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熊的报复
回到了童化生的别墅,他气色沉郁地一句话都不说,只是一个人坐在书房。年轻的伙计则在客厅陪我们。听这个伙计说,他跟了童化生三四年了,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副样子。童化生属于那种胆子大,心也野的人,我们这个圈子划分地盘,占据山头的有,占据江湖的有,占据一省的也有……唯独童化生,一人将东三省收入囊中,单这份魄力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这么一个主儿,此刻却也发起了愁来。
我们都是圈里混得,今天所见到的现场确实是反常,棕熊的破坏力惊人,王德成恐怕也是凶多吉少了。童化生的面子就算大过天去,棕熊也不会买账。为了保险起见,我说道:“我看,铜爷以后出门的时候,你们要多跟着一些人……”
年轻伙计点了点头。
但就在此时,从楼上“蹬蹬蹬蹬”,童化生一路小跑:“妈了个巴子的,金雁出事了!”
我们迅速站了起来,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震惊。这金雁是甘肃的猎手,外号“金钉子”。意思是此人只要看中的一样猎物,不管多艰难都能得手。江湖传闻,他曾经在甘肃发现了一头雪豹。只是当时雪豹逃脱了,后来金钉子一直没有放弃,使出了浑身解数来追踪。直到一年后,他重新发现了这头雪豹,并且得手了。可以说,凡是被他盯上的生物,100%都难以逃脱。
童化生此时提起此人来,无非是与棕熊有关,我愕然道:“又是棕熊?”
“嗯。”他点了两下脑袋。
这我就十分不理解了,甘肃虽然说也闹过棕熊,有过相关的报道,但是不至于这么巧吧?如果说,杀死王德成与金雁的是同一头棕熊,那么这头棕熊爬山涉水,从东北边境到甘肃境内,杀死了金雁……这绝对不可能。
童化生揉了揉太阳穴,坐在了我对面,这才讲出了事情的真相:三年前,四个人合力,精心布好了陷阱。因为做我们这行的讲究尽量保持皮毛的完整,尤其是熊,皮毛市场十分紧俏,如果皮毛多一个洞,很可能价格跌一半。
因此,四个人商量后,决定不在陷阱底部设置竹签子之类的机关。设置好这个陷阱后,四个人都一直守候在旁边,没多久,第一头棕熊就上当了。这是一个体型两米半左右的大家伙,皮毛油亮,绝对是好货色。四个人都很兴奋,准备就麻醉枪打昏这头熊带回来。
当时负责开枪的就是王德成,这小子枪法很准。一只麻醉针射过去,井底的棕熊发出了震啸山林的怒吼,整片山林都跟着颤栗起来。可是熊终究不是狡猾的人类的对手。很快就昏了过去。因为这头熊的体重超过了八百多斤,童化生还专门找来了一辆吊车,这才将棕熊从陷阱中吊出来。当时,童化生叫伙计们先把这头熊运到了一个私密的屠宰场,准备清理现场后就去扒皮。
没想到,仅仅过了半个小时,伙计那边就来了电话,说运输车在半路遭到了棕熊群的攻击,车辆被毁,昏迷的棕熊也醒了过来,车上的伙计非死即伤。童化生大骇,急忙招呼了二十几个人,和王德成等三人一起赶去了事发现场。
现场的惨状已经不能用语言来描述了,运输车翻到在一旁,车厢破损,车上负责押运的四个人死了两个,重伤一个。负责打电话的伙计半张脸被棕熊舔没了。不过其中一个伙计临死前朝着其中一头棕熊开了一枪,打中了棕熊的肩膀,现场也留下的棕熊的血迹。童化生等人凭借丰富的经验,判断出了棕熊撤退的路线,一路追了上去。
这一次,是所有人都失算了。按照一般的麻醉剂量估算,最起码要让猎物昏迷一个小时以上才能确保安全,事实上王德成也正是这么做的。但是没想到,这头棕熊的体质太强,只昏迷了半个小时,加上同伴来救援,所以才酿成了这样的悲剧。
不过,这四个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很快,他们就在上风向发现了熊群。二十多人一起呐喊,四面八方地包抄上来。这时候也不讲究什么战略战术了。这些体型巨大,威力超强的棕熊,在这些人的眼中就是一捆捆的钞票!该开枪就开枪,也不在乎什么皮毛完不完整了。熊,终归是熊,在依仗着头脑和火器的情况下,人类占据了上风,熊群先后倒下了不少,转眼间,只剩下了一头公熊。
这头公熊遍体毛色黄白,脖子粗壮,体型超过三米多!被二十多人团团围住。它的身上遍染血迹,不知道是猎人的血,还是它自己的。也许是知道自己难以逃脱了,公熊干脆发出了最后的一搏,它怒吼一声,朝着一个小个子冲了过去。这头棕熊绝对是个巨无霸,跑起来,连地面都跟着颤抖。那小个子刚入行没多久,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一时间竟然吓得呆住了。多亏旁边一个人眼疾手快,拉了他一把。小个子才没有被这个“熊型坦克”撞到。只是这样一来,包围圈也出现了漏洞,公熊趁机逃脱了。
后来,金雁不甘心,追了上去。据当时金雁所讲,公熊受伤严重,摔下了悬崖。大家也就没有追究它的下落。这一役,以童化生为首的人类大获全胜,斩获了七张熊皮,这绝对是一笔丰厚的钱财了。童化生只留下了这一张,剩下的遵照约定分给了王德成、金雁与于通。另外,他还从南方老板那里得到了一笔丰厚的报酬。
当晚,四个人举行了一场庆功宴,第二天一早就分道扬镳了。王德成回山西,于通回鄱阳湖,唯有金雁,当时他没有急着回自己的甘肃,而是表示要去一趟韩国。因为前不久跟一个韩国的老板议定,给他搞了一张蛇皮,现在就近给人家送过去。
童化生也没有过问这件事,就随他去了。
“不过我现在想起来,这事有点儿邪门。”童化生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说道,“这个金钉子是有名的贪心鬼,我觉得那头公熊没有死,金雁也不是去什么韩国。他可能是要返回去处理了那头公熊,自己独占好处!”
