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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尤物【快穿】高H 淫乱小镇 (快穿)插足者

嫡姐咸鱼后我被迫上位了 第43节

      燕明泽:“做事三思而后行,没十足的把握,别去招惹正院,到时候还得我给你们收拾烂摊子。”
    燕明泽并不反对燕明月和孟小娘算计正院,但别每次都把自己给算计进去。
    *
    次日一早,三辆马车从燕国公府驶向城东的普陀山。
    春日见暖风融融,外面不时传来鸟叫虫鸣,很有春意。
    寺庙在普陀山的半山腰,宝相庄严,从山下往上是修建的石阶,正是春日,石阶两旁树木葱郁,生机勃勃。
    山脚处停着十几辆马车,不算多,不及初一十五的一半。
    以往沈氏也是初一十五来,世家夫人们亦是如此,所以相较于初一十五,今日显得有几分清净。
    沈氏和燕明玉燕明荞坐一辆车,燕明烨和沈元景一辆马车,锦华苑的坐一辆,露华苑的不想凑着热闹,郑小娘替燕明茹告了假。
    到了山脚下,一行人就下车了,万象寺是国寺,就算皇帝来了也得爬上去,而且佛门重地,越朝大多数人信佛,所以沈氏一行人穿的很是素净。
    就连燕明玉来相看,也是往素净里打扮。
    燕明荞一身芽绿的衣衫,只在袖口上绣了柳枝竹叶,头上就戴了白玉钗环,牵着燕明玉的手,一步步往上爬。
    也就爬了几十个台阶,燕明荞就有点腿软,她没爬过山,来之前不知道这么累,不过听林香说万象寺的素斋很好吃,她想去看看。
    燕明玉腿也软,为了素斋,但能坚持。
    燕明月穿的是烟紫色的,老气些,是今年新做的,出来一趟,就算老气些也比穿得不合身的强。
    最主要的是,沈氏根本不会让她穿不合身的衣服出门。
    她现在在燕明玉燕明荞身边,就像个丫鬟。
    燕明荞和燕明玉倒是没怎么理会她,两个多月没见,燕明荞觉得三姐姐高了些也瘦了些,别的和以前倒是没什么变化。
    从山脚到半山腰得走两刻钟,桃花要去后山才能看,有两条路,一条得再往上爬,从山顶去后山,看完桃花再下山回来。
    另一条是个小道,从寺庙的侧门绕过去,不过也是去半山腰。
    沈氏转头对两个女儿说,“好好看着台阶,别跌了,明玉,牵好妹妹。”
    “一会儿先进寺上香,中午吃寺院的素斋,明烨你跟着元景,别走丢了。”沈氏又嘱咐了燕明泽几句,这才往前走。
    两刻钟后,一行人终于到了半山腰,寺院门前有两个看门的小童,更宽更矮的石阶直上寺庙,有一僧人拿着长扫把扫着石阶。
    寺庙和别处不一样,到这儿就不自觉地放缓呼吸,入目是一个巨大的四角香炉,上头插着好些没燃断的香,烟香味弥漫,山林空寂,到真有几分修禅心的味道。
    寺院殿宇很多,沈氏要去还愿的是文殊菩萨庙,她让燕明玉等人在殿外等一会儿,然后带着燕明玉去拜一拜弥勒尊佛。
    燕明荞年纪尚小,功课不发愁,嫁人还早,就拜拜地藏菩萨好了,保佑身体康健。
    燕明玉不太喜欢这儿的味道,就拉着燕明荞的手看来往的僧人和路人。
    也不知道尚书府的人什么时候到,林褚长什么样。
    过了一会儿,沈氏出来了,先带着燕明玉去求了求姻缘,本人求应该会更灵验,不是有句话叫心诚则灵,沈氏让燕明玉诚心些。
    燕明玉跪坐在蒲团上,对着弥勒尊佛许愿,信女来这儿,不求未来夫君出类拔萃夫家家世显赫,只求他家财万贯,最好没有婆媳纷扰,有个孩子最好了,信女实在不想生孩子。
    尊佛,信女若是如愿,必当给您奉上个大金元宝,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上了一炷香,沈氏又捐了香油钱,捐完钱后,在佛像面前双手合十,鞠了三个躬才作罢。
    “行了,出去吧。”沈氏放心道。
    从殿宇出来,沈氏带着孩子们拜了拜地藏菩萨,然后就去了后面的厢房。
    寺庙的香客多,后院有许多间厢房供香客们休息,中午有素斋。
    在厢房里歇了会儿叫,沈氏再出门,就碰见了工部尚书夫人。
    沈氏的圈子都是盛京城的世家夫人,她只在宫宴上见过林夫人,穿着打扮简朴大方,她身旁高一头的公子应该就是林褚。
    林夫人迎上前,“从前就说要见,一直没机会,今儿可算得见了。”
    她说话带着三分笑,身上带着股书卷气,面容和善,看起来很好相处。
    林夫人未曾和燕明玉说话,不过说话时视线总是若有若无地打量,“咱们叙叙旧,不如让林褚带他们去后山看看桃花?”
    出来玩,人又多,四处都是人,再说燕国公府出来的人又多,林褚跟过去并不出格。
    沈氏道:“明荞不是张罗着看桃花吗,让林褚哥哥带你们去。”
    燕明荞只张罗了吃素斋,好吧,她是借口。
    依燕明荞来看,林褚哥哥长得比刘熙远好看,样貌清秀,人不是干瘦干瘦的,看起来有些腼腆,不太敢看燕明玉。
    燕明玉点了点头,“那先上山吧,听说桃花林在山后。”
    燕明玉叫上燕明烨他们,一边走燕明荞一边介绍,这是三姐姐,这是三哥哥,轮到沈元景的时候,她道:“这是远方哥哥。”
    林褚明白,大约是表兄。
    燕明玉这会儿不好说话,但燕明荞年纪小,她说没事,就走在两人中间,时不时抛出来一个问题。
    “林褚哥哥功课好吗?”
