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夺命挑战赛
何小龙觉得要是自己像他一样嚣张的话,指不定坟头上的草都有人高了。
听到他的叫嚣之后,慢慢的从四十八号隔间走出来一个青年男子,模样很是秀气,像是古代的那种文弱书生的打扮,不过实力却在筑基中期。
何小龙心里有底了,这个筑基中期的大胖子显然也是这里的老油条,看准了弱点下手呢。
本来想好好的看一场戏的,但两人刚交上手,那个胖子就败了。败得让何小龙有些措手不及,两个同是筑基中期的,这完全就是被秒了呀。
还没等他想清楚,又一个人上来挑战的,同样是四十八号的。
“这位兄台,问一下,可以连续挑战的吗?”心里想着千万别让自己想的那样,要不然的话,每一个人都上那车轮战,还不得把人给耗死了。
“这里没有任何规矩,只要进了这个楼,想怎么打都可以,挑战隔间已经是非常客气的啦,甚至你刚进这个极乐世界直接从背后捅刀子的事情屡见不鲜。”一个看起来还算正直的大叔,回答了何小龙的话。
客气?
这两个字刷新了何小龙以往的认知,这也算客气吗?这明明就是一场有预谋的厮杀。
可是规矩就是这样,强者为尊,他能说什么呢?比如说千军万马打一个,无论那个人有多强,输了就是输了,没有人会记得你是谁。
倘若你赢了的话,那好,那你在这个地方就一战成名了,从此以后敢挑战,敢招惹你的人几乎绝迹。
但有几个人有那样的实力呢,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没有任何灵气补充的情况下,要用自己本身的修为跟那么多的人一直耗。
别人是什么情况何小龙不知道,但是他知道凭着自己现在筑基的修为,同境界的最多十个,不,如果碰上那些有底牌的人,他甚至十个都打不过,必死无疑。
可是看着周围这密密麻麻的人群……
何小龙再一次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克制修为下降的办法,还有,一定要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要不然的话他的一生必然会在这里蹉跎了。
“来呀。”那个守擂的人大吼了一声,此时他浑身已经没有一条好的地方了,破破烂烂呗,被法器攻击的伤口还在流着血,头发凌乱,甚至脸上还有两道血痕。
一把大剑插在地上,支撑着他那快要倒下的身体。
和何小龙看的有些于心不忍,那又如何,这个人能住进四十八号的隔间,显然之前隔间里的人已经被他杀了,无论他是一次就挑战成功,还是车轮战到最后捡了个便宜。
但足以知道,在这里的人没有人是值得同情的。或者说,在这里的人,所有的同情心只能用来同情自己。
“喂,你还记得吗?当初咱俩一块拜师的时候,你是大弟子,多么的威风啊。想不到咱们还真是有缘啊,一起来了这堕落之城。”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男人走了过来,声音都带着十分的怨恨。
心下叹了口气,何小龙转身暗暗的琢磨着其他的几个隔间,这一仗没有任何的悬念了。
那个书生气息的男子,现在不过是强弓之弩,甚至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又遇到一个对自己恨之入骨的人,而且那个人仿佛是算计好了似的,在人家没有还手之力的时候才站出来。
卑鄙?
当然。
无耻吗?
当然。
可那又如何,你可以比他更卑鄙更无耻。
现实的残酷何小龙不止第一次遇到过。现在每看一次,都觉得心情异常的沉重。
扫了一眼,这二楼总共有七百多个隔间,上面都有着门牌号,毫无疑问,每一间都有着一个人。
因为只有到隔间里面才是有灵气的,外面好像被什么给隔绝了灵气,想要获得那微弱的灵气,就必须杀了里面的人。
刚才打听了一番,何小龙已经了解了这里的规则,只要有人挑战成功,那么今天他就不会再接受挑战了,里面的小灯会亮起来。
当然,这样的规则也就说明了,你今天杀了隔间里的那个人,自己住进去了,那么你就获得了一天的使用时间,和杀了的那具尸体,以及他身上所有的财物。
但第二天同样就会有人来挑战你,能活多久,拼的就是实力。
“在下何小龙,挑战一百零三号的。”站在一百零三号的隔间面前,何小龙自报姓名。
“呸。”随着声音,门被打开了:“没有人想知道你是谁,除非你能活到最后。”话落,攻击已到眼前,没有一点的拖沓。
赶紧用金系法术幻化出一把长剑,拼了上去,何小龙是五系全修,即金木水火土,五系法术他都会。
而且修炼的差不多,因为他五行灵根都有,这样有好处,那就是灵气储存比别人浓郁一点,而且五行相生相克,你可以随意幻化着法术来压着对方,算是比较灵活。
但也有一个困难点,那就是修炼的时候需要的资源和灵气是别人的好多倍。也是他天生资质不错,要不然的话,像这样的灵根要筑基很难。
“你是双灵根。”被挑战的人纳闷的问了一句。
何小龙知道,刚才在门口和小黄毛打的时候,自己用的是水系法术,现在被他看到了。
“什么灵根不重要,活到最后才重要。”话落,何小龙也马上发起了攻击。
在这样一个地方,长得如何不重要,外面有多大的势力,曾经有多么的风光不重要。甚至连你是男是女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活下去。
“春风化雨。”他使用的是水系发术。
惊讶了一下,不是因为对方的水系法术,而是因为这种很普通的春风化雨,对方时的比自己高明许多。
何小龙直接发动了土墙挡在面前,又大喊一声:“土刺。”
顿时,在敌人的周边,密密麻麻的从地上长出许多的土刺。
对方死了,也就是说何小龙今天这一仗保住了命,夺得了一具尸体,还夺得了一隔间一天的使用权。
然而,他并没有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