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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47章 胭脂

      “英雄大会?”明德帝一脸诧异,据他所知,江湖上已好久没有召开过英雄大会了。
    “此番又是为何?”
    “听说清微宗废宗主王昊节又重新被推为宗主,他与东海佛宗同发英雄帖,召开英雄大会就是为了稳定天下。”近臣司马儒说道。
    “天下大势不可阻挡,岂非他们江湖草莽一个英雄大会就能稳定的了的?就算有佛宗又能怎样?”明德帝冷笑道:“恐怕这次英雄大会是徒有其表,面和心不和吧!”
    明德帝的话不无道理,玄色与王昊节等人又岂能不知?
    但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如若英雄大会上不能商量好,那么五国群豪便在战场上见真招了!
    这边广邀天下英雄,南鄂这里自然也收到了。
    肖恩看着摆在面前的两个涵盒,面露苦笑。
    “真是凑巧啊!”
    原来这两个涵盒一个是英雄大会的请帖,一个是纳兰明初的拜盒。
    熊淇自是以纳兰明初的拜盒为重,那拜盒中有一刃一信,信中言道主动出城迎他入宫,不然便会刀兵相向,这一刃便是此意了。
    谭王二人也在旁边。
    谭科敏道:“这英雄大会肖盟主大可派几人前去,而纳兰明初的拜涵却不得不重视!”
    肖恩道:“我也正是此意。不过这佛宗向来出示,如今却召开英雄大会,这大会怕也没那么简单啊。”
    熊淇可不是图纹汗国大汗,虽知佛宗在江湖上的地位,但还是忍不住埋怨道:“明知我鄂国有难,他若真是救苦救难,早该来寡人这里,还开什么英雄大会?”
    众人尽皆默然,但心中都明白,佛宗在江湖上地位超然,那是对武学传承的肯定。
    但是心底里大家对这个庞然大物还是多少有些不服,毕竟他们并没有真正出现过,即使是百年前的魔教之乱,他们都没有现身。
    此次虽有清微宗,但英雄大会的参会人数恐怕还是不尽人意吧。
    但愿这英雄大会能如佛宗预想的那样顺利召开吧!
    万庆府北郊,盛凉联军营地。
    纳兰明初揉了揉眉心,桌子上摆着从帝都传来的信,信上说佛宗邀请参加英雄大会,老祖宗不在府中,因此传信让他定夺。
    “怎么回事?它不是一向出世的吗?”纳兰明初有点猜不透佛宗的意图。
    “《武侯兵书》一定要得到!”看来纳兰明初已有主意“既然如此,就让度儿与云儿率些子弟前去吧!”
    他有意锻炼次子纳兰度与三子纳兰云,这次英雄大会倒也是个机会。
    长子纳兰静却不喜修行,当初纳兰明初曾逼他练武,不料纳兰静竟以死明志,纳兰明初无法,才没有继续下去。
    不过身为纳兰家家主长子,纳兰静岂非普通人?他在十岁那年便已写下一篇《帝都赋》,名震大盛,十七岁便已状元之资进入大盛朝堂,现在已官居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尚书一职!
    纳兰明初提笔给家中写了回信,心绪间又想到了长子,他摇头苦笑,长子与他的关系还是不那么和谐的。
    距高月南与萍烟离开万庆府已过了三天时间,这日他们来到了距南鄂北边境不远的一小城中。
    若只有高月南一人,他大可以放开脚步,即使他没学过上乘轻功,但圣武境的修为足以抹平这一差距。
    可是他身边带着萍烟啊!萍烟毫无内功底子,只是一个普通少女而已,哪里跟得上高月南呢?所以高月南不得不随着萍烟的步子来走。
    这说来也怪,一路上也经过了几个大城,竟连个买马的地方都没有,真是奇怪。
    他还问了萍烟,萍烟自幼生活在乡村,哪里见得过马?在她眼里一直都是贵族才能骑得马的。所以萍烟也回答不上这个问题。
    其实这个现象在南鄂来说很正常,当然也并不是只有贵族才能骑马的这种现象。南鄂地处南疆,茂密丛林与沼泽较多,十分不易马匹行进,因此少有人用马。再加上南鄂对马实行严格的管控,毕竟马匹对于北边境还是很有用的,所以市面上马匹十分罕见,即使有,也是炒到了天价。
    “高大哥,咱们还有几天就到了呢?”萍烟问道。
    高月南站住身,仰头看了看当空烈阳,笑道:“还早,这会连你们鄂国都还没有出去呢!”
    “啊!”萍烟有点吃惊。她这是第一次走这么长的路。
    虽然自幼在农村生长,吃得了苦,但三天的脚程还是让萍烟忍不住呼惨。
    当然她只不过在心里呼惨,虽然她叫高月南为高大哥,但她心里还是将高月南看做主人的。奴婢哪有向主人抱怨的呢?
    这小城里,倒是不缺热闹,或许是距离边境近的原因吧,各国商人都有,假以时日,这不起眼的小城必会成为南鄂的经济贸易大城,甚至是北境的贸易中心。
    高月南一门心思想加紧赶路前往大梁京师,哪里顾得上看这街边货摊?不过萍烟却被这琳琅满目的货摊吸引。
    “萍烟,今晚咱们不住店了,连夜赶路如何?”高月南向萍烟问道,“嗯?萍烟?”
    高月南转身没有看到萍烟跟在自己身边,忙在四周寻找,却见萍烟在买胭脂香料的货摊前观望。
    这里的胭脂香料都是西域图纹汗国特制的,要比普通胭脂更加好用,当然价钱自然也比寻常胭脂贵了不少。
    “怎么了?想要胭脂?”
    萍烟忙摆摆手,“不不!高大哥,我就是看看,看看而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一个姑娘呢?“若是想要,高大哥给你买来便是。姑娘家的,抹些胭脂香粉很正常的。”
    萍烟红着脸,说道:“不用了。高大哥对我很好,但我真的只是看看,真的不用了。”
    高月南皱了皱眉,心中暗道,你们姑娘家的真是奇怪,明明想要,我要给你买时,却又说不要了,当真难懂。
    固然这是少女矜持,但萍烟真正的原因还是在她不想要高大哥在为她花费了,还有最重要的是她不会用胭脂。
    虽然她也想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给高月南看,但是她不会用啊!她哪里用得了这些东西?她这十几年的生活,实在是很苦的。
    “既然你叫我一声大哥,便听我这个大哥的话,大哥就是要给你买这个胭脂,你莫要再与大哥争了。”
    看高月南逐渐严肃的面庞,萍烟只得点点头答应。
    高月南付了钱,那货郎麻利的给他装拾胭脂香粉,“一看您二位郎才女貌,这胭脂就是般配这位姑娘的。姑娘,公子爷对您可是真好!”货郎边装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