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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一百一十二章乌云踏雪

      李志常一笑,道:“你倒是个通透性子,对方术这些也不避讳,其实看在咱们有缘的份上,传你几手法术也没什么,只是我所会的,都要有根基才行,你年纪大了,资质也不好,要入道也不容易,而且耽搁你的富贵前程,不如我传你个吐气法门,虽然不能练出什么神通,但也能让你不至于将来被酒色掏空。”
    丁玉成道:“呼吸吐纳术么,这个我倒是不难获得,以前皇室收集过天下武学,编撰了一本《武经》,只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刊登天下,藏在翰林院中,我倒是见过一次。”
    李志常洒然一笑道:“这倒也是,你是翰林院的官,要找这些东西,还是很容易,只是一切神通,都根植于性命之道,你只想着神通威力,却是舍本逐末,若是你能通晓经义,精研学问有些东西不用我说,你将来也会明白。最高明的修炼,释道儒三家的经典,其实都说得明明白白,你如今身处翰林,其实应当珍惜这份差事,利用其中的资源。”
    李志常看丁玉成还算顺眼,觉得对方少年心性,虽然跳脱了一些,至少还算是不失天真,身体资质固然很差,不适合仙佛两道,但若能读书名义,将来成就依旧未足限量。
    当初黄裳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只因为编修道藏,才领悟出至高至妙的武学道理,作出九阴真经这旷古奇书。
    其实世间顶尖的道理,都已经给写得明明白白,但平常又有几个有那份耐心,毅力投身于枯燥的经典之中。
    李志常能有今日成就固然跟他遭遇密不可分,但是若不是从小入道,精读释道儒三家经典,亦不能总有领悟,和自身修行相互印证。
    其实光教修行法门,在李志常看来不算是真正在培养传人,还需要让传人领会前贤经典的大义,才能为其打下牢固的基础,培养出和自身理念统一,能够承接道统的真传。
    在这方面,唯一令他满意的,唯有秦梦瑶一人而已。
    丁玉成却没把李志常的话放在心里,他是个求快活的,却不是个求长生的。
    若不是到了风烛残年,真在少年时代,风华正茂,又有几个会想到身后之事,毕竟那太过遥远了。
    数十年、上百年光阴,或许在李志常眼中,算不了多久,对于普通人而言,已经足够漫长,漫长到对生命的种种,都可能会产生厌倦。
    长生、长生,便是要打破一切束缚,勘破一切迷障。
    若真让一个普通人心性的人,让他活上几百年,不是性情缺陷,便是准备自杀了。
    丁玉成顾左右而言他道:“你到这京城来,有什么目的么,昨天夜里非要得罪梁连,他虽然不是好东西,可应该也不至于跟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做得那么绝,你就算是天人,到底还在人间。”
    李志常道:“你的确十分聪明,不过我要做的事,你还不知道为好,其实你何必来找我喝茶,吴筠都没有来找我,这才是他聪明的地方。”
    吴筠到底活了几十年,昨晚就发现李志常目的不简单了,所以他要做的,便是疏远就成,他身份在那里摆着,只要证明跟李志常没有什么关系,即使李志常真的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还不至于牵扯他。
    他也悄悄跟丁玉成说过,奈何这小子不听。
    这时候街上传来一阵吵闹的声音,只见到那大街上一匹黑马,昂首挺立,一群胡人围在中间。
    马背上一个年轻人,身着玄色华丽服饰,神情冷傲,坐下黑马,无一丝杂色,唯有马蹄雪白,打着响鼻,到时跟主人相得益彰。
    李志常瞥了一眼,就暗暗垂下眼帘,无常剑轻轻~颤抖,似乎极为兴奋,因为它闻到了玄阴黑煞之气的味道。
    比起那次那些小杂鱼,不要精纯太多,如果它变成一个人类孩童,现在一定在流口水。
    李志常轻轻抚~慰无常剑,心道:“这人似乎年纪不大,但是一声玄阴之黑煞气,几乎返璞归真,若不是无常剑近来吃了许多,感应灵敏,几乎我都发现不了。
    他心知来人必然是七杀魔宫的厉害人物,但绝不可能是黑山老妖。
    因为要是黑山老妖来了,只会轰轰烈烈,这方圆百里的人,都怕难逃一劫。
    他可是真正体会过大圣国师王菩萨经验的人物,深深明白,跨入了金仙层次,跟金仙以下的差别,甚至比仙凡之别还要来得大。
    金仙已经触及到了天地宇宙最深刻玄妙的道理。
    或者说站到了更高的维度,可以涉及到时空奥秘,即使他感受到了,也无法真正说出金仙的厉害处。
    要知道大圣国师王菩萨可是能够直面佛陀金身,一无所惧。
    这足以表明,即使佛陀相对于金仙而言,已经没有了绝对压倒性的优势,这是何等可怕。
    李志常并不为招惹上七杀魔宫而后悔,但也不会自我安慰,小觑黑山老妖的强大,反而能够更加正视。
    真正的强者不只会对弱者出手,更敢于对更强的亮剑。
    丁玉成好奇的伸出头打量,发现那些胡人围着黑马主人,同时前面还躺着一个他们的同伙。似乎是因为华服青年撞上了他们的同伴,所以准备找华服青年的麻烦,表情极为夸张,而且仗着人多势众,大有不会善罢甘休的架势。
    华服青年冷眼看着四周的胡人,刚才其中一个故意撞过来,其实到了闹市,速度不快,那人故意要撞过来,他可不会有什么避让。
    轻轻发力,将这自找死路的胡人,五脏六腑撞碎,当场就死透了。
    那些胡人都是他的同伴,这行胡人都是长久干讹人的勾当,却也没有想到刚才那轻轻一撞,同伴就断了气,自然更不会善罢甘休。
    更有人想,这下真死了,到时候分钱,少一个人,不由得更加积极。
    毕竟众目睽睽下,撞死了人,华服青年更不可能抵赖,看对方服饰,肯定是头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