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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206节

      “要是能一直和平下去就好了。”宋娴又说一句,“打仗太要命了。”
    隋玉想起赵西平,若是再打仗,他岂不是又要上战场?
    一声嘹亮的鹰呖回响在头顶,所有人抬头,隋玉看见一只雪色大鸟在河谷上方的天空徘徊。
    苍鹰收敛翅膀俯冲,落在河谷东侧的山顶上,隋玉这才看清它的长相,锐利的眼神,流畅的身形,锋利的爪子,硕大的个头,它盯着人,不免让人心里发毛犯怵。
    “主子,它是不是把我们当猎物了?”小春红问。
    “我也不清楚。”隋玉见青山拉开藤弓,下一瞬,箭簇飞了出去,箭头插进山壁上,闷闷的一声响,山顶上的苍鹰动都不动一下。
    “继续走。”隋玉开口,“不管它,它不是个傻的,我们这么大的块头,它叼不走。”
    商队走了,苍鹰起飞,它又鸣叫一声,很快消失在视野里。
    又行大半天,河谷有了尽头,不出隋玉所料,河谷的另一端是一片草场,草场位于两山之间,其中一座山上时有鹰呖响起。
    “我看见牧民的房子了。”宋娴喊。
    草场正中间有三座木头搭建的房子,房子外埋着两根枯木,枯木上绑着绳索,晾晒着衣裳,所有的痕迹都显示着这里有人居住。
    商队短暂地歇了歇,张顺和李武各带两人出去找下坡的路。
    日近黄昏,放牧的牧民回来了,祖孙三代八个人,还领着五只凶恶的大狗,狗闻到陌生的气味,冲着正在下坡的商队狂吠。
    “是干什么的?你们怎么走到这里来了?”中年男人问。
    天色昏黄,隔得距离又不近,隋玉看不清他的长相,但听到汉话,她心里一喜。
    “你们也是汉人啊?”她高声问。
    祖孙三代,只有老头金大山是纯正的汉人。
    “有二十来年没提起这个名字了。”老金坐在火边煮羊肉,问:“你们是从哪里来的?”
    “从敦煌。”隋玉回答,“您是一直生活在这里?”
    敦煌?老金默念一遍,很陌生,他继续问:“现在还是汉朝皇帝坐高台?”
    隋玉点头,“您来到这里没再出去过?”
    “出去做什么?我在这儿放牧挺好的。”
    羊肉汤煮好了,老金让商队的人各拿各的碗来盛,他这里没多余的碗筷,能用的陶碗只有两个,其他的都是自己打磨的木碗。
    隋玉喝口羊汤,好鲜。
    “您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宋娴问。
    “打仗的时候逃过来的。”老金毫不避讳,“逃进天山的时候是十五岁,今年是多少岁我也忘了,大概是有四十年了吧。”
    “这里不是商队来往的通道?”隋玉紧跟着问。
    “你说的我不太懂,不过我们一家在这片草场上生活,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外人了。”老金继续添水,又剁只马腿丢进去炖,他朝外面看一眼,二三十个男人守在外边,人太多了,对他一家来说是威胁,他开口试探:“明天就离开吧,往回走,这里没有路了。”
    一个老妇人提着一囊羊奶进来,她微笑着倒给隋玉她们。
    “多谢。”隋玉扶住她的手,说:“您也坐下吃点吧。”
    老妇人摆手,放下奶囊又出去了。
    借着火光,隋玉粗略地打量下木屋的环境,除了铺在粗木上的床铺,屋里只有一个火灶,木屋是用圆粗木搭成的,如扎篱笆一样,缝隙里漏风严重。冬天的时候,他们大概会用羊皮或是马皮在木墙上铺一层挡风。
    生活环境简陋又艰苦,但这一家人显然很知足,日子也很快活。
    隋玉想起在龟兹国的时候,买银器和陶器赠送的有陶碗和火炉,她喊甘大甘二拎一桶陶碗过来,路上颠碎了不少,完好无损的还有十五个。
