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3章

      *
    沈吉心漏一拍,慌忙捂住自己的脸,幸而意识已拉回了现实。白猫感受到小主人的动作,不安地喵了声。
    那幻觉是怎么回事……
    梦傀感应到他的情绪波动,马上道出了答案:“侵入者可以通过关键道具看到部分剧透。剧透用途可大可小,至少说明这相机对主线很重要。”
    沈吉已经憋了很久了,终于忍不住开始发问:“侵入者究竟是怎样的存在?除了我还有很多吗?”
    梦傀来了精神:“游客无权询问局外信息。”
    沈吉:“……”
    梦傀:“所以,要绑定吗?拥有我这样的专属助手是你天大的福气!”
    *
    沈吉没再理它,顺手把相机放在旁边,他依次打开行李箱中剩下的礼物盒子。
    一只钢笔,给骆离。
    一个手表,给郑磊。
    一个老式望远镜,给江鹤。
    还有一枚戒指,给……江之野。
    千里迢迢地带东西回来,是有很深的感情吗?除了江氏兄弟,另外两个角色倒也不完全陌生。
    郑磊便是郑容的哥哥,是平日负责去外面给榕骨镇拉货的人,照理说,只有他能带自己回来……但自己摔成那副惨样,郑磊怎么至今没露面?
    至于骆离……在模糊的记忆设定中,他是大巫贤的亲孙子。骆家在榕骨镇地位极高,继承人也能和自己做朋友?
    关于这个戒指,沈吉莫名地有点不好意思,他不知该怎么办,便把那盒子锁进了抽屉深处。
    正胡思乱想时,沈妈妈忽在院子里呼唤:“阿吉,娘这边忙不开,你腿还疼不疼?”
    沈吉抬声:“还好。”
    沈妈妈凑到窗边:“能把客栈订的米粉送去吗?迟了老板娘又要骂人了。”
    客栈?沈吉拿起拐杖起身:“没问题,马上。”
    *
    借着送米粉的缘由,沈吉离家前多打听了几句,才了解其间始末。
    榕骨镇的排外无需解释,但最近几年,风头却有些变化:听说常有些出手阔绰的外乡人会来拜访巫贤,问起来,便解释成要享受下属于古镇清净的生活。
    他们通常待些日子就会消失,而客栈,便是因外来者而新冒出的生意。
    前几天,又有些陌生人出现在镇子里了,米粉想必就是老板招待客人用的,难怪镇口有车胎印记……
    可既然镇子已开始接触外界,何故会对自己的归来这么提防?沈吉边走边琢磨,没多久就抵达了家附近的客栈门口。
    此时暮色已深,残阳晕染出浅浅血色,小小的榕骨镇被蒙上了诡异的滤镜。
    他抬声喊:“赵姐,你要的东西到了。”
    “来了!”妩媚的女声伴随着一个苗条的身影款款出现,正是客栈的女老板赵荔荔。
    沈吉打量过她美艳的面容,那遍布脖颈的兰花刺青着实惹眼。
    赵荔荔的眼神同时也扫过沈吉乖巧的脸,她波澜不惊:“哟,伤这么重啊,放着就行。”
    沈吉接过铜元数了数,故意搭话道:“我看镇子都装饰了起来,挑选引路使的日子定了吗?”
    赵荔荔轻笑着靠近柜台:“刚回来就想跑啊?”
    话毕,便翻起账本,垂着眼皮没再说话。
    她变换莫测的表情让沈吉有些困惑,实难分清到底是玩家,还是藏有秘密的角色。
    正在此时,身后阵阵热闹传来,是群凶神恶煞的西装男从门口走进客栈。其中的核心人物,是位小眼大嘴的胖先生。
    沈吉记得出门时听母亲说起这胖子,好似在山那边的城里开厂子赚了大钱的,最近到镇上考察,声称打算投资些项目,跟大巫贤相处甚好,的确算是贵客。
    他身后的猛男多像保镖,唯独身边带着金丝眼镜的瘦子瞧着特殊,相传是胖老板的秘书,姓王。
    金丝眼镜瞥了眼赵荔荔,继续对着胖子汇报:“大巫贤是有神通的人,绝对不会有差池的,您放心好了。”
    那胖子不悦地哼了声,约是见周围人多眼杂,倒没多说什么,而是背着手若无旁人地上了楼。
    少年好奇的目光引来了赵荔荔的不耐烦,她催促:“你没什么事就早点回家吧。”
    沈吉再看向她,忽说:“赵姐,你口红晕了。”
    赵荔荔本能地拿起手边的东西,转瞬,又失落垂下,尴尬地抹了抹嘴角,难免对沈吉白眼伺候。
    沈吉心内呼唤:“梦傀,她也是玩家。”
    “梦傀触发玩家标记请求……”
    “标记成功!”
    “赵荔荔,39岁,客栈老板娘。”
    “早年丧夫,靠镇长帮衬做生意谋生。”
    “当前同化指数:30%”
    *
    「观察者数量:45199」
    「有点习惯阿吉的节奏了!」
    「还可以更突然一点……」
    「期待侵入成功!」
    「局里开了直播后,你们的屁股是越来越歪。」
    「谁还记得我们最开始的目标?」
    「急什么?人类不需要同化,也快完蛋了啊。」
    *
    客栈之内,沈吉淡定微笑,梦傀照旧像个小孩似的大惊小怪。
    沈吉稍加解释,安抚了它的疑惑:“因为泛起种第六感,才试了一下。毕竟在这年代,口红是大城市里的新潮玩意,作为小镇居民,她不应该熟悉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