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20章

      第73章 见鬼
    一顿拳打脚踢后, 几人朝白斐吐了几口唾沫,这才大摇大摆地离开。白斐抱着头蜷着腿仍旧缩在地上, 直到他们的脚步声彻底消失,他才抱着头窥了两眼, 确认人已走远后才龇牙咧嘴地坐起来,也没管自己身上的伤,只“唉哟”地叫唤着朝墙根爬去。
    墙根下有一小茬脚踝高的野草,借着黯淡的月光, 他将手伸进草丛里摸索,还没等他摸到东西,眼前便是一亮。羊皮灯浅淡温和的光芒吓得他缩回手, 眼里出现双皂色的靴, 没沾半点尘埃, 厚重的毛皮斗篷边缘垂在靴上三寸处。他一愣, 刚要抬头, 却见那人俯身, 月白灯光下伸来只莹白纤长的女人手拨开草丛……他一个激凌回神, 拿抠了满指甲黑泥土的手阻止她的动作。
    啪——
    空气中响起清脆的拍掌声。
    那只手毫不留情地拍开他的脏爪,眼明手快地从草丛里拈了块碎银子出来。
    白斐一急, 也不管半夜一个女人出现在此有多诡异, 满眼只有那块碎银子, 小小的身体朝上一扑, 像只护食的幼犬,冲银子抢去。可那手明明就在眼前, 也不见怎么动,他扑了几扑却都扑个空。
    “把银子还我!”他压低嗓门发出低哑嘶吼,愤怒无助。仅有的十几文铜钱已经被抢走,若连这五两银子都留不下,他未来几天很有可能饿死街头。与死亡比起来,眼前这不知是人是鬼的家伙也显得没那么可怕,他用狼一样的目光紧紧盯着这个古怪的人——夜晚虽凉,一件夹衣也足以御寒,可这人却披了身厚实斗篷,在灯光下火似的红,整张脸都藏在兜帽的阴影中,诡异难测,像志怪故事里专捕食孩童的妖怪。
    “白斐?”妖怪说话了,声音悦耳,吐字清晰,是再标准不过的官话。
    白斐捂嘴——故事里有种妖怪,一旦叫了对方名字,若对方应了,魂魄就会被她拘走。
    他是不敢应的,只能“呜呜”几声,也不逃,凶狠地看着她,指着那银子比手划脚。
    斗篷下传出声轻笑,妖怪将兜帽掀下,露出张秀丽的脸庞,被羊皮灯一照,白皙的皮肤玉似的透亮,叫白斐看得一怔。
    居平关的气候不好,风沙大,阳光烈,条件也一般,女人的皮肤虽不像男人那样黝黑,却也粗糙,就算是快活楼的姑娘,那白也是脂粉堆出来的,白日里洗了铅粉都是腊黄的脸,像眼前女人这样水透的肌肤,在居平城里算是罕见。思及此,他不由摸摸自己的脸。他这张脸皮镇日被快活楼的姐妹们夸白腻,就不像这居平城土生土长的人,可在眼前这人的对比下,他便觉得自己这脸糙得不行。
    他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大眼睛,小嘴唇,眉间一点勾人的红,皮肤白得发光。他肚子里没墨水,搜肠刮肚也无法形容,就是觉得她与众不同,往那一站,天生就带着让人自惭形愧的气息,能把人比到泥水里。
    唯一能想到的词,就是干净,像月光。
    握着羊皮灯的手松开,那灯便稳稳地浮在半空。季遥歌蹲下,捏起白斐的下颌,另一手轻轻擦拭他脸上的泥污。他刚才死命护着头脸,伤全在身上,所这脸就沾了些泥水,一擦就掉。
    十岁的孩子,已经有成年后俊秀的轮廓,眉梢染着世故和风霜,化成眼里刻意为之的天真。他和白砚完全不一样,身上找不出一星半点的优雅风度,更没有白砚偶尔显露的君王气势,他只是个市井混混,游走街巷卑躬曲膝只为三餐温饱。他不过十岁而已,比白砚更早知道世态炎凉、人情冷暖,连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没有。
    要说相似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眉毛,或者是鼻子,还是嘴巴,总有几分肖似白砚,以至于她看着他,总有看到幼年白砚的错觉。
    可他毕竟不是白砚,只是白家的后人。
    白砚死了一百年,魂魄也不知在幽冥地府轮回过几趟,早就变成和她、和白家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人之执念带不到下辈子,他不会记得这辈子发生过的所有事,不会记得她,不会记得赤秀宫,也不会记得曾经执着不弃的一切。人死如灯灭,怀念和痛苦,其实都只是生者而已。
    当然季遥歌并不痛苦,她只怀念。
    白氏覆灭三百年,白家的后人早就泯于尘世。她游走人间这些年,除了寻找灵骨吸纳之外,也在寻找白家后人下落,终在居平城里寻到白斐。刚才她回答高八斗,白斐只能勉强算作白砚后人,可不是勉强吗?白砚登基之时才七岁,直到被囚都未娶妻,更别提生子,在万华两百年,也只是忙于修炼,并未留下后代。白家到白斐这一代,历经朝代变迁,早不知分崩离析了多少年,白斐至多就算白砚不知第几代的侄孙辈,却已是她能找到最近的关系了。
    白斐眼也不眨地盯着她,总觉得她的目光穿透了自己,在看一个遥不可及的存在,直到清冽悦耳的声音响起:“挺聪明的,知道挨揍前趁机先行把银子藏进草丛里。”她在夸他,可他耳朵里只有“银子”两个字,飞速从她手里抢过那块银子,他也不顾身上剥皮拆骨的痛,刺溜一下爬出去老远,嘴里只道:“我的肉酸的,不好吃,快去找别人!”