这个说法倒也合乎情理。王德成好面子,金雁是好耍滑,这是之前圈子里就传开了的。击毙的七头熊里面,童化生所占有的这张熊皮是最大的。虽然王德成等三人每人分到了两张熊皮,但是金雁并不甘心,他很可能返回去打那头公熊的主意。
“金雁遇难应该和这件事情没什么关系吧?这都是三年前的事情了。”金锁在一旁插嘴说道。
“唉,”童化生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我见王大舌头出事了,赶紧给金钉子打电话,谁知道没打通,现在山西的生意不是归了鬼算盘曹六吗?我就给曹六打了个电话,问他是咋回事。结果他跟我说,三年前金雁来了东北,就再也没回去!张老板,我觉得你说得贼拉对,这金钉子九成九是被人熊干趴下了!”
我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曾经干过一件疯狂的事情,自己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去拉萨, 在半路上遇到的西藏的科考队,听他们说过这么一件趣事:分布在中国的,体型较其他棕熊亚种小的藏马熊,有时会弄弯野外房屋的钢筋,来偷取里面科考队的食物。足可见这种生物有多恐怖的力量。
童化生靠着二十多人的队伍,还有手里的火器,才摆平的棕熊群,金雁就算是手眼通天之辈,一个人又怎么会是棕熊的对手呢?看来,他是真的遭逢了劫难。
王德成和金雁先后都死于棕熊之手,剩下的只有于通和眼前的童化生了!我灵机一动:“快,给于通打电话!”
童化生又叹道:“早打过了,这鱼凫子半年前得了癌症,死了……”
我松了一口气,相比如王德成与金雁,这鱼凫子于通的下场无疑会好许多,最起码不会承受被棕熊撕咬的痛苦。
随后,又是好一阵的沉默,我说道:“铜爷,我建议你换一个地方吧。”
我这么说并非是危言耸听,于通不必说了,金雁和王德成先后遇难,很明显是出于棕熊的报复,而且是体型那么大的一个家伙。它的那一个目标必然是童化生。这一带的别墅区罕有人至,尤其现在还是冬季,面积宽广的别墅区只有两三户入住。而且凭借这小区的安防措施,我不相信拿着橡胶棍的保安能够战胜棕熊。
童化生听到我的建议后,想了片刻,通知手下:“给老三打电话,一会儿咱们去他那里。”伙计应声出去了。
我们当即也告辞了。从别墅区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多说话。凭良心说,自从栅鄢寨的经历后,我的性格发生了很大的扭转。我总觉得童化生等人是咎由自取。棕熊本来是独居动物,不会出现成群结队的情况,可能是人类对环境造成的极大破坏,才使得这些野生动物不得不改变了生活习性,演变成了群居动物。而且,人类与野生动物冲突的根源就在于人类侵占了动物的领地,当居住环境遭到了破坏后,野生动物才会发起反抗,不论是人还是动物,这都是一种本能。
回到了宾馆后,简单地洗了个澡,我们三个便在房间里聊起了白天的经历。金锁是第一次见到棕熊破坏的现场,心有余悸。本来我们来东北寻找闫显疆等人的下落,他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只是一时好奇跟了过来,谁知道却大开眼界。
而太乾一直都没怎么说话,不知道他心里想些什么。金锁问我,当初在俄罗斯遇到棕熊的经历。其实那次纯属运气好,而且我遇到的棕熊个体也是一般。如果对方真的是一头超过三米多的巨熊,恐怕我已经交代了。
“棕熊的报复心理真的那么强吗?”金锁很好奇。
我想了想,决定跟他讲一个故事,这是现实社会中真实发生的一桩往事,绝对的骇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