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皎皎 po全文阅读

第四百五十七章 迫切心情

      第四百五十七章 迫切心情
    虽然朱俊阳已经很少被自己的心魔所左右,可憋着一肚子的火气他,自然霸气侧漏。身为镇北将军的他,居然兼任了先锋官的职务,带领手下的士兵们,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把那些鞑子们杀得哭爹喊娘、溃不成军。
    所谓的鞑子,其实对北方一些彪悍游牧民族的统称。这些马上民族,多是骑兵,战斗力很强,而且游击性、流动性也很强,这让镇守北方的将领和军队很是头疼。
    阳郡王来增援的时候,北地的将领看到年轻又美得不像话的他,都很失望,认为他不过是个来镀金抢军功的皇室子弟而已。本对他不报任何希望的。可人家瞬间打脸,来了个完胜。而且只动用了自己带过来的军队。
    无论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还是禁卫营的铁血士兵,都是战斗的一把好手。尤其是阳郡王手下的私兵,经常被主子虐得死去活来的,每个人都是经过特训,强悍得不要不要的。
    这次带过来的军队,其中就有数千骑兵,大多隶属于靖王府。京中谁不知道,年轻一辈中最有钱的,莫过于从西洋带回几十船稀罕玩意儿的阳郡王了。那些精妙的钟表、精美的宝石、耀眼的珐琅器具……在京中卖上天价。
    这些就不说了,单说今年入冬以来,推出的蔬菜和瓜果,也够他赚上一笔的了。有钱,还愁装备不了自己手中的私军吗?人手一匹蒙古骏马不说,就连盔甲和武器,都是极其先进的。那些一同开赴战场的禁卫营官兵,自认为皇上是“亲爹”,装备在京中其他军队中都是上乘的了,跟人家一比却被虐成了渣渣……
    阳郡王手下的私兵,在自家主子亲自带领下,那绝对是一马当先、所向披靡。跟在后面的禁卫营,也只能扫扫尾,做做善后工作。更别说边境原本的官兵了。
    憋着一股气的阳郡王,把自己残暴的手段,用在了鞑子们的身上。交战第一场,就瞬间秒杀了鞑子中的第一勇士,把头颅挑在战旗上。私兵们骑着高头大马,嗷嗷地扑向吓破了胆的鞑子们,如猛虎出闸一般,拦都拦不住!
    两军对垒,士气至关重要!大明这一方,一进战场就先声夺人,把鞑子们的气焰,瞬间打压下去。接下来的战斗,简直就是一边倒。朱俊阳不但大获全胜,还打破了“穷寇莫追”的规则,把对方逼得一退再退!
    接下来,大明军队主动出击,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并且把开国之初失去的几个城池,一股脑儿地收复了。鞑子退到了草原深处,并多次派使者前来求和。
    一开始,阳郡王不接受对方的求和,只管追着鞑子打。就在鞑子首领即将崩溃绝望的时候,才勉为其难地接见了对方的使者。接下来的谈判,就不在朱俊阳的职权范围了。
    此时北地已经飘起了鹅毛大雪,望着纷纷扬扬如棉絮般飘洒的雪花,裹着银鼠皮斗篷的朱俊阳,仿佛看到了那个纤瘦活泼的身影,在雪中如精灵般奔跑跳跃。
    京城的冬天,比唐古要寒冷得多,不知道那小丫头,此时是不是躲在有地龙或者火墙的房间,惬意地捣腾着她那稀奇古怪的点心?
    身在边疆,仍然惦记着余小草的朱俊阳,在北地猎户的手中,收了不少珍贵的皮子。色泽艳丽,保暖效果极佳的火狐皮?买!颜色纯净,柔软细腻的雪貂皮?买!更不要说银鼠皮、玄狐皮、紫貂皮之类的了,总之……买、买、买!
    北地除了毛皮,还有珍贵的药材!在刘总管身上试验的结果证明,他家小丫头的制药功底精妙绝伦,好的药材,能够制出更好的药品。于是,百年人参、千年灵芝、百年何首乌啥啥的,绝不放过!有钱,就是任性!
    掰着指头数着日子,终于迎来了谈判的使者,也带来了皇上勒令班师回朝的旨意。归心似箭的朱俊阳,冒着风雪,带领军队日夜兼程,全然不顾手下士兵们叫苦不迭,比预期早了十几天回到京城。
    距离他家小丫头越来越近,朱俊阳竟有些近乡情怯之感。他的小丫头还好吗?有没有像他想着她一样地想他?有没有好好吃饭?个子长了没有?那种兴奋又忐忑的矛盾心情,是他这辈子都未曾体会过的。
    大军凯旋,肯定要先进宫“述职”的。强忍着对小丫头的思念,朱俊阳怀着几分怨念,进了金銮殿。为了怕小草担忧,刘福生总管便被派出来,向余小草报平安。
    余小草听刘总管讲完了这次平叛和援边的经历,心中既替阳郡王感到高兴,又怕刘总管报喜不报忧,隐瞒了他主子受伤的事情。她在庄子上待不下去了,想要马上见到朱俊阳,确认他的安全和安好。
    耐着性子等刘福生总管喝完茶水,又吃了几块点心,余小草便提出回京。刘福生二话不说,拎起自己的披风就往外走!早一点回京,早一些让余姑娘跟主子相见,想必主子会很高兴吧!
