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6章 小鹏魔
吴煜估计,就这短短时间之内,他可能已经被这古妖世界的两大妖神给通缉了。
不过,他没什么所谓。
关于前往其他世界这么重要的事情,吴煜估计九婴神和玫瑰妖后都不会告诉其他人。
他们显然不想,自己到了其他世界之后,竞争对手也去了。
在大陆这边,还剩下血海鹏魔和神蝗,可能不知道关于吴煜的事情。
他们,也都有古妖石。
吴煜思考之后,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之下,他对古妖石应该说是势在必得。
所以他将下一个目标,锁定‘血海鹏魔’。
当然,他觉得这次需要慎重,最好一次性得手,所以,在没有绝妙的办法之前,他是不会轻易靠近血海鹏魔,让对方有所警觉。
他现在,正往西南方而去,那里是血海鹏魔和亿亿万万飞禽妖魔的地盘。
据说那边的山峰,都像是石柱一样,十分陡峭,石柱下都是深渊,无数的飞禽妖魔,在石柱上生存修炼,那是一种特殊的地貌。十分壮观。在灵气最为浓郁的位置,有一片血红色的海洋,那便是妖神血海鹏魔的地盘。
在陆地上四个妖神的地盘之中,血海鹏魔的地盘算是最大的,当然据说,这也是最为凶残的一个妖神,杀戮最多。
现在杀戮期刚过,估计这边也遭受重创,能活下去的妖魔不多。
吴煜越是靠近这边,发现天上飞驰的飞禽妖魔就越多,有雷霆缠身的大鹏,有仙气十足的仙鹤,有巨大如凶兽般的野鸡,有飞驰之间,火焰汹涌的火鸟,有速度快得恐怖,看不清楚影子的飞鸟。
而且往往成群结队,数量众多。这还是在杀戮期让所有生灵数量锐减十分之九的情况下。
吴煜在下方丛林之中传说,很难被发现,也许兽域和摩云山脉里正闹翻天了,但是这里还很安静。
吴煜逮住了不少的飞鸟妖魔,使用道心摄魂妖法,去全面的了解这血海鹏魔,寻找其破绽,思索能稳妥得到古妖石的办法。
在比较靠近血海的地方,他经过再三打探,对血海鹏魔有点了解,这确实是个暴君,和海域里的‘红魔’都是杀戮魔王,爱好鲜血的味道,有杀妖喝血的习惯,无比凶残,正是他这习惯,才将那一片血海给染红了。
毕竟,飞鸟是不可能生存在海里的,那血海只是他的食物储藏地而已。
血海鹏魔是很暴躁,残忍,但是还有一个特点,似乎从这些妖魔口中,吴煜听出他对他自己的儿子,倒是极其宠爱。
如他这种高等血脉,要生育下一个同样珍稀血脉的后裔,实在太难了。
因为,血海鹏魔并没有同族的配偶,要生出纯血的血海鹏魔这种妖魔,可能性很低,但是没想到,竟然成功了。所以对这个极其难得的儿子,他无比宠爱。
甚至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重要,谁若是稍微让他儿子不开心,他便会勃然大怒。从那鹏魔之子出生到现在,因为惹得他不开心而丢掉性命的妖魔,何止千万。
如今在这古妖世界,不管是什么妖魔,听到‘小鹏魔’这个名字,脸色都要大变。
吴煜多打探了一下这小鹏魔的消息,发现他还真是个混世魔王,所到之处,让人闻风丧胆。尤其是在最近一些年,他的境界已经到达了问道第十重,已经渡过了三道灾难,若不是惧怕妖道大劫,都要成妖神了。其实之前度过三灾,都有血海鹏魔帮忙,现在的妖道大劫血海鹏魔帮不上,所以等他成妖神,估计还得上百年几百年。
甚至,成不了,其实很多人想成妖神,都会死在妖道大劫上。
即使如此,现在小鹏魔也是妖神之下的最强者之一,更没人能治得了他,现在杀戮期刚结束呢,据说那小鹏魔就出来为非作歹了,估计是杀戮期太长,他也忍耐太久了,现在安息期到来,自然是迫不及待,要出来放肆了。
从妖魔们描述来看,这小鹏魔确实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脾气和他父亲相似,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货色。
吴煜再仔细了解之后,而且听说小鹏魔最近就在附近活动,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里距离那血海鹏魔的位置,有一段路程,我若是能在这里,劫持那小鹏魔,以这血海鹏魔对这小鹏魔的看重,我用他儿子和他换古妖石,应该没问题。”
