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1章

      不然,他怎么敢?
    雷翊看到郑之南冷漠的眼神,这又让他想起来那天早上,第一次见到这样眼神时的感觉。
    像有羽毛轻轻搔弄他的心房,当时让他新奇又觉得有趣可爱。
    但现在,却多了一丝丝不悦。
    因为他一点点吃味儿的神情都没有,冷冷的,就像一座海上冰山,不管波澜万丈还是暗潮汹涌,他都可以随波逐流,无欲无求。
    明明头发湿漉漉的,衣服也有水迹,很狼狈,眼神却透着决绝和冷淡,还有一股要命的冷艳。
    雷翊想到这里,烦躁的直接把赵若岳推到一边儿。
    “你发什么疯?”
    赵若岳知道雷翊会发飙,但他以为会是对郑之南,却没想到是对自己。
    他怔在原地,忽然有些不知所措。
    他伸出手想去拉雷翊的手,雷翊直接走到郑之南面前,顺了下他的刘海说:“怎么搞得浑身是水?”其实雷翊猜得到,但他还是想问一句。
    郑之南抱着臂,似笑非笑地看一眼旁边的赵若岳对雷翊说:“你问他,别问我,我去换衣服。”说完,转身离开。
    在郑之南的眼里,赵若岳他根本没放在眼里,他最关注的就是雷翊,其他人,他没兴趣。
    雷翊,才是他的攻略对象。
    等郑之南潇潇洒洒转身离开后,赵若岳还没回过神。
    不是说这人已经被雷翊打发了吗?
    为什么他敢这么跟雷翊说话?
    为什么被教训的那个人是他,而那个家伙却可以旁若无人的离开?
    赵若岳有不祥的预感,他甚至都没勇气去问为什么。
    雷翊理都没理赵若岳,跟在郑之南离开的方向追随而去。
    看到雷翊要走,赵若岳才叫了一声。
    “翊哥!”
    雷翊头都没回地对他甩出来一句:“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爱挑事儿的人。”剩下的话,雷翊知道,他不说,赵若岳也明白该怎么做。
    赵若岳一直以来就是个非常会看眼色的人,也明白有些事情不能做。
    但他不知道,只是收拾一个已经被厌弃的旧情人而已,有必要这么对他吗?
    他难道不如那个老男人吗?
    赵若岳比郑之南小五六岁,在他眼里,郑之南就是个被玩腻了的老男人,哪里比得上他年轻青春。
    赵若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输。
    但他明白一点,雷翊已经不喜欢他了。
    呵呵。
    当赵若岳被送出去的时候,郑之南从行李箱里拿了一套衣服出来,然后脱光身上的衣服去了浴室。
    他现在身上头发上都是柠檬水的微酸味道。
    虽然不难闻,但让郑之南非常难受。
    雷翊进来的时候,郑之南刚把浴室的门合上,随后从里面传来水流的哗啦啦的声音。
    雷翊脱掉外套,摸了摸下巴,侧躺在床上,看着浴室磨砂玻璃映衬出来的侧影对郑之南说:“你没事儿吧?我刚刚看到你的脸有些红。”
    虽然耳边都是哗啦啦的水声,但郑之南还是听到了雷翊的话,他下意识伸出手去摸自己的脸颊。
    赵若岳打的是左脸,刚刚还不觉得,现在火辣辣的有些胀疼。
    郑之南没说话。
    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没事儿,显得太冷情,说有事儿又显得太腻歪,仿佛在抱屈一样。
    雷翊倒没想那么多,他慢慢平躺在床上,鞋子衣服都没脱,看着天花板,想着郑之南兴许脸上没说话,心里正在吃味儿,想到这里,雷翊忍不住翘起了嘴角。
    等郑之南洗完澡,雷翊立即从床上坐起来,起身走过去看他的脸颊。
    刚刚还是一点点红肿,但现在已经肿的老高了,五个手指印非常明显。
    雷翊抬起郑之南下巴的时候,郑之南没有躲,他其实下意识想躲,但是想到系统曾经说过的话,他忍耐住了。
    他这一脸别扭的模样,微微垂着眸,不看雷翊,但那轻轻眨动的睫毛就像是扫到了雷翊的心肝上,痒痒的,让他的怜惜越来越浓,他伸出手将头发还湿淋淋的郑之南抱在了怀里。
    他语气轻柔地说:“怎么肿这么狠了,我刚刚让人去买药了,一会儿我亲自给你擦,那个不识相的家伙我已经让人送走了,你别生气。”
    郑之南的气已经在踹了赵若岳几脚的时候出完了,他这会儿早不气了。
    他靠在雷翊的怀里不言不语。
    不言不语的郑之南乖乖的被雷翊抱着,雷翊的心早就融化了,垂首去亲郑之南的颈脖,耳朵,小心翼翼不去碰到他受伤的侧脸。
    “我的心肝儿啊,你怎么这么让我喜欢呢?”雷翊说完这句话,再也忍耐不住,挑起郑之南的下巴,吻住那微红的唇,柔软甜蜜,带着一种让人心醉的芬芳。
    而郑之南因为雷翊的那一句“心肝儿”身体一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给恶心的。
    雷翊看到郑之南脸上的嫌弃,松开他,笑出了声。
    他能看出来,郑之南是不喜欢这么叫他。
    为什么明明是同一个人,第一个让人嫌弃,第二个干什么都觉得可爱,想太阳呢?