    季遥歌一愣,高八斗的嘲笑毫不留情地响起:“哈哈哈哈哈,听到没有,那小子以为你是吃人肉的妖怪!”
    白斐吓得更狠——男声女声都从她嘴里发出来,羊皮灯还浮在半空,白得不像话的皮肤,他真佩服自己还有胆量从她手里抢钱。
    他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朝着巷口逃去。
    季遥歌的声音远远传来:“明日午时,我在西市口等你。记得要来,否则我便日日夜夜缠着你。”
    看着白斐的身影仓皇地消失在巷口,高八斗才又开口:“你真把自己当妖怪?这么吓他对你有什么好处?”
    季遥歌挑挑眉,不说话。
    “他还是个孩子。”
    “白砚七岁的时候已经登基为帝了。”她不以为然地纵身跃起,身影在月光下掠过,像一片浮叶。
    月色之下,凡人的城镇宁静安详,坎烟已歇,只余灶头床畔零星豆灯,这夜黑得不像山里那般透彻,带着悠长的烟火气息等待来日曙光的降临。季遥歌随意寻了处高耸的土丘盘膝坐定,并未像往常那般运转功法消化灵骨,而是开始思考。白斐已经找到,那接下去呢?
    她该如何做?
    替白氏复国,其难度并不比修仙容易多少。诚然,以她目前的修为在凡间界几乎算得上可翻云覆雨的存在,然而要想收复一个国家,却远非个人武力可破之事,况且她也不想,那是白斐要做的。而身为一个君王该有的资质,白斐怕是一条都没有。
    她的存在,最多也只是教导调/教白斐,助他对付身处凡间界的修仙世家与修士而已,扶持辅佐他登上帝位。余的,就要靠白斐自己摸索了。
    修士为了道行境界,绝大部分都集中在万华修仙界,因为那里灵气充足,而凡间界浊气太盛,物欲横流,并不适合修行,但这并不代表全部修士。出世能修,入世便同样可修,她游走凡间四十年,修行一日不曾断过,便是入世而修。同样的,也有其他修士抱着各种目的入世,留在凡间不走。
    这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修仙世家。修仙世家次于修仙宗门,以血脉为系,一姓同族共同修行,这在修仙界常见,在人间亦有。人间的修仙世家,多半享用人间香火,依靠各国供养修行,反之则为各国提供强大有力的武力支持,靠着这样互利的方式,在凡间享有极高的地位。但这样的修行方式必至其陷入诡谲政局之中,杂念太我便不可能专心一致修行,所以人间的修仙世家,地位再高,与万华修士比起来便落了下乘,境界修为之差也如云泥之别。
    这就是季遥歌,或者说当年的白砚敢在结丹后便前往凡间界复国的主要原因。
    人间四十年,她已将局势基本掌握。如今在衍州,最强大的修仙世家,就是位于大淮临星阁的明家,这也是大淮在这数十年间傲视诸国且敢于扩张的最大倚仗。余的就是些小世家,比如权佑安师承的长岚宗,那是在西丹和木沐之间保持中立的世家。这些世家之中,能修到结丹境界的修士屈指可数,再往上几乎没有,这么多年下来,也就明家出了位元婴期的老祖,还是十多年前刚刚结婴的,也正因为这位老祖,才令得明家成为人间界最为强大的世家。
    而这个明家老祖,也将是季遥歌来日最大的敌手。
    除了世家之外,人间还有一类修士,便是万华散修。虽说万华修士不屑进入人间,也有不成文的规定,修士不涉人间争斗,但总有小部分修士因为资质不好,修到一半便境界停滞,不愿吃苦又贪恋人间富贵,所以就回到凡间,随便到哪个城池,哪个国家混个半仙当当,享受万民敬仰的滋味,舒舒服服过完剩余的道行,这一点都不稀奇。
    这类修士不足为惧,多半是修到筑基之后再也上不去的低修,对季遥歌构不成威胁。
    以武力水平来算,人间的高手,境界与修为一般只徘徊在炼气期之间,比如那个权佑安;再往上,就是上面那类散修,筑基期左右;最上层,就是修仙世家,因为有各国供养,资源相对较好,倒能培养出一两个结丹修士,甚至是元婴修士。
    不过要对上这些修士,那都是后话了,当务之急,是将白斐调/教上来。
    想想白斐那从头到脚的痞气,季遥歌便有些头疼。
    ————
    翌日午时,居平城的西市。正午的阳光毒辣辣地照着地面,来来往往的百姓皆尘沙覆面,神情倦怠。
    季遥歌顶着烈日坐在西市最高的钟楼斜顶之上,等了近一个时辰,也没等到白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