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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54章 吸气

      冬夜,寒风呼号,其声呜呜。在阴沉的山林间,显得分外阴森可怖。
    一片山坳处,有巨石参差,石头叠垒之间,架构出适合过夜,躲避风雨的地方来。
    一堆篝火在猎猎焚烧,红通通的火焰舔舐着干燥的木柴,间或发出噼啪的脆响。
    火上架着一只大山鸡,此禽倒霉,撞到了入山过夜的陈唐,被一记石子打在身上,当场毙命,然后被宰杀干净,很快就会变成一只香喷喷的烤山鸡。
    陈唐自离开南服县,并不如何停顿歇息,快马加鞭,赶了大半天路,距离南服县已经很远很远了。他不走官道去宁州府,而是奔向另一个方位,取道前往秦州。
    只是走着走着,他发现自己有迷路的迹象。
    这方时空,想要找出一份具体的天下地图,难于登天。主要还得靠东南西北这些大方向来辨识路径,却又没有指南针之类的。当所处环境逼仄,又或是阴沉的天气,不见日月的话,一不小心,便会迷失在路上。
    至于问路,更是个伪命题。当地居民,平民百姓,很多人一辈子几乎都不出县城,问他们,等于问道于盲。
    陈唐要趁着宁州并未封锁的情况下,在短时间内,尽量走远些。如此一来,任凭宁州大统领杨临鹤手段通天,想要抓到他也难有可能。
    反正斩杀杨子楚后,陈唐便如同斩却了套在己身上的一副枷锁。从此以后,天空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自在逍遥。再不受官场那一套框框条条所约束限制。
    计算起来,他赴任南服县不过短短一段时日,然而感觉起来,度日如年般,很不痛快。
    最重要的是,诚如杨子楚所言的:这世道已经变了,昔日的秩序和规矩,全部都会遭受到巨大的冲击和破坏,官场上首当其冲。当朝廷威信不在,下面地方势力割据,那些不属于嫡系出身的地方官员,日子会过得非常艰难。除非能点头哈腰,投靠势力,否则的话,根本没有容身之所。
    陈唐的遭遇,便是极具典型性的一个缩影。
    杨家逼迫他与杨秋雪成亲,其实就是一份投名状。为表忠诚,所以要成为杨氏女婿。
    当然,其中也有个原因是杨秋雪看中了他。如果换成个不具备卖相的大叔,杨氏兄妹就会提出另外的条件要求来。不过本质上,都是一样的。
    反正就两条路可走,顺从,而或沦为阶下囚,甚至死亡。
    然而陈唐既不愿寄人篱下,受那窝囊气,更不甘心束手待毙,这才上演了一出匹夫一怒,血溅五步的戏码。从此以后,这世上恐怕再无陈探花,而只有一名名叫“陈唐”的游侠儿了。
    曾经有过的一些官场抱负,曾经规划过的一些施政蓝图,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就如同被戳破的气泡,转瞬便被化为灰灰。不愿妥协,不会低头弯腰,注定无法混得开。
    但这个,就是陈唐的秉性和选择,选而无悔。
    当决然转身,功名官身,已成过去式。天大地大,更见天地壮阔。
    陈唐忽然想到,当日燕还丹所说的,实在有先见之明。原来大胡子早看破陈唐的性格,在官场上,注定不会持久……
    一路奔驰,思虑良多。在半路上,遇着乡镇人家,又花钱买了些油盐用品,以及服饰。换下本来衣衫,带上无忌面孔,摇身一变,便等于换了个人。
    然而皮相能改,路引文书等却难以伪造,没有那些,想要走大路官道,很容易便被识穿,因此只得拣道而行。
    他身怀武功,有马妖为骑,倒不担心在野外活不下去。进山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打猎。开始之际,屡屡无功而返。毕竟飞禽走兽,不是痴呆之物,傻傻地站在那儿等你去抓。它们感觉灵敏得很,远远听到动静,立刻便逃之夭夭了。加上现在的气候寒冷,荒野之中,想要碰到个野兽也不容易。
    搜索寻觅了一个多时辰,天快要黑了,好不容易才逮着这只大山鸡。因为没有弓箭,也怕冲上去时,会使得这山鸡惊动飞走。考虑一会后,陈唐决定学武侠小说般,来一记弹指神通,用石子为暗器。
    不知是身怀真气的缘故,还是天赋的确不俗,一击即中,将大山鸡收入囊中。随后又寻了这个山坳地方,打火野营。入冬冷冽,山上不见什么蚊虫,但即使炎热的酷夏,他也是不怕。有剑匣,还有那方镇纸,随便放在身边,蚊虫顿时无影无踪,不敢近身数丈范围。
    至于胭脂马,也不用拴住,就放牠在外面自由活动,吃草吃树叶,随便选择。
    在这儿,可无法提供精细的料食给牠了。
    胭脂马吃惯了好的,口味学刁了,不吃草叶,闻着烤鸡的香味,就赶紧过来,眼巴巴地瞅着。
    这马妖,原来也是个吃货!
    山鸡还没有烤好,陈唐便暂且不管,当即拿出那方县令官印来。
    之前上任为官,官印乃是十分紧要的凭证,不可损坏而或丢失。但现在不同了,无官一身轻,更没了顾虑,对于官印内的气息,自是不肯放过。
    汲取官气,对他而言,早已轻车熟路。手握官印,功法施展,不过一会儿功夫,此印中的气息便被吸纳一空。
    这方官印蕴含的气息不算多,但也能抵两三年的功课效果。今日陈唐拼杀了一阵,又奔跑颠簸半天,正感疲乏,被这气息滋润,顿时又显得精神奕奕起来。
    当烤鸡熟了,便取下来,撕了一块,扔给胭脂。这货张口一叼,便含在嘴里,大口嚼吃起来,吃得很香的样子。
    一只烤鸡可不多肉,除毛除内脏等,所剩不过两三斤。稍稍冷了些后,陈唐当即大快朵颐起来。一会之后,手上就剩下一副骨头架子了。那边胭脂还垂涎欲滴地看着,显得非常不满足。
    “没了,下次抓到个大的,再让你吃个够!”
    陈唐把骨架子一扔,满嘴油腻地说道。
    想了想,又拿过那方被汲取掉气息的官印,见其模样,已渐渐暗淡了下去。
    微一犹豫,随即伸手将其抛到了火堆里,噼里啪啦地烧了起来。
    (上章有读者对于马妖的能力很是表示怀疑,作者君很纳闷,我明明写得清清楚楚,是极速状态下的冲刺,跑了数里地,主角心疼马,所以放缓了速度——注意,是放缓,不是这马跑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