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蜕变
混沌早已恢复了平静,最常见的混沌气流流淌而过,对盘腿坐着的高歌视若未见,同化的威能不显。
青灵珠被炼化数千万年,分宝岩也差不多,这两件灵宝,都拥有抽取混沌能量,转化成先天灵气的威能。
高歌自晋升到大罗中期之后,开始研究这两个灵宝的转化规则,甚至跑到洪荒边,研究洪荒的转化规则,此时,已经有些效果,高歌在混沌中,已经不会被混沌排斥了,至于吸收转化,这个,还需要慢慢摸索。
杀死鲲鹏后,镇元子只拿了鲲鹏的惊神笔,有了这件极品先天灵宝,镇元子弥补了自己最后的缺陷,不再是守强攻弱,攻防达到平衡。
西王母却与镇元子相反,长久以来她都是攻强守弱,这次就要了那个玄龟壳,把这玄龟壳和她的彩霞仙衣融炼在一起,防御威能直追极品先天灵宝,配上九天飞凤钗,一攻一守,比之镇元子丝毫不落下风。
当然,这玄龟壳毕竟比不上惊神笔,高歌又把从鲲鹏身上搜出的洞藏分了一半给西王母,西王母自然毫不客气地笑纳了,西昆仑虽也是洪荒前几名的洞天福地,产出不少,但西王母可不是一个人,拖家带口,日子过的还是紧巴巴,有了这些补贴,却是可以舒心百十万年了。
高歌把鲲鹏最好的灵宝让于两人,自己就收取了鲲鹏的真身和一半洞藏,还有一些低级灵宝,西王母知道他身后有个种族,这些灵宝却是需要随身准备,用来打赏后辈,也就一个没要。
至于河图洛书,高歌从鲲鹏身上搜出来的时候,依旧一副受损严重的样子,里面规则错乱,一片混沌,竟然没有鲲鹏炼化的痕迹。
高歌稍微查探一下,也觉得头大,整件灵宝似乎被盘古真身给完全打蒙了,偏偏又没到报废的程度,就是乱,规则错乱得一塌糊涂。
否则,鲲鹏有这件灵宝护身,三人不一定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鲲鹏的防御攻破,会不会被鲲鹏逃去,实在是未知数。
高歌把它丢进分宝岩去孕养着,让他自己去修复,如果到时还不行,就只得让女娲娘娘出手,捋顺这灵宝的规则了。
鲲鹏的元神,被高歌送到洪荒表面的薄膜中去了,被洪荒规则直接吸收。
元神不比真身,在道祖传下的大道里,在高歌所学的三清仙法中,对元神都是持有一种敬畏的态度。
元神泯灭,必须回归洪荒。
如果敢对元神进行炼化,或抽取元神的能量练功,那就是不道,是魔。
但对于所有生灵的真身,道门持无所谓的态度,抽筋拔骨炼法宝,蒸炸煎炒作美食,随便,不浪费就好。
你就是随手丢弃,让他在野外自然腐烂,被野兽分食,也没浪费,也无所谓不道。
处理了鲲鹏的元神,高歌神识探到钓鱼岛,通知了自己的安危,又再次回到混沌,觉得自己需要清静清静了。
洪荒平静百万年,亿万种族竞争的格局已经拉开,唯一的障碍就是鲲鹏,现在已经被高歌解决了。
这消息不管从哪个渠道发出,最后必定会传遍整个洪荒,妖族成了一盘散沙,也必定会被亿万种族了解,他们可以放开手脚攻伐了。
当然,剩余的妖族也不是省油的灯,连横分解,拉拢投靠,种种手段必定也会使出,毕竟,即使不为妖,只作为一个洪荒种族,一部分妖族也是实力强横,不逊色洪荒大族,只要他们舍弃妖族身份,回归洪荒种族,大浪淘沙之下,说不定能存活一些种族。
