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汇合国家队
刷!
卡尔德隆在外线命中了一记三分,这边雷阿伦毫不示弱,在卫志明被包夹下,雷阿伦站了出来,他突破急停跳投得手,让卫志明轻松不少。
尼克斯太强了,他们最强一点不是卡梅隆-安东尼,而是卡尔德隆,卡尔德隆阅读比赛的能力以及传球的精准度实在是太致命了,雄鹿的球员根本就防不住这样的进攻。
炮轰战术再现联盟,可惜的是,除了卫志明,其他的球员或者球迷是感受不到了。
纳什版的卡尔德隆...
“不就是对攻么,你们的进攻厉害,我们也不弱!”卫志明眼眸撇了一下卡尔德隆,卡尔德隆身材消瘦,就算他是纳什版,也解决不了他防守差的问题。
纳什的防守也不怎么样,但是纳什可以用进攻还回来。
雄鹿的普林斯顿战术vs尼克斯的炮轰战术。
这是一场最华丽的进攻对轰,以卫志明为轴心的和以卡尔德隆为发动机的两只球队,在空间中开启了一场绚丽、让人热血沸腾的对轰比赛,如果这一场比赛放在外面,绝对是一场绝世大战。
两队的比分不差上下,而且因为两只球队都有强力的得分手,所以两只球队的得分方式什么都有。
尼克斯的巅峰安东尼和雄鹿的巅峰雷阿伦,两人都是全能型的球员,安东尼更加倾向于低位背打,而雷阿伦更倾向于跳投。
千万不要以为雷阿伦只是一个三分射手,雷阿伦年轻的时候可是一个全能战士,他也是属于那种在天上飞来飞去的球员,有人称他为乔丹的接班人,季后赛单场51分说明了雷阿伦的得分能力。
当年联盟鼎盛,得分后卫球员层出不穷,那个时候不仅有麦迪,科比,艾弗森,卡特,还有雷阿伦,韦德等一众球员,巅峰的雷阿伦丝毫不逊色巅峰安东尼。
雄鹿再加上一个超级巨星卫志明,他们在进攻方面完全不逊色尼克斯。
第一节,雄鹿领先尼克斯2分,双方球队在第一节打出了极限攻击波,两只球队的比分是45-43.
这样的比分简直是历史第一啊,如果在现实中,联盟早就爆炸了,毕竟两只对轰的球队,谁也防不住谁。
有卡尔德隆在,尼克斯的进攻便是行云流水,球员跑位默契,而雄鹿有卫志明在,加上一个巅峰雷阿伦,他们的普林斯顿战术丝毫不弱于尼克斯的炮轰。
两只球队第一节一共轰下了88分,堪比有些球队四节比赛拿下的分数。
第一节休息的时候,两只队伍都没有换人,似乎空间中的球员虽然智商什么的提升很多,但是距离和现实中比,还差一些。
这一丝的差距,便是卫志明击破尼克斯的契机,尼克斯的对轰很强,好在雄鹿内线是卫志明坐镇的,对比起一个力量加强版的波尔津吉斯,卫志明可以轻松的撸爆他。
一个好的内线,是所有球队都需要的,一个好的内线,可以提升一个球队的防守强度,而正因为雄鹿有卫志明,他虽然依旧阻止不了尼克斯得分,但是他能限制。
卫志明能限制的这一点,便足够了,雄鹿在进攻端丝毫不亚于炮轰的尼克斯,这样一正一负,雄鹿便可以领先尼克斯一点。
别看这一点点,这边足够赢下比赛,多少比赛出现了绝杀和反绝杀的,只要雄鹿能领先尼克斯一分,那也是赢。
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战,巅峰雷阿伦的强出乎卫志明的意料,卫志明忽然有些心动,如果现实中他去撸来一个超级巨星或者是自己加入一个超级巨星球队,那么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如此的轻松?
