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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章 客栈店小二

      辰锋脑袋晕乎乎的,尝试着睁开眼睛,但眼皮子沉重无比,耷拉着根本睁不开,但他倒是能听到身边有人谈话。
    “霍老板,对面白鹤楼抢我们生意,现在还把锋哥打死了,你难道还要默不作声吗?”这是一个芊芊少女的声音。
    “是啊老板,当初俺跟着你满怀一腔热血,可你看看自己现在的样子,整日里饮酒作乐,对客栈生意爱理不理,咱们别说招揽生意了,连自己的肚子都快填不饱了!”这是一个比较粗犷的声音。
    第三个醉醺醺的声音响起:“吵什么吵,改明儿我就把客栈卖了,你们全都去喝西北风吧!”
    或许是声音的刺激,辰锋清醒了很多。脑海中无数记忆流窜,一阵头晕目眩之后,他终于知道自己已经穿越了!
    明明前一刻还在办公室熬夜赶工,为某款武侠游戏做最后的测试,当时只是觉得累了,便趴在桌上休息。没想到醒来之后,已经到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转生到同样一个叫辰锋的人身上!
    现在是1423年春,大明永乐皇帝在位。辰锋只是京城一家来福客栈的店小二,他从小无父无母,在京城摸爬滚打,成为了一个小混混。
    虽说永乐皇帝才迁都两年,但京城早在北平府时期就已经繁华无比。
    在十六岁那年,辰锋跟着兄弟们来到了来福客栈。当然不是来找工作的,而是仗着人多势众来吃霸王餐。
    说起这来福客栈,只是京城黄花胡同中一家不起眼的小客栈。光听黄花胡同这个俗气的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条城墙边的穷人胡同,全长两公里,南北向,可以称得上是京城的贫民窟,三教九流混杂。
    胡同中到是有不少小酒楼,所谓小酒楼,其实和现代狭小的一家小吃店差不多,所以叫小餐馆更为合适。来福客栈虽在京城中算不上什么,但在黄花胡同中绝对是高档场所。
    今天辰锋二十,四年前的那天,他在黄花胡同中混得还不错,手底下十来号小兄弟,平日里在那些小餐馆混吃混喝,这次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想着到来福客栈吃顿霸王餐。
    来福客栈的消费可不低,黄花胡同中的一大半穷人都来不起,辰锋早就想来这里吃上一顿,顺便美美得睡上一觉。
    结果吃也吃了,睡也睡了,待到结账的时候,辰锋大摇大摆带着兄弟们离开,根本没有给钱的意思。
    犹记得当时的店小二堵在门口,被辰锋打得满地找牙。体态婀娜的酒家女泪眼婆娑,厨子拿着蔡刀不断咒骂,愣是没敢真的砍过来。
    辰锋洋洋得意就要离去,门口不知什么时候又多了个人。
    那是辰锋和店老板的第一次相识,没有说上话,辰锋和兄弟们便被店老板揍得满地打滚。
    别人都说患难时刻见真情,但是到了辰锋这儿,往日里跟着自己吃香喝辣的兄弟一个个逃走,留下辰锋躺在地上呻吟。
    不是不想逃,只是他被店老板揍得最狠,痛得根本走不了。
    那是辰锋第一次见店老板出手,也是最后一次。这个店老板叫霍云,在辰锋的眼中,店老板赫然是一位隐世的武林高手。为了学习武艺,辰锋毅然而又绝然地留下来当一个店小二……
    好吧,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原来的店小二被辰锋和小伙伴们揍得太狠,心里有了阴影,不愿意再到来福客栈工作了,所以霍云强行将辰锋留下,让他当这个店小二。
    当然,辰锋就想趁着这个机会,从店老板那儿学个一招半式。然而大失所望的是,在来福客栈当店小二的日子里,店老板几乎很少回客栈,客栈的日常事物都由唯一的那位店家女打理。
    她叫秦灵,样貌中等,是走在大街上不会引人注意的那种。不过她的身材给自己增添了不少分数,凹凸有致婀娜多姿,比背影杀手要好一点的容貌,当个小妾倒是挺合适。
    客栈除了秦灵和辰锋,便只有那个粗狂的厨子了,他叫马德禄,被辰锋戏称为马一刀。明明没什么实力,总喜欢提着菜刀出头当大侠,到最后又会畏首畏脚,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
    若大一个客栈,正厅十二张餐桌,二楼上房三间,下房五间,却只有这么几个人,难道能维持客栈的基本运营?
    别担心,因为来福客栈根本没什么生意!一天能有两三人来吃个饭,一个月能有个落魄书生住个店,便已经是烧香拜佛了。
    前头说了,这里的消费可不低,但客栈却偏偏开在了穷人聚集的黄花胡同,你说有几个人能来消费的?
    来福客栈又没什么名气,外头的人难道会刻意来黄花胡同找这家客栈?人家才不会自降身份和穷人为伍呢!
