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夹头山藏宝洞
雪地里隆起了一个小包,正在批命地游动,那里就是狼王所在的位置。太乾因为被它咬住了腿,整个人被拉倒了,其余的狼见狼王得手,干脆一拥而上。眼看太乾就要被狼群撕碎。我当然不想见到这样的场景,发声喊,纵身跳下了树木。
狼群一见又一个猎物跳了下来,当即有三只狼朝着我这边扑来。我左右开弓,挥舞着冰镐,左手钉死了一只狼,右手却被另一只狼咬住了小臂。幸亏顾及到东北这冻死人的气温,登山服里我多穿了四五件衣服,这头狼一时间竟然没有咬透我的衣服。但是它巨大的力量却把我拖倒了。
另一只狼见状,急忙扑过来,压在我的身上,朝着我的喉咙咬下来。我赶紧抬起左臂护住自己的喉咙,任凭对方怎么撕咬就是不肯撒手。可是狼的撕咬能力在犬科动物中名列前忙,不过两三下,我这防风防雨就差防弹的登山服就被扯得稀碎,再来一口,我的手臂非断了不可。生死关头,谁也不再客气了。我使劲侧过身子,一脚踹倒了咬住我右臂的狼,然后挥起右手的冰镐,将压在我身上的这只狼牢牢钉死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搬开它,翻过身子来,看到太乾那边已经被一五只狼为主了。
“太乾!”我爬起来,正要踉踉跄跄地跑过去。被我踢开的那只狼突然将我扑倒,我完全没有防备。这只狼目露凶光,张嘴就咬。我匆忙之间不能再伸臂阻挡,那跟找死没什么区别了。我只好架起了冰镐。镐把儿卡住了狼嘴。这只狼的嘴里发出了阵阵恶臭,口水全都流在了我的脸上,但现在也不是恶心的时候了,保命重要。
恶狼的两只前爪压住了我的身子,上半身的力量巨大无穷,一嘴的利齿咬得冰镐吱吱作响。我们俩就这么僵持着,谁也不肯让一步。我本想卯足力气,将这货从身上顶开,却发现一点儿力气都用不上了。
幸亏这时候金锁和姚警官跳了下来,俩人一个挥舞着冰镐,一个舞着庞启秋的拐杖,向围在了太乾身边的狼群冲过去。我腰部用不上力量,干脆就学了一招“兔子蹬鹰”。一脚顶住了恶狼的小腹,已经往上一蹬。恶狼直接甩了出去,我趁机从地上爬起来,奔着太乾的方向跑去过。
那边的狼群已经被冲散了,我们四个人聚在一起。太乾的身上沾满了血迹,不知道是狼的,还是它的。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对面的狼王歪着身子,前肩处流着血迹,踉踉跄跄,连站立都十分勉强了。纵然是被群狼包围,太乾还是重伤了它!
这个结果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太乾虽然也累得气喘吁吁,不过这一招是非常值了。因为很快,狼群就在狼王的带领下撤退了。没有再与我们为难。等到这群狼逃得无影无踪后,我们再也没有了力气,躺在雪地里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久久都没有平静下来。此一役,我们伤了一人,却击毙了六只狼,算是极为罕见的胜利了。
随后,我检查了所有人的伤口,大家都没有受伤,尤其是太乾,被那么多的恶狼围着撕咬,除了衣服有几处被撕烂外,一点儿伤痕都没有。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被称为“神猎手”了。
休息了片刻后,我们反倒不急着赶路了。这里是狼群的地盘,棕熊虽然厉害,却未必会统治这里,所以相对来说,刚刚经历了一番恶战的我们,目前的处境还算是安全的。干脆大家就在这里进行休整,吃了一些东西后,我们恢复了体力,这才回到了既定目标的线路上。这期间,我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不管这头棕熊再玩什么花样,我们都坚决不上当了,经历了这一遭,我越发觉得这头熊已经不能称之为熊了。用金锁的话来讲,这他妈不是一头人熊,简直就是个人精!
不管怎么说,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们不能就这么放弃了,在我们往目的地行进的途中,姚警官一直在沿途留下记号。他说,这是为了方便同事们找到这里。这次我们孤军深入,最为倚仗的庞启秋还伤了,前途生死未卜。姚警官这一手显然是为将来做打算,不得不说,警察到底是警察,比我们这些人考虑得周全许多。
随着我们路程的推进,风雪越下越大,我们不得不再一次停下来,就近找了一个山洞休息。这里的山洞比上次我们栖身的那个大了许多。听姚警官说,这里以前盘踞着很多的胡子,他们经常会在这样的山洞里安置很多的粮食和枪支弹药。万一战事不利,或者遇上剿匪,他们用来藏身或者转移。
似乎是为了佐证姚警官的话,我们还真的在山洞的深处找到了几支残破的枪。不过年代过去了快七八十年了,这些枪制式老旧不说,都已经锈得没办法使用了。有的还缺少零件,都是民国时期的猎人用的火枪,非常落后。金锁拎起了一个锈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枪栓,啧啧说道:“啧啧啧啧,这么落后的武器,怎么可能是咱们强大的人民解放军的对手?”
