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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6章

      实在有点难堪啊,但他得表现出镇定,这是一个成年人该有的素质,不然他还怎么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生存。
    站在吼上的男人看着被围起来的庄禹,眉头皱了一下,然后大声道,“通知所有人,前来分肉食。”
    狩猎队回归,是部族最开心的时候,因为所有人都能分到肉。
    一阵欢呼,“那只是绿皮迅猛龙吗?那肉最嫩了。”
    庄禹心中也松了一口气,围着他的人终于被狩猎队带回来的猎物吸引了,别看他刚才表面镇定,内心还是挺难为情的,怎么感觉都像被关在笼子里游街的古代女子。
    讨伐声声啊。
    这时,一个提着三米石枪的男人从他面前走过,用两人才能听到的低沉男中音的道,“我们……不合适,以后不要这样了。”
    庄禹一愣,还真误会了啊
    他也没觉得合适啊,看看这两米高的壮硕男人,在看看自己“单薄”的身体,这合适吗?
    庄禹不由得一笑,“不要意思啊,你……误会了。”
    然后掉头潇洒的走了。
    某人一愣,差点被刚才的笑容闪到了眼睛,眉头又是一皱,怎么他就出去了几天,有什么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想了想,疑惑了半天,然后就将这种奇怪的感觉放在了一边,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因为白瞳部驱使着他们的祖兽在他们狩猎范围上空骚扰的原因,猎物都跑散了,他们这次猎到的食物严重不足。
    金蜈部可能会迎来严重缺乏食物的时期。
    至于和白瞳部开战?现在白瞳部的人因为祖兽就要寿终正寝,新得到的祖兽蛋又丢失的原因,完全就是一群疯子,去阻止他们寻找祖兽蛋,说不定有什么玉石俱焚的想法。
    再说他们也还算克制,并没有降落到他们的狩猎范围,也没有在他们狩猎范围狩猎。
    正想着,一群小孩子围了过来,嘴巴甜得很,“少昊哥哥,少昊哥哥。”
    少昊哥哥?看来这个男人亦或者青年,年纪应该不大,只是他脸上的九道金色条纹,让他看上去成熟了些。
    名叫少昊的青年嗯了一声,然后将自己那份恐龙破开,肝脏之类分给了这些孩子。
    这些孩子可高兴了,每次少昊哥哥都会将这些零碎分给他们。
    分完之后,少昊向金色大蜈蚣头部走去,上面有人正等着他。
    “少昊,你回来了。”
    所有人都热情的叫了起来,特别是为首两人,因该是金蜈部的族长和巫。
    族长是由实力强大的人担任,而巫……是由能沟通祖兽的人担任,地位更加崇高,毕竟一个部族,实力强大的不止一人,但能沟通祖兽的却少之又少。
    奇怪的是,就算这个叫少昊的青年是金蜈部少族长,作为金蜈部的族长和巫也不用这么热情吧。
    但其他人似乎习惯如此,又或者觉得这样才是应该。
    第6章 小皮帽,香不香
    金蜈部的狩猎队回来后,所有人都兴高采烈的庆祝着。
    唯一有些不开心的估计就是庄禹,因为所有人都开始防备着他,将他隔离开,生怕他跑去纠缠他们年轻有为的少族长,都不让他靠近祖兽了。
    庄禹摸摸鼻子,心道,你们就算不露出这种防贼的表情,他也不会去骚扰你们那个少族长的。
    又好笑的开始离开,他居然因为勾搭男人,被一个部族的人给嫌弃了,这要是在现代,估计得臭名远扬了,好吧,他现在其实和臭名远扬也没什么差别。
    庄禹往山洞走去,边走边感叹。
    突然,一声大喊传来,“蜂吻,快跑,你哥禹来了,他肯定来抢你吃的了。”
    庄禹都愣住了,他?抢吃的?怎么回事?
