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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56章 活如来二十三

      萧贱望着眼前这名男子,一时间困惑不已,问道:那我究竟该称你为什么?南宫轩辕?秦雪月?还是白虎法王?
    “我也不知道。”南宫轩辕叹了口气道,“假面具戴得多了,有时候自己都会忘记应该戴哪一副,而一旦戴错,恐怕便有性命之虞。”
    那你的意思是,你是朝廷派去血龙门的卧底?萧贱问道。
    “我既是朝廷在血龙门的卧底,又是血龙门在江湖上的卧底。”南宫轩辕露出一副自嘲的语气,说道,“最早的时候,我还差点成为南宫山庄在朝廷的卧底。”
    “这是怎么回事?我头都痛了,能不能麻烦你说得明白一些?”萧贱抚头说道。
    “此事说来话长,如萧兄有些兴致,想要听我故事,可要有点耐心才行。”南宫轩辕笑着说道。
    萧贱点点头,说道:愿闻其详。
    南宫轩辕从脖子上取下一块金锁,用一把小钥匙打开,分成两半,左边一块写个“南”字,右边一块写个“宫”字,说道:这是南宫山庄庄主南宫社留给我娘的信物,作为他日后相认的凭证。身为南宫世家的当家,他当然有这个能力在外拈花惹草,我娘便是被他糟蹋的姑娘之一。诚然,南宫社是一个混帐,但做过的事却不会赖帐,他为了防止出现自己私生子流落在外的情况,一般都会给与他发生过关系的女子一些首饰,如果生下他的孩子,可以带这些首饰去南宫山庄相认。
    很不幸,他便是我血缘上的父亲。
    我娘之前一直承受着世间的嘲讽与诽谤,独自扶养我长大,待到我三岁,面目间依稀有了南宫社的模样,便带着我和信物,上了南宫山庄,与南宫社相认。
    南宫社既不悲伤,也不欣喜,仿佛例行公事一般给了我娘一个妾的名分,安排了一间偏房给我娘俩居住,还派了一名侍女照顾我们饮食起居。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他有三名谪子,十名庶子,十二名私生子,能记住我的名字已经不错了。
    我娘本是富家千金,自从生了我之后,被赶出了家门,生活一落千丈。来到南宫山庄后,又地位卑微,一年连南宫社也见不到几次,不由郁郁寡欢,在我八岁那年撒手人寰,英年早逝。
    所幸南宫山庄有一规矩,那就是所有谪子庶子,虽然地位有高下,但在继承庄主一位机会上是一样的,全凭武功说话。我自幼天赋出众,加上勤奋刻苦,武功很快远超侪辈,在十五岁那年参加南宫山庄的比武大会,一鸣惊人,在所有候选人中排名第一,而且与其余人差距巨大。之后连续三年皆是如此。
    本来我得此成绩,为人父母该当高兴才对,但南宫社却深自担忧,归根结底,他从没有喜欢过我,而是一心想立他的第三谪子为庄主。
    于是他想了一个主意。七年前的一天他将我叫去,对我说明朝气数已尽,世间群雄并起,南宫山庄有心逐鹿中原,问鼎天下,但对于朝廷内军队武力却不甚了了,我身为南宫山庄青年一辈武功最强者,理应为山庄出力。劝我去参加武试,最好获得武举功名,从而入朝为将。将朝廷军队情况通报于他,为日后起事做准备。并向我许诺他日若身登大宝,必定立我为太子,共掌天下。
    我本就对庄主一位不感兴趣,心想这正是一个脱离南宫山庄的好机会,便答应了他。之后我自行离庄,恢复了母姓,捏造了秦雪月的姓名身份,伪造了相关文书,去参加了那一年的武举考试,并一举夺魁,成为了武状元,入得朝廷为官,自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联系过南宫山庄,他们也不知道秦雪月便是我。
