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六零年代白眼狼_20

      好在阿奶有办法,向隔壁四川阿婆问了泡菜的方子,用腌咸菜的七石缸将就腌了一缸白菜泡菜。
    第二天,向来爱困懒觉的曹富贵竟然起了个大早,睡眼惺忪地跟着二叔去地里上工,二婶王柳枝惊得眼珠差点脱出眶。
    纳闷地看看天上,风清云淡,也没下红雨啊?
    第13章新招
    种田这活的确是苦,虽然是冬闲时分没多少农活,也是不得轻闲,要看墒情、看苗情、看温度,浇越冬水,还要适时施肥追肥。照二叔曹庆贤的说法,人糊弄田地一时,地糊弄人一年,不好生伺候田地,到头来糊不了嘴,哭的还是庄稼人自己。
    曹富贵跟着二叔苦大仇深地对付了一早上麦苗臭肥,又累又脏,熏得半死不活,还被一帮老娘们围着嘻嘻哈哈看稀奇。记工员戴兴发特地走过来对着他伺弄过的地看了又看,心疼地扶起几颗被锄倒的麦子,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在本本上画了一个记号,说是只能给记半劳力的工分,就这还是看在老曹家面子上,没算损坏麦苗的账。
    曹富贵哆嗦着又酸又痛弹琵琶的两条腿,气得七窍生烟,这不是工分不工分的说道,给他一个大小伙记上小娘们才赚的半劳力是个甚意思?这“铁蛳螺”是把他富贵哥的脸面往地上踩啊!
    到了晌午吃饭,如今大食堂停了,各家都自备口粮,大多数人家都是瓶瓶罐罐装了泡饭稀粥,有汤有水,弄点下饭咸菜榨菜送下肚。主席都说了闲时吃稀,哪家还有余粮能在冬时吃干的哟!实在揭不开锅的,中午这一顿都省了,早上灌个水饱,有气无力地干一天活,下工时吃一顿稍厚点的米汤薄粥,勒紧肚子糊弄过一天去,只盼着熬过青黄不接的冬春,一地的麦子就是开年的希望。
    老曹家今朝带的饭与众不同,白菜萝卜剁碎,加点陈米煮成菜泡饭,比起其他人家黑黄的番薯粥汤卖相漂亮许多。
    “喔哟,柳枝啊,你家萝卜还没吃光啊?”李映秀走过来,伸头看看老曹家围着吃的陶罐子,羡慕地说。
    各家虽然都有自留地,但房前屋后的犄角旮旯又能有多大?又没那个力气和功夫上山开荒地,种的几茬菜瓜,老早就吃干净,冬日里也就一点腌菜下饭。
    “阿拉阿婆会过日子,几株萝卜白菜当孙子一样伺候,存得又精细,还有点剩,也不多了。”王柳枝有气无力地说。这是大实话,剩下的菜大半都让她和婆婆给腌了,弄了一宿没睡觉,害她挂了老大两只臭灰蛋似的黑眼圈,婆婆到现在还累得下不了床。
    “我说,你家富贵少爷这是甚事想不开,居然亲自下地了啊?”李映秀挤眉弄眼地撅嘴指指站在一边,白白嫩嫩、有气无力,如同颗蔫白菜似的曹富贵。
    王柳枝给了她一个大白眼,说:“什么少爷不少爷的,阿拉是根正苗红祖八辈的贫农,侬莫瞎讲八讲!阿拉屋里富贵人长大了,自然就懂事,晓得帮他阿叔撑家计,个有甚好奇怪的?!”