    留了惜春在庄子上盯着,余小草拒绝了梧桐和枇杷让她坐马车的提议,翻身上马,在风雪之中绝尘而去。
    在纷纷扬扬的飘雪中,一匹毛色如火焰般鲜艳的骏马上,一个披着火红缎面斗篷的娇小身影一骑绝尘。明亮绚烂的颜色,给清冷的冬日黄昏,增添了一抹温暖,一抹亮色。
    冬日第一场雪,并不像北地那样如撕棉扯絮般密集,地上只积了薄薄得一层。却丝毫不影响小红马的速度。风,刮在脸上,已经从刺痛变为麻木,没有了任何感觉。握着缰绳的手,如冰块般寒冷。余小草却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忘记戴手套,也忘记围围巾。身体的寒冷,不如心中那股涌上来的热乎劲儿。早点回京,早点见到他,似乎成了她心中唯一的念头。
    努力跟在余小草身后的刘福生大总管,心中叫苦不迭。余姑娘、余大人、余大小姐!你倒是慢点儿啊!你胯下的那匹红马,可是能跟主子的乌云踏雪相较高下的,老奴的马儿虽神骏,可毕竟差上一截。这不,被越甩越远,几乎看不到那个绝尘而去的背影了。
    冬天白天短,天色暗得比较早。风雪也越来越大,能见度低了不少。突然,在昏暗的暮色中,飞雪的阻隔下,一个颀长健壮的身影,出现在余小草的视线之中。
    尽管那身影模糊到几乎难以辨认,余小草凭着直觉,认为那就是她想要见到的人!
    人影在视线中从小变大,从模糊到清晰。余小草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的面目,胯下的小红,却凭着动物惊人的知觉,认出了那人的坐骑,发出一声带着喜悦和傲娇的嘶鸣声。
    两匹马都是难得的千里良驹,一红一黑两道影子,飞快地拉近,直到相遇……
    朱俊阳贪婪地盯着那张娇俏的小脸……尖尖的下巴、大大的眼睛、长而卷翘的睫毛、红润润的小嘴,以及被冷风吹得红红的鼻头。看到小草的脸和手,都暴露在寒风中,朱俊阳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你……不是进宫面圣了吗?”余小草大得离谱的眼睛中,闪着亮晶晶的小喜悦。把阳郡王上上下下打量一遍,犹自不放心地问了句,“你还好吗?有没有受伤……”
    话没说完,伴随着她小声的惊叫,身子被一双有力的臂膀托起,她离开了马鞍,回过神后,自己已经坐到对方的马上,被揽进一个温暖的怀抱。
    一个熟悉的、黑白相间的兔毛围巾,带着那人的温度,把她的小脸裹得只剩下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这条围巾,是她闲暇时候,用兔毛和棉线,捻成毛线,试手织出来的。本来,打算送给自家老爹或者干爹的。谁知道,被阳郡王这家伙看到后,土匪似的抢走了!
    没想到,这次去北地平叛,他竟然随身戴着。失去知觉的小脸,被兔毛围巾上暖暖的软软的感觉温暖着,眼中竟然有种酸酸的意思。她吸了吸鼻子,围巾上有他的味道,淡淡的,却又让人忽视不了。
    前世,余小草是会织毛衣的。弟弟妹妹上学的时候,为了省钱,她买了毛线跟邻居学会了织毛衣。后来家里的条件好了,弟弟妹妹也都各自有了工作,商场里各色羊毛衫无论式样还是舒适度,都比她手工织就的要好。她这才停止给弟弟妹妹织毛衣。穿来以后,多年没摸毛线和织针,生疏了许多。
    这条练手的围巾,手劲又松又紧,针脚有梳有密,并不算是成功之作,自然代表不了她的水平。其实,她本来是打算等练熟之后,也给他织一条的。结果人家不领情,直接把这条“瑕疵品”给据为己有了。
    “怎么没有围脖和手套?这么冷的天,还去皇庄干什么?冻着了怎么办?皇庄上那么多种田的老手,又不是少了你不能活!”朱俊阳轻轻柔柔的斥责声中,蕴满了心疼和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