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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61章 我绝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

      沈春红这些年都是被李大牛宠着的,脾气就一直被惯着,她就特别听不了这样的话,尤其这话还是说自己男人和马上要治疗自己的小大夫的。
    她当即就冲着程老太说道,“程大娘,贞儿是大夫,我家大牛有病,我让她给他瞧一瞧怎么了?什么叫看男人身子?露个手腕这么点也叫身子?!那村里大夏天的还有男人光着膀子下河摸鱼呢,我记得有一回大娘你也在吧?!那你可不就也是寡妇!也还看了别的男人的身子!”
    程老太一口气没上来,脸都气红了,“那次我是给我的儿子送饭去的!”
    “那反正都瞧见了。”沈春红气哼哼地就说道,认准了这事。
    程老太就颤抖着手看向李大牛,“你媳妇这样你不管管?”
    李大牛就很奇怪,“程大娘,这是我媳妇,我媳妇怎么样是我的事,我就乐意她这样,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还有你说我手腕被周贞看到了,那你这不也看到了?”
    他冲着程老太伸出去自己的手腕。
    程老太气得捂着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就委屈巴巴地看向程少胤,好像自己被欺负了一样,“少胤,你是读书人,你说说阿奶说的有错么?这女子嫁了人就是夫家的人,她能随便看别家男人么,能摸别家男人么?你嫂嫂又摸又看的,这是不是不守妇道?!”
    程少胤却是看着周贞的,程老太这会儿问他,他才状似自然随意地收回了目光,他轻轻浅浅的声音说道,“大夫眼里不分男女,若是李叔有病,嫂嫂作为大夫给他把脉,天经地义,天经地义的事情,阿奶便不要拿来生事端了。”
    程老太胸更闷了,这又是自己亲孙子,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一跺脚,转身回了屋,程母作为孝媳,当然忙跟过去,只是走之前,忍不住朝程少胤看了一眼。
    可他目光清正,此时正对着李大牛,程母看不出什么来,只好快步追上了程老太,“娘,你身子不好,你慢点……”
    周贞是羡慕李大牛和沈春红之间质朴纯挚的感情的,李大牛就算是被沈春红嚷嚷着说他有病,他还能坦然自若地袒护宠爱她,这份感情,上辈子的时候她就见识过了,如今这么近的距离,她心里依然触动万分。
    “我这有啥病?”李大牛问周贞,沈春红也有些紧张地看着她,其实刚才她那都是瞎说八道的,但她男人不会真的有病吧?
    周贞一搭上李大牛的手腕,就知道这有问题,与书上说的男子不能生的其中一种脉象极其相似。
    可惜,《千金要方》都是女子病的,这方面记载没有,否则她可以仔细对照。
    “我学艺不精,李叔的这个脉象,我还要再去翻阅一下医书,不过我可以先开一个药方,李叔照着那个抓药先吃个一段时间,七天吧。”周贞说道。
    这个药方,当初前世她也让程少胤吃过,针对的就是这种脉象的。
    李大牛对自己真有病还挺意外的,但也没多想,“行,等你开了药方,明天我就去镇子里抓药去。”
    周贞点头,准备开药方,顺便给沈婶娘再开个调理保养的药方,但忽然想起来自己没纸笔。
    “嫂嫂进灶房里等我拿纸笔过来。”程少胤说完这句也不等周贞开口,便回了屋去拿纸笔。
    沈春红见了,忍不住叹息,“少胤真是个好孩子,当初贞儿你要嫁的是他就好了,少慎虽然也是个好的,但你过来时他就是死的,这阴婚……”
    “春红!”李大牛出声打断了她。
    沈春红这才后知后觉自己说的这话有些扎心了,周贞当初可是被她亲爹卖到程家来的,她可不是正常的嫁人,这没得选,也没经历过他们当初那样的提亲求娶的,更不是先嫁给程少慎,程少慎才死了那样的做的寡妇。
    “对不住,婶娘不该说这话。”
    周贞眨了眨眼,很俏皮地说道,“婶娘我可配不上程少胤,他将来可是要做大官的,话本子里都说秀才有出息了,就会抛弃糟糠之妻的,我还是做个小寡妇,没人伤我的心呀!”
    沈春红听了便松了口气,笑了一下,又心疼周贞年纪明明还这么小,做她女儿完全做得,如今却只是一个小寡妇。
    “等以后……”
    “我程少胤不论富贵还是贫穷绝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
    沈春红的话还没有说完,程少胤的声音忽然就从后面传出来,他的语气有些深沉,十分认真。
    周贞皱了皱眉,没将这话当真,会不会抛弃,要看事实究竟怎么样而不是靠说的,前世他为了自己的前程抛弃了她,休书是他的笔迹,那位高高在上的小姐说的话也不会有假,皇上赐的婚,这样的慌谁敢撒?
    程少胤走了过来,将纸笔递给周贞,并认真地说道,“我绝不会抛弃自己的妻子。”
    他的眼睛也是直直地看着周贞,打从心底里不想在她的印象里,他程少胤会是一个抛弃自己妻子的不良人。
    周贞低着头开始写药方,她没掩饰自己的字迹,反正别人就算问周子良她怎么识字的,周子良为了面子也会扯点什么出来,何况她说过自己向游医学过点东西,这点东西也不想遮遮掩掩的,没人会细究一个从小长在青山村的农女为何会这些。
    程少胤在旁边看,周贞写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很是秀气,竟是习的很好,不由有些疑惑,但更令他疑惑的是,这字迹,他看着十分眼熟,竟是十分像他的字迹。
    他初学时,学的就是簪花小楷,只是后来才学的颜体,这簪花小楷便极像自己初学时的模样,一些勾画的小细节极像。
    周贞没注意到他盯着自己的字看,利落地写完了药方,递给沈春红和李大牛。
    “贞儿,婶和叔都谢谢你,要是婶怀上孩子了,婶一定给你送锦旗!”沈春红特别高兴,好像现在就怀上孩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