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16章

      左律师那天抽了根烟,幽幽如是劝道。
    【所以我觉得吧,像这种好人好事,你以后还是少做。毕竟被你救援的人……大概率是会非常想要‘以身相许’的。】
    纪锴汗颜。
    事实上确实如此。黎未都当年小渔船上被他拎起一只腿,最后赔上了一辈子。
    而那个左拥右抱的夜晚,第二天身边两个醒来的时候,也……唉。
    “你身材也真的太好了吧,”林宝妮在被子里摸啊摸,“躲什么呀?多摸两下又不会少块肉,我都给你睡了呢!唉,真是结婚结早了,后悔后悔太后悔!话说回来,纪锴你有女朋友了吗?”
    纪锴赶紧抓住机会立场明白、政治正确:“……有男朋友!”
    林宝妮:“哎哎哎?”
    那侧沈潜懒懒的声音传过来:“宝妮姐你都不看新闻的吗?锴哥男朋友你见过,就是繁荣的那位黎总啊。”
    林宝妮:“啊啊啊?我听说过这件事,但、但居然是真的吗?我一直以为那只是用来宣传本赛季的营销炒作来着!”
    “……不是炒作。”声音有点沙哑的温柔。
    纪锴本来就长得很帅,这一刻,眼里更是溢出了温柔的星光。林宝妮整个儿看傻了,呆了一会儿,切换出了与之前少女羞涩感不太一样的另一种诡异星星眼。
    “哇!仔细想想,你们两个超级相配的呀!”
    “……”
    “怎么认识的?快快!跟我说说你们两个的甜蜜恋爱故事!”
    “甜蜜”倒是从来不少,可“故事”么……纪锴望天,这要怎么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小妖精来我家敲门,然后开启了我的离婚史、以及跟小妖精时任男朋友的命运相逢?!
    感觉会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故事啊喂!
    他这边没办法说,结果沈潜那边直接拿出手机。仅剩的电量刚好足够支撑翻完相册里的《总裁与他的小民工》全系列故事整理,并绘声绘色、头头是道地讲给林宝妮听。
    “……”虽然,那个系列故事里其实很多内容都是小报记者杜撰,但你知道得那么清楚详细是什么鬼?!
    招你惹你了?我又不是什么明星,对我的事那么关心也太可疑了吧!当然,这刚好也是个开门见山的好时机,当着林宝妮的面,纪锴干脆直接问到了沈潜脸上。
    “八卦天性嘛,锴哥别紧张,我不是在follow你,我其实……是比较关注黎总,因为我们是高中同学嘛。”
    纪锴:“哎?”
    “你也是他高中同学么?我怎么从来没听未都说过你。”
    沈潜:“……”
    “咳,那个,可能因为我毕业后出了车祸,撞断了鼻梁重新做了个鼻子,跟那时候变化也比较大……”
    “这样啊,”纪锴突然转向他那边,“未都他,高中时候什么样的?”
    沈潜:“……”
    “应该特别特别可爱吧?你跟我说说呗?”
    朱凌一直只会黑他,又不能去问小妖精,老同学,全靠你了。
    第89章
    说起当年的那段轰动校园的狗血三角恋故事,沈潜觉得要是谁能给他递一只笔,分分钟写成一整本书绝对没问题。
    “……黎总那个时候吧,真的不能算是‘可爱’。”
    高傲冷漠、神经兮兮,虽然是优等生,但总有点隐隐的杀人犯的气质。搞得很多人对他避之不及。
    但这点想必他不用说,前夫哥也早就知道。不仅知道还接受得很好,不仅接受得很好还异常护短,直接一个“你真没眼光”的不屑眼神丢了过来。
    “也就只有你看他什么都好。”沈潜喃喃。
    纪锴叹了口气:“你现在跟朱凌在一起,朱凌天天讲他坏话,你当然不可能觉得他好。”
    明明就是天下第一可爱,不管是温柔贤惠的样子还是气鼓鼓的样子都让人想抱想日——纪锴很无奈,虽然“你们谁都看不到他的萌点,正好没人跟我抢”这样的设定也还不错。
    但是,真的很疑惑,你也好、朱凌也好叶氤也好,你们真的都瞎吗?
    “还有锴哥,有件事你恐怕弄错了,我从来都没有跟朱凌‘在一起’。我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
    “是真的,”茶色的眸子望过来,带着一抹浅笑,眼底却暗了暗,“我这个人吧是没有什么必然的‘道德感’的。要是真的抢了谁的什么人,会光明正大地承认。但我和朱凌之间,真的不过是最普通的工作关系而已。”
    “‘酒店门’那件事,完全是媒体的误会。”
    其实,也不能说“完全”是误会。
    睡是真没睡,身体和感情都清清白白,但那群狗仔,确实是提早就布置好的——
    虽然,就算没有他放这么一把火,任那两个人自我中心又自私、习惯被人宠着而根本不懂付出的人维持表面的虚情蜜意,处不下去也是迟早的事。
    可是,等不及呀。
    不愿意给他们哪怕一点点凑合在一起、或许可以得到幸福的可能。
    因为,把别人的人生弄得那么不开心,你们凭什么过得开心?
    ……
    沈潜回顾自己的前半生,升上高中之前都挺顺利、挺正常的,只可惜后来一失足成千古恨。
    走歪了,就再也拧不回正道上。
    也怪自己。
    高中入学第一天,为什么要主动示好、跟同桌叶氤搭了个话?
