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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穿越攻的种田科举路 第39节

      说着以为谢景行喜欢,想要摘下来送给他。
    谢景行赶忙拒绝,他就是随便看看。
    已经忙过了一阵,没人再要付钱,屿哥儿得了闲,把桌上客人吃完后留下的碗一一收起来,端到秀姐儿面前。
    秀姐儿正在洗碗,满手水迹,只抬头朝着屿哥儿匆匆一笑,就又低头忙碌,盆子里本来摸着还有点烫手的水,现在只是微微暖手,她得快点将碗全部洗出来,不然景娃又要给她重新烧水,少不得会耽误做生意。
    入冬后,谢景行一直想要跟她交换位置,他来清扫桌凳加洗碗,让秀姐儿去火炉边煮汤圆。
    火炉边比其他地方要暖和许多,谢景行担心秀姐儿受凉,总摸凉水对身体不好。
    无论谢景行怎么说,秀姐儿都没同意,一是她招呼不来那么多客人,这里不少客人都和谢景行熟识了,有的时候都不需要客人开口,谢景行都能说出他们想要些什么,那么多人来往,秀姐儿连人都没认完,也不知道谢景行是怎么记下的。
    这倒还好,记不住可以问,关键是秀姐儿作为姐姐,可不愿让谢景行来受冻。
    谢景行没犟过秀姐儿,最后只能时不时烧热水给秀姐儿用,如此,虽然还需要一直将手泡在水里,确实再也不冷了。
    就是谢景行得受些麻烦,需要不时重新拎桶水烧开,也多亏天下商行院子里就有口井,离得近,耽误不了多少功夫。
    屿哥儿脚步轻快地走到谢景行身边,抬头看着谢景行专注的侧脸,“谢哥哥要喝点水吗?”从上午来这里就开始忙,谢景行一直站在火炉边,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也没过几个月时间,谢景行已比刚到周家村时长高了不少,他正穿着一身天青色的棉衣,全身上下都是周宁新做的,原来的那些衣衫全都短了一截。
    谢景行摇摇头,“不了。”冬日时节,就算一直待在火炉边,他也没出汗,只觉暖和,没感觉到口渴,“你快去一边坐会儿,一直站着,脚不疼了?”
    屿哥儿之前曾跟谢景行说过他会脚酸,也不是抱怨,就是想对着谢景行撒撒娇。
    其实屿哥儿自己也没意识到他是在对谢景行撒娇,自然而然就那么做了。
    是不小心被黄娘子看见了,晚上黄娘子哄他睡觉时,忍不住醋了几句,说屿哥儿在他们这些相处这么多年的人面前都不曾撒过娇,对着谢景行一个外人,却那么自然就做了。
    屿哥儿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现在被谢景行调侃,已经过了这么久,屿哥儿根本不在意,“才不会再疼了,谢哥哥总爱笑话我。”
    谢景行看见街那边好像又有人朝他们过来,没再多逗屿哥儿,“那边来人了,又到屿哥儿上工时间了。”
    屿哥儿皱皱鼻子,用脑袋在谢景行后背轻轻碰了一下,才转向来人。
    是林涵,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过来的,身边人也不是林老太,而是一个比林涵约高一个头的少年郎。
    那少年郎分明年纪不大,却是一副严肃脸,看着有些不近人情,只有在看着林涵时,眼里会闪过一丝柔情,他便是和林涵有婚约的寇准规。
    寇准规比林涵大不到一岁,寇准规阿娘在怀胎十月时,知道了对家林涵娘也怀了身子,两家关系亲近,一日,两家一起闲聊时,寇准规娘随口说了句干脆两家以后就做亲家,林涵娘当即同意了。
    本只是玩笑之言,没想到自林涵出生后,寇准规明明还是一个小娃娃,却无缘无故地就爱挨着林涵,林涵也一样,只要有寇准规在身边,哭的次数都少了,越长大关系越亲近,当年的无心之言也被当了真,就算林涵娘改嫁离开了林家,两家还是当着亲家处着。
    前几年寇准规家还担心,林涵是地坤,寇准规只是个普通人,两人成不了,没想到寇准规前两年突然分化成了天乾,天乾地坤成婚,皆大欢喜。
    寇准规自小就一张严肃脸,也只在林涵面前能露出个笑脸,性情端正,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爱读书的一面,寇准规家里人咬咬牙,供他进了学,现在在县城书院读书,只有放长假时才回来。
    书院里有勤学岗,寇准规从没在同窗面前掩饰过他家贫,大大方方争取到了勤学岗位,平日认真跟着夫子读书,还要帮着夫子打理藏书阁,忙完后又会借着藏书阁的灯火抄书赚钱,只能趁书院放长假才能得空回宁和镇。
    昨日一回来就听林涵说起这里新摆了一家汤圆摊,摊子上老板很好,有一个特别乖巧可人的小哥儿,他还和那个小哥儿交上了朋友,摊子上的桂花醪糟汤很好喝。
    寇准规问林涵:“那汤圆也好吃吗?”