    一晃四年,辰锋算是适应了店小二的角色。店老板霍云很少回客栈,就算回来也是醉醺醺地不省人事。
    辰锋的工钱基本都是秦灵给的,其实四年间他有大把的时间离开,可是他没有走,一来是看上了秦灵,怎么也要把她搞到手。二来是想着从霍云那儿学习功夫,以后走出去也能耀武扬威一番。
    他的想法尽显泼皮本性,可就在三天前,他的生命终结了,此刻,来自现代的辰锋完全替代了这个大明泼皮混混。
    三天前辰锋之死,还要从对面新开的白鹤楼说起。黄花胡同除了来福客栈,便没有一家像样的酒楼门店,可偏偏一个月前来了个白鹤楼。
    这白鹤楼的装修和规模都不比来福客栈差,关键是人家的消费低,一般打工的人都能去得起。也就是从白鹤楼开业开始,来福客栈算是彻底没生意了。
    霍云不管这事,秦灵一咬牙,便擅自将价格降低。这招的确管用,分分钟吸引了不少客人。结果倒好,对面白鹤楼来了更狠的,每日限时免费!
    这完全是赔本的买卖,白鹤楼背后的老板也不知道什么背景,就算赔钱也愿意把酒楼开下去。
    气愤不过的辰锋就去白鹤楼理论,气势汹汹地进去,结果是被抬着出来的,直接丢在了来福客栈的大堂。
    秦灵赶紧请了大夫来看,结果大夫摇头一叹:“没救了!”
    当天辰锋就断了气,霍云这时候才来到客栈,只是他仍然不管不问,只是催促秦灵把尸体处理了。
    可是秦灵不干,四年来虽然瞧不起辰锋的泼皮本性,但好歹相处这么久,总会有点同事之谊。
    所以辰锋横尸大堂,秦灵和厨子马德禄报官告状。
    然而白鹤楼矢口否认伤人之事,那些证人都得了白鹤楼好处,反而倒打一耙,说辰锋总是来白鹤楼闹事。
    官府的人走了,秦灵和马德禄绝望了。
    霍云依旧醉醺醺的,气愤不已的秦灵和马德禄终于和霍云吵起来,这就是现代辰锋穿越之后听到的那番话。
    辰锋消化了记忆,缓缓地睁开眼睛。
    “哎哟,诈尸了!”马德禄吓得一蹦三尺高,赶紧躲到霍云身后。
    秦灵小心翼翼地凑过来细看,然后颤抖着声音询问:“你是人是鬼?”
    辰锋抖了抖嘴唇,动了动手脚,一边爬起来一边回答:“当然是人了!”
    秦灵“哗”一下就痛哭流涕起来,把头埋进了辰锋的胸膛,看起来激动地不行。
    虽然她相貌一般,但丰腴的身体躺在自己怀中,让没交过女朋友的辰锋心头一阵悸动。
    霍云摇摇晃晃地走过来,问了一句:“小子没事吧?”
    辰锋一边抚着秦灵的背,一边笑着回应:“没事。”
    霍云走了,秦灵还在哭,马德禄吓得躲到厨房去了。
    辰锋的心情很平静,既然已经穿越,那就接受这个现实吧。只是人家穿越者都会有点宝物啥的,我怎么就什么都没有呢?
    宝贝说来就来,辰锋脑袋又是一阵刺痛,一本金色的秘籍便悬浮在脑海之中,只见上面是“武学宝典”四个金灿灿的大字。
    辰锋来不及细看,一阵低沉的声音便把他拉回到了现实中。
    “做不做生意了?哭爹喊娘的干什么呢?”一个穿着黑色宽袍的男子站在了门口,看起来年纪不算大,二十五六的样子,但整个人散发出的气质显得沉稳老练。手中怀揣着用绸布包裹的一件长长的东西,看样子像是一柄宝剑。
    秦灵赶紧擦了擦泪水,笑脸相迎地上前:“这位客官,不知是吃饭还是住店?”
    “住店,立刻带我去这里最好的房间。”
    “好嘞,请跟我来。”
    秦灵也是勤快,十几天来的第一笔生意可不能黄了,也不管客人为什么不去对面却到了来福客栈,她直接将人带上了二楼的上房。
    辰锋挠挠头,正准备仔细看看脑海中的武学宝典,结果又有三个人闯了进来。
    斗笠、黑衣,手中持剑,尤其是披风格外显眼,因为披风背后刻着一幅龙图。寻常人可不能用龙的图案,这三人的身份明显不一般。
    为首一人到了辰锋面前,摊开一张画像,道:“上面的人见过吗?”
    当然见过!因为画像上的人就是刚刚住店的那位客官。可是辰锋不知怎么的,也许是头脑发热,他摇了摇头:“没见过。”
    那人右手中的宝剑一震,虽未出窍,但杀气毕露。他准备开口继续询问,没想到外头突然吵嚷起来,随后是一阵高调的呼喊声:“锦衣卫办案,闲杂人等退后!”
    骏马嘶叫,一大群手持绣春刀,身着飞鱼服的锦衣卫冲入客栈,随后是一名金色飞鱼服的千户被簇拥着进来。
    此人看了看斗笠三人组,眉头一挑,笑道:“明堂黄龙使,你也来办案啊!”
    黄龙使沉声道:“裴千户,你们锦衣卫还是这么高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