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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四百二十章 谈判(三)

      甄菲的这几句话虽然声音不大,但说的是掷地有声,仿佛言语之中包含着一种无形的力量,让人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这件事情根本就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大家互视了很久,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还是胖威先开口了~~~
    按照原来商量好的,由于胖威天生有流氓的相貌特征,所以在这次的交谈中,负责充当红脸的角色,
    “甄小姐,说话别那么硬气~~~,你知不知道,现在是在跟谁说话呢?”
    胖威此时的脸阴的比鞋底子还难看,将腿架在凳子上,摇头晃脑的斜靠在椅子上,真有一副混不吝的做派,
    “我们没兴趣听你什么原则和信念的~~,你也别跟我讲那么多大道理~~~,我读书少~~~,但我只知道一件事,子承父业,儿子拿自己老子的东西,凭什么不给?
    人家老爷子当时把这东西存在你那里,是怕弄丢了,现在人家儿子来要,合情合理!!你凭什么左拦右拦的?难道你丫看东西值钱,给私吞了?
    再说了~~~,东北的鲍家是做什么买卖的,你不会不清楚吧?想吞我们的东西,活腻味了吧你?
    告诉你,你可别这么不知好歹啊,否则,哼哼……”
    说到这里的时候,胖威装作不怀好意的晃了晃手腕,好像要掏家伙似的~~
    “否则怎么样?杀了我吗?”,
    甄菲抬眼看向了胖威,慢条斯理的说道:
    “东北豹爷的威名,谁能不知道呢?估计在东北跺一脚,地都能三颤吧?
    我们这种小买卖人,自然是不敢和鲍先生那样的人物翻脸的~~~
    但是我们也有我们的原则,也有必须要坚持的底线,别的什么都行,但是这件事儿,还请鲍先生不要为难我们了吧……,也给我们条活路~~~
    当然,如果鲍先生非要和我们过不去,那我们甄家人也只能奋力自保了,这个国家也是讲法制的,就算杀了我,还有我哥,就算杀了我哥,我们还有别人,我看看东北的豹爷有多大的本事?能压住多少条人命?”
    甄菲说完之后,也不像刚才那样谦恭了,干脆将两个手盘在胸前,扭过头去,不去看胖威了!
    “嘿,我说你这女人,软硬不吃哈……”
    原本胖威面对女人的时候,就是个地地道道的纸老虎,被甄菲的这几句话顶的更是彻底歇菜了,他尴尬的张了张嘴,过了一会儿,才有些底气不足的说道:
    “你,你可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呀,你知不知道!就你现在说的这些话,都多可笑?
    还有……,还有你犯得上吗?
    那又不是你家的东西,你偷偷拿出来给我们不就得了呗!我们又不会说出去,你家的名声也不影像,神不知鬼不觉的谁知道?”
    “天知道!!”,甄菲倔强的喊了一声,
    “我爷爷从小就告诉我们,做生意,诚信为先,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
    当然跟你这种人说,你也听不明白……”,
    甄菲说完后,又扭过了头,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了~~~
    接下来,无论胖威再如何说,甄菲就是扭着头,既不回答,也不争辩。
    最后气氛彻底的僵在这里,胖威都已经已经无话可说了,这时,就看见陈智慢慢的将头抬起,凝视了甄菲一会后,轻轻说道:
    “甄小姐,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行吗?”
    甄菲刚才听胖威一顿胡言乱语,本不想做任何回答,现在听见陈智说话了,扭头回了一句,
    “问吧!”
    陈智看见甄菲的倔强样子,不禁微微笑了笑,然后从自己怀中拿出了一支香烟,点燃了起来~~~
    “我对心理学不是很了解,但我听说,凡是研究心理学的人,都对自己有一种莫名的自信,而这种自信,最后会变成盲目自负,甚至会是盲目的骄傲。
    我见过很多女孩子,她们也很骄傲,但她们的骄傲都摆在脸上,但你却不同,你却把骄傲放在了心里,在你心中,我们都是没有文化的粗鲁人吧……”
    甄菲听着陈智的话,眉头微微动了一下,没有任何回答,这时就听陈智继续说道,
    “我听说过你的祖先故事,你的曾祖父抱着玉鼎跳入河中的事情,是真的吗?”
    “当然!”
    甄菲依然扭着脖子,语气坚定的回答道,同时脸上浮现出一丝明显的骄傲。
    “这是我们甄家的原则,我们甄家从明朝末年一直运营到现在,已经几百年了?历经了几十代人,见过的达官贵人多了去了~~,从来没违反过原则,这是我们甄家的家风!!!”
    “那你认为?昔日甄老爷子的这种宁为玉碎的行为对吗?”,陈智轻声问道。
    “这个要看你怎么想了?”,
    甄菲面色冰冷冷的回答:
    “在不重信义的人眼中,这就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但在重信义的人眼中,这是一种舍身取义的行为,毕竟人的价值是不同的~~~,命的价值也不同~~~
    但自从这件事情之后,我们甄家在全国,甚至整个东南亚都是首屈一指的私人银行!”
    “那好,那我就理解为,你赞成这种行为了……”,
    陈智笑着弹了弹手里的烟灰,说道:
    “我平常是个闲散的人,有时会读些历史故事,我曾经看到过一个故事,与你曾祖父的事情很相似。
    《庄子》上有一则典故:尾生与女子约,女子三日不至,遇大雨,尾生抱柱而死。
    说的是春秋时有个男子叫尾生,与一个姑娘相约,不见不散,结果遇见大雨姑娘因故没来,尾生为了守信诺,撞柱子撞死了~~~
    后世对这件事大加赞扬,感慨不已,认为君子言必信,行必果,尾生该是一个君子了。
    但我却认为,尾声的这件事有些过于偏激了,他就这样死了,那女子将来怎么办,谁来为他的家庭负责任呢?为了那一个不怎么重要的约定,为了践行自己的诺言,就这样放弃了生命。
    这件事在你们眼中是义举,但在我看来,未免有些欺世盗名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