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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306章

      她一时不知道六王爷是认错了还是在帮云妃,只能委婉的提醒再仔细看看。
    一想到自己辛苦计划这么久,就要因为这个“程咬金”的出现而泡汤,惠妃都快把手里的帕子撕烂了。
    心里翻江倒海,面上还要装作看戏的模样,惠妃有多抓狂可想而知。
    皇后一听六王爷这么说,本来还想借着此事好好治一治云妃,整顿一番后宫,但她知道,机会已经错失了,如果她再继续追究,就是不给皇上面子。
    看皇上的神情就知道,他很满意现在的情况。
    皇上听完后,问跪在地上的郑之南道:“六王爷说的对吗?这帕子是巧儿给你的生辰礼物吗?”
    郑之南知道这个时候不接六王爷的话茬只有死路一条,非常干脆的承认了,虽然他没想到李耀会为了这事撒谎,但总比坐以待毙等死要强,他选择相信李耀不是想让他死。
    “是的,的确是巧儿姐姐为奴才做的帕子。”只能说惠妃挑的颜色好,若是粉色或者红色,这谎话就行不通,但偏偏是蓝色,男人手里有一两条帕子并不是奇怪的事情,这蓝色和青竹都符合男生的喜好。。
    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沉默话少的王爷会说谎,还说的煞有其事,因此郑之南肯定了这谎言后,不知情的人便下意识听信了他的话。
    李掣本来就不相信这事儿是真的,听了李耀的话后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台阶,转过脸笑看皇后说:“皇后怎么看?”
    皇后哪里还敢说别的,立即识趣地说:“定然是那些爱嚼舌头根的宫人闲了故意生事,一会儿嫔妾就安排人将这后宫好好整顿一番,看来是误会云妃了,幸好有六王爷在。”语气淡淡的。
    皇后倒没有生气六王爷,更多的是觉得惠妃故意给她添麻烦,本以为是证据确凿的事情,结果弄的这么不着调,皇帝若是追究起来,肯定说她管理后宫不严,让人这么乱传话,还大动干戈的将这么多人都弄来了。
    皇后知道这里面惠妃有出手,但并不知道帕子是惠妃找人做出来的,心里因此发牢骚,明明是沅妃身边的丫鬟给做的,却偏说是云妃的,若不是,六王爷怎么会为这小小的太监说话?
    六王爷总不能特意去帮云妃?俩人八竿子打不到的关系,顶多都在如月宫住过,可云妃去之前,六王爷就出宫建府了。
    所以除了一手策划此事的惠妃外,所有人都信了。
    只是苦了那个被惠妃的人收买,帮忙促成这件事的太监。
    但那太监也不敢说不是他故意惹事生非,是惠妃指示他这么做的,指认惠妃只会让他更苦不堪言,只好吃了这“哑巴亏”,挨个50板子,不然还有可能掉脑袋,自然是嘴巴闭得紧紧的,对谁都好。
    李掣看皇后让不少人都退下后,问李耀说:“这是你在如月宫时伺候你和沅妃的太监?”
    李耀恭敬地回答道:“是。”
    “他伺候的可好?”
    李耀道:“十分尽心。”
    李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说:“既然这样,念在他陪你在如月宫那么多年,不若直接赐你做贴身侍从。”发生这件事,不管是真是假,李掣都绝不会允许一个与云妃传过谣言的太监留在这皇宫里,但他更不能处死郑之南,处死了仿佛就坐实了他与云妃的事情,因此,看似是为了李耀特意赐给他,其实是他不想再看到这个太监罢了。
    李耀弯腰低头谢恩时,轻轻勾起了嘴角,“谢父皇。”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神情。
    当听到自己被赐给了李耀当侍从,郑之南整个人都有些恍惚,还有压抑着的兴奋。
    他兴奋是因为……可以出宫了。
    不用再在这宫里胆颤心惊的生活,怎能不叫人高兴?
