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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章

      挺大一个院子,也挺干净整洁,但空无一人。
    余冬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抱着东西一路过去,在荷包里找钥匙试来试去,终于打开了主屋门,气喘吁吁的把笼子、编织袋和那个大包裹放到了厅堂里的桌案上,搓了搓手,他打开笼子摸了摸埋头吃饭的大黄的头,才抽出空来打量这个大宅子。
    他把身上的短斗篷拢的紧紧的,把两边厢房、主屋、主屋两边的书房厨房都看了一遍。
    他这才发现,这房子虽然看起来挺大的,但其实除了主屋与厨房,其他的厢房角房书房,除了书房里还有个空荡荡的书架外都很空,里面全无家具摆设。
    寂静的大宅里,到处都很空,除了他以外更是一个人都没有,虽然从主屋侧边的房间里留下的生活痕迹可以看出,这确实是“他”的家没错,但这么大的房子,却只住着他一个人,没有父母也没有其他亲人,真是……哎,真是凄凄惨惨戚戚啊……
    余冬槿站在主屋前的台阶下,哈了口气在手上,带着一股同病相怜的悲伤感,进了主屋厅堂,进去看见了自家大黄的笼子,心情才舒服多了。
    他远比原主要幸运,他还有妈妈给他留下的大黄,虽然大黄现在已经步入老年期了。
    两岁零一个月的它,就算长寿一些,也最多只有一年的寿命了。
    想到这里,余冬槿不免又开始黯然
    天太冷了,顾不得伤春悲秋思考未来,余冬槿收拾了一下心情,给大黄的笼子里塞了许多脱脂棉和纸棉后去了厨房里。
    站在厨房水缸边,余冬槿借水面看了看自己的脸,望着自己没变的长相松了口气,他拍拍脸说:“还好还好,脸没变。不然可就太奇怪了。”
    余冬槿站在水缸边,边看自己的模样边想,原主会去哪里了呢?会不会和他换了魂了?那样的话,一个古人穿进现代,没有自己的记忆,面对着他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搬家物什,什么也不懂,他该多难啊。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余冬槿搓搓脸,在厨房里看了一圈,将厨房里剩的食物查了一遍,发觉厨房柜子里有一些笋干豆角干菜干,还有一大罐子腌菜,一小罐子猪油和盐,还有一罐子酱油,而脱了壳的米粮剩的不多,不过他在一边的角房里看见了一大堆的红薯与稻谷。
    想到刚刚那位王叔说的话,原主总是喝白粥么?回来?他又是从哪里回来呢?而且,为什么自己会在看见他之后会脱口而出喊他王叔呢?难道真的是原主留下的习惯么?他若是在以后遇见了别的原主认识的人,还能不能及时这样做出反应呢?
    想也想不明白,余冬槿干脆不想了,他拍了拍肚子看了看天,感觉是时候了,便洗刷了家里的陶罐,然后拿了放在灶膛后的小火盆与木炭,用厨房门后的斧子把堆在厨房外墙角边的烂木柴劈了一些出来,之后辛辛苦苦用灶膛边放着的打火石引着了火,烧了炉火出来,把柴火放到小泥炉里,洗了米在陶罐里开始煮粥。
    弄完一切,看着咕嘟咕嘟发出声音的陶罐与火炉里散发着热量的火炭,余冬槿几乎快要喜极而泣,他忍不住喊了一声:“真不容易!”没有打火机,他也不太会用打火石,生个火是真的好难,这还多亏他以前在乡下有过用土灶的经验,不然事情就更麻爪了。
    火种得好好保护,而且余冬槿刚刚看了家里的木炭也不多,于是他用火钳将炭灰拨起,把燃着的火炭盖去了一半,好让火炭烧的慢一些。
    初来乍到,火都烧的艰难,余冬槿想着反正也有王叔家的菜,所以没有做菜,只守着火炉随便煮了一罐不太软的稀饭,饭煮的差不多了,他就一手隔着抹布捏着陶罐把手把饭端着,一手提着火炉去了主屋。
    到了屋里,他把稀饭放在火炉里热着,然后去厅堂把大黄笼子搬进主卧放到了主卧床尾的柜子上,之后他进了主卧关上门给窗户留了缝,坐在屋里先歇了一会儿
    穿越之前现代那边还是六月伏天,余冬槿穿的都是短袖短裤,这么一穿越猝不及防来到了天寒地冻的冬日,余冬槿还真有点受不了,等感觉身上舒服多了之后,他将这间不算小的主房打量了个完全。
    这间主卧算是这户人家家中,家具最多的地方,长方形的卧室中间隔着一道帘子,帘子那边是床榻矮柜与一张小案一张小凳,帘子这头只放了两把椅子和一张靠窗的长桌,长桌上有个烛台,长桌左边堆了两个大箱子,右边有个层架阁子,上面堆满了书。
    从这不算太多,但边边角角都雕刻着精美花纹的家具上可以看得出来,虽然如今这宅子落魄的只余下了这些和厅堂的那张条案,但这家人曾经肯定富裕过,只是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如今只余下原身独自一人陪着一处孤寂的空宅。
    在心里感慨完了,他起身把被自己放到书桌上的,那个刚刚自己和笼子编织袋一起拿进来的灰布包裹打开看了看。
    包裹里有一堆衣服,有厚的有薄的,还有另外包起的一张路引、几卷纸、砚台和笔,另外还有一包饴糖和一封书信,余冬槿直觉这封信肯定很重要,正准备将信打开好好看看,外头忽然响起了一阵叫喊声。
    听上去是个孩子,他正一路从院子西边的路上喊到了院门前,喊的是:“冬槿哥!冬槿哥!!”声音又大又洪亮。
    余冬槿想起之前王叔说的话,猜肯定是来送菜的王叔家的孩子,连忙拿了饴糖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