只是,如果换球队的话,这种做法太不仁义了,不换球队的话,卫志明不知道能不能将超级巨星球员给弄来。
今年夏天超级巨星可没有几个,最强的还是詹姆斯,但是詹姆斯已经帮助骑士夺冠了,他不可能离开骑士,然后加入雄鹿的。
而西部有一个杜兰特,杜威二少两人关系这么好,他估计也不会来到雄鹿的。
不过,卫志明倒是不用太担心,自己有诸佛龙象的任务,这个任务会让自己的能力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上涨,到时候自己完全可以1打5.
第二节,依旧是对轰大战,卫志明频频的轰炸篮筐,雷阿伦的三分远射,再加上其他球员时不时的来一个,雄鹿依旧保持微弱的领先优势。
尼克斯真的不好对付,这一切的改变就是因为纳什版的卡尔德隆,毕竟连续两届mvp的球员,不是开玩笑的。
因为这一次的比赛中,双方的主教练都没有换人,所以,两队的得分都高的吓人,中场比赛结束,雄鹿对阵尼克斯是79-75,雄鹿领先四分。
半场将近八十分,这尼玛的全场要过150分么?
卫志明看到比分之后,也被吓了一跳,这么高的比分,真的好么?
从这一场比赛看来,空间的难度在增加,好在自己球队的队员实力也在增加,不然自己就完蛋了。
因为尼克斯球队不懂得变通,所以,纵然他们有华丽的炮轰,也没有轰过普林斯顿的雄鹿。
雄鹿最终以144-137大比分击败尼克斯,两队得分都上了130+的大关,这是一场极限对轰的比赛,如果放在现实中,那绝对是视觉盛宴。
卫志明看着比赛结束之后,一脸垂头丧气的尼克斯队,心中略微的感叹,这比赛越来越难了,这只不过是无限救赎路东部霸主的第五关而已,卫志明真的想不到,如果到了第十几关,甚至第二十多关,那这个任务的难度会如何。
“任务目标完成——心值+1,目前心值为9.”
卫志明舒一口气,他回到更衣室,然后等待自己被传送回去。
“这种眩晕感,我再也不想体会了。”卫志明睁开眼睛,看着自己墙上的钟表,忍不住的皱眉,每一次的传送进去或者传送出来,他的脑袋都会出现阵阵的眩晕感,这个感觉太不爽了。
“应该出去走走了,我在家里已经憋了将近一个月了,估计...国家队那里都急了吧。”
卫志明从五月底回来,一直没有怎么出门,他每天就是陪陪父母,看看比赛,去空间打打球,现在已经接近6月底了,国家队那边估计已经着急了。
里约奥运会会在八月份举行,现在都快七月份了,如果卫志明再不去,估计姚明都压不下去了,毕竟卫志明是答应了他们。
卫志明是可以不把里约奥运会当回事的,但是别人不是啊,那些蓝鞋的官员们,早就不耐烦了,如果不是姚明在那里压着,估计直接能杀到卫志明的家里。
篮球不是一个人的运动,蓝鞋的人又不懂一个超级巨星的威力,他们只知道,卫志明不来训练,他是懒。
好在,他们还有点智商,没有直接找卫志明,而是委婉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就是让卫志明早点的去训练,去磨合战术。
卫志明已经在家中休息了一个月,自然不能在拖了,毕竟八月份里约奥运会就开始了,而七月份男篮还有赛前热身赛,卫志明都要参加的。
当然,奥运会的热身赛不仅仅七月份有,事实上自从五月份开始,中国男篮的热身赛就开始了,五月份中国男篮会和澳大利亚明星队热身三场,6月份对手是:拉脱维亚队、美国大学队、美新西兰队。
而到了七月份,中国男篮还有很多热身赛,比如7月5日:中国vs尼日利亚7月6日:中国vs法国7月8日:中国vs阿根廷。
7月12日:中国vs法国,7月15日:中国vs黑山,7月16日:中国vs德国,7月17日:中国vs法国,7月25日和27日,美国vs中国等。
热身赛。。。卫志明的嘴唇动了动,打了这个久的空间,还就没有虐活人了,他准备去热身赛上装装逼。
卫志明准备加入蓝鞋,这个他把这个消息告诉姚明,姚明乐坏了,他立刻给男篮教练宫鲁鸣说了声,宫老师十分的兴奋,他立刻开始懵懂卫志明的到来。
有一个超级巨星的球队和没有超级巨星的球队完全是两个球队,有姚明的男篮,在08年奥运会打破历史,成为世界前八强。而没有姚明的男篮,在12年伦敦奥运会的时候,直接五连败gg回家去。
况且,姚明虽然强悍,但是他没有卫志明凶残,卫志明可是在nba创造了多项记录的中国人,他在季后赛得分直接超越乔丹,他在和骑士对抗的时候,数据都比詹姆斯好不知多少。如果说卫志明现在是联盟第一人,没有人会反驳的。
卫志明太强了,宫鲁鸣感觉,给他一个卫志明,他能杠美国的梦之队,更不要说还有一个在nba打的还算不错的易建联。
这一届的男篮,绝对能打出最好的成绩!