    站在旁观炮灰视角看那三个人故事,实在充满了令人费解的点——很怪,真的奇很怪,叶氤整个人瘦瘦弱弱,又没好看到哪去,怎么就万人迷了。
    这并不是酸葡萄心理。
    当时在学校里,远不止他一个这么认为。好多人都看叶氤不爽、觉得他装,甚至整个班上除了黎未都天天鞍前马后伺候他,根本就没人愿意跟他玩。
    “……我吧,其实一开始也没有想过要把叶氤当成朋友。”
    “可毕竟是同桌,又不能不讲话。他自己也知道没人喜欢他,觉得很无辜又委屈,觉得一切都是黎未都害的,整天红着眼睛跟我诉苦。”
    “我听得多了,也有点同情他。天天陪他干着干那的结果,就是我们两个人一起被全班孤立了。”
    “中间也有人来劝过我,说是只要我不再搭理他大家就重新接纳我。但我那时候多傻,他哭着说我是他唯一的朋友,我就信了,没办法放着他不管。”
    “……后来有段时间,黎未都生病住院,差不多一个月没来上课。学校里那群人可算找到机会了,每天找叶氤的茬,后来逐渐升级成真正的校园暴力。”
    “有一次,放学直接把他拖出班级、拖进厕所。我当时也挺怕的,也知道打不过那些人,但听到他哭喊得那么凄惨,还是咬着牙拖着个椅子腿,想去救他。”
    “出去就看到朱凌。我当时还想,好歹我们这边也有三个人了,不是完全不能打——没想到,呵,我们杀进去,朱凌直接牵起他的手跑了。
    “留我一个人在那,被那群人拖到里面,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
    说到这里,沈潜仍旧保持微笑,语调平淡,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锴哥,你说这事艹不艹蛋?只救长得好看的算什么,像我这样普普通通的人,难道就活该喂狗了?所以你觉得我跟朱凌还能有一腿吗?我又不是脑子有病。”
    “……不久,黎未都病好回来了,那群欺负过叶氤的人都被赶出了学校。”
    “叶氤的仇是有人报了,而像我这种小灰尘,也算是从此出名了。那天厕所的事流言漫天飞,大家看我的眼神都带着鄙视。最可笑的是,叶氤突然也不和我说话了。”
    “一次在学校外面遇见,哭着跟我说潜潜对不起,说因为不想再被人孤立、欺负了,害怕别人的眼光,不能和我一起玩。”
    “最后毕业了又来道歉。说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最善良的人,说以后还想跟我当朋友……”
    “我能怎么办?所以,后来只能继续和他‘当朋友’了。”
    “……”
    身体接触的地方,源源不断传来暖意。沈潜下意识又往纪锴身上靠了靠——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件事,在今天之前,他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过。
    当然,还有别的后续,难以启齿的后续。
    那时候所有人都骂他不正经,他也就自暴自弃了,想着既然都被戳章成贱货,那还不如干脆捞点实惠。
    于是干脆跑出去,给外面寂寞的大姐姐包养。
    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太好看,但胜在年轻,不少大姐姐喜欢。后来又辗转用换了几任金主,攒下钱去了美国留学,人生信条变成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如今摇身一变,已经学历美貌资产什么都不缺。
    有时候自我安慰,觉得也还行吧——毕竟,要是没有那些糟心破事,他也不能这么年纪轻轻就又美又强又彪悍。
    更何况,这番回国一趟,也算是大仇得报。
    虽然没有按照他原本的设想,搞出什么神经病总裁与朱凌情杀、仇杀的血腥戏码。但能最后看着朱凌痛失所爱撕心裂肺,再看着叶氤求而不得竹篮打水,也挺开心的。
    ……
    是开心。却遇到了一场“意外”。
    意外就是他现在倚靠的这个人——朱凌的前夫,整个人的存在完全破坏了一场好戏的所有平衡,活生生在他眼前展现出了人生一团糟之后迅速振作、收拾好一切,继续阳光灿烂发电发热的硬实力。
    太刺眼了,照耀得他整个报复社会的人生显得既虚无苍白又乱七八糟。
    搞得沈潜非常、非常不爽。
    越是不爽,越是总会想起“前夫哥”。明明没有什么交集,却莫名地发展出了类似跟踪狂的属性,没事儿就新闻窥屏follow小民工,上课直接本体follow纪教授。
    还在学校里试着勾引过几次,发现对方竟完全不为美色所动,更加不爽。回家后有意误导叶氤,骗得叶氤认定朱凌跟那人余情未了,跑去学校大闹。
    丢了工作,纪锴还是不见消沉,不久又开开心心跑去上了繁荣直播。
    沈潜想想算了,毕竟离婚和失业……也算是很多人一生中都会经历的挫折。
    又不像年纪轻轻被不良少年轮、最后住了院还要被家里人歧视咒骂丢脸那么严重。人家前夫哥想得开、不心理变态也纯属正常。
    可就在那不久后,朱凌请了几天假出了一趟门。回来喝了好多酒,趴在桌上哭得一只傻狗,断断续续跟他说了纪锴家人的事。
    那天回家后,沈潜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发了好久的呆。
    不知道该作何感想。比惨他终于输了,但还是觉得世界上存在前夫哥这种人实在是太讨厌了。好像任何痛苦都击不穿他一样,但你这样让别人怎么活?你让别人看起来很蠢啊!
    再然后,就到了美国。
    飞机上到遇到前夫哥,直接朱凌也不管了、音乐节也不参加了,只开着他的那辆破越野车直奔剧组。
    然后每天跟组里的人一起嗨,烧烤、party,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