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559章 猎杀巨狮

      飞扬一路飞行,花了两天时间,总算是再一次来到了亚马孙城邦,当即就变成一个女子,模样是全新的,让天马留在城外等他,自己一个人,进入了城邦当中。
    飞扬进入这里,第一件事,就是打探女王的情况,这才知道,飞扬那天闯入了王宫之中,杀害了女王,抢走了金腰带,这完全触怒了守护城邦的三位神灵,得知是海中神灵干的后,当即就去找波塞冬麻烦,可是海中神灵那么多,波塞冬也不知道是哪个,只好有苦不能言。
    而旧的女王陨落了,她没有子嗣,因此外甥女成为了新的女王,这位女王吸取教训,谨慎得多,轻易不放外人进宫,进宫之人,祖孙十八代都得调查得清清楚楚,才允许其进宫,一旦发现有半点不妥,则要打入死牢。
    飞扬听到这话后,不屑一笑,他此来,对王宫是没有半点兴趣了,他的目标乃是神庙,大地女神盖亚的神庙,只不过他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据说那位大祭司,可是个恐怖存在,之前飞扬对战的那只老虎,在其面前完全是不值一提。
    说是大祭司,事实上,她是一位女神,整个世界当中,也就只有大地女神盖亚,才有资格让另外一个女神给自己当祭司,是从上古的时候,就一直守护着神庙。
    “我的实力实在是太弱了,根本不是那大祭司的对手,而接引来本尊的力量又太不划算,得像个办法,将大祭司引开,好方便我行事”,飞扬想着想着,忽然想到了那九头蛇,若是现如今九头蛇攻城的话,三大守护神都无法分心,那到时候出手的必定是大祭司,到时候可就给飞扬一个可乘之机了。
    海德拉是一只具有九个头的怪蛇,他是最强悍的怪物之父百首巨龙堤丰和女首蛇身怪爱克特娜交配所生下来的,他生活在阿苟思海湾的罗娜地方的沼泽中,被称为罗那九头蛇,他吞食田地,蹂躏人畜,无恶不作,他所吐出来的毒气还使得当地成为所谓的瘟疫沼泽。
    飞扬所看过的神话当中,宙斯所生的赫拉克勒斯因为天后赫拉的陷害而丧失神智,杀了自己的妻儿,为了要赎罪,他接受神喻,前往服侍他的表亲迈西尼国王尤理士修士,尤理士并不笨,他为了取悦赫拉,于是决定尽一切可能害死赫拉克勒斯。
    于是他交给了他十二个难如登天的任务,第一个是杀掉刀枪不入的奈米亚之狮,后来赫拉克勒斯将它的皮当做护甲去进行第二个任务,这第二个任务就是宰杀九头蛇海德拉,这个九头蛇厉害的地方除了它的毒气之外,它的毒液也是世间奇毒。
    由于赫拉克勒斯身上的狮皮刀枪不入,所以它的毒牙也没有办法进去,不过它有九个头,砍掉每一个头都会再生,而且中间的那一个头还是永生不死的,让赫拉克勒斯大伤脑筋,还好后来他的侄子交给他一个火把,让他每砍掉一个头就用火把烧伤口,让他再也长不出头来。
    而最后一个头在砍下之后,赫拉克勒斯就把它的头用大石头压着,让它再也不能作怪,最后还把身上所有的箭都沾上了海德拉的毒血,成为赫拉克勒斯后来的武器。
    赫拉特勒斯现如今还有问世,九头蛇自然还活得好好的,飞扬只要去将其收服,命令他攻城,到时候他的机会可就来了。
    这九头蛇可不好对付,赫拉克勒斯,乃是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英雄,他在还是凡人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秒杀一般的小神,跟飞扬的父亲佩琉斯一样,只不过比起佩琉斯还要强大,就拿飞扬这等神灵来说,佩琉斯已经不是对手了,但赫拉克勒斯完全可以将其轻松斩杀,哪怕飞扬有来自异界的神通。
    而那九头蛇,连赫拉克勒斯都无法轻松斩杀,由此可见其强大之处,绝对不是之前那只老虎可以比的。
    “不过,这九头蛇再怎么强大,也不是大祭司这位从开天之初一直存活到现在的神灵能比的,先去收服了他,再来对付大祭司,不过在此之前,应该先斩杀刀枪不入的尼米亚之狮,剥下他的皮作一个皮甲”。
    当即,飞扬出了城邦,骑上了天马,前往尼米亚,寻找那只令人闻风丧胆的狮子。
    尼米亚猛狮的父母为双头犬欧特鲁斯和羊狮一体的客迈拉,它的外貌与一般狮子无异,但体型更为巨硕,它最大的特点便是一身厚皮,坚逾金铁,刀枪不能入,性格尤其凶残贪暴,食人无数。特莱托斯、阿匹萨斯和尼米亚三个地方都受到它的侵害。
    传说中,赫拉特勒斯背起弓箭,又用橄榄木制成一棍,旋即出发,经过半日,终于在山中发现巢穴。
    他隐身树丛后,待狮子归来时,趁其不备,朝它左胁射了一箭,哪知箭头弹了开去,无法透入狮皮分毫,他又发一矢,正中胸口,却同样无功,此时狮子已发现英雄行藏,扑上前来。
    赫拉克勒斯以木棍猛击其头,棍应声而裂,狮子头皮虽未破,但震荡之下也立足不稳,晕眩倒地,于是英雄抛下弓箭,以双臂扼住狮颈,渐渐将整个狮身举了起来,恶兽终于窒息而亡。
    赫拉克勒斯想剥下狮皮,可没有神兵利刃难以下手,苦思良久,忽然灵光一现,如有神助般想出妙法,遂以狮爪自切其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得奏全功,从此他以狮皮为甲,狮头为盔,在其后诸场恶战中得到不少助力。
    飞扬一路飞行,来到了尼米亚,见到了那只巨狮,此时,他正趴在山上,目光死死地盯着下方的山路,一旦有凡人经过,他就会一下子跳下来,将那凡人吞入腹中,然而可惜的是,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再吃人了。
    飞扬没有隐藏身形,这狮子除了体型大一点,皮肤厚一点外,没有什么可怕之处,飞扬有信心可以轻易解决。
    天马急速飞来,飞扬骑在天马上,当即动用了神通,“水神的力量降临吾身,以契约之名,展现神的力量,凝聚无尽水雾,化为利刃,绝杀一切敌人,水雾灭绝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