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三十一章 我们都一样
杜纯指了指身边的两位,说道:“他们就是姜浩和杨风。”
“他武功厉害不厉害啊,我来和他比试比试!”居然有个年轻人就冲了上来,拔出了剑指着姜浩就要动手。
“这个小兄弟,先请回去,待我慢慢讲来。”杜纯比平时更多一些耐心。
年轻人这才悻悻然的回到自己的座位去了。
杜纯把手伸进了金盆里,然后跟大家讲了所有自己几十年的经历,包括姜浩的身份,甚至夏燕与慕容雁的感情都没有丝毫的遗漏,杜纯希望自己的真诚可以给姜浩带来一个更好的江湖环境,让他少一些敌人,多一些朋友。
足足讲了两个小时,杜纯才把手从金盆里拿出来,算是完成了金盘洗手的仪式,这样的仪式不的不说有点特别。这不像是自己的告别仪式,更像是姜浩继任庄主的仪式,因为这一些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姜浩更好的坐上庄主的位置。
杜纯把手伸出了金盘,完成了金盘洗手的仪式后。
杜纯拿起来了纯钧剑,庄重的一手拿剑柄,一手捏着剑尖,准备把他交给姜浩。
纯钧剑通体发出一种纯净而稳定的绿色光芒,就像有一种魔力一样,吸引着大家的眼光,大家都看着杜纯把剑交给姜浩的手上。
姜浩也是专注的盯着纯钧剑,想到这天下至宝就要成为自己的了,心下一阵狂喜,不过脸上却只是保持镇定的样子。伸出双手,姜浩准备迎接这柄宝剑。
突然他感觉感觉眼前有个影子一闪,像是一把匕首一样的暗器,不过姜浩并没有在意,众目睽睽,谁也不会在这种情况下搞什么阴谋,就算搞阴谋,也不会选在这种庄严时刻。
就在姜浩有感觉却没在意的时候,杨风拔出了剑,一剑刺向了姜浩。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众人一下傻了眼,有些甚至还没反应过来,还在看着纯钧剑那似乎带着魔力的光芒。
就在杨风的剑里姜浩半寸的地方,杨风突然变刺为挡,哐当一声,一枚暗器被杨风的剑挡住了,掉在了地上。众人这才意识到是有人放了暗器。
姜浩也彻底回神了,确定了开始的感觉是不错的。
姜浩看了看掉在地上的暗器,“追命堂”三个字不由自主的从姜浩口中说出。
姜浩当然还记得自己掉下悬崖之前,那一群人向自己射出的就是这种暗器,他们当时自己承认了就是追命堂的人。
“追命堂?”杨风问。
“是的,就是追命堂,我之前进的一个杀手组织。只要成为追命堂的追杀目标,就算是目标躲到天涯海角,也要追杀到底,这就是追命堂的铁律。”姜浩解释道。
想到自己当初差点狠命的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姜浩就气不打一出来。
姜浩再也不顾及什么江湖规矩,一把就夺过了纯钧剑,举起来,大声喊道:“我不剿灭了追命堂,我誓不为人!”
杜纯非但没有生气,还赞许的点了点头,不过他没有姜浩那么激动。
杜纯拍了拍姜浩的肩膀,淡淡的问道:“你还记得我们之前得比武吗?”
