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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四章何处英雄不杀人

      阿飞道:“为什么我们要出来喝酒。”
    李志常道:“因为麻烦。”
    阿飞道:“什么麻烦?”
    李志常道:“杀人的麻烦,你杀了人,自然有麻烦找上你。不是他杀你,就是你杀他。所以我一向不愿意杀人,可后来我发现不杀人也会有麻烦。”后面他就没有说了
    阿飞道:“那就把找麻烦的人都杀了。”
    他这话倒也干脆,李志常突然发现阿飞是一个很可爱的少年。尽管动不动就要杀人。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杀他,别人也要来杀你。古往今来九州地,何处英雄不杀人。李寻、欢道:“所以据传昔年盗帅楚留香生平从未杀过人,这样的人居然能在江湖中留下不朽的传奇,当真是难以想象。”盗帅楚留香的故事若是说起来,那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的,但前辈风、流光是想一想就叫人神往。
    李志常深深地看了李寻、欢一眼,道:“香帅固然没杀人很是难得,但是小李飞刀之下却从从没杀错一个人,那更是难得。”要让自己不杀人和要让自己不错杀人,都是英雄的境界,本没有高下。
    李志常一口酒闷了下去,叹息道:“我听说小李飞刀是天下第一刀,我自己也认为的我的剑是天下第一剑,可惜却错过了尝试一下小李飞刀的机会。”
    阿飞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我们现在成了朋友,成了朋友还能向对方出手么?阿飞你的剑很快,我生平从未见过比你更快的剑法,但是叫你现在对李道长出手,你愿意么?”
    阿飞心里虽然有点讨厌李志常先前削了他的风头,但要向李志常出手,却也不能。他心里想到:“这就是朋友么。”
    李志常摇头叹息道:“人生得到一个朋友固然难得,但得一个肝胆相照的对手更是难得。我现在突然后悔认识你了。”
    李寻、欢苦笑道:“我本就不是个适合做朋友的人,也许我早该死去,可惜上天却偏偏要我活着,还活了这么久?”
    这时候雪又下起来,马车却停了下来。阿飞道:“没想到这时候还有人堆雪人。”
    李寻、欢说道:“这不是雪人,是人。”
    李志常一道无形掌力用出,那雪人当即震开,雪开落下,露出一个人,是黑蛇!
    李寻、欢道:“麻烦来了。”
    李志常道:“我说了我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李兄我先走一步。”说着,李志常已经从车厢出去,他一溜烟已经到了雪地上,很快就消失不见,最厉害的是,那雪地上一步脚印也没有,这是踏雪无痕的轻功。
    他刚才才说了和李寻、欢是朋友,现在却见有麻烦就马上走掉。若是旁人一定会很生气可是李寻、欢却一点也不生气。李寻、欢一生从没遇到真正的对手,看了李志常刚才的轻功,笑道:“我本当他说是天下第一剑那是玩笑话,可见见着他这轻功,却一点也不觉得是开玩笑。”李志常甚至没出过剑,只露了一手轻功,就叫李寻、欢如此赞许,若是旁人一定会不赞同,只有他自己知道,有这一手功夫,用哪一种兵器就算不是天下第一,也很难把他排在天下第二。
    阿飞气道:“这人怎么这样,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么。”
    李寻、欢道:“阿飞,他哪里是怕麻烦,分明是想帮我们解决麻烦?”
    李志常离开了,雪还在下。当李寻、欢他们还在冰天雪地的时候,李志常已经到了一家酒馆。他一边吃菜,一边喝酒,十分享受,看起来不像是个帮别人解决麻烦的人。
    但是他对面却跪着个人。那人是个黄脸汉子,战战赫赫道:“道长我就已经把金丝甲给你了,你就放过我吧。”李志常的桌子上放着一件由用金线穿制而成的小马甲,这便是武林中的至宝金丝甲。黄脸汉子叫洪汉民,是先前客栈镖局里面的人,金丝甲就在他身上。这也是碧血双蛇要的宝物。
    酒馆里面的人,听到‘金丝甲’三个字,都不免呼吸急促几声。
    李志常笑道:“我又没拦着你,你要走自己走啊。还有这金丝甲是你自愿给我的对么。”
    洪汉民道:“对对对,是我自愿的。”
    李志常脸色一变道:“那你怎么还不走?你想我请你吃饭么。”
    “道长你把我的穴道解开吧。”黄脸汉子道。
    李志常一拍脑袋:“哦,原来你的穴道被我点了。”说着就要用没拿筷子的左手去解开他的穴道。
    这时候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送了酒菜过来。老板端着菜来到李志常身边,老板娘提着酒从他背后说道:“客官,你的酒来了。”
    但是突然一支枪头出现他右边。李志常头偏向的却是左边,这一枪出来时毫无征兆,离得又这么近,决难有人能够躲过。只是这一枪还是没有建功,不是被李志常躲了过去,而是被挡住了,被一只筷子抵住,然后再也没有能前进一分半分。
    用枪的人是酒馆老板,他借着送菜的机会走过来,枪头藏在身上,然后突然一枪用出,他这一枪已经练了二十年。无论是出手的速度还是角度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他没想到还是被李志常接住了,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是被李志常用一根筷子接住。
    同时李志常的另一只筷子也消失不见。
    他背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是酒馆老板的夫人的声音,她在李志常身后,用簪子想刺向李志常的后颈。她的手里还提着酒壶,她本来是来送酒的,李志常也知道,他脑后又没长眼睛,怎么知道她要偷袭她。
    他们夫妻二人曾经也是江湖中有名的高手,隐居在这里多年,本不该有人认识他们。李志常年纪不过二十岁上下,更不可能认识他们,怎么看来,像是提前有了防备。
    李志常笑道:“我总算知道人吃饭为什么要用筷子,因为它不光能用来吃饭,也能用来救命。”
    洪汉民想不通为什么李志常能知道老板娘偷袭他,他难道脑后还长了眼睛不成。他却不知道,李志常脑后没长眼睛,他却长了眼睛。李志常通过他的眼睛,将身后瞧得清清楚楚。
    那些酒馆的江湖中人本来蠢蠢欲动,看到李志常露出这一手,又都闷头吃饭喝酒。酒馆老板只觉那一根筷子传出一股吸力把他的枪头盒手紧紧粘住,再也分不开。同时一股内力沿着筷子与枪头传过来,他只好用自身内力相抗。不过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全身如坠火炉,最后瘫倒在地上。却是他全身功夫都给李志常废掉。
    这时候酒馆走进来一个青衣人。她格格笑起来,声音很是好听,动人心弦,荡人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