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小计划
在这场贸易中商人得到了利润,民众提高了修为,商品卖出去之后换回来的是无尽的市场,似乎在整个产业链上没有人会在乎妖族的哀鸣。
像是修为高的妖族就被贩卖到新城、矿山这样有钱的地方,修为低的就被贩卖到一些小部落中。在一些很小的部落中秦小树分派下去的村官逐渐的取得了一些成绩。
“大王,您在想什么?”
夏无双拎着一壶清茶走了进来,随即给秦小树倒满一杯。
“我在想我们的漏洞。”
“我们的漏洞?大王您做的事情千古未有,现在的巫族成天去猎杀妖族,我们现在坐享其成,难道有问题?”
“坐享其成?”
秦小树摇了摇头,一把把夏无双搂在了自己的怀中。
“是这样坐吗?”
夏无双瞬间羞红了脸,趴在秦小树的身上不敢抬头。
尽管是怀中软玉温香,但是秦小树仍然是闭上双眼大脑飞速旋转着。这样的模式如果一直这样下去的,人族确实是越来越强的趋势,巫族也会沦为人族的附庸。
但是这样的模式却有两个最致命的漏洞,第一就是在人族壮大的同时巫族也在壮大着。人族虽然是逐渐的城市化和文明化,但是相对而言的确实野性的丧失。
巫族脆弱的经济被人族彻底摧毁,倘若人族能一直压着巫族的话最好,但是现在的巫族将彻底沦落为渔猎文明。
在古华夏其实就是三种文明的碰撞,以中原为代表的农耕文明,以草原为代表的游牧民族和华夏东北角的渔猎文明。事实证明渔猎文明能培养出最精锐的战士,成天游走在生死边缘的战士是极为强大的。
渔猎文明第一次成长起来就是覆灭辽宋,占据了北华夏。
渔猎文明第二次成长起来就是吞并明王朝,再次灭亡汉族文明。
如果说这两次渔猎文明的发展没有运气是不可能的,但是这足以证明渔猎文明的杀伤力。倘若是人族提供了最精锐的兵器让巫族打败妖族,接下来巫族的目光会看向谁?
不言而喻!
控制巫族的实力?在巫妖之间搞平衡?这是最扯淡的事情!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是真的,必须要尽快的建立教育体系,必须要尽快建立现代军队,是在不行的话在人族中弄军功爵制也行。
这样想着秦小树在送上来的奏折上打了个对勾,这标志着两成以上税收会投到教育中去。
巫族与人族何其相似!
万一人家也做生产怎么办?秦小树现在做的这几个产业可都是没有技术含量的,都是靠规模削减成本的。必须研究新技术,必须进行产业升级。
秦小树大笔一挥,大约四城的税收被投入到科研事业中去了。
“成立修仙科学院,即研究修仙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功法、武器、药理等,研究修仙的原理、探究修仙的过程,解锁修仙的奥秘,开创新功法等。孤王身先士卒捐献王族修炼功法一部,供大家研究学习。以后捐献的人可以根据评测会的相应的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兑换其他知识。”
“所有修仙科学院的研究成果都会被授予专利,专利技术有一定保护期,在保护期内研发者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这是为了奖励那些辛勤研发的工作者们,并且大商还会给予相应的荣誉。”
“建立神农科学院,研究天下药理。灵药的种植、功效,和开发研究新的丹药、丹方。同时鼓励大家从外科入手研究关于毒药和疾病的知识,探索灵气延寿的奥秘。着重研究大妖如何入药,对妖兽的蓄养进行研究。”
“建立大商军事学院,在进行近现代化军事教育的同时尽可能的和研究成果结合起来。以后所有的将领都要进入大商军事学院学习,爱家、爱国、爱大王,价值观不合格就不允许毕业。同时安排退役士兵在乡间任职,建立预备役体系和兵役制度。”
“升级大商师范学院,加紧扫除文盲的工作。另外将爱国教育进行普及化,价值观不合格的人不允许毕业,不允许在大商体系中任职。”
虽然现在秦小树相当富有,但是只有花出去的钱才算真正的钱。在古代社会一个国家的积蓄是很重要的,只有充裕的钱财才能让一个国家在骤然失去一大片领土或者大规模战争的情况下有大量的钱粮,没有积蓄的国家太容易崩溃了。
秦小树反其道而行之,在绝对重税的基础上秦小树全部花出去,反哺社会各个产业。
剩下的钱花在哪儿?修路!要致富先修路。
“将成立大商基建公司,将为各个大型部落修建城池,规划交通。同时在领域内修路,平时民用收钱,战时可以运兵。允许民间成立建筑公司,发展房地产业。只要在规划的社区内有学堂、诊所、商铺、工厂设施就可以建造民用住宅楼。”
“成立大商银行,大商银行拥有铸币权。准备开发秘银和精金等铸造而成的货币,以后和大商国贸易的商品都用大商币结算,结束以物易物的落后情况。允许民间成立私人银行,允许银行开启储蓄和放贷业务,具体利率由大商银行统一管理。”
“深化阶级改革,但是扩大向上的通道。只要为大商工作和纳税就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奴隶晋升为平民,平民晋升为贵族。当然进行全民公平性科举制度,只要考得好,你就是个宝。”
秦为什么强大?因为秦国如果想过好日子,除了多种粮食和杀敌之外没有其他的办法了。秦小树也想过人人平等,但是自己如果真的做了的话,王族、贵族、部落首领、诸侯国会一起弄死自己的。但是科举制度绝对能让自己这里的人才涌现出来,人才还是自己培养的好。
要不是遇上刘邦,说不定萧何一辈子就是个县吏。
“成立东夷集团,王室自动占东夷集团的三成股份。特别授予东夷集团采矿、贸易、建造领地的权利,允许东夷集团有自己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