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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大明嫡长子 第434节

      “应当不会有错。”
    如果真是这样,王守仁觉得,事情怕没那么简单了。
    据说那个人,也是一代雄主。
    第四百七十五章 男儿心
    自从花马池点燃了狼烟以后,宁夏镇的杨尚义部便整军出发,三年前那一战,他实际上是丢了面子的。
    追击火筛没有成功,另一方面周尚文却一战成名。
    直到现在,皇帝对他们两人的态度还在受那一战的影响。
    都是武人出身,甚至于他还有老威宁伯王越的提携,眼下又恰逢天子用人,所以不管是为名、还是为利,这一仗他都会尽全力。
    西北干燥的风吹得他嘴唇裂出了两条口子,一出宁夏城远离为数不多的绿洲之后,入眼就皆是黄沙了。
    大军出城,这在鞑靼人入寇之时其实是较为危险的。
    所以他行走的并不快,大军在遍布于高原黄沙的城堡中逐步前行,大地之上,偶尔能看到一棵或几棵光秃秃的树。天上是烈阳炙烤,不要说人,就是马匹多走了几步也会呼哧呼哧喘气。
    几天以后,他又接到总督府命令,明军以仇钺为先锋,同时令他移师灵州,靠近鞑靼人。
    杨尚义倒也听说过仇钺这个人,但他仅是一个游击将军,手下就那三千人马竟然能为前锋,不知道总督府又在做什么考量。
    但军令如山,不可不遵。
    实际上原先的军屯的确已经破败,要想再有战斗力,只能转为募兵制,这几乎是每一个朝代由盛而衰所经的必由之路。
    好在这两年朝廷拨给军饷颇为大方,银钱开路,在这个求生艰难的地方,还是有很多勇夫参军。
    仇钺是这么来的,高原上昼伏夜出的夜不收们也都是这么来的。
    夜不收和墩军总是第一轮面对鞑靼的人。
    为了提升边军的防御能力,实际上自王越担任三边总制时,朝廷就已经在增加这部分军人的军饷与口粮。
    所谓墩军就是戍守在墩台内的军人,这些墩台遍布于高低起伏、大大小小的土坡之上,每一个规模不大,但是明军修建的比较密集,只要有敌情,就会开始预警。
    尤其宁夏这个地方,墩台已经修建到每处都相隔不远。
    甘远与他的兄弟们就躲在这种土坡的背风面,因为鞑靼人已经越过花马池城,按照他们这么多年来与敌交战的经验,鞑靼人也会派出行动迅速、作战勇猛的精锐小队对他们进行‘拔除’。
    对于鞑靼人来说,只有这样,后续的部队才会行进的顺利。
    同时也能够隐匿行踪,否则到处都是这种小堡垒,什么消息都被刺探过去了。
    宁夏这个地方的地形,东一个山坡、西一个山坡,人就是行走在山谷之间,而且光秃秃的没什么掩护。
    对于墩军和夜不收来说,只要被骑着马的鞑靼人发现,要么是被杀死、要么是被射死。跑是很难跑得掉的。
    当然这是过去。
    这两年攻守逐渐易形,总兵府那里给他们牵来了像样的战马,也派来了身体健壮的战士,当然还包括多发的银子。
    现在真到了要拿刀的时候,退缩可就不像话了。
    天色将晚,夜不收活动的时间要到了。
    甘远与兄弟们把搀着沙的硬饼子塞到嘴巴里嚼下,吃完还要吮吸两下粗糙又硬邦邦的手指,随后蹲下说:“今晚我们往兴武所方向去,过了花马池以后,鞑靼人即便不去兴武所,也会派部队往那里去。那里,有肉!”
    在大战来临之前,首先是他们这些斥候人员相互接触、交战。
    系好刀,牵好马,八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在夜色的掩护下走进了山谷之间。
    夏日时间,无风无雨,甘远领着兄弟一路往东北方向,在夜色之下看,就像几个黑点在大山之间移动。
    空旷之地也有空旷之声。
    “头儿!听说宁夏兵出来了,这次部堂是要狠狠打一下鞑子了!”
    “天变了,现在已不是往日,当年玉泉营的小兵,现在都成了游击将军。朝廷就是狠着心,大把银子砸在这些人身上,就是要让鞑靼人吃个苦头!”