    林涵摇摇头,他家十天半月的才能省下一文钱,带着鸡蛋去让老板冲碗醪糟鸡蛋汤,还花不起买汤圆的钱,“还没吃过,就喝了醪糟汤。”
    谢景行看林涵和屿哥儿投缘,曾提过请林涵吃汤圆。
    他和屿哥儿交朋友,纯粹是因为他看着屿哥儿就喜欢,没想靠屿哥儿得什么好处。
    林涵也知道屿哥儿就只是在摊子上帮忙,摊子实际上跟屿哥儿没有关系,他和谢景行也不熟,不愿意给屿哥儿添麻烦,就没有同意。
    只要谢景行或者屿哥儿一提起请他吃汤圆,他就找借口离开,次数多了,谢景行和屿哥儿也不再提及。
    不用林涵说,寇准规也知道林涵没吃汤圆的原因,摸了摸怀里的钱袋,昨日他回来就将在县城赚得的银钱绝大多数给了家中长辈,他清楚家里供他读书的难处,他绝不能一事无成,必须得为家里也为自己搏个功名,因此还是更多地将精力放在读书上。
    在县城快半年的时间,他也只存下了几百个铜板,一两银子都不到。
    寇准规家里人知道他读书辛苦,存下这些钱更不容易,给他留了几十文花用,这时他带林涵去吃汤圆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屿哥儿见来人是林涵,没等林涵走到近前,就说:“林涵哥来了,今天还是要碗醪糟汤吗?”
    林涵前几天才过来的,根据惯例,他再过来还得几日,今日就见着他,屿哥儿觉得意外又高兴。
    林涵本欲省钱,可想着如果来吃汤圆,既可以照顾谢景行的生意,还能把寇准规介绍给新朋友认识,最后还是过来了。
    “不了,这次我要一碗三拼汤圆和一碗腊肉汤圆,早就想尝尝你们这汤圆的味道,今日总算是能花得起钱,你别见笑。”
    该说不愧有夫妻相一说,林涵也从不在屿哥儿和谢景行面前掩饰自己没钱的窘迫,和寇准规两人并肩站在摊子前面,笑着对屿哥儿说。
    谁没有个日子难的时候,谢景行还有过更拮据的情况,“早就说请你吃,是你自己非不要的。”
    屿哥儿自小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从没为银钱烦恼过,可他共情能力强,善解人意,也没对林涵的情况显露过什么异样,只作寻常,“好啊,谢哥哥家的汤圆绝对能让你流连忘返,吃了还想吃。”
    “那我可得慢慢品尝,留待日后花不起钱再来买来吃的时候,好好回味。”林涵接过寇准规递过来的钱袋,从里面掏出十二文,放进了屿哥儿伸出的手里。
    屿哥儿把铜钱扔进陶罐里,疑惑地看着寇准规问:“这位是?”