多亏他仔细打听,才有了这个办法。
这是有可能成功的。
“你就不怕那血海鹏魔怒到极致,不惜代价要杀了你?”冥泷道。
吴煜笑了,道:“我只需要困住小鹏魔,未必要和他真见面,放心吧,我有办法让他必须交出古妖石,但是见不到我。”他有很多法外分身,可以代替吴煜去传话。
所以,现在关键是找到那小鹏魔,劫持住他。
“你有把握搞定这小鹏魔?这可是问道境界第十重啊,相当于阎浮世界最强的存在了。估计都要接近凰尊了。”冥泷道。
“凰尊不太可能,凰尊确实惊人,应该更强,我估计能和冥海大帝等人差不多吧。至于有没有把握,总是要尝试。”
他不但不担心,反而无比热血,因为,终于可能有势均力敌的对手出现了。
其实要找到小鹏魔,那也不困难,因为小鹏魔所到之处,动静无比巨大,在千里之外都能听到他蛮横霸道的声音了,估计是真的憋坏了,这次出来,还真是一路往前闹,让妖魔们四处逃遁,吴煜从周围妖魔们逃窜的方向,都能确定那小鹏魔在什么地方。
没走多远,他便看到,前方天际,有着浓重的血雾。
那边传来凄惨哭嚎声音,也有狼狈逃窜的声音,吴煜顺着声音和血雾往那个方向而去,只见这个地方乃是一个深谷,在这深谷之中,看四周的峭壁上的洞窟,便知道这里生活着一个妖魔族群,安息期到来,此时乃是这族群刚刚团聚的时候,似乎是一种巨大的,眉心有三把火的乌鸦,族群算比较大,如今视野里估计还有几百只吧,正在惶然逃窜。
但是,在他们的群体之中,有几只更为巨大的妖魔正在肆虐,让这里哀鸿遍野,血雾冲天,大片的区域让血雾所笼罩,让此处变得昏天暗地,有如血海。
那几只妖魔之中,最为显眼的,乃是一头浑身毛发都是血色的巨大鹏鸟,那鹏鸟有两对羽翼,一大一小,模样极其神俊,当然眼神也很是喋血,其瞳仁是血红色的,并不是没从那杀戮期出来,而是本来就是这种颜色,此时,以这血色鹏鸟为首,正在尽情的屠杀那妖魔‘火命鸦’,用利爪直接将其撕裂,然后扔到嘴里,就像是吃甘蔗似的,将血榨干喝掉,然后将尸体扔掉。
可怜那些火命鸦,苦苦求饶,发誓效忠血海鹏魔,却也无济于事,那血色鹏鸟和几个伙伴,并没有丝毫管他们在说什么,在他们眼里,这火命鸦就只是猎物。
当然,真正喝血的只有那小鹏魔,其他伙伴,都是把那火命鸦逮住,扔给小鹏魔,小鹏魔一边喝血,一边叫嚷道:“杀戮期太无聊了,真是好久没有尝过这么新鲜的味道了,不错,不错!杀戮期之前,这火命鸦,我看都不看一眼。”
“小王只是太久没饮血了,先拿这火命鸦解解渴,这次出来,一定要让小王吃饱喝足,我知道还有一个族群,那是兽族那边的,叫做‘荒野牛’,有上千头聚在一起,那血量是无比充足啊,我们过去,可以先设下陷阱,一网打尽,一头都别想逃走。”
正在捉拿火命鸦的,有一头漆黑色的雄鹰,身上有两对锋利利爪,如同道器一样锋利。
另外一个,则是一头淡紫色的鸟,有点像凤凰,十分好看,但是差了一些神韵,显然不是仙兽,这是个女的,她道:“小王才看不上那荒野牛呢,虽然血量多,但是味道太臭了,我知道南边有一群‘云仙鹤’,味道才鲜美,虽然只有三百只,但贵在优质。”
为了讨好那小鹏魔,这些妖魔还争执了起来,一些认为杀戮期刚过,小鹏魔要尽兴,一些则认为再饥渴,也不能囫囵吞枣。唯独那小鹏魔不说话,只顾着享用,让手下的妖魔去猜测自己的心思。
他们的争执,小鹏魔的悠然,再和火命鸦的凄惨和绝望相比,这样的画面,真让吴煜意识到,自己封为信条的那句话:修行即使掠夺,强大方能侠义。
这个古妖世界,比起阎浮世界还要奉行法则,作为这个世界的帝王之子,小鹏魔尽情屠戮生命,手下人阿谀奉承,无人能审判。
但他不幸,这时候遇到了吴煜,面对如此残暴的小鹏魔,吴煜不打算留情。
在他们正在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时候,吴煜化作黄金仙猿,以那法天象地,将自己的身体变化最大,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样的话,他们会认为吴煜是猿猴妖魔,而不是一种他们不认识的存在。
“你,要来行侠仗义吗?”小鹏魔吞掉嘴里的尸体,面带笑容,看着吴煜。
其他手下一愣,然后哄然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