    林褚道:“尚可。”
    燕明荞又问:“那比起我兄长燕明轩呢?”
    林褚:“……燕兄功课也很不错。”
    燕明荞明白,大约是比大哥哥强的,还挺会说话。
    林褚耳根有些红,在燕明玉看来,比刘熙远好,但是,有点像高中生,这年纪也太小了。
    这个时代成亲都早,二十岁左右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一路上,燕明荞替燕明玉盘问,她读书多,知道的也多,年纪小,问什么都不会让人反感,一路说话,觉得林褚哥哥人不错,上进懂礼,朴素大方。
    总体来说还不错。
    快到山顶,燕明荞就看见桃花的影子了,那儿一片粉红。
    燕明荞眼睛尖,看见了一个熟人,她拉了拉燕明玉的手,“二姐姐,你看,是楚小世子!”
    燕明玉还记得这个被打了还使劲吃烤鸭的小子,就是没想到在这儿见到他。
    这种地方,应该是长辈带着来,难道镇北侯也在?
    林褚反应了一会儿,明白过来是哪家的,镇北侯府,权势滔天。
    第35章 自作自受
    大约因为是父亲是工部尚书, 所以林褚对朝堂之事更敏感。
    年前西北战捷,越朝和夷族签了维系和平的文书,十年之内不起战乱, 圣上怜惜大将军劳苦功高,特许他在京中修养半年。
    当时工部尚书林之远还怀疑过,狡兔死走狗烹,是不是皇上要卸磨杀驴,所以才留镇北侯这么久, 好夺他的军权。
    但很快证实不是这样, 镇北侯没有加爵, 但是官品升了半品, 现在是从一品, 放在武官里是数一数二的, 唯一一个在他上头的已经年近四十了。
    各种赏赐时常往镇北侯府送, 大多时候是圣上身边的太监李德顺去的, 虽然不是大张旗鼓地去, 但总有人能瞅见。
    这时, 林之远就明白, 皇上是真的宠信镇北侯。
    林之远仔细思量,想出来这么几个因由, 镇北侯武艺高强,既能打胜仗又能安抚军心, 皇上不得不重用他, 其次镇北侯家中关系简单,他父亲战死, 母亲去世的也早, 姻亲卢家现在不剩什么人, 这种人圣上用起来最放心。
    不用担心结党营私,走得是孤臣的路子。
    再说楚铮,虽然功课勉勉强强,但打架比较厉害,假以时日,未尝不能成为第二个楚堪疑。
    两国签订了休战文书,但随时都有撕毁的可能,到时还指望楚家父子呢。
    所以说,皇上是真的看重镇北侯,留他在盛京可能是为了养伤,也可能是为了他的小家。
    有人说先成家后立业,也有人说先立业后成家,楚堪疑是那种因为立业而忽视小家的人,夫人去世,留一个幼子在家中,才养成了如今的性子。
    估计也是皇上心中有愧,所以留镇北侯在京中照顾照顾孩子。
    林之远猜得八九不离十。
    林褚想起父亲说的话,敛了目光。
    燕明荞没想到在这儿能碰见楚铮,挥着手冲他打招呼,“小世子。”
    楚铮往身后看了一眼,然后冲燕明荞也挥了挥手,“明玉姐姐,明荞妹妹。”
    其他人楚铮不认识,燕明荞一一介绍了,然后看了眼林褚,“这位哥哥是尚书府的公子,带我们看桃花。”
    楚铮点了点头,“我也来这儿看桃花的,要不一块儿。”
    楚铮嫌跟着楚堪疑没意思,可笑啊,楚堪疑竟然还要许愿上香,估计是保佑他听话肯读书,佛祖要是有用,早几年楚堪疑就管他了,竟然还指望佛祖。
    还不如求求他,要是楚堪疑求他,他高兴了,兴许能听话一点。
    燕明荞问燕明玉,燕明玉是觉得熟人,一块儿就一块儿,其他人或多或少想到楚铮的身份,自然不可能拒绝。
    楚铮往上和楚堪疑说了一声,就跟着燕明荞他们一块儿,几人是小辈,出门在外倒是不用和楚堪疑见礼,便绕着小路,来到了后山。
    燕明荞忍不住哇了一声,入目是一片粉红,桃树叶子还没冒出来,红的彻底,隔几步就是一棵树,桃花绵延,开了足足半片山。
    不仅这座山开着桃树,燕明荞看远处的几座小山包,也是粉色的。
    中间夹着几棵松柏,风一吹,就有花瓣落下。
    燕明荞不由低头看,地上全是淡粉色的花瓣,比树上的颜色浅些,粉色偏白,不知风吹了多久,地上已经铺了一层了。
    可真好看。
    燕明荞知道今日二姐姐要和林家哥哥说话,所以拉着燕明烨去别处,“二哥,那边花也好看,咱们去那边看吧。”
    燕明烨就是个棒槌,不仅没去还问:“那边的和这边的不一样吗?”
    沈元景咳了一声道:“明烨兄,去那边看看吧。”
    后山有些人,不过站的分散,一人能赏十几棵桃树。
    楚铮也不好意思在这儿杵着,跟着燕明荞他们走了,这下燕明玉林褚身边没别人,若有人回头看一眼,就能看见两人站在桃树下,燕明玉一身碧蓝色的衣裳,头发绾了一个云髻,后头垂下一些,编了个麻花辫,发尾坠着一个银质流苏,亭亭玉立。
    而林褚今日穿的也是蓝色,他比刘熙远看起来结实些,人也高,远远看去,像一对璧人。