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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章 边陲稚子

      “呼~~~”。
    北风卷第百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峰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白天不懂夜的黑,就像是今人不懂古人的冷。
    一阵阵狂风卷起,吹荡着那一片枯寂的草原,不见人影,唯有狂风呼啸响彻天地间。
    北风吹动着枯草,一个四五岁,身披厚厚狐狸皮帽子的稚子,遥遥的看着无尽草原,手掌缓缓自袖子里伸出来,哈了一口气,哈气瞬间凝聚为冰水。
    “古人不见今日月,今日明月照古人。”
    稚子声音在呼啸的北风中,瞬间湮没,双手插在袖子里,张百仁紧了紧身前的大衣,身上是一袭破旧的棉衣,姑且算得上是棉衣,小脸冻得通红,在那呼啸的北风中,张百仁的眼睛中充斥着一股惆怅。
    手指在袖子里算了算:“几年了?四年了?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
    张百仁双目中充斥着一股纯净,就像是那纯净的溪水,像是草原上尚未完全融化的雪。
    张百仁抽了抽鼻子,一双眼睛看向了西方,眉头皱起:“好浓郁的血腥味,那些突厥人又犯疆了。”
    每年冬季,突厥人都会犯疆,劫掠边境,大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甚至于边境之民被突厥人制作成人肉腊肉,用以过冬,没有生在这个时代,绝对不会想到这个时代的残酷,每个人都在为了活下去而无所不用。
    来到这里三年了,按照张百仁的推断,自己应该处于河北,大概是新中国二十一世纪的北京、吉林、黑龙江一代。
    不错,就是按照二十一世纪的算法,张百仁眼睛滴溜溜的转,紧了紧衣衫。
    河北,这是张百仁唯一知道的消息,对于处于边境以放牧或者是农耕为生,白目不识丁的农夫来说,知道河北已经是相当的不容易。
    “大隋!”张百仁深吸一口气,隋唐时期,有河北道,这是当时听到河北这三个字之后,张百仁的唯一想法。
    对于一个稚子来说,身边都是目不识丁,从来都没有出过门的愚夫来说,张百仁再想知道别的消息,简直是难如登天。
    缩了缩衣袖,张百仁脚步沉稳,循着血腥味走去。
    登临一座二十多米的高山,张百仁看着远方,道道烟尘卷起,血腥四溢,两方人马厮杀不停,无数的尸体洒落,亡魂冲天而起。
    亡魂,确实是亡魂。
    “好惨烈的争斗,突厥人常年处于苦寒之地,各各都是蛮夷、凶狠悍不畏死之辈,整日里为了活命而不断厮杀,相反朝廷虽然有精良装备,但养尊处优,又因为种种原因,并不能完全处于上峰,有的时候甚至于会被压制住”张百仁不紧不慢的搓着手,一双眼睛看向远方的争斗,嘴角微微翘起:“有意思!。”
    双方厮杀到一处,有的时候,蛮力与凶狠,并不能成为取胜的筹码,真正的决定胜负杠杆的其实是勇气加上精良的装备。
    突厥人虽然凶狠,但大隋战士各各身披盔甲,手上拿着百炼之刀,锋锐无匹,与大隋的战士正面相对,突厥战士根本就是个渣渣。
    不过虽然装备上比不过大隋,但突厥人常年处于苦寒之地,没有中土的繁华迷乱,六欲迷眼,那突厥人高手各各都不是易于之辈。
    一杆大旗在北风中飞舞,大旗下站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将领,任凭北风吹过,那小将一袭银白色盔甲,动也不动似乎是蜡像一般站在那里,一只手搭在腰间的长刀上,似乎被冻僵了。
    “气血冲霄,看起来也是一位高手”张百仁哈了一口气,感觉鼻子痒痒。
    这白袍小将张百仁见过,确切的说,隔着很远的距离见过几次,出手狠辣、无情,年纪轻轻,应该已经锻骨了。
    “呼”。
    眼见着突厥就要败退,只见突厥后方一个身穿皮衣,整个人都瑟瑟隐藏在风衣中的枯瘦男子缓缓自天边走来,遥遥的看着战场。
    “又是他!”张百仁笑了:“这家伙就是一个狗皮膏药,看起来垂垂老矣,即将死亡,但却是有道修真,若不到天年大限,是绝对不会死去的”。
    修行中人,只要真的有那么几分本事,都会知道自己的寿数,就像是张百仁,他感觉自己活得很好,虽然还没有开始修炼,但是张百仁的这个身子却健康到了极点。
    赤子婴儿,临山崩而不变色,便是纯阳境界。
    张百仁双拳握住,不是普通人的握拳,而是修行中人的握拳。
    修行中人,有一个名字,称作是‘握固’,握固就是五指张开,以大拇指向着掌内弯曲,应该是恰好落在无名指根部,然后其余四根手指缓缓攥住。
    若细心观察婴孩,就会发现婴孩不懂世俗之事时,手掌常常这般攥起。
    亦或者双拳紧握,贴于身后身后,随着身子微微上下抖动,此谓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至于原理就不说了,此方法最大功效就是鼓荡肾气,一般三五分钟就好。
    言归正传,只见那步履蹒跚的老者停住脚步,遥遥的看着战场,突然跪倒在地,嘴巴开阖,声音居然犹若是洪钟大鼓,就算是张百仁也听的清清楚楚,不过若是细听,却发现这话语含糊呜咽,重要的词语根本就听不到。
    “装神弄鬼,不过是祈求你的长生天罢了”张百仁嗤之以鼻。
    “嗡”。
    大地轻轻颤抖,一股微尘卷起,不过是几个呼吸间瞬间升腾而起,飞沙走石,天地的力量在此时展露无疑。
    那砂石卷起,不分敌我,突厥人早有防备,各各跪倒在地,宽大的皮衣将自己的脑袋盖住。
    突厥人牧养牛、马、羊,最不缺的就是皮毛。
    与之相反,隋朝的军伍却是措不及防,被砂石吹得睁不开眼睛,纷纷趴在地上。
    “混账!有本事光明正大一战!”那小将猛地睁开眼睛,震动的群山鸟雀飞起,却被砂石灌入嘴中,不知道吃了多少砂石。
    张百仁摇了摇头:“草原的祭祀,一个部落的首脑人物,岂会与你近身搏杀,除非是他脑袋坏掉了。”
    张百仁清晰的看到,那草原人撤退,不缓不急,隋朝士兵已经被满天风沙迷乱了眼睛,耳边砂石咆哮,不辨敌我,根本就无法追击。
    “一招鲜,吃遍天下”张百仁摇摇头,这场战斗已经无需多说,胜负分出,突厥人败退,若不是那关键是祭祀出手,只怕是要全军覆没。
    “法师!这就是法师的力量”张百仁轻轻一叹。
    “混账东西!”见到风沙停止,小将睁开眼睛,双目恶狠狠的看着消失在地平线的突厥人,咒骂了一句,然后吹响了号角。
    所有突厥人身上的衣衫被扒的一干二净,显然这里没有死人晦气那种说法,众位士兵看着扒下来的皮毛,各个欢天喜地,眼睛里满是笑容,在寒冷的冬天,皮毛可不是便宜货色。
    “每次都是这样,就不能有点新花样”张百仁看着打扫战场,熊熊燃烧而起的火焰,撇了撇嘴:“等着吧!再给我几个月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