    我加入了禁军之下的异人司,此司主要职责是与江湖上奇人异士打交道,在办事过程中,我很快发现血龙门这个名字经常被人提及,而且似乎在多次农民起义背后隐隐掌控一切,便向上司汇报,想要彻查这个门派。
    那时我的顶头上司正是现任内阁首辅,杨嗣昌杨大人,他对我说,雪月,你所发现之事甚为重要,但是这血龙门向来行事隐秘,等闲不为人知。如是交给官府去查,恐怕流于表面,不能深入。我观察你许久,发现你精明强干,武艺高强,且谈吐间有一股子江湖豪气。我有一计,你正是最合适的人选。当下便将他的计策说了出来。
    他的计策,说起来毫不稀奇,就是最稀松平常的卧底之计,他叫我保留官位,携带文书,伪装成江湖人士,与各门各派多联系,伺机接近血龙门,探查消息。
    上命难违,我无奈之下只能答应于他,将官印,文书隐藏于一绝密地点,再次踏入了江湖。
    由于血龙门本来就踪迹难觅,我如果伪装成一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根本连他们的边都摸不到。于是心一横,干脆拉虎皮扯大旗,回到南宫山庄,告知南宫社我武举失败,心中羞愧,几年来流落江湖,始终不敢回山庄来见他,由于实在混不下去,只能回到山庄,求他庇护。
    那南宫社本来就是为了让我远离继承人之位,根本对我没抱任何希望,见我落魄,心中反而高兴,便同意我以南宫山庄名号行走江湖。
    之后我便以南宫社之子身份行闯荡南北,由于在朝廷多年历练,我谈吐言辞均比一般江湖老粗好出万倍,加上武功高强,样子也还过得去,竟然声名鹊起,闯下“南宫一剑”的名头。
    一日在川贵一带游历,听附近老人说起在这鬼愁峡内有一神秘的世外桃源,有火焰祭祀的习俗,顿时上了心,请那老人指点方向,独自一人进峡查探。
    由于鬼愁峡范围极广,这村子又偏僻难寻,我过于自信,又没带够干粮,在此处连走七天七夜,到得后来,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路都走不稳。
    这时,我发现一只小猫,向我走来,似是求助。但我已然饿昏,竟然想捉住此猫,填饱肚肠,于是便向那猫走去。那小猫见我走来,转身便跑,我也奋起直追,那猫似乎有意引我,每次离我稍远,便停下等我,等我走近,便发足狂奔。
    就这样走走停停,来到一处桦树林中,忽听远处传来野兽吼叫之声,我见那小猫往声音传来处奔去,好奇心起,不由跟着走了过去。拨开树丛一看,只见一只模样奇怪的大猫,正挥舞爪牙,与一只黑熊搏斗。那只小猫在一旁游弋,不停发声助威。我略一思索,已明其理,这小猫定是由于母亲与熊搏斗,心中惶急,这才向我求救。
    我见那大猫浑身是伤,已然不支,心想不如做个人情,杀了此熊,顺便烤些熊肉吃吃。于是抽出长剑,瞅准机会,使出南宫一剑,往那黑熊胸口刺去,瞬间将之洞穿。
    哪知由于手脚乏力,长剑虽然刺入,但已无力拔出,黑熊殊死一击,一掌打在我胸口,将我打得飞了出去,人事不省。
    待我醒来之时,发现身在一片湖边,浑身湿漉漉的,似乎刚从湖内捞起,头顶阳光明媚,身旁坐着一位女子。
    这名女子容颜绝色,倾国倾城,便是你那徒儿柳敏诗,恐怕也难及其万一。
    她见我醒来,露齿一笑,说道:你杀了那黑熊,但那大猫也已活不成啦,这只小猫向我求救,我便从这一世湖中将你捞起。这只猫接下来一直躲在你怀里,也不管你湿漉漉的,好不难受。
    她正说着,我只感觉到怀里什么东西毛茸茸的拱来拱去,低头一看,只见那只小猫正钻在我衣服里,冲着我叫唤。
    我尴尬一笑,说道:我一个大男人,养只猫做甚,不如请你带回去,帮我饲养,如何?
