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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442章 山匪来袭

      吕布习惯性的拍了拍坐下赤兔的脑袋。在山间穿梭半月,总算是看到开阔地了。但也是有限,比起成都平原来,这里的地势还是不太宽广。不过也算足够了,这次带来的人也就三万余,用不了太大的地盘,也能摆开架势。
    一万血旗军精锐,两万民兵。再加上随行的五万余辎重队,一起随吕布出川的人马一共八万。麾下副将为吴懿,随军三名谋士。目标便是目前隶属刘表的宜都城。
    宜都城的位置很独特,对血旗军所在的四川也就是益州来说,是一个地理位置非常优越的桥头堡。只要拿下宜都,川内的力量就算是刺进了刘表的体内。可以辐射新野、江夏、江陵,长沙等多个要冲之地,将整个荆州之地搅动成一滩烂泥,甚至可以迅速将其一分为二。
    吕布下意识的往北面看了看,距离他现在所处之地近千里之外,那边还有由高顺和张辽率领的第二军团,同样的人数,目标却是襄阳。
    襄阳更是荆州刘表的治所,一旦拿下,刘表势力从气势上便会大衰。
    襄阳和宜都城如果同时落入血旗军的手里,整个荆州的大门就算是彻底朝血旗军敞开了。而刘表只能东退到江陵。这也是之前作战计划的一个重要部分:分兵两路,占襄阳后往东突进,直至江陵后止步。占宜都城而后往南,直至零陵。
    没想过一口将整个荆州地域吞下。其中原因吕布是知道的,这是要等着看北面的曹操到底如何展开对南面的攻势,而后再做出应对。
    总的来说,吕布觉得这一阶段的战略目标并不如何困难,甚至可以说是简单。别人不了解现如今血旗军的战力,他吕布可是了解得很。不说远了,他军中随随便便抽出一个民兵都能放在其它势力里面当精锐用,而血旗军的精锐,哪一个不是以一敌十甚至更强的存在?
    刘表虽然号称“八骏”之一,心智手段都是上上之才,可这些在吕布的眼里都是烟云。面对碾压的力量,刘表才智再高又有何用?
    “报!前方六十里便是宜都城!城高九丈,夯土城墙,目测城墙上军卒数量逾千,并未发现战事准备,两门均有百姓正常出入。”
    “命令,全军就地扎营,林中取材,开始攻城前准备。令伺候营乔装进城,密切注意城内动向,如有异动,火速回报。令巡查官开始巡营,三日内营地禁绝一切烟火,违令者斩。三日后清晨,生火造饭,全军攻城!”
    “喏!”
    按照之前的情报,宜都城内守军四千,且并不是刘表手下精锐,守将也是一介无名之辈,这种城,按吕布的预计,最多三日便可破之。
    三日是破城的时间,可准备时间也至少要三日。因为诸多攻城器械,比如云梯就需要随军木匠现做。不然扛着长长的云梯如何在山间行军?
    当然,三日的时间也就够做一些云梯而已,别的大型攻城器械是不用想了。吕布也不觉得一个小小宜都可以让自己用到除云梯以外的东西。
    三日禁绝烟火,为的就是隐蔽藏行。最大限度的降低被宜都守军发现的可能。军卒所吃全是事先烙好的面饼,和风干的肉干,就着泉水应付三天不是什么问题。在这天下到处饥荒的时代,有得吃已经万幸,热不热乎军卒们从不介意。
    一万余军卒伐木,三千木匠日夜赶工,配合之下,到第三日拂晓,三百架十丈云梯便制作完成。所有伙夫开始生火造饭。大碗干饭冒尖了装,上面淋了一层肉汁,配上两片大肥肉和几片菜干,便是极好的战饭。这一顿,所有人都吃得饱饱的,这便是规矩。谁也不知道下一顿还有没有命吃。
    “举旗!拔营!全军疾行三十里!中军压阵,前军突进扫清一切阻隔,务必在中军抵达前,离宜都十里外建立阵脚!”
    帅帐内吕布一声令下,诸将应诺,而后全军整装开始拔营。
    吴懿亲率前军两千血旗军三千民兵,其中五百骑,其余皆为步兵,当先一步朝着宜都扑了过去。
    六十里的距离不近,吴懿要做的就是为大军扫清前路,并且在宜都城外十里处构建一道防线,迎接大军到来。这个时间必须要在正午之前完成。
    宜都城,从守将到治下百姓,从没想到威胁会从自己的西面而来。因为在他们看来,西面就是一群山匪盘踞益州而已。自己的主公可是八骏之一的刘表,自己这边没打过去就算给面子了,对面还敢来?
    所以,宜都从来都是将警戒放在北面,以防曹操。
    不过,当在城墙上值守的军士居高眺望,发现远处扬起一片尘烟,到这时候宜都的守军才意识到不妙。连忙收拢百姓,同时关闭城门并且吹响号角,这一切做完,已经可以远远的看到一面血红斑驳的无字大旗出现在了视野里!
    是血旗军!来袭的是血旗军!?他们疯了吗?
    不管血旗军疯没疯,反正人家气势汹汹的来了,宜都城的守军总不能坐以待毙吧?而且他们还真就没把血旗军放在眼里。从上到下的口吻倒是:大家伙卖力点,这是山匪跑来给咱们送军功的!
    不等防御体系全部架起势来,城门再次打开,城中八百骑兵悉数冲出,准备给城外十里处便停下的血旗军打个招呼,算是探探底细。甚至抱着一旦有机可乘就将敌冲垮的打算。毕竟嘛,他们可是正规军,一群山匪懂什么战阵?能拿下四川,全是刘璋昏庸,换成他们去只会更简单。
    看到冲出城来八百宜都守军,前军将领吴懿挥了挥手,让手下抽出三百骑兵迎战,然后就根本看都懒得看,抓紧时间督促麾下步兵建立临时营寨,以备中军前来听用。
    比起杀来的宜都城骑兵,血旗军只派出了三百骑迎战。双方在城外六里之处遭遇。结果,没什么结果。不到半小时,宜都城跑来的八百骑就全送了人头,被当成功勋割下系在血旗军的马鞍后面,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本来嘛,能在血旗军里当骑兵的人,谁不是喝了四五次神水的精锐?坐下战马都是喝过神水,两两组合在一起,跟凶兽都没区别。宜都城的骑兵碰上,不被碾压还能怎么样?这是完完全全的硬实力的差距鸿沟,没道理好讲的。
    八百骑兵,出城六里,一个都被逃回来,战损比八百比零。如此血腥的结果直接扇了方才还信心满满的守军好几个耳光。这时候他们才明白一句话:不是猛龙不过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