蓄满了泪水,垂下眼睛无声地哭了起来。
    “好啦……”庄墨把纸巾盒递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