姜浩被杜纯这么一拍,也变得安静下来,听见杜纯的问话,随口回答道:“当然记得啊。我记得那次打败了你,之后我就被追命堂高价请去做杀手了。”
“你觉得你真的打败了我?”杜纯笑着继续问道。
“这个我倒是知道,不过我一直不明白你当初为什么让我,要知道那次比剑可是有不少江湖人士看着呢。”姜浩一直也不解。
“当初让你打败我,就是为了让你声名鹊起,让你有机会加入追命堂,”杜纯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打入追命堂内部,从而找机会彻底瓦解他们,可是你离开太早了,我还没来得及和你细说,你就离开山庄了。”
“那时候我准备传授你天地十字剑法,同时告诉你追命堂的所作所为,让你充当卧底,为江湖除害。”杜纯眉头紧锁,似乎在回忆久远的事情。
金盘洗手的仪式结束了。姜浩正式成了御剑山庄的庄主,可是他并无心做什么庄主,他只是想快点找出追命堂的老巢。可是追命堂就像根本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一样,虽然自己曾经进过追命堂,可是现在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
姜浩心烦,杨风懂他,于是杨风带着姜浩来到了醉仙酒楼,陪他喝酒。
黄昏。
夕阳西下。
夜幕还未降临,醉仙酒楼却已经灯火通明了,里面已经有很多的酒客在喝酒,人声鼎沸,酒客们老远就能感受到这座酒楼的魅力。
醉仙酒楼是南城之中门面最大、生意最好的酒楼。酒楼里不仅有最醇香的佳酿,还有最漂亮的年轻姑娘陪酒,南城的达官显赫总是喜欢去醉仙酒楼里喝酒,但是却很少有江湖人士前往,江湖中人总是不愿意和官府的人碰在一起,况且酒楼的姑娘只是陪酒,却不陪睡,甚至连摸一下屁股都不行,这是醉仙酒楼的规矩,曾经有个江湖浪子去醉仙酒楼喝酒时摸了一下陪酒姑娘的胸部,他立马就被官府抓去坐了几个月的牢。自那以后,江湖人更不愿意去醉仙酒楼了,而醉仙酒楼也就几乎成了那些当地官府的御用酒楼了。
杨风却是一个例外,他是江湖人士,但是他却喜欢去醉仙酒楼,几乎每天都去,他不喜欢摸姑娘的屁股,也不会去摸姑娘的胸部,他只是喝酒,所以他不会被被赶出去,更不会被抓去坐牢。有时候和朋友一起,有时候一个人,醉仙酒楼就像是杨风的家一样,酒楼的伙计也熟悉了杨风的脾性,每次他来了,不用说话,就是给他上竹叶青,甚至酒楼里有个座子都成了他专用的,要是他没来,他的桌子也总是最后一个被安排的,伙子们总是会把客人安排到别的桌子。杨风坐的那张座子是个小桌子,只能坐四个人,而且是放置在一个角落里的,所以伙计们把客人引向别的桌子的时候,客人也不会说什么。久而久之,伙计们只要看一下那张桌子就知道杨风在不在。
华灯初上。
杨风像往常一样,来到了醉仙酒楼,落座在他专用的桌子上,一个人。虽然是一个人,但是杨风看上去却并不孤独难过,因为他脸上带着笑容,嘴里还哼着小曲,身穿紫色上衣,红色裤子,虽然看上去很扎眼,但是谁也没有正眼瞧他,除了伙计。
伙计看见杨风来了立马两眼放光,因为杨风不仅是老主顾,还是大主顾,每次都出手大方,给他们不少小费的,而且脾气好,从不闹事,也不会对他们吆来喝去,这样的好主顾上哪里找去啊,所以每次看见杨风来,伙计们都是满面春风的迎上去,是那种真的开心,杨风喜欢这样的伙计,他讨厌蓄意奉承。
很快的,一坛竹叶青就放在了杨风的面前。杨风抓起酒坛,就往碗里倒了满满的一碗,放下酒坛,抓起碗往嘴里一倒,一仰头,咕噜一声,一碗酒就不见了,嘴巴还吧嗒几下,并用舌、头把上下嘴唇都搜寻了一遍,生怕酒还在嘴唇上浪费了一样,一连串的动作,麻利得很,就像已经排练了上千遍一样。
其实没有上千遍,也有几百遍了,因为他每天来的时候,都要这样的喝上三大碗。喝完三大碗之后,他才会坐下来慢慢的喝,慢慢喝的时候,眼睛就会不停的扫射别的桌子,偶尔还皱一下眉头,和刚开始三大碗时旁若无人完全不一样,只是他到底在看什么,又为什么皱眉头,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
每次都是喝一小口,第四碗酒至少得喝十分钟以上,第五碗酒就更慢了,要一刻钟......快的时候这么快,慢的时候这么慢,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过世界本来就千奇百怪,要不是有了这些奇怪的事情和人,世界又怎么会那么的丰富多彩呢,千篇一律岂不是会非常的无聊?
酒楼里喧哗得很,聚在一起喝酒的,一般都是朋友,既然是朋友相聚,喝酒时自然是会大声说话,几杯酒下肚之后,脸上起了红晕的时候,那更是欢声笑语,也有不少胡言乱语,如果只是一桌这样,那你还会觉得是热情高涨,酒兴正浓,但是每一桌都这样的,你一定觉得很嘈杂,吵得心烦。杨风却不会觉得烦,他喜欢这样的热闹环境,他从来都不嫌这样的地方嘈杂,因为他每次都要其他桌子的客人都走光了才会走。
“杨风在哪?”突然刺耳的声音想起,接连这么大声的问了三遍,一遍比一遍响亮,一遍比一遍着急。也难怪这么吵闹的地方,要不是这么大声,谁能听得见呢。
现在大家都听见了,因为大家都不出声了,放下了酒杯,停止了酒令,都在瞧着一个地方,那就是门口,这样大的喊人声音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见,而且看起来他们中有不少人还认识杨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