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锦缎华服
这张照片有些年头了,发污泛黄,上面还有一些清晰的水渍,可能是被海水长时间浸泡的原因,这些水渍处都有明显的绿色海藻。不难想象,肖九天曾经怀揣着这个本子,长时间泡在了水里。照片的内容是很常见的大合影形式,前排的重要人物都坐着,后面的人站得笔直,只是照片损毁太严重,导致有大部分的相貌根本看不清。照片的背景是一座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有的风格建筑,照片的最上端还印着一行字。
我让金锁把手电光集中一点儿,辨认了半天,也只能勉强出“……研究……中心……19……留念”这几个字。其中有一些内容我们是可以安上去的,比如“研究中心1993年建所合影留念”,但关键在于,这是什么研究中心?总不能是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吧?我把疑惑的眼神望向了金锁。
金锁接连摇头:“我说,你别看我呀。当前,我可还是个纯情小学生呢,这事儿啊,咱得问他。”他用手一指流浪汉。
我走过去,仔细端详着流浪汉的容貌,他嘴中发出了怪兽似的吼叫,从动物行为学上,这更像是一种本能的威胁。我举起照片来,与这个流浪汉仔细对比了一下,一来这张照片太过模糊了,二来这个流浪汉的身上很难看出“人”的体貌特征……我没能发现任何线索。
一座人迹罕至……或者说七八百年才进来了几个人的地方,有一个困囚在这里不知道多少年的流浪汉,而经过查证,发现这个流浪汉是个科学家。关键是,这个科学家的身手跟太乾不相上下,还有比这更狗血的剧情吗?我本来想再翻一番日记本,看看能不能得到更多的信息。但是时间不允许我这么做了,手电全部被损毁了,如果金锁手里的再完蛋,我们得跟这位科学家一个下场了。得想办法先离开这里。
金锁说道:“毛爷,您老怎么安排他?”
我愣住了,这倒是个麻烦事。丢下他,似乎不人道……带他走倒是很容易,问题是将他安置在哪里呢?见我眉头紧锁,石头强说道,他在南沙某个岛上有个老巢,那里人迹罕至,很少有人去,不如把他安置在哪里,而且石头强也可以联系一些医生帮他看看。
肖九天二十多年前是声名显赫的科学家,为什么会变成眼前的这个样子,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他敢于下海进入七八百年前的古墓,原因决不是做科学考察那么简单。我相信,如果肖九天从这里出去,一定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说不定闫美就会来找他,打听闫显疆的下落。石头强能妥善安置他,当然再好不过。
干我们这一行的,在野外被野兽所伤是家常便饭了。这种情况下是绝对不能去医院的,以免引起麻烦。当年有一个同行,自己去了青藏高原抓雪豹。没想到照面儿后,这小子的高原反应正处在巅峰值,结果,身上被雪豹豁开了n多的口子。据说,皑皑白雪都被他的鲜血染红了。后来,当地的猎人救下了他,送他去了医院。这小子出院后直接进了局子。所以,我们都有自己熟悉的地下医生。所谓的地下医生,其实大多是正规医院具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只不过是自己在家里或者别的地方挣点儿外快而已。
我悄悄将石头强拉到一边,问他:“你看……你那边的医生能治好这种病吗?”我们这一行联系的地下医生,大部分都是外科大夫。瞅肖九天这架势,估计精神系统都崩溃了,得给他找个精神科的大夫才行。
石头强当然也明白这点了,他叹了口气说:“只能是试试看了,这件事……谁说得准呢?”
看来他也不能百分百保证。这件事情确实很棘手,既要做得隐蔽,还要求可以医好肖九天。石头强没当场揍我一顿,都是看我二表哥的面子了。
金锁正在想办法用家伙捆紧肖九天,尽管肖九天在拼命挣扎,但是金锁的力气很大,边捆边骂:“操你娘的,老老实实给锁爷呆着!什么他妈科学家,逼急了锁爷就给你一刀。”金锁听到了我和石头强的谈话,回过头来说:“我看哪,干脆,带他去云中楼算了。”
云中楼?我神经一凛,若不是金锁说出这个地方,我都快忘记了,看来这几天真的是累晕了。云中楼算是我们的一个“据点”,在中缅边境的莽莽深山中,因为那里常年瘴气横生、毒虫猛兽又多,所以连当地人都很少涉足。我们以前有什么风声不对,都会跑到那个地方。那里是一座老式的石头建筑,据说是当年小日本留下来的。常年被烟雾笼罩,也不知道怎么地,这云中楼的叫法渐渐传开了。
那个鬼地方确实隐蔽,连雷子都不敢涉足。我问金锁,认不认识神经科的大夫,他苦着脸说自己身体没这方面的毛病,家里人也都个顶个的正常,谁没事会结交这样的大夫呢?