    更不用被这些宫里的女人当成靶子。
    六王爷念着从前的情分,只要自己干事麻利,绝不会随意的打骂责罚,这是天大的好事,虽然李掣其实只是不想看到他在后宫里碍他的眼罢了,但总归对他这个小太监来说,是极好极好的事情。
    等事情尘埃落定后,皇后看着皇帝带着一脸委屈的云妃离开,她挥退了除了惠妃以外的所有人。
    惠妃自然不能把这件事是假的告诉皇后,不然就会知道,她被她当成了枪,所以惠妃也只能吃了这苦果,被皇后狠狠训斥了一番。
    郑之南收拾包袱出宫的路上,跟随在六王爷身后,出了宫门,李耀与二王爷分开。
    李耀坐进等在宫外的马车上,郑之南乖觉的拎着包袱跟在马车的左边。
    却发现马车过了好一会儿还没有动,就在他奇怪的时候,李耀的声音从马车里传出来。
    “还不上来?”语气沉沉,没有了在皇帝面前的木讷。
    郑之南看一眼初唐,初唐示意郑之南上马车,同时帮郑之南接过包袱。
    郑之南说了谢谢,爬上了马车,来到了马车内。
    李耀坐在马车上,郑之南进去后坐在他的右手边的位置上,语气恭敬地对李耀说:“王爷有什么事情要吩咐奴才?”
    李耀说:“把衣服解开。”
    郑之南张开嘴啊了一声,疑惑的看向李耀。
    李耀的神情并不是在开玩笑,郑之南只好按照他的吩咐开始解衣服扣子。
    衣服解开后,李耀让郑之南靠近他。
    郑之南跪到李耀的面前,低垂着头等待吩咐。
    当他的下巴被抬起来,被迫与李耀对视后,郑之南才知道为什么李耀让他把衣服解开。
    李耀抬起他的下巴后,松开手去拉他的衣服,胸口暴露在空气中,借着马车窗口的光,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胸口一片白皙。
    虽然事情过去挺久了,但李耀还是想亲眼看看才放心,他伸手去摸郑之南的胸膛。
    并不带情欲色彩,抚摸也不过是想要确认这胸口的伤已经好全。
    但郑之南的身体还是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瑟缩一下。
    李耀收回手,看着郑之南的眼睛说:“疼吗?”
    郑之南摇摇头开始扣扣子,一边扣一边说:“谢谢王爷那次出手帮忙,这里早就不痛了。”若不是当时李耀将三王爷拉走,郑之南知道自己免不了还得再吃一番苦头。
    其实这么多年了,郑之南早就发现了,李耀看似少言寡语,实则心细如发,虽然两年没有正经的交流过,但他知道,李耀肯定还记着当初他们在一起生活的情分。
    当初的如月宫,只剩下他和他了。
    第287章
    等郑之南准备扣上最后两粒扣子的时候, 李耀轻轻拂开他的手, 亲自将那两粒扣子扣上,最后拉起他, 让他重新坐回旁边的位置上, 沉默却温柔。
    那温柔不仔细察觉, 根本注意不到,首先就要被他冷淡的神情击退,还如何去感受那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李耀没有看他, 但问了一句:“这两年你在宫里……”只是话说到这里就顿住了,似是不知道从哪里说起,又该说什么。
    郑之南听到李耀说从前旧事,心里稍微松散了一些,知道李耀都还记得, 也念着往昔, 未来的日子定然比在宫里放松许多, 不用那么绷着。
    郑之南道:“奴才这两年在宫里一向都好,不知王爷近来安否?”
    李耀听到这话, 格外的沉默, 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两年最惦念的人便是如月宫里的郑之南。
    他知道他的全名,从前也会在私下里无人时叫他的全名, 虽然他经常告诉他, 不要叫全名, 怕因为他的名字而牵累他这个皇子, 甚至是他的母亲沅妃。
    他对外面的人表演木讷老实,只有在郑之南面前时,才会偶尔松懈一下,所以听到这话后会故意逗他。
    “我就叫,我不怕,我喜欢叫你的名字,郑之南。”李耀和郑之南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从不自称“本王”或者“本殿下”,都是说“我”。
    郑之南生怕被旁人听到他叫他的全名,会声音低低的带着哀求说:“哥哥,我叫你哥哥,这样可以吗?”