    明明是一样的眉眼,一样的皮囊,却有着完全两个极端的性格。
    雷翊越想越爱,用鼻子蹭了蹭郑之南没有受伤的右脸,然后将其拦腰抱起,不顾他头发还湿着,将人放在了床上,然后开始解扣子。
    郑之南忍耐住想踹飞一脸猴急的雷翊,告诉自己,不要冲动,不要发飙,这是你的任务对象,你要对他和颜悦色,不是骂骂咧咧和殴打。
    作者有话要说:
    郑之南:很丧。
    第13章
    郑之南没有踹,他把手上的毛巾扔到雷翊的脸上,刚好把他的头盖了起来,趁他拽毛巾的时候从床上坐起来,语气不疾不徐地道:“我现在脑子还有点乱,且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你这样,给我的感官很不好。”虽然是埋怨之词,却没有埋怨之意,倒有点娇蛮的味道来,语气清冷中带着勾人。
    天知道,一个人怎么可以将娇蛮和清冷这两种气质糅合的如此完美。
    如果郑之南不说这样的话,雷翊可能真的就直接来了,但郑之南既然这么说了,而且他说话的时候明明是风轻云淡的眼神,却总给他一种勾人于无形的感觉,让雷翊觉得,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想答应。
    闻言,立即拽下毛巾走过去,单膝跪在床上主动给郑之南擦毛巾,然后说:“我来给你擦,一会儿等药送来了,我给你敷。”殷勤的不得了,和初见时掐着人家脖子的形象,判若两人啊。
    郑之南觉得,只要不是做床上那点事儿,雷翊还是挺正常的。
    只是这一涉及到床上那点事儿,整个人都没法子看了。
    好在还能听懂人话,郑之南稳住雷翊后,没有拒绝他的殷勤,任他擦头,心里想着一会儿该怎么应对。
    虽然对床上那点事郑之南已经看淡了,但也不能那么随意的就让雷翊顺了心意,好歹要多吊一会儿,毕竟有句话说的好,越得不到才越珍惜和在意,得到了虽然不一定不会在意,但概率上是要比没得到来的高出许多。
    就在郑之南垂眸想事情的时候,雷翊说话了。
    他语气平静地说:“刚刚那个人,你不要多想。”
    听到雷翊的话,郑之南在心里冷笑了下,当时宋二把他拉上车的时候,就对他说了,雷翊最近找了新人,刚刚那个人那么嚣张,大抵就是宋二说的那个新人了吧。
    论长相其实不如原主长得好看,当然也不丑,放在人群里绝对也是亮眼出众的那个,但珠玉在前,他还是稍逊一些,但却胜在有一种青春张扬在里面,原主之前的眼神里有没有,郑之南不知道,但他照镜子的时候,只看得到死水一般的无波无澜。
    郑之南垂眸看自己的手指,刚洗过,骨节分明,素白如玉,这是一双足以当手模的手,如玉般精致美好。
    郑之南看着手对雷翊说:“多想什么?”
    雷翊轻咳了一声说:“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他在你面前碍眼,自有他受的。”
    这就是人啊,之前可能还抱着人家卿卿我我,这会儿遇到了更感兴趣的人立即就说是不相干的人。
    虽然刚刚他气对方无缘无故找事儿,可此时听了雷翊的话,他又起了一丝怜悯之心,不过又觉得自己这怜悯太多余,都是被作者笔下操控的纸片人而已,自己还在泥沼里,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其他纸片人。
    那就是人家的命运线,而现在,他也在走他的命运线。
    因为是短发,等药送过来的时候,头发已经半干。
    雷翊去拿药的时候,郑之南起身去沙发上坐着。
    他不想继续和雷翊坐在床上,总觉得继续坐在床上,下一秒就有可能被推倒。
    仿佛坐在沙发上就免去了被推倒的可能似的。
    雷翊拿过手下买来的药,看到郑之南坐到了沙发上,狡黠的神情一闪而过,仿佛洞悉一切,但他并没有多说什么,装作无事的样子正正经经的坐到郑之南旁边,拿过他靠在自己的腿上,亲自给他上药。
    药是好药,涂在脸上很清凉。
    郑之南不想看雷翊,靠在雷翊的腿上后就闭上了眼。
    郑之南以为坐在沙发上就不会被推倒,却忘了,这酒红色的真皮沙发更加衬的他肤白貌美,颈脖如羊脂玉雕刻而成,让人想要细细把玩抚摸,这白皙的皮肤配上红润的唇更是吸引人,轻颤带着隐忍的睫毛……
    无不叫人心醉神迷。
    雷翊给郑之南擦完药后还细心的伸出手当扇子给药扇风,想让郑之南脸上的药干得快一点,也就是在这个时候,雷翊顺手把沙发旁边桌子上的音乐播放机打开,轻缓富有情调的音乐响彻在这宽敞却仍让郑之南觉得逼人的房间里。
    随着音乐的流淌,郑之南脸上的透明药膏已经挥发干透,雷翊看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的郑之南,伸出手去揉捏那柔软的耳垂,另一支手顺了顺他额前的发丝。
    不知道是不是雷翊的错觉,他总觉得,再次出现的第二人格,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反应激烈,脸上也没有之前常有的恶心和嫌弃。
    平静了许多,虽然还是很抗拒他的靠近,可却更让人心痒痒了。
    乖了很多。
    就像现在,对于他的抚摸和碰触,他也没有激烈的推开或者挥拳。
    想到这里,雷翊抱起郑之南,这个动作很大,郑之南睁开眼看向雷翊,他眼里有迷茫。
    刚刚擦药那会儿很安静,他的确有些想睡觉,也的确眯了一会儿,所以这会儿有些迷茫。
    雷翊看着那迷茫的神情渐渐清明,仿佛一块有水珠的镜面被擦干净,他甚至能在那黑眼珠上看到他的模样。
    他喜欢这感觉,他喜欢他的眼中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