    林涵本就是想让两人认识的,“这是住在我家对面的书生郎,往日在县城读书,昨日才回来。”说到这儿,林涵顿了一下,之后才又不显扭捏地继续说:“也是我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婿,寇准规。”
    谢景行在看到两人一起过来时,就猜到寇准规是谁了。
    屿哥儿却是实实在在的小孩,脑袋里还没长爱情那根筋,看着寇准规连着眨了好几次眼睛,才惊奇地‘哦’了一声。
    “小生寇准规,多谢各位往日对林涵的照顾。”寇准规对着谢家摊子上几个人每人作了一个揖,他已听林涵提及过谢家摊子上一文钱买给他们醪糟汤,还让自带鸡蛋的事情。
    他在县城读书,见过的做生意的人更多,没有哪家这么好心,别人有心帮助,他也知感恩。
    屿哥儿摇摇头说:“不用谢,林涵是我朋友,再说我们也没怎么照顾他呀?”
    “你这书生郎,年龄不大,礼倒是多,汤圆煮好了,你们俩快趁热吃,天气冷,汤圆凉透了味道可就不那么好了。”谢景行一手端一碗,放在了不远处空出来的桌子上。
    寇准规被一个年龄明显比他小的少年说教,也不介意,跟着林涵坐在长凳上,开始吃汤圆。
    一碗甜的一碗咸的,两人交换着吃,明明没有什么太亲密的动作,却莫名显得黏黏糊糊的。
    谢景行摇摇头,感觉身边一个两个都充满了恋爱的酸臭味儿,谢定安周宁就不说了,秀姐儿做活时,时不时会无缘无故地露出个甜蜜的笑,不用想就知道是想到了石天生,现在这两个更小的也是。
    谢景行低头看向屿哥儿,摸了摸他的头,现在他已经能无视徐护卫,明目张胆做这些小动作了,幸亏还有屿哥儿陪着他,他不是独自一人做单身狗,希望屿哥儿能坚持久点,千万别小小年纪就跑去谈恋爱,一个人多自在呀,干嘛非得找另外一个人绑在身边!
    被谢景行摸摸头,屿哥儿抬起头冲谢景行笑得眉眼弯弯,他也习惯被谢哥哥摸头和捏耳垂了。
    没等他们多歇几口气,摊子前又来了一行四人。
    四人都是十几岁的少年郎,不像寇准规身上穿着洗的发白的常服,四人都作一副书生打扮,锦制的衣帽,身带配饰,明显是镇上家有余财的富家子弟。
    四人本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到了近前,看见穿戴精致的屿哥儿,还有一边站着明显不是常人的徐护卫,才稍微收敛了些,“镇上不少人都说好吃的汤圆摊,就是你们这里吗?”
    就算如此,话语里的颐指气使也没少多少。
    快到过年,宁和镇去县城求学或经商的人都回来了,奇葩也多了不少。
    谢景行在现代也见过不少跟面前几人如出一辙的富家子弟,眼里丝毫没起波澜,“据我所知,镇上就我们一家汤圆摊,不出意外的话,你们口中的地方就是这里。”
    屿哥儿更是眼都不眨一下,“想吃什么汤圆?一律先付钱再下锅。”宁和镇上的人再富贵,也富贵不过他。
    来人也是向其他人听过的,都已经有了打算,“醪糟三拼汤圆,腊肉汤圆各四碗。”
    此时恰巧有一桌人离开,四个人一人一方坐了过去。
    寇准规看着四人面熟,应该是同一书院的人,可他们看表面就不是一路人,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也没生出要上去打招呼的想法,低头专心和林涵吃东西。
    那边四个人却是认识寇准规的,书院里出了名的穷小子,一副穷酸样,凭借着读书好,被不少夫子挂在嘴里,常常拿他身贫志坚教训他们。
    四人中领头的那个用眼角不屑地撇了寇准规一眼,冷哼一声,也没搭理他。
    谢景行一视同仁,煮了汤圆送过去。
    大冷的天气,来的四个人手里却一人拿着一把竹扇,刚刚几人背着手,竹扇闭合着拿在身后,谢景行没有多注意,自然没看到。
    现在几人吃着滚烫的汤圆,就将竹扇打开,对着汤圆扇,边吃边聊。
    他们不觉得冷,谢景行却是看着都觉得齿寒。
    寇准规就在他身边不远坐着,见着他的神情,大概明白他的想法。
    刚好他也吃完了,走到谢景行身边,压低声音说:“谢小兄弟有所不知,大炎朝读书人一贯崇尚‘梅兰竹菊’四君子,尤以竹为甚,竹制品中又以竹扇最为读书人所喜爱,家里条件过得去的读书人,几乎人手一把竹扇,若是竹扇上题了首好诗,更是走到哪儿带到哪儿,从不离手。”
    谢景行凝神细看,果不其然,四人手上的竹扇上都题着诗。
    其中有一人可能觉得冷了,手上的扇子只拿着没扇动,上面的诗句直接映入谢景行眼中。
    谢景行看清后,差点没笑出声,这也能算是好诗?