    这一招的确管用,因为李耀自知道他比郑之南大两岁后,就撺掇郑之南叫他哥哥,只是郑之南碍于身份有别,从不会做逾越的事情,郑之南这个人很有趣,该圆滑的时候圆滑,该古板的时候古板,这种乱叫皇子哥哥的行为,一旦被发现开始会掉脑袋的,所以郑之南那个时候怎么也不愿意叫想当人哥哥的六皇子为哥哥。
    但现在这种情况,他叫他的全名,他害怕出事,只能妥协,叫他哥哥,企图让他不再故意招惹。
    也就在这种时候,比较一下是继续叫全名,还是哄李耀开心叫他哥哥,郑之南自然是面对高大的李耀垂着首乖乖的叫一声哥哥。
    李耀听到郑之南的话,眼神得意,虽然垂着首的郑之南并不能看到。
    李耀说:“我没听清,你再叫一次。”
    “哥哥。”清雅平静的嗓音,每叫一次哥哥,李耀的心便比之前更柔软一些。
    李耀伸出手对郑之南说:“过来,今天的字还没有练。”然后看着郑之南把手放在他的手上,他则紧紧握住,拉着他到书桌后面,手把手教他练字,故意找一些笔画繁复的字给他练,不这样的话,他就没机会握住他的手。
    简单的字,郑之南自己就可以写的很好。
    因为李耀就算是练字的态度也很严肃,郑之南从未想过,这手把手里有什么私心,只觉得,六皇子是个极好极好的人,虽然爱捉弄他。
    有很多小心思,李耀从不说,郑之南也从不知晓这其中的温暖。
    回到晋王府,李耀先下马车,没和郑之南多说什么就进了府,等郑之南下了马车后,管家亲自领着他,将他安排好住处,同时让他以后在李耀的书房当差。
    这份工作对于郑之南来说,再轻松不过,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待在有书的地方,之前知道宫里有藏书阁,就极其羡慕在藏书阁当差的太监,那也是他在宫里唯一想待的地方,觉得会很安逸,也能远离是非。
    现在记起现代的一些东西后,郑之南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向往去藏书阁,大概是想起了上学时,自己的一个梦想,那就是去当图书管理员。
    藏书阁的太监和图书管理员也没什么差别了。
    想到这里,晚上睡在床上的时候,郑之南忍不住笑了。
    虽然是第一次来王府,但那一晚,是郑之南这十年来,睡得最踏实的一晚,什么都不用想,也不用时刻紧绷着情绪,整个人都很放松。
    他甚至还做了一个梦。
    当梦醒后,郑之南认为自己应该是个穿越者。
    因为那个梦是完完全全的现代社会。
    在梦里他和他最好的朋友走在去学校的路上,他们都穿着宽大的运动校服,凤君手里拿着一盒还没喝完的酸奶,因为听到他讲得一个笑话,忍不住笑起来。
    可能是面包吃多了,凤君把酸奶递给郑之南。
    “我实在喝不下了,之南,你帮我喝了吧。”凤君本来走的比郑之南快,但因为喝不完酸奶,为了让郑之南帮他喝,已经站在了原地等着郑之南走过来。
    郑之南二话没说,甚至习以为常的接过酸奶,笑着说:“知道啦,不会浪费掉的。”
    凤君看郑之南接住酸奶后,伸出手勾住他的脖子说:“我就知道你最够意思!”
    凤君的全名叫林凤君,一般人知道凤君的名字时都会觉得,凤君这两个字也太像是女孩子的名字了。
    最初郑之南也不理解,为什么要这样叫,还是凤君跟他解释了,郑之南才知道。
    因为凤君生下来时身体就不大好,加上又是家里的小儿子,起名字就很慎重,特意请了算命先生,算命的说凤君命中有劫,才给起了一个女孩的名字,这样容易养活。
    在不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郑之南还会开一开凤君的玩笑,说他是个姑娘,后来知道了这件事,郑之南再没用名字开过凤君的玩笑。
    梦醒后,郑之南的心情比昨晚还要开心。
    因为梦里他和凤君还在上初中,所以郑之南并没有想起来,他最好的朋友已经离开了他,他开心是因为想起了更多关于现代的记忆,还记起了朋友的名字。
    已经把自己当成穿越者的郑之南睡醒后许了一个愿,他想,虽然我不知道什么原因离开了原来的世界,但希望我的朋友能长命百岁,永远快乐。
    郑之南来到王府后,每日就做着侍书该做的工作,这份工作并不忙,除了李耀和他府上的先生还有门客谈诗论文的时候忙碌一些,其他的时候很清闲。
    李耀和门客们从来不谈论实事,都是一些风花雪月和诗文,要么就是抚琴弄剑,和寻常的富贵子弟没有什么不同。
    郑之南对于李耀的不务正业并没有什么想法,毕竟已经立储,李耀太上进对上头的太子可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郑之南挺乐意看到李耀“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当夏天来临时,新一届的秀女被接到了宫里,郑之南听“同事”们议论,才知道,这次的秀女有一部分是为适龄的王爷和皇子们选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