    那是一群孩子,其中一个四五岁的孩子特别奇怪,因为他身上爬满了蜜蜂,在他周围也飞满了蜜蜂,将他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两只眼睛。
    庄禹看到这个奇怪的孩子,脑海中突然就冒出两个字,蜂吻。
    如果记忆不错的话,这个名叫蜂吻的孩子,同样来自水泽部,是他的……同胞弟弟。
    原本他们是住在一起的,只是后来被他赶去了集体洞穴。
    集体洞穴,可想而知,条件有多差,别看庄禹现在过得苦哈哈的,但他至少拥有一个自己的洞穴。
    庄禹嘴角一抽,将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赶去集体洞穴?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到底是怎么一个人厌狗弃的存在,难怪他在金蜈部他的名声这么差,没有人喜欢他,也难怪那个少族长会看不上他。
    庄禹在看向那个名叫蜂吻的孩子的时候,那孩子也在看向他。
    然后,那孩子刷的一下将脑袋埋在了旁边的草丛中,翘着个小屁屁,向后伸出一只手,手上拿着一个浆果,对着庄禹一直摇手,我……我就一个浆果了。
    “蜂吻,你怎么老是这样,你快跑啊。”
    “每次看到你哥,都这么怂,活该被欺负。”
    “水泽部的禹,你也太不要脸了,又来抢蜂吻的浆果。”
    庄禹也是一脸诧异,这以前得被欺负得多惨,才会一点反抗意识都没有。
    庄禹嘴角又抽得厉害,从这些孩子的话中,也就是说,他以前经常因为吃不饱抢他这四五岁同胞弟弟的食物?
    还样的过往,还真让人有些难堪。
    看着满身都是蜜蜂的小孩子,这是他同胞弟弟?他都开始怀疑他自己是不是什么奇怪物种了。
    看着吓得将脑袋埋草丛里的蜂吻,庄禹一叹,以前这具身体干得出来的事情,他却是不行的。
    庄禹走上前,伸手握住拿着唯一浆果一个劲摇的小手,这时候也只有这只手上没有蜜蜂,不然他估计要被蜜蜂蛰。
    将蜂吻从草丛拉起来,向山洞走去。
    蜂吻身体都在哆嗦,害怕的低着头,一言不发,对于被欺负惯了的孩子,只有顺从。
    回到山洞,放开蜂吻,蜂吻就跑到洞内一个角落,团成了一团。
    那里有一块小兽皮围成的窝,庄禹都不知道。
    蜂吻看上去比他还熟悉这个山洞,也对,蜂吻没被赶去集体山洞前,就是住的这里,那个小窝应该就是他以前睡的地方。
    庄禹看着内向得有些可怕的蜂吻,一叹,估计是自己以前给他造成了不少心理阴影吧。
    虽然有些事情不是他做的,但他既然继承了这具身体,有些责任还是得担负起来的。
    看着身上爬满蜜蜂的蜂吻,庄禹眉头一皱,得做一个蜂箱出来,人就算再内向,也不能用一群蜜蜂来关闭自己,将自己和这个世界隔离。
    不过现在嘛,庄禹摸了摸肚子,还是先解决吃饭的问题吧,他还剩了些蘑菇,正好烤来吃了。
    而此时,一只小蘑菇正拿着个木棍去戳缩成一团的蜂吻,这是个什么奇怪生物,不知道这里现在是它的地盘吗?它要让这个奇怪的生物知道,谁才是这里的老大。
    庄禹嘴角一抽,看着不敢反抗的蜂吻,居然被一个拳头大小的小蘑菇给欺负了?这性格怕是任何人都能欺负得了吧。
    看来想要让他的性格恢复正常,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庄禹赶紧走过去,将正如同胜利的将军一样的小蘑菇抓了起来。
    小蘑菇一个劲挣扎,小腿在空中直蹬,我还没让他知道谁才是老大。
    庄禹说了一声,“烤蘑菇了,还吃不吃了?”
