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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在男主家里吃软饭_105

      苏烈怒目:“沈桐!你不许去!”
    队长拿出了手铐,对苏烈说:“再抗拒执法的话,你们俩就都得拷走。”
    沈桐挡在苏烈前面,见那队长油盐不进的也有点生气了,说道:“只是传唤,我现在还是有选择去与不去的自由的,你再威胁我的家人的话请恕我不能配合了。”
    那队长平时凶狠惯了,当警察十几年,以这种方式震慑了不少犯罪分子,但眼下就有点失了分寸,对一个传唤对象确实不该威胁。他收了手铐说:“那谢谢你配合,走吧!”
    苏烈像个孩子一样拉着沈桐的手:“崽,你别去……”
    沈桐故作轻松地笑笑,宽慰道:“苏烈,我不会有事的,你回去以后安心睡一觉,明天我就能回家了。记住别把这件事告诉你妈妈,别让她担心。”
    见沈桐被带走,苏烈心急如焚。但他知道凭他一个人跟一群带枪的警察对着干没有任何好处,还可能会连累沈桐受伤。左右沈桐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去录完口供应该就会被放回来。
    想到这里苏烈赶紧给周明翰打电话,喊他帮忙。此时苏烈万分恼恨,恨自己为什么要比沈桐晚生五年,为什么他现在才只是个高中生,没人脉,没关系,没势力,在沈桐最无助的时候也没能力保护他。
    第51章51.传唤羁押
    沈桐从来没有被公安机关传唤过,在警车上时他翻开手机想看看原著有没有写到这段,结果刚掏出来就被没收了。那队长说他们有权利代为保管嫌疑人的物品,直到嫌疑人从公安局里出去。
    沈桐问:“到底是什么案件?”
    队长没说,直接把人带进了审讯室,说待会儿就知道了。
    来审讯和做笔录的是一男一女两名警员,基本信息都登记清楚之后,男警员问他今天下午五点半到七点期间在哪里做什么。
    沈桐一一交代:“我最近一直都是固定模式,六点之前在给孩子辅导功课,今天要上夜班,六点钟出门往上班的酒吧赶,因为堵车就迟到了一会儿,七点钟才到地方。”
    “也就是说六点到七点之间你一直在路上?这段时间有没有人能为你作证?”
    沈桐:“没有,我自己开的车。但是查一下道路监控应该可以查得到。”
    “你认不认识一个名叫陈芷伊的女大学生?”
    沈桐:“陈芷伊?案件跟她有关?”
    “直接说认识还是不认识。”
    沈桐:“认识,前几天的上午还在军区总医院碰见过。”
    “嗯,你们在军区总医院碰面时发生了不愉快,她误会你拉开了她的肩带,你就污蔑她敲诈勒索,对吗?”
    “……是有一点不愉快,但是不是污蔑还有待商榷吧。”沈桐有点方,陈芷伊竟然会因为这么点小事就报警?还是隔了好几天?就算场面难看也不至于兴师动众夹枪带棒地抓人吧,除非她爸是公安局长。
    警员又问:“今天傍晚六点半左右,陈芷伊在青年路附近等朋友,被人拖进车里实施了强|奸抢劫,这件事跟你有没有关系?”
    沈桐大吃一惊:“强|奸抢劫?!”
    “对,受害人目前正在医院里取样化验,对你的检测申请正在审批,等到审批下来你还要配合一下。”
    这时候外面的警员递进来一个透明自封袋,里面装着一颗纽扣。
    问讯警员看了沈桐一眼,说:“受害者在挣扎的过程中扯掉了罪犯的一颗纽扣,我瞧着跟你衬衣上缺失的第一颗纽扣是一模一样的啊,你怎么解释?”
    沈桐低头一看,自己的衬衫领口还真缺了一颗扣子,但他很快就镇定下来,解释道:“如果陈芷伊说这是她被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扯下来的,那我必须拆穿她在撒谎。我这颗扣子是之前她冤枉我非礼的时候被她扯掉的,由于平时都不扣到顶端所以也没注意到,从那天回来之后我就没再见过她,强|奸抢劫一事跟我没关系。”
    “据受害者回忆,罪犯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提到了一句话,‘叫你再冤枉我’。她非常肯定,听到的就是你的声音。”
    “不可能,”沈桐险些被逗乐了,无奈地说,“六点半到七点之间我都是在路上,等你们调来了监控录像就能证明我的清白。要么现在就可以采样检测,我接受。”
    身正不怕影子斜,沈桐能耐得住煎熬,他坚信七八个小时之后就能从这里出去。但警察局需要按程序走,审批不下来警员也不会擅自带他去医院检测,他只能等着。
    接着又被问讯了不少问题,沈桐问心无愧,坦然作答。笔录结束,沈桐问警员:“按照规定,八小时之内不能证明我有罪的话就要放我回去,对吗?”
    警员看了他一眼,说:“谁告诉你的?至少二十四小时,如果线索明了的话还可以申请延长到七十二小时。”
    “这么久?”沈桐心说真晦气,这本书里的法律比较严苛啊,他还答应了苏烈明天上午就回家去的呢,小孩儿一觉醒来见不着人还不得急疯了。
    殊不知此时的苏烈已经急疯了,他在家里坐立难安,等消息等得心力交瘁,恨不能直接长双翅膀飞过去,把他的崽从公安局那种鬼地方抢出去。他给周明翰打第八遍电话时终于把对方的耐心给磨完了,周明翰揉着太阳穴说:“你能不能消停会儿?这才过去两个小时,人家去打听消息也得赶得到吧。”
    苏烈理直气壮地反驳:“两个小时还赶不到,他家住那么远吗?你家那么有钱就不能给他在警察局旁边买一套房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