    这些陶碗,她拿来送给老金的妻子,娅丽奶奶。
    娅丽奶奶领着她的儿媳妇在天明时找到隋玉,她们想买她的粗布和毛毯,还有商队做饭用的铁锅和陶釜。
    “你们有马吗?你们可以用马跟我们换。”隋玉说。
    老金的牧草上只有五匹马,是他翻过三座山跟另一个草场上的牧民换的,他们养马是为了骑马追鹰。
    正说着,一只鹰俯冲而下,一眨眼的功夫,它抓走一只离群的小羊羔,老金的儿子追过去,苍鹰已经飞到半山腰,转瞬没进林子里。
    老金脸色很不好,他跟隋玉说:“这座山上最开始没有鹰,后来不知道哪一年,一只鹰路过,就在那座山上安家了,第二年春天,又来了一只鹰,现在每隔两年,它们就下窝蛋,今年又孵出崽了。”
    “鹰很聪明,它们会在猎物多的地方安家。”隋玉说。
    话头又回到交易上,隋玉想要老金家的那匹半大马驹,愿意拿两个火炉、一个陶釜、一匹布和三张毛毯换。
    老金同意,他喊他儿子又牵来一匹马,想用一匹马跟隋玉换个女人,留着给他孙子当媳妇。
    隋玉一口拒绝了。
    第223章 善心劝说
    被拒绝了,老金好似也没有恼怒的情绪,他让他的大孙子去宰只大公羊,如昨晚一样,热忱地招待从远方来的商队,他称隋玉一行人是他的老乡,挽留她们多住两天。
    “从那边的山谷往东走,穿过一片云杉林,翻过两座山,淌过一条河,再翻过一座山,就到了老阿吉家,他和他的儿子、侄子在雪山下养马,你们要是想卖货,我能领你们过去。”老金说,“我女儿就嫁在那边,我每年都会过去一趟,骑马要走五天,带上你们可能要慢两三天。”
    宋娴看向隋玉,说实在的,她不想去,从关内运来的货几乎都卖光了,就算是想买马,她们这趟驮运的商货也换不了多少马匹,再翻山越岭在山峦河川之间穿行七八天,实在不划算。
    隋玉摆手,说:“谢您的好意,这些货我们打算运回关内卖,不急着出手,所以就不劳烦您领路了。我们再歇一天,明天就往回走。”
    老金有片刻的怔神,他看着帮忙驱赶羊群的一帮人,说:“我这里好久没热闹过了,还是希望你们多留几天。”
    隋玉没接话。
    羊群赶走了,这片草场清净下来,鹰山上的鸟鸣如在耳边,清脆又嘹亮。
    一只苍鹰从远处的雪山顶上飞回来,离鹰山还很远就开始鸣叫,离得近了,鹰山上又飞出来一只苍鹰,两只鹰围绕着山顶盘旋。
    隋玉跟宋娴坐在草地上仰头望着,这两只鹰应该是一雄一雌,在空中嬉戏几圈,一同敛翅俯冲飞进山林之间。
    老金的孙子小金费力地拖着一只剥了皮的羊回来,张顺见了,跑过去帮忙。
    甘大甘二也拿上菜刀去帮忙分切羊肉。
    “主子,我提锅过去帮忙炖羊肉?”小喜问。
    隋玉看她一眼,说:“让青山带两个人去,他们男人力气大。你们坐着歇歇,睡一觉也成,饭好了喊你们。”
    小喜应了,她往木屋那边看一眼,走到一旁坐下。
    隋玉抱来狼皮褥子铺在草地上,她躺了上去,这里环境太清幽了,也极为闲适,适合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躺在草地上看云卷云舒就极好。
    “往那边挪挪。”宋娴推下她,她也躺了下去。
    山上又飞出来一只鹰,小金警惕地吹响木哨驱赶,远处响起狗吠声,鹰呖继而响彻这片草场。
    这是独属于牧民的热闹。
    一片绵白的云朵被风吹走了,隋玉来了睡意,她抬手搭在眼睛上,两眼一闭,睡着了。
    再醒来是听到小喜的笑声,远处传来低一声高一声的说话声,隋玉睁眼坐起来。
    “醒了?”宋娴正在摆弄匣子里的玛瑙。
    隋玉“嗯”一声,她盯着木屋旁的两人,小喜抱着一只羊羔,小金坐在一旁贪婪地看她。
    “你这个女仆动春心了。”宋娴说,“给你家赵千户换匹马回去?”