    小蘑菇这才屁颠屁颠的跟着跑出山洞。
    此时已经是晚上,等庄禹引来火种,天空中月亮都出来了。
    这还是庄禹第一次看见这个世界的夜空,夜空中三个十分巨大的玉盘挂在天空,三个月亮?想到白天的十个太阳,似乎也见怪不怪了。
    庄禹有些感叹,他来到这个世界从新开始,本以为孤家寡人,可如今多了一只小蘑菇,还多了一个弟弟,这种际遇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
    正想着,小蘑菇呀呀的开始叫唤,兄弟都被你烤焦了。
    庄禹赶紧将蘑菇从火堆上移开,取了一个放在贝壳里,小蘑菇已经跑去贝壳边上等它兄弟凉下来了。
    庄禹拿着一串烤好的蘑菇进入山洞,山洞的角落里,蜂吻像一只受惊的小兽,团得更小了。
    庄禹蹲了下来,将一串蘑菇递了过去,蜂吻根本不敢接,害怕的躲在蜜蜂群里。
    庄禹一叹,有些事情急不得,将蜂吻的手掰开,将一串蘑菇塞进对方手里,就起身离开,这样内向的孩子,必须给他独立的空间。
    庄禹离开后,蜂吻才露出小脑袋,眼睛眨巴地看着手上一串散发清香的蘑菇,禹不抢他的浆果,还给他吃的?
    他还记得在水泽部的时候,禹也是这样,将最好吃的东西都给他吃,直到他们来到金蜈部,一切都变了。
    蜂吻等了很久,确定这真的是给他吃的,这才哆哆嗦嗦咬了一口,他实在太饿了,集体山洞,他一个外族孩子,日子可想而知。
    蜂吻咬一口蘑菇看一眼山洞外,似乎都无法相信,这么好吃的东西,禹居然留给他吃,似乎又想起了什么,嘴角露出一个腼腆的酒窝。
    山洞外,庄禹遇到了一些事情,那个分发水果的彪悍女人,正站在他的洞口。
    彪悍女人手里拿着一个大包东西,“今天我们金蜈部的狩猎队回来了,所有人都能分到肉食,这是你那份,恐龙肉肯定没你的份,就只有这些咕咕鸟的脚。”
    咕咕鸟的脚根本没什么肉,谁让这个禹这么讨厌,只能分他这个了。
    庄禹都没有反应过来,彪悍女人已经将那个大包放在了洞口掉头就走。
    然后又回头说了一句,“听说你今天又去抢你弟弟的浆果了,你……还是做一个人吧。”
    哼,她们金蜈部就算条件再艰苦,也是十分团结的,至少干不出一个成年人欺负孩子的事情,而这个禹,却天天干着突破她们下限的事情。
    这才是金蜈部上下都厌弃禹的根本原因,毕竟喜欢他们少族长的人那么多,她们还能挨个挨个讨厌?
    庄禹:“……”
    没想到,他也有人厌人弃的一天,以前啊,他在考古队的时候,和所有人关系都不错,别人都说他性格好,有善心来着。
    庄禹摇摇头,将地上那大包东西打开,不由得一愣,咕咕鸟的脚?这明明就是鸡爪子,数量还不少。
    庄禹想了想,现在这天气这么炎热,估计他还回去也坏掉了,以这天气,不保存好的话,半天就得有味道。
    不能浪费食物。
    正好他现在有盐和辣椒,可以做泡椒鸡爪,味道可能会单一了一点,但绝对比什么都不放的烤肉味道好多了。
    庄禹开始清洗这些鸡爪,好吧,咕咕鸟的脚,要想快速入味,得稍微煮一下,这就为难了,他没有锅。
    看来得自己弄一个石锅出来,不过现在嘛,庄禹看向盛水用的贝壳,只能用贝壳代替锅了,估计这贝壳烧一次就会钙化变碎。
    庄禹开始烧水去鸡爪的血腥,边烧还边用盐泡辣椒水,要是有泡椒就更好了,看来除了锅,他还得做一个密封的泡椒坛子。
    小蘑菇抱着它的兄弟一直啃,边啃边好奇的看着庄禹,这是在干什么?
    庄禹将鸡爪煮得软了一点,就开始用骨刀剔骨,做完这些,将鸡爪往辣椒水里面一泡,完事,等明天勉强就可以吃了,其实多放一段时间会更入味,但以这天气,估计什么食物都放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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