    她嘴里强撑着讲得好听,转头一瞟,话音还没落地,眼睛一霎的功夫,“长大懂事”的富贵大侄子已经晃悠晃悠逃出老远,锄头丢在地边,连菜泡饭都没吃一口。
    戴兴发伸手推推胶布缠着的眼镜腿,气哼哼地在记分本新添的“曹富贵”名下,狠狠画了老大一个叉,甚半劳力工分?一厘都没有!曹庆贤在他身边憨憨地讨好地笑着,话都不会说一句。
    王柳枝脸一阵青一阵红,呼噜一口把碗里的菜泡饭吃尽,懒得理会这叔侄俩,转身灰溜溜地扛着锄头下地去了。李映秀笑得咕咕咕蹲下身去,好似一只赖窝的老母鸡。
    溜号是曹富贵的拿手好戏,别说是从戴兴发那几百度的“差眼”眼皮子底下跑,就是三阿爷曹书记开大会讲政策,他照样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跑得无影无踪。
    不是他想偷懒耍滑,而是通过今朝一早上的苦干,他彻底领悟了一个世间真理——他曹富贵就不是当劳力下田干苦活的料!祖宗不是说“精神力”强的子孙才能打开炼庐么?他要以己之长攻敌之短才是正道,学着憨二叔在地里下死力干活,哪里还是他聪明伶俐、排场体面的富贵哥?
    自家二叔在地里也只会蛮牛一样狠干,虽然知道什么时节做什么农事,做事也有条理又利落,问他道理却是瞪眼咧嘴,吱吱唔唔根本说不明白。
    他身上带着的炼庐空间又与世间的节气不相通,还带灵气加速的,哪里能够死扣着节气干活?与其跟着阿叔闷声锄地施肥,倒还不如多点点炼庐里的“?”,仔细听老祖宗的经验,等遇到什么难题了,再问阿叔,或是请教队里的庄稼老把式,对症状下药。
    想明白了道理,曹富贵哪里还能再忍着腰酸背痛粪肥臭,猫在地里干活?自然是溜之大吉,琢磨着去哪淘点好吃食。
    家里带来的萝卜白菜泡饭,那味道他昨夜闻了一宿,如今想起就胃里翻腾,哪里还肯再吃一口?
    跑出老远,看不到“铁蛳螺”瞪眼找人了,曹富贵才歇下来看看自己的脚。
    一双体面的军绿色解放鞋沾满了烂泥,脚趾还冻得又红又痛,他是肉又冻,心又疼。这双鞋子还是去年头上,他在部队里当干部的三叔省下来寄给他的,穿了一年多,虽然鞋跟磨破又补了两块胶,鞋面还是挺刮整齐,穿了相当有面子。
    这下让泥糊的,刷干净了都要掉一层色。可让他像二叔他们那样光着长满老茧的脚踩在泥地上,他还是宁可刷鞋子吧!
    冬日里塘溪枯水快见底了,曹富贵走到溪边,把鞋子脱下来好好刮了刮泥再穿上,一屁股坐在溪涧中央的大青石上,望着对面的青山琢磨去哪里弄点吃的。
    种地是缓招,就算阿爷帮他弄来麦种,在炼庐里吭哧吭哧种下,那几块小小的碎玉省着用,作物“中速”生长,起码也要十天半个月的才能收获。
    他哪里受得了天天啃萝卜白菜,再啃上半个月,怕是都要变成兔子精了!
    如今曹富贵嘴里最馋的,那就是肉!最好是巴掌宽,颤巍巍的大肥肉,热锅里放点油稍稍一煎,滋滋冒出油花来,加点细盐、小葱花,一口咬下去,外层焦扑扑,内里嫩生生,肥油在牙齿舌头间爆开,那才叫一个香啊!想想都流口水。
    排骨么,肉少油更少,差点意思;狗肉倒是炖着好吃,就是太瘦了点……瞪着路边经过的大黄,他狠狠咽下一口唾沫,大黄警觉地一侧头,正对上曹富贵深情无限的目光,它嗷呜一声立时夹着尾巴转身就跑。
    曹富贵顿时怒了,好个狗崽子,这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啊!
    “站住,你跑什么!”
    富贵哥一跃而起,蹿上路面,甩着腮帮子奋起直追,哪里知道老周家的大黄虽然又蔫又瘦,可特娘的跑起来比兔子都快,要不是饿得肋骨都显露出来,哪里还能让曹富贵看到它的狗影子?!
    “娘希匹,这黄狗贼会跑啊!”
    曹富贵气喘吁吁,拧劲上头,半是肚饿,半是憋气,誓要捉到这狗眼看人低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