    隋玉没接话。
    “也不是不行,生活在这里不缺吃喝,除了放羊,也没旁的事做,难怪她会动心。”宋娴合上匣子,说:“你就遂了她的意吧。”
    隋玉摇头,她清了清嗓,说:“为了一时的舒坦,害了子孙几代人。”
    “怎么说?”宋娴疑惑。
    “玉掌柜,睡醒了?来吃饭了,羊肉炖好了。”老金站远处喊人。
    隋玉让小春红提兜黍米,再拿一块羊绒布作为她们一行人在老金家吃饭的回礼。
    “你们日常除了吃肉,米面是怎么解决?自己种的有地吗?”隋玉问老金。
    “有,我年轻的时候出去过,买了粮种回来,从那之后,我们吃喝不愁,衣裳也不缺,冷了有羊皮裹身。”老金说。
    宋娴想问要是热了呢?莫非像野人一样裹个皮裙?又觉得这个问题冒犯,她将话咽进去,没有再问。
    一人盛一碗羊骨坐在木屋外面啃,老金跟隋玉打个招呼,留他孙子看家,他去给其他人送饭。
    午后,隋玉带着女仆去山上流淌下来的小溪里翻找石头,河谷里的石头经过常年的冲刷,形状圆滑,颜色也多,青的、红的、黄的……煞是好看。
    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是小金牵着一匹高头大马找过来,他走到隋玉面前直愣愣地说:“额要跟你换她,用马。”
    他的汉话很生硬,声音粗哑,可能是跟人交流少的缘故,说话的顺序也乱七八糟的。
    “我跟你阿爷说过了。”隋玉兜起石头站起来,说:“晚上让你阿爷来跟我聊。”
    “马给你。”小金把马撂下,人转身跑了。
    隋玉皱眉,她看向小喜,说:“你看中他什么了?话都听不懂。”
    小喜涨红了脸,讷讷不出声。
    “我以为你是个聪慧的丫头,哪知只能看见点蝇头小利,就图跟着他有肉吃?”隋玉毫不留情地骂。
    “主子,我们去帮张顺他们砍柴。”小春红想给她们腾说话的地方。
    “不用走,你们也都听着。”隋玉伸手拦下人。
    “你是不是觉得留在这里找个男人一起过日子,放放羊种种地,生几个孩子,一辈子就顺顺当当过去了,比当个奴隶好?”隋玉又问。
    小喜点头,在敦煌的日子过得是挺不错,但出关走商太累了,为了赶路经常彻夜不休,路上还会遇见狼群,睡觉都要提着心,还要爬雪山,太难了。跟这些受苦受难的日子相比,她觉得跟小金在草场上过日子挺好,睁眼闭眼只用操心做一天两顿饭,虽然说见不到外人挺冷清,但生了孩子就有事忙了。
    “你有没有想过你会生病?你生孩子会不会难产?孩子会不会生病?你们会不会病死?老金五六十岁了,他膝下只有两个儿女,难道他妻子只生了两个?还有小金的娘,那个妇人走路直不起腰,多说几句话就呼哧呼哧喘粗气,她病成那个样子,连个看病的地方都没有,只能苦苦捱日子。小喜,你能确定你留在这里会半生顺遂?无病无灾?”隋玉发问。
    小喜哑声,其他人若有所思。
    “你看过长安的繁华,知道关内关外地界之大,见过绫罗绸缎,吃过盐和醋,尝过咸菜酸菜,除了羊和马,你知道还有驴子、骡子、猪、骆驼、鸡鸭、野狼,你问问小金知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什么。你如果留在这里,你的孩子会跟小金一样,吃菜没盐,酸甜不知。在你死后,你的子孙后代永远走不出去这重重大山,一代代人活在这片草场上,睁眼为了吃喝,今天重复昨天的日子,明年重复今年的日子,一年复一年,死了再埋在这片草场上。”隋玉继续说,见小喜脸上出现动容之色,她放缓语气,温和地说:“不要图眼前的安逸,我们受些苦捱些累,多攒些钱,不混吃等死,对日子有盼头,下一代也有指望。”
    “我的后代有什么指望?”小喜哑声说,“跟我一样,还是个奴隶。”
    “抛去奴隶的身份不谈,你看得上小金吗?”隋玉发问,“你说的话他能接上吗?他懂你的意思吗?”
    小喜不吭声了。
    “小金长得不好看。”小春红小声说,“一口龅牙一半都是黑的,脸长得也怪,小喜,你要是跟他,以后生的孩子也是这个长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