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我的身后是地球 第4节

      “准备吃饭。”
    此时,任平生已经将两份外卖放在了桌上。
    都是一些家常便饭,包括把子肉、梅菜扣肉、红烧肉、酸辣白菜等。
    “刚买的五常大米,再去蒸一锅米饭。”
    任平生朝小婉说道。
    “嗯。”
    小婉应下。
    两人朝着小厨房去,任平生将两袋子大米剪开口,倒入了还剩小半的米缸里。
    塑料袋直接扔进了灶火之中烧掉。
    五常大米的米粒很长,听说味道也很好。
    以前只是听闻,任平生这还是第一次买。
    很快,锅里蒸好的米饭透出香气。
    “少爷,今天饭菜不少,我去给大锤送一碗。”
    小婉弄了一个海碗,用木勺挖了满满一碗米饭,又浇上汤汁,上面扑了两块把子肉。
    任平生点点头:“去吧,过几天立冬的时候,把大锤叫来咱们一起吃一顿好的。”
    “好,我跟他说一声。”
    小婉送完饭,很快就回来了。
    “大锤力气越来越大了,今天中午的时候,还看到他在演武场上,那么大的石碾子,被他扔出去六七米,砸的地都震了!
    村长说以前他当兵的时候,军队里的力士,都没大锤力气大!”
    回来的小婉和任平生坐下一起吃饭,边吃边说道。
    “嗯,大锤虽然脑子缺根弦,但这力气是真的远超一般人。我也没见过比他力气更大的人了。”
    任平生很是认同的点点头。
    陈大锤是隔壁的邻居,在刘家村算是一个外姓人,早年父母投靠亲戚来到的刘家村。
    他父母死的早,陈大锤十二岁就成了孤儿。
    不过他天生力气大,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超出了成年男人,经常跟着村里的队伍出去打猎倒,这些年倒也过下来了。
    现在十七岁的陈大锤,最大的战绩是在山里打猎的时候,骑着一头野猪,一只肉拳硬生生的将一头成年野猪锤死了!
    所以,他虽然有些憨傻,却也是村长在民兵队里的爱将。
    不过大锤的力气大,人也跟大胃王一样吃的多,在每天基本就是两顿饭的刘家村,也是常常饿肚子的。
    任平生平日里,常常接济他一顿晚饭。
    一来二去的,这关系也就混熟了。
    “任大哥,俺给你把碗送过来了。”
    吃完饭,小婉正在收拾桌子的时候,大锤也把碗送过来了。
    十七岁的大锤,身高只有一米七多,身材看上去并不算魁梧,穿着衣服也看不出有什么肌肉。
    眼神看上去有些憨傻,远没有寻常人的眼神灵动。
    “大锤,过几天就是立冬了,到时候你过来请你吃顿好的,你明天出去多砍些砍些松木,捡些松球回来。
    咱们烤肉吃。”
    任平生拍拍大锤的肩膀说道。
    “没问题,任大哥。”
    经过这两个来月的相处和投喂,大锤对任平生几乎已经是言听计从了。听到烤肉,大锤更是忍不住咽口水——之前任大哥请他吃过一次烤羊肉串,那香味让他常常在梦中回味。
    第5章 苛捐杂税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
    “这就是说,人要立志,志要远大,相隔无穷,也要达到。”
    傍晚,北屋的书桌前,任平生在给十二岁的小婉解答疑难。
    小婉年纪小,但是经历多,比起一般这个年纪的孩子,更加成熟。
    她很珍惜现在的生活,任平生让她多读书,多学习,她便认真识字,努力学习。
    “少爷,你的志向是什么?”
    小婉好奇的问道。
    任平生摇摇头。
    平静的生活,被偶然所得的黄金右手所打破,在地球不能离开住所的方圆一公里,而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任平生目前更只了解一个皮毛,连一個确切的目标都没有,哪里又能定的下什么志向呢。
    “你呢?小婉你有什么志向吗?”
    任平生把问题扔了回去。
    “少爷的志向是什么,我的志向就是追随少爷方向。”
    小婉很认真的说道。
    任平生嘴角一翘,伸手摸了摸小婉的小脑袋瓜。
    “少爷,现在天气也冷了,我给你暖床吧。”
    小婉期待的看着任平生说道。
    “不用。”
    任平生摇头。
    小婉不理解:“可我听说,别人家的丫鬟都要给少爷暖床的。”
    “我有电褥子。”
    任平生摇头。
    “哦。”
    小婉有些闷闷不乐的回她偏房睡觉了。
    讨厌电褥子!
    任平生也在温暖的电褥子里入眠。
    第二天天气有些阴沉,任平生起床的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小婉掐着他起床的点,已经给他准备好了饭。
    鸡蛋、花卷、胡辣汤,还给磨了豆浆。
    “多喝点牛奶,喝了长个子。”
    任平生将一盒牛奶推到小婉跟前。
    女孩发育的早,已经十二岁的小婉,身高还不到一米四,再不窜窜个儿,以后怕是不到一米五。
    “嗯。”
    小婉乖乖听话。
    吃了饭,自有小婉收拾碗筷。
    任少爷背上他的弓箭出了门,朝着村里的演武场去了。
    演武场就在村子十字路的东边,说是演武场,实际上就是一个比较平整的空地。
    任平生到的时候,正有十几个青年在那里“吭哧吭哧”的和石锁较劲。
    快立冬了,算是农闲的时候,再过两天山里的猎物也少了,到时候村里人就更闲了。
    “村长。”
    任平生看到瘸了一条腿的村长正在教两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站桩,便和他打了个招呼。
    “小任先生,来练箭吗。”
    村长看到是任平生,也笑着招呼。
    “先生”这两个字,是任平生这两个来月,用出神入化、妙手回春的医术换回来的。
    “嗯。”
    任平生笑着点点头,带上牛皮护指,侧身站稳,弯弓搭箭,瞄准十米外的草把子,松开两指。
    “咻!”
    箭矢已经命中了草把子的胸膛。
    偏了一点,本来任平生是冲着草把子的脑袋射的。
    任平生连续射了五次,坚持到第六箭的时候,手臂颤抖脱靶,射入后面的一截土墙上,直没箭羽。
    “好弓!”
    村长凑了过来,眼热的看着任平生手里的弓。
    “村长试试?”
    任平生将手里的弓递给村长。
    “好!”
    村长兴致勃勃的接过玻片弓,轻轻摩挲了一下弓身,然后随手抽出脚边的一支箭矢,也不讲究站姿,很是熟稔的搭弓射箭,顺手射出。
    几乎没用瞄准,箭矢就“咻”的一下射了出去,正中人形草把的脑袋。
    “这弓好使,力道也重,比我参军时候的弓都好使多了!”
    村长很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