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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6章 陇上有风,红尘客栈

      夏天的清晨,晨曦微露,一切都未混进污浊的气息,一切都纯净的让人心旷神怡,仿佛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水墨画里,弥漫着好闻的青草的香气。
    古老的城市,连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也是那么的古色古香。
    远远望去楼前的空场,一群孩子,从四五岁到十几岁不等,约摸有数十人,在楼前的空地上迎着初阳,正在追逐打闹。一张张稚嫩的小脸满是幸福之色。
    铿锵有力脚步与青褐色的石板相互碰撞,发出的“啪啪”声,听起来却如竹板奏出精灵般的音符,他们的一拳,一脚,美得好似天空中舞蹈的阳光,跳着美丽的华尔兹。当然了如果不看见哪个鼻涕娃在那边哭泣,那就更加好了。
    街道上行人往来不绝,小贩叫卖,车水马龙,自是一派繁华了的。
    仔细看去,有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鹤发童颜,白发披散,身上穿着紫色道袍,右手执一横帆,上言一卦卜生死,下书三言断此生。眸光扫过眼前的每一个行人,指点指点,说什么少年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像啊,说不准不要钱之类的。
    在昨日回绝了李少卿收留李府的好意,倒不是刘风不想留,只是看着李家那清贫的模样,自己也不忍心去霍霍他家,而且他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
    于是在刘风的请求下,李七帮忙,李广见证下盘到了,这家小二层的阁楼。
    当时刘风拿出金叶子交付房契时,气的李广脸都绿了,一巴掌就拍的刘风眼里冒星星。
    “见过败家的,见没有过你这样子的,你知道这样子的金叶子价值几何吗?还拿出这么多,有七片足以,你要是我的儿子,我一把撑抽死你”
    ……
    在陇西李家的帮助下,刘风的客栈算是开起来了,刘风将其起名为红尘客栈,虽然记不清是什么地方听过这个名字子,反正拿来用就是了。
    红尘太过匆匆,旅途太过劳顿,开一家客栈,留下美丽的瞬间,让自己和菲月衣食无忧,因为有李家帮忙所以在这片地方,估计还没有人敢欺负自己。
    李广怕刘风人小没有经验,还特意借了一个掌柜的给他。
    ……
    黄昏残时刻阳如血,天空飞过几只鸿雁在谛呜。
    邻家的小猫在屋檐上打着哈欠,不时伸一伸猫爪,一副慵懒华贵的模样惹人怜爱。
    客栈中的少年秀目青衫,折羽轻挥扇,面前有一桌一椅一醒木,堂下听客若干,少年轻茗一口茶水,醒木一拍。却道世事难料,人生多蹊跷,千秋功过,留于我等后人评说。
    ……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绘声绘色道:“话说百年前秦王扫六合,而统一天下,秦将王翦歼灭赵国,俘虏了赵王,尽收其地而为国土,陈雄兵千万进略燕南界。”
    太子丹内心深深的感到了害怕,于是请来荆轲说:“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荆轲说:“听太子殿下今日所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王未必信我。而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如若能得到樊将军的首级,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悦而见臣,臣乃得有以报。”
    太子丹道:“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荆轲知道太子不忍心,于是私下去见樊於期,说:“秦国待将军,可谓深仇似海。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之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
    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说:“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荆轲说:“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何如?”
    樊於期上前附耳道:“要怎么办才好啊?”
    荆轲道:“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我。我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意下如何?”
    樊於期偏袒扼腕的说:“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于是自刎了。
    ……
    醒木一拍,少年喝了一口茶水。
    下面哄然响起热烈的掌声,一位文人模样的士子起身拘礼道:“小先生的故事却是美妙,荆轲刺秦王,往日我等虽有耳闻,然则出自小先生之口,却又平添诸多乐趣。”
    刘风口上说谢谢仁兄赏识之类的,心里却不屑的想到,千古名记《荆轲刺秦王》乃是司马迁大大的千古绝唱,自然不是你们的野史杂记可以比的,虽然今年他老人家可能还没有我年龄大。
    不等刘风喘息,下面的听客都督促着下文,在古代的傍晚是单调而又无聊的,说却千篇无非吃饭,上床,打孩子,而在饭前可以听一听评书,看看歌舞却又是一种别样的感受。
    因为彼世文化的熏陶,刘风在客栈说起了评书,这无疑博得众人的眼球。
    不一样的风格布局,优雅干净的环境氛围,还有评书带来的点滴韵味,让文人墨客乐不思蜀,让达官显贵乐趋之若鹜,让街坊邻里心生向往。
    在短短几天内红尘客栈就成为了陇中最受欢迎的客栈,文人在干净的墙上写下自己的诗篇,让邻里称赞,达官显贵带着自己的小三,在客栈里夜夜笙歌,街坊邻里带着自己的小孩子杯盏听书。
    眼前的一幕气的刘风大发雷霆,他喜欢干干净净的墙壁,他喜欢安安静静的夜晚,他更加喜欢没有熊孩子的客栈。古人的喜欢自己难以理解,他们所谓的雅趣自己更加难以释怀。
    整个世界和他那么的格格不入,为此他明列条款,在历史的枷锁中添加了,那一抹刹那永恒。
    既然没有办法改变世界,也不想改变自己,那么能做的唯有改变生活。
    好在他有一个高人弟子的噱头,所以街坊邻里倒也见怪不怪,高人么?总有一点与众不同。要是和大家一样,那就不叫高人了,看看人家评书说的多好,还有钱开这么大一家客栈,那能是一般人吗?
    一个人的气质,总是能让人忽略一个本来的面目,就算是年龄也不曾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