宫鲁鸣立刻期待卫志明的到来,而卫志明也在六月的最后一天离开家里,前往北京和男篮汇合。
卫志明是最大牌,为了迎接卫志明的到来,蓝鞋居然给卫志明定做标牌,甚至还让男篮所有的球员前往五棵松体育馆,迎接卫志明。
卫志明都不知道他有这么吃香,他在告别父母之后,便和姚明一起坐上了飞机,前往北京。
......
北京飞机场,因为卫志明在nba表现的太过于强势,中国的媒体自然着重的报道卫志明,不过之前卫志明一直在家里,拒绝媒体什么的,倒是不太热闹,而现在卫志明要去参加男篮,一时间,关于卫志明的集锦什么的,立刻出现在热搜上。
卫志明是中国第一个在nba有如此巨大成就的球员,就算他的前辈姚明,都没有卫志明这般凶残。
卫志明没什么硬性荣耀,但是他有吓死人的数据,比如单节得分记录,一分钟29分,季后赛单场得分记录保持着,常规赛场均接近三双等等,而且他在nba的表现,可以说,他是联盟的第一人,真正的第一人。
因为,让卫志明决定去男篮汇合的时候,所有跟体育有关的网站,全部被卫志明给刷屏了。
当卫志明从飞机下去的时候,他被眼前的景象给惊呆了,飞机外边接待卫志明的球迷,围了好几圈,这还是有警察在维持秩序,如果没有警察,那估计飞机场被围满了。
“我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卫志明喃喃道,他在美国可没有见到如此盛大的场景,而他从美国回来,因为低调,也没有这么盛大的场景。
姚明先走下飞机,他听到卫志明的话,顿时笑了:“你认为呢?”
卫志明不由的耸了耸肩,他感觉自己的人气会很高,但是没想到居然这么高。
远处的球迷看到卫志明之后,顿时兴奋了,他们大声的呼叫卫志明的名字,卫志明看到这一幕,感觉自己跟韩流的明星一样。
呸,自己怎么能这么想?
卫志明狠狠的鄙视自己,韩流明星除了卖脸之外,只能卖肉了,而自己是靠真实的本事,那自己和韩国棒子比,那不是太丢自己人了。
卫志明微笑的和粉丝挥手,而有些女粉丝居然开始疯狂的尖叫,卫志明的脸蛋不错,他十分符合那些花痴的审美。
卫志明顿时被吓到了,随后他立刻跟紧姚明,把自己藏在姚明身后。
嗯,卫志明身高211cm,姚明身高226cm,那么问题来了,姚明、卫志明和郭敬明,这三明能否组成三角形?
还好周围有警察,卫志明才不至于被这些粉丝给撕了,卫志明和姚明离开飞机场之后,他便见到了一个官员,所谓蓝鞋的人。
这个官员倒是看起来挺精神的,一个合体的西装,方正脸,身材中等,他看到姚明和卫志明之后,脸上立刻露出笑容:“姚哥,明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