    这些声音掠过甘远的耳边,他听了以后一个字没吐露。
    但那双黑夜之中的眼神有着很深的仇恨。
    三年了,鞑靼人又回来了。
    对他来说,不仅有国恨,还有家仇要报。去年他的弟弟就是在交战中牺牲的士兵。
    当时,天子似乎比以往更加重视抚恤,但换来的那些银子像讽刺一样。
    一夜行军,至第二日清晨,他们几人躲在狭长的山体缝隙中,对于夜不收来说除了能打,最重要的一个本领则是会藏。
    不过他们进水到一半,就有人发现不对。
    “有狼烟!”
    一个大汉指着兴武所的方向。
    紧接着几个人的靠过来,从那直直向上的烟里,他们能看到枪戟斜插、尸体横卧的画面。
    甘远冷静的说:“把马都牵进来,套上嘴。我们休息一个时辰后出发。去兴武所。”
    靠着石壁休息的时候,他仔细的想了一下,鞑靼人一般不会轻易攻击明军修筑的各类军事堡垒,兴武所里有一个千户所呢。
    鞑靼大军特意到此处应当不会。
    很大可能,还是分化出的小股部队。
    两军交战就是这样的,并非是大兵团相互之间用什么添油战术,实际上鞑靼士兵单兵能力强,骑术十分精湛,这种小规模遭遇他们总是占尽优势,往往几十人的小队,明军也不敢轻易追击。
    但甘远如果只想活着,他可以不来这里拿这个军饷。
    两个时辰以后,八人八马重新出现在光秃的山坡上。
    兴武所很近了,甚至随着他们行进还能看到在此处设置的墩台,当然了,还有尸体。
    咻!!
    锐利的破空声从身后传来,坐下马仿佛也有战斗经验,嘶鸣着往前踏步躲开。
    甘远一转身,有六个着棕色甲胄、满脸横肉、光着膀子的人出现在视线之中。
    “是鞑子!”
    甘远还是不说话,但是他的粗壮大手已经抓住了腿边的刀把。
    阳光刺眼,黄沙被马蹄溅起。
    “领赏钱去!”
    一句废话都不说,见到就打!
    明蒙双方的敌对氛围几乎深入边疆地区每个士兵的骨髓,十数年的厮杀让战斗不需要任何一句废话。
    某种程度上,就像是一部默片。
    手抓缰绳,大刀扬起,军服猎猎飘扬,冲锋的过程朴实直接,直到交战的那一刻,仿佛所有的听觉都恢复了。
    “杀!”
    战场动作并不优雅,大开大合,能砍到什么就是什么!
    “再来!取他们狗命!!”
    甘远终于吼出声!
    “上!!”
    这几个鞑靼人似乎也很兴奋,虽说眼底有些诧异,但历来的胜利给了他们充足的自信。
    甘远逮住最中间的人,夹着马肚上去就是一个竖劈!
    鞑子举刀格挡,他力气不小,想马上弹开进行反击。
    不过他抬了一下,发现抬不动。于是脸上闪过惊惧,再看甘远则是咧嘴嚣张的表情。
    “啊!!”
    甘远胳膊用力下压,压得这个鞑子不能动弹,随后在霎时间反转刀口,横拉着一抹!
    血柱喷涌!
    一颗还睁着眼睛的人头飘在空中。
    甘远身边的同伴用刀尖挑着接住,手腕翻转一下,那颗人头已落在胸前的粗布里。
    “头儿!这颗割得漂亮!”
    甘远不理,凶狠的脸色一转,又盯住了其他人。
    刀上有血,他拿起来舔了一口,并说道:“这里是大明!骑着马拿着武器进来,就要准备好被割脑袋!”
    剩余的五个鞑靼士兵大概是觉得有些不对。
    不过身负勇士之名,这里没有一个孬种。
    “杀!!”
    ……
    ……
    鞑靼军营里。
    火筛也在与部将们商议着军情。
    某个时刻,帘帐被掀开,一个士兵单膝跪地送上军报。
    这军报,他只看了一眼就就开始皱眉头。
    等到营帐里的其他人看完,气氛也都不活跃。
    “……这次,明军与以往不一样。”
    这是最大的感受。
    火筛作为经验丰富的将领,战场有什么异常,他鼻子闻闻就知道了。自领兵越过长城,他的军队已经先后袭扰了花马池城、兴武所以及各处的墩台、小堡。
    当然不是用全部的军力,本来也没有必要,他的战士们不是用来攻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