    那女子仍是面带微笑,说道:万事万物,各有各的缘,各有各的债。这只猫因欠你命债,故与你有缘,归你所有。而你欠我命债,故与我有缘,你便归我所有。
    说完,站起身来,说道:随我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被她那绝世容颜所慑,加上她那高贵的气质,混不似凡尘之人,令我深深着迷,当下无可辩驳,爬起身来,跟着她离去。
    她带我东绕西绕,走了许久,最终将我带到这个村子,命村人将我好生安置。随即那些村民便给我生火煮饭,烧水洗澡,还给我腾出房间,让我居住。
    我在这个村子居住了几日,发现正是此处村民于夜间举行火焰祭祀活动。但同时这里人人安居,个个乐业,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晨闻鸡鸣,夕见炊烟,人面桃花,风景如画。无论如何也无法将他们与神秘残忍的血龙门联系在一起。
    那名女子也居住在这个村子里,每夜的祭祀活动都是由她主持的,可以看出,这里的村民对她发自真心的爱戴。她有时也会到我房间来探望,但主要是逗那只小猫玩,也与我聊聊天,问问伤势情况。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得很快,我在此养伤养猫,顺便帮村民务农,偶尔与那女子见见面,只觉得如同天上神仙一般快活,同时对那女子日渐情根深种,浑然不想回到江湖,过那刀头舔血的日子。
    哪知有一天,那女子突然来到我屋内,说我伤势已愈,言词委婉地劝我离去。
    我大惊失色,当时向她双膝跪地,对她吐露真情,恳请她让我留下,陪她过一辈子。
    那女子沉吟不语,忽然开口问我姓名家世。我以为她有意下嫁,喜不自胜,当下便将南宫轩辕的名头报了出来,希望她能够满意。
    她听了之后莞尔一笑,说道:南宫公子,你的大名我也偶有耳闻,哪知竟能遇到你,实是幸会。实不相瞒,小女子乃是血龙门的人,我的手下都称我为明尊,江湖名声不怎么样,现在有事不得不离去,你如要跟着我,可要做好名声扫地的打算。
    我心中惊惶无以复加,但此刻多年卧底的历练发挥了效果,我面色如常,仍旧双膝跪地,表示无论如何要加入血龙门,就算做她手下,也要一辈子陪伴于她。
    她听后很是高兴,告诉我今晚祭祀活动有一个惊喜等着我,要我无论看见什么都不能妄动,今晚祭祀结束后,过三日去一世湖等她,如她能在一世湖见到我,便同意带我走。
    我当即表示答应,她满意地点点头,随即轻移莲步,走出了屋子。
    我等到夜间,吃完晚饭,便离开屋子,往祭祀地点走去。
    我到了那里,只见此地已是人声鼎沸,一根立柱矗立在一堆枯木黑炭中央,上面绑着一具美丽的酮体,我一见之下顿时触目惊心,因为那上面绑的不是别人,正是明尊。
    那明尊一见我,面露微笑,摇了摇头,我立即想起了她的话,冷静下来,在一旁观察。
    村中长老走上前去,拿起火把,说道:天降圣女,以身献祭,平息神火,免除天罚。随即将火把往黑炭上扔去,顿时立柱周围燃起滔天大火,熊熊火焰将明尊尽皆吞噬,村民围着火堆,磕头祭拜,念经不已。
    我眼睁睁地看着大火燃烧殆尽,场地中留下一具烧焦的尸体。心里战栗不已,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连夜离开了村子,心里悲痛欲绝,只恨自己竟然听信明尊疯话,任由她烧死了自己,只想一走了之。但转念一想,明尊临死前叫我去一世湖等她,虽然定是疯话无疑,但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还是去一世湖边等个三天,以了却她临终心愿。
    于是我带着小猫,来到了湖边,就地一躺,不吃不喝地等了起来。就这样,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子时,我心想,时辰已到,我已完成诺言,应返回尘世,做回一名俗人去了。
    想着,我便拍了拍身上尘土,翻身爬起。
    突然间,我发现身旁坐了一名赤身裸体的女子,目含秋水,脸如梦幻,身如白玉,正是明尊。
    明尊笑道:你遵守了约定,现在你是我的人了。
    我当即拜倒,心悦诚服,自此之后成了她座下北方白虎法王。
    之后的事你应该可以猜到,我一面以南宫轩辕的身份在江湖行走,一面以法王身份保护明尊,同时偶尔也将易武阳的行动透露给朝廷,不过并非由于任务,而是出于妒忌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