当然,这与高歌无关,其他种族的死活根本不会放着高歌的眼里。
妖族无法成族,成了亿万种族的眼中美食,而人族,就是这亿万种族中的一员,必定也能在这分食进程中,拿到自己那一份丰厚的所得。
在万族竞争之中,人族没有拉下一步,这就是好现象。
步步紧跟,不断积累优势为胜势,才有可能笑到最后。
人族的事务,已经不再需要高歌参与了。
高歌伸出腿,挺直身体,双手垫在脑后勺,做出一个仰躺的姿势,轻轻闭着眼帘,连眼球也不再转动,心中却思绪万千。
数千万年的奔波,数千万年的期待,当人族真正独立行走的时候,高歌心中既欣慰,又有些不是滋味。
就像自己的孩子长大了,翅膀硬了,要往外飞一样,他不再兜兜转转围着自己的身边跑了,不再用仰慕崇敬的眼神眼巴巴看着你了,他的眼光敏锐而坚定,紧紧盯在远方,步伐坚定,大步走去。
围杀鲲鹏,高歌出力虽多,但并不劳累,心神几乎没怎么损耗,但此刻却觉得异常的疲惫,只想好好睡一觉。
高歌仰躺着,头枕在手臂上,身体微微舒张,慢慢睡了过去。
无穷无尽的混沌气流从高歌身上流淌过去,高歌的身体本能感到丝丝威胁,慢慢蜷缩在一起,如同母胎中的幼儿摆出的姿势一般。
胸膛久久才一涨一伏,混沌气流从高歌的鼻腔进去,出来,却没有施展丝毫同化的威能。
空间剑从高歌的心脏中慢慢穿了出来,回到老家似的,钻入混沌中消失不见了,过来不知多久,又突然钻回了高歌心脏,玩得不亦乐乎。
高歌元神空间中,青灵珠突然跃了出来,落在高歌的虚握着的手中,分宝岩在青灵珠内大发毫光,无尽的规则探入了混沌,与青灵珠一起,贪婪地吸收着混沌的能量。
白玉灵石也飞了出来,落在高歌的另一个手心,一样吸收着混沌能量。
平时,这三件灵宝,隔着洪荒规则,也被自己的规则所限,吸收的混沌能量是有一定的数量限制。
但此刻,三件灵宝现身混沌,不用再被洪荒规则干扰,放开了禁制大力吸收能量,那无数亿年形成的禁制规则,慢慢就有些松动了,新的的规则在缓慢演化,三件灵宝,似乎都有些蜕变进化的痕迹了。
但高歌毫无所觉,对于混沌气息慢慢浸染了全身上下也没有一点感觉。
高歌做了个美梦……
高歌穿着背心大裤衩,光脚丫叼着个人字拖,一手抓着十几根羊肉串,一手把着小黄车车把,叽咕叽咕穿行在街上。
高松也人模狗样,背心裤衩人字拖,咬着烤串,把小黄车停在街边的商场门口,张口喊道:“靓女,交房租了!”
片刻,一个美女笑嘻嘻跑了出来,手机一扫挂在小黄车车把上的二维码,输完金额密码,笑嘻嘻道:“松哥,收了这么多房租,晚上请我喝酒呗?”
高松艰难地伸出干净的尾指,点开挂在脖子上的手机,看了转账数字,笑道:“你开玛莎的,居然要我小黄车请酒喝,你也好意思?”
美女气笑道:“要不,那玛莎给你,我今天跟着你哥转一圈,这二维码换我的就行了。”
高松翻了翻白眼,对美女道:“美女,你长的美,不如你想的美!”
高歌把嘴里的牛肉块吞了下去,向那美女点头招呼一下,吆喝道:“走了,别墨迹,还两条街没收呢,别耽误我七点半看球赛。”
两人又骑着小黄车,叽咕叽咕向着下一家商场驶去,美女满目羡艳之色,看了良久,才慢慢走回自己那人头涌动的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