我也不去想这些了,因为一个大夫的问题耽误着,也不是办法,我们还是先出去再说。金锁下手一向狠,当我提起被捆得跟粽子似的萧九天,赫然发现他的体重,还不及金锁给他附加的这些“零碎”。
“等一下!”太乾突然说话了。
之前他一直沉默不语,我以为他可能是遇到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后一时间蒙住了。只见太乾走到了一堆珠宝前,我心说不是吧,难道你小子也贪财?后来一想,是自己矫情了。太乾也是人,人生在世,有几个不爱金钱珠宝的呢?
但太乾显然不这么想,他的神经变得肃穆专注,忽然用双手刨开了这些金银翡翠珍珠玛瑙,继而从里面拽出来了一匹布。古墓中,常见古时候的丝绸锦缎是再常见不过了。不过随着时间流逝,大部分都会碎成渣渣。但是眼前这块布匹大不相同,它制成了一件华服,锦色如初,光彩夺目。蒙古身为游牧民族,当时的手工业是不可能如此先进的,极大肯能是其他民族的产物。金锁一见这块布匹,眼睛放光:“乖乖,这……这真是好东西啊!喂,面瘫侠,你开个价儿,把这东西让给我吧!”
太乾不置可否,却说了两个字:“有字!”
我低头一看,华服之上果然盈盈点点地有字,这些字隐藏在锦缎的花色之中,红底金花,字也是金字,两者完美结合,甭说乍看上去了,就是仔细看,一般人也看不出花色之中竟然暗藏玄机。若不是太乾机敏,谁会发现呢?“金锁,手电!”
在手电光的映射下,我好容易辨认出了上面的一些内容,这里讲的,就是有关于这匹锦缎的故事了:话说远在辽东,有一座岛,由于地处偏僻,此岛不服王化,一直都是刀耕火种的生活。但是,这个岛上的百姓却有着一样不同寻常的本领,他们可以驯服传说中的“龙”!岛民们自承他们是豢龙氏董父的后人,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没有了老祖宗那两下子。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没有了驯龙的本事,但他们还可以轻而易举地驯服龙的九子。
看到这里,我苦笑了一下,心想作龙也不容易啊,被董父驯了一辈子,好不容易这个姓董的没了,自己的儿子还要被董父的子孙压着。关于龙之九子的传说,有很多版本,其实龙这种动物估计没人见过(不排除有极少数人见过),更不要说龙的儿子了。我在想,岛民们自称有驯服龙的儿子的本事,这里龙的儿子会是谁呢?我迫不及待地往下看。
文中说道,当地人称龙的儿子为勾魂鲛,因为只要跟这种鲛人对峙上了,它们表面会跟你呈对峙状态,但实际上,它们的舌头上有一只小虫子,文中说,勾魂鲛之所以被称为勾魂鲛,原因全在这种小虫子,它们体积轻微,肉眼几乎看不见,却剧毒无比。常常在人与勾魂鲛对峙的情况下,就被夺去了性命。
我捧着锦缎华服的手不自觉地抖了一下,我看了看金锁,这小子面如白纸,显然也是感到了后怕。我们所称的铁麟鲛,就是古人口中的勾魂鲛。原来,胡嫣梦是这么受的伤,回想我们大战铁麟鲛的时候,真是幸运啊。可谓无知者无畏,如果我们先看到了这匹锦缎,还会那么玩命儿往前冲吗?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硬着头皮接着看下去。
岛民们天生就有一向特殊的技能,他们不仅对这种毒虫的毒液免疫,还熟练掌握了驯服勾魂鲛的技能。天长日久,这个岛上有了自己的称呼,称为千鲛岛。部落的族长每到盛大的节日都会身穿锦缎,祈祷来年的风调雨顺。但是,随着世界的发展,千鲛岛不可能再想过去那么平静。纯洁的族人内心出现了异变,一些年轻人逐渐被外面的世界所熏染。终于有一天,千鲛岛迎来了一场塌天大祸!
岛上的几个年轻人,仗着有驱使勾魂鲛的本事,竟然偷摸干起了海盗的营生,过往船只纷纷遭殃,结局无一例外的都是船只倾覆,无一人生还。古时候的航海技术有限,遇到海风海啸也很正常,官府也通常会以此来结案。反正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家属只有哭得份儿。后来,千鲛岛已经成为海盗的代名词。
直到有一天,一艘官船经过。几个年轻人长期居于化外之地,不知道官船的模样,居然就大摇大摆地围了上去。一场激战下来,官船上的大小官员无一幸免,倒是一个水性颇佳的年轻人,竟然靠着一块浮板侥幸遁走。这样一来,千鲛岛的秘密再也守不住了。
没过多久,数十艘蒙古战船遮云蔽日,朝着千鲛岛进发而来!族长自知大祸临头,率领岛民拼死抵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