    第050章
    "笔懒旧诗新作,夜月冬雪酒温。散看花落风啸,疑似霜满后村。"谢景行不自觉喃喃地低声念出声。
    寇准规诧异地看向他,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在街上摆摊的市井小老板居然也会认字,果然不能随便看低任何一人。
    “这样的就是大炎朝的一首好诗?”谢景行不禁怀疑他刚才听错了,应该是那几个十来岁的少年郎自己信手而作,然后出于对自己的自信,盲目地像大众展示吧。
    “这当然是一首好诗了,寥寥四句就将一幅冬日赏雪图描绘得淋漓尽致,只需闭上双眼,这幅画面变跃然于脑海之中,恍若身临其境。”寇准规闭眼凝思,“这可是通州府城四大才子之首的平浩然随性而作,不过几日便被传颂到中兴县,被中兴县书院学子争相背诵。”
    谢景行不忍卒读地闭上眼,“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作为一个从小被唐诗宋词熏陶的现代人,他虽然不会写诗,可他也大概懂得一首诗的好坏。
    更何况他可是十几所联校举办的诗词大赛冠军,脑袋里随便一首诗都比扇面上那无法言说的几行字强,让他夸那首诗好,他感觉有些对不起他从小到大的语文课本上的诗,也属实有些违心。
    这是何等错乱的感觉,大炎朝上上下下那么多读书人,就真的找不出一个能写出一首比得上华夏诗歌的人吗?
    这就是谢景行有所不知了,一个参加科举的大清朝人,说不定还是一个老书呆子,身上随身携带的都是科考用书,一首诗词都没带,去了远古时期,必须为生存与各种危机作斗争,哪有时间、精力写诗?
    能把文字流传下来,将各种圣人之言保存还传扬开已是殊为不易。
    他离世后,后人光是将那些科举用书吃透就已获益良多,“诗”这种文学体裁也才没出现多少年,大炎朝是有史以来最崇尚读书的朝代,能彰显读书学子风韵的“诗”才终于被广大读书人所追捧。
    大炎朝也没出现惊才绝艳之人,谢景行背的诗可是中华上下几千年的精华,大炎朝短短的历史还暂时没有出现能比得上华夏诗歌一样质量,不过,再过几十上百年,就也不一定了。
    谢景行现在是属于世界观被冲击了,那边另外三个少年郎也停下了手中摇扇的动作,扇面上的诗句又被谢景行看得明明白白。
    “真心用尽交友人,金玉散尽载果李。果李飞花又逢友,呼朋引伴待故邻。”这是哪位人士这般狂傲,自我吹嘘到让见过不少非主流少年人荒唐事的谢景行,也只能抱拳惊叹,“中二少年欢乐多。”
    “男儿有志不徇书,何须受贫逢人低。男儿有志不徇节,何须甘尘逢人笑。”这又是何等混乱不堪,不读书不求人就是气节,这得是怎样的王权贵族之人才能发出如此感言。
    最后那首诗,谢景行没再看,这完全是在糟蹋他的眼睛,他记得屿哥儿也读过好几年书,求证道:“屿哥儿,那边扇子上的几首诗,写的都很好吗?”语气虚弱,似幻似梦。
    屿哥儿收了铜板后,就没再关心那几人,此时谢景行问他,他才凝神看过去,不多时将四首诗全看了一遍,说:“虽不是极好,也能流传一时一地,勉强也算得上一首好诗。”
    寇准规看了好几眼屿哥儿,没想到眼前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哥儿,不只会识文断字,还会赏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