正说着,我们继续往山洞的深处走,在这里,我们有了新的发现。山石和冰冻的土壤下,埋着几只破麻袋,周围还散落着几个细小的玉米棒。这想必就是当年胡子储备的粮食了。
不过,最令我们惊奇的还不是这些。就在一处大石后面,我们发现了一堆人的骸骨!
在黑暗的狭窄空间中,这一幕令人头皮发麻。好在我们五个都是经历了一番风浪的人,没有大喊大叫。从骸骨上面来判断,这些骸骨在这里已经暴露了十几年的时光,现场共有两颗头骨,全都破碎了。看来,这里的遇难者共有两人。
“小张,你来看这里。”庞启秋叫我过去,显然有了新发现。
我走过去,手电光照向庞启秋所指的位置,只见那里有一道清晰的爪痕,从间距和宽度高度等各方面来判断……这是一头硕大无比的棕熊留下的!这样的爪痕我们不止见过一次了,就连金锁也看出了端倪:“这是熊干的?”
“能将人的头骨咬碎或者是一掌拍碎,现场又留下来了这样的掌印,除了棕熊,别的动物也干不出来了。”
“会是我们遇到的那一头吗?”金锁胆怯地望了望洞口,好像那家伙随时会从洞口冲进来似的。
“不会,从这个爪痕看,这头熊的体型虽然也很大,但是比我们要找的这个家伙小一号。”
“小张,看来这里当初也发生过一桩惨案啊!”庞启秋颇有感慨。我欣然同意。
出于警察的职业敏感性,他检查了一下尸体的周围。剩下的几件衣服残破不堪,但还是从里面翻出了一张身份证。姚警官盯着这张身份证,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又揉了揉,随后恨恨说道:“原来你躲在了这里!”
我见他如此愤恨,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经过了一番同生共死的经历,姚警官也不拿我们当外人了,主动将身份证给我们,这还是第一代的那种绿色身份证,照片不甚清晰,不过上面的个人信息还是很清楚的。
姚警官在一旁说道:“李文光,我们这里的一个通缉犯,作恶无数。十二年前,突然没了音信。当时这孙子被我们列为了a级通缉犯,网上重点的追逃人员。那时候我们都以为他逃到了外地藏起来了,没想到今天会在这里见面。”
我想了一下,难道说,这个叫李文光的人伙同同伙儿逃到了这里?庞启秋此时分析说道:“依我看,这个逃犯当时就是和同伙来到了这里躲避警方的追捕,没想到遇到了觅食的熊。”他捡起了一个玉米棒说道,“熊可能是冲着苞米的味道来的。”
本来,这绝对是一段合情合理的推断,没想到姚警官摇了摇头,果断地说道:“不对,李文光来到这里,绝对不会是为了躲避警察。”
我们有点儿诧异。从姚警官的年龄看上去,十二年前他应该还是一个学生,不可能接触到这一类的重大刑事案件,为什么会这么肯定呢?
接着,姚警官对我们讲述了这个叫做李文光的人。李文光是吉林通化人,自小就是一个偷鸡摸狗之辈。为此,他没少进局子。后来,从里面出来后,仍旧是游手好闲。那时候,在通化,有一家富户被杀,钱财洗劫一空,人们都说是李文光做的。可是公安机关逮捕他后,却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了!
再后来,心怀侥幸的李文光越来越狠,在这一带欺男霸女,纠集了一批的地痞流氓。而且,他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精神病触犯刑法不判刑,竟然托在医院的亲戚给他开了一张精神疾病证明。这件事大家心知肚明,但是警方却苦于没有证据。
而随后,在二道白河,发生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那还是十二年前,2004年,二道白河的一家农村储蓄所被枪,经理连同柜员三人被杀。这件事情甚至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关注。很快,警方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正是李文光。在公安各部门的围追堵截之下,李文光却不知所踪。
“原来这傻逼逃到了这里。”金锁愤愤不平地说道。
哪知,姚警官摇了摇头:“不对,李文光不是逃到这里的。”
我们都很诧异。随后,姚警官才对我们说道,这个地方有一个名头,称为了夹头山。据说,民国的时候这里盘踞着一群土匪,为首的匪号被称为秃瓢子,传说这秃瓢子当年劫掠了不少财富,尤其是日本人撤退的时候,他截获了不少金银珠宝,都藏在了夹头山上。而李文光等人来到这里,正是为了这批珠宝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