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第16章

      他不需要谁特意嘱咐,自己去浴室洗漱,而后听见裴姐招呼他到餐厅吃早饭。
    餐厅的位置在一楼小吧台后面,单独隔出来的一处错层玻璃暖房,三面用落地玻璃围起来,坐在餐桌边可以远眺洋房后面的小山,此时阳光透窗而入,一室光耀。偌大的餐桌上摆着中式和西式两种早餐,林简下意识地以为还会有人来,可裴姐却笑眯眯地问他是想喝牛奶还是要一碗小馄饨。
    林简没想到,面前摆放的这些看上去既好看又好吃的盘盘碟碟,竟然都是给他一个人准备的。
    而让他更没有想到的是,裴姐并不和他坐在一起吃早餐,而是在他开始吃饭时,就自己盛了早点,用餐盘端着,回到了保姆房里。
    林简想不出这个举动的缘由,却莫名的,在心底生出一股古怪而别扭的不舒服。
    尽管林简吃饭的速度不算慢,可裴姐还是先他一步吃完,等他放下筷子,裴姐已经将昨晚他穿的那身衣服拿了过来,笑着与他商量:“我看了看,只有这两件勉强还能穿,还好昨晚洗过烘干了,咱们再将就着穿半天,行吗?”
    这有什么不行?在林简看来,这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他接过衣服,顺手放在一边的椅子上,刚想和裴姐一起收拾餐桌,一个碗还没端起来,就被裴姐“哎呦”一声,眼疾手快地抢了过去。
    裴姐:“小乖,你这是干什么,哪就能让你收拾了?”
    林简的手还没来得及收回去,一下子怔在了那里,片刻后,他忽然说:“我会的,洗碗刷锅都可以,不会打碎。”
    “那也不能让你做这些呀。”裴姐笑眯眯地说,“你是小东家,哪有东家亲自做这些事情的,你怕是想让姨姨失业走人哟?”
    林简明白“东家”这个称呼的含义,刚想摇头否定,裴姐已经端着碗碟进了厨房。
    眼下的局面让林简有些不知所措,他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这样尽心尽力的照顾,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呵护,然而这份无微不至却又让他觉得惶然不安,就像是一个长期长时间处于饥肠辘辘状态下的人,看见一桌玉盘珍馐,第一反应必然不是不管不顾地扑上去大快朵颐,而是拘谨忐忑,不知道吃完这一餐之后,还会不会有下一次吃饱的机会。
    等裴姐从厨房收拾完走出来,林简已经自己换好了衣服,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等着,见她走过来,忽然问:“他呢?”
    从早上起床到现在,沈恪都没有出现。
    裴姐反应了两秒钟才明白过来这个“他”是指谁,便回答说:“少爷天不亮就出门啦,他走的时候你还在睡觉呢。”想了想,又笑着纠正,“不过小乖,可不好这样称呼少爷的,按岁数说,你应该叫他一声大哥……”
    林简无动于衷地看着她,半晌,摇了摇头。
    应该是“小叔叔”,他在心里纠正,爷爷的儿子,要喊叔叔的。
    第九章
    宋秩在早上九点多的时候准时接上林简和裴姨,直奔市中心的商业广场。
    林简本以为出门买东西会花费很长时间,毕竟他孑然而来,什么都没有,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宋秩只是将他和裴姐带到了商场里,告诉他所需要的东西基本已经准备齐全,一会儿会有人直接送到家中,只问他还有没有额外想要买的。
    林简站在人声鼎沸的商场中央,环视四周一个个他不认识的专柜logo,半晌,轻轻摇了摇头。
    小孩儿这样表示,反而让宋秩觉得有些尴尬为难。事实上,沈恪安排他带林简和裴姐出门购物,但是宋秩为了节省时间,直接致电几个品牌方,从衣食住行各方面交待了一声,让对方自主准备,届时直接送到沈恪的住处。
    毕竟宋秩的时间也非常宝贵,沈恪刚刚回国,集团业务正处于交接阶段,宋特助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在公司待命,今天天不亮便送沈恪去了一个项目现场,实地调研、与项目负责人座谈,十点的时候还要陪沈恪去谈一个市政工程,中间只有一个小时的空余时间,实在不足以支撑他安稳地陪孩子逛个街。
    此时带林简来商场,也不过是想着让孩子挑选一两件自己想要的东西,玩具、摆饰、衣物或者别的什么都可以,也算是完成了沈恪吩咐的购物任务。
    而小林简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想要,这倒让宋秩觉得自己有点欺负小孩儿了。
    “那……”宋特助犹豫着问,“乐高呢?就是昨天在大宅里,小艾嘉拼的那个,你想不想要一套?”
    林简几乎没有停顿地摇了摇头,沈恪不由叹了口气,苦恼道:“好歹选一样吧,总不能白白出来一趟。”
    小林简闻言愣了愣,破天荒地抬起头来,澄净的眼神中忽然有一闪而过的期待:“真的什么都可以?”
    “当然了。”宋秩循循善诱,“只要你能想到的,什么都可以。”
    林简说:“那我想回学校上学。”
    宋秩:“……”
    虽然也不是不行,但是孩子你是不是不按套路出牌。
    宋秩失笑:“肯定是要去上学的,不过可能还要等两天,毕竟你现在住在沈家,而原来的学校……”
    宋秩的话没有说完,但是小林简几乎通透得立刻明白过来他的未竟之言。
    他原来就读于村子里的小学,学校在村道边上